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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的热潮一波接一波。前两周大家还在讨论华为员工中年危机,昨天忽然就在慨叹技术合伙人的命运。我本来只希望讨论前者,可惜一直没找到时间,现在正好结合后者一起来谈。
对华为员工中年危机,虽然当事人的陈述平实诚恳,似乎没有引起多少人同情。我在朋友圈里看到的态度几乎是一边倒的,全都在指责作者自己不努力:既然入了IT的行,就要明白优胜劣汰是自然规律;干不动了就得让位,公司的处理既然没有违法,就无可厚非。看起来,大家都觉得办事得按章法来,作者不值得同情。
昨天关于技术合伙人命运的文章出现,除了少数人存疑或者“等反转”,其他人的态度也是一边倒,指责创始人无良、公司无良,让合伙人辛苦七年几乎一无所获。更过分的事,创始人竟然煞费苦心地做了周密的安排,从公司文件和法律法规上看,技术合伙人似乎完全无从说理。原来在这种情况下,“照章办事”似乎并不值得肯定,反而让大家反感。
如果我们相信正常的、有理性的人对待世界应当保持一致性,不应当使用双重标准,那么大家对两起事件的反应是存在矛盾的。我没法决定应当如何面对这种矛盾,只想说说自己的看法。
针对华为员工的事件(因为无法判断华为“大规模清退某个年龄段的员工”是否属实,我们只能就这个案例来谈),我以为其中应当有几种态度。一种是对我们自己的,一种是对当事人和公司的,它们是不能重合的。
对我们自己来说,借此提醒自己要不断学习进步,保持自己的竞争力,避免有朝一日陷入如此困境,这是相当正常的。
但是对当事人和公司来说,是否简单认定“公司的处理没有违法”就可以了?恐怕不是这样。当事人和公司之间,除了白纸黑字的协定,是否还有一些隐式的契约?比如很多人都传说的华为“45岁退休”,如果之前普遍是这么操作,即便没有明文规定,大家却有默契,当事人对此有期望也是情有可原。
有人说“既然没有明文规定,就要意识到风险”。
话是这么说,但身为普通人,大家都希望消除不确定性,我们的生活也不能被不确定性充满。如果一家公司的员工时刻都要担心规章制度、工作环境发生剧变,他还能安心工作吗?还能对自己的生活作出长远的规划(买房、买车)吗?如果确实遇到意料之外的重大变故,打乱了自己的生活,难道出来抱怨几句的权利也没有吗?
再者说到当事人的贡献。很多人认为,公司已经给了补偿金,这就是仁至义尽,两不相欠了。没错,与大量的无良公司比起来,华为的做法已经很规范很厚道了。但是我们也需要意识到,现代企业里员工的贡献很可能是长期的,并不是和工作时间线性同步,不能简单套用“做一天工结算一天工钱”的模式。
就像如今随处可见的创业公司,给员工的报酬相当低,作为补偿,公司一般会许诺未来的高额回报。但是如果员工提前离职,公司最终上市,大家还是会觉得员工“亏了”,因为他没有拿到“本该属于他”的那部分酬劳。
即便忽略以上所有的说法,我还是要说,我相当反感这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态度。如今很多人,尤其是混得不错的家伙们,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一遇到境遇悲惨的人,就指责人家“不够努力”,潜台词就是“活该”。
但是,难道我们大家拼命工作、努力生活,就是为了营造让所有人“生产力不高就没活路”的环境吗?我亲眼见过很多人,或者是因为错过了机会,或者是因为患病、遭遇事故,在“生产力”上无论如何不能与普通人相比,我们应当给他们什么帮助?如果有一天我们遭遇了同样的不幸,我们是不是也能坦然接受,并且面对其他人“谁让你不努力”的指责?
更重要的是,这种态度是与人道的原则相悖的,而人道是相当重要的价值。我花了很多时间,终于理解了为什么我们的社会要讲“人道”。因为人是复杂的,社会是复杂的,命运是复杂的,复杂就意味着无限的可能。即便不说“生命的尊严本身就值得尊重”,即便从最功利的意义上说,给现在的弱者以机会和希望,给他们以基本的保障,也许有朝一日他们能在其它领域作出巨大的贡献,并造福包括我们在内的所有人。
按照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观点,史蒂芬·霍金这样的人根本不该活下来。但是没有他,就没有广义相对论的奇性定理和黑洞面积定理,我们也就看不到《时间简史》。
类似的道理还可以套用到很多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身上。没有他们,我们的生活必然要单调很多很多。
写到这里,让我稍微做点澄清。在我看来,对于华为员工的中产危机,提醒我们自己要努力奋进当然没错,但对于当事人,同情和理解要好于一味的指责。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同情和理解一方,未必要指责或者仇恨另一方,尤其是在真相尚不明朗的时候——比如昨天刷屏的技术合伙人的悲惨命运,在全面、可信的报道出来之前,任何判断和指责都是仓促的、冒失的。
我们能确定的是,无论事实真相如何,创业本来是高风险的活动,许多安排都是利益博弈的结果,根本无章可循,习惯按部就班、也相信外部的一切都应该按部就班自然发生的技术人员,确实容易吃亏。我自己就见过不少技术人员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被开:比如在老板和老板娘吵架时没有摸清形势最后被两人共同开罪,比如秉公执法开除了中饱私囊却与创始人关系密切的老员工,比如一开始被创始人当成棋子取代之前的技术合伙人结果自己重蹈被取代的覆辙……
这样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或许说明不是环境出了问题,而是我们自己出了问题。我有一个印象深刻的反例:有个朋友被某公司创始人拉去当合伙人,委以重任,也确实做出了不小的贡献。然而到了约定落实股份的时候,创始人却说“因为你的业绩没有达到我的预期,所以之前答应的股份不能给你”。这个朋友听完拔腿就走:
“落实股份是对待所有者,业绩不达标所以不能兑现是对待经营者,两类性质完全不同。你连我的身份都搞弄错,这样咱们没法合作下去。”
我不知道广大IT同仁听到这个故事是什么反应,我的第一反应是震撼。因为就我所知,IT同仁面对“业绩不达标所以不能兑现“的反应往往是争论业绩怎么个不达标,从来没有也不会从身份性质的角度考虑。而我的这个朋友,他是做财务出身的。而且从后来的事实来看,当时选择离开真是一个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