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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薇同万家文化之间的入股交易,一波三折之后终于有了终局:分手!居然还是和平分手!
万家文化今日发布公告,称解除之前与龙微传媒签署的股份转让相关协议,履行的和未履行的协议均不再签署。
同时称,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即甲乙双方互不要求对方承担任何滞纳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等等。
从30.6亿收购到5.29亿参股再到0元分手
这笔交易的前情提要大概是这样的:
2016年12月,万家文化发布股权转让公告,控股股东万家集团要将持有的占公司总股本29.14%的股份,作价30.6亿元转让给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龙薇传媒”)。
之后因为龙薇传媒难以取得银行授信,融资困难,这笔收购缩水了。从29.14%股份的收购案变成了5.04%的举牌参股,交易价格也变成了5.29亿元。
随后这笔交易再生变数,3月28日,万家文化发布公告称,龙薇传媒未提供股份过户所需文件,也未派人前来配合办理股份过户手续,故尚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
这个最新进展又引起了上交所的关注,发问询函问了如下三个问题:龙薇传媒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时间过户的原因、是否存在违约情形、是否有继续履约的意愿 。
今天,万家文化发布了最终版的公告,宣布我们就是和赵薇分手了,并回复了上交所的问询。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龙薇传媒之所以跳票,是因为万家文化在补充协议有效期内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由于标的公司正被立案调查,结果无法预知, 交易存在无法预测的法律风险。
龙薇传媒认为交易的客观情况已经发生变化,就补充协议是否继续履行需要与万家集团协商处理,因此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办理相 关股份过户手续。
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如下:
因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 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就是上面短短的52个字导致了赵薇和万家文化的分手。
协议解除之后,万家集团不再向龙薇传媒转让任何标的股份,龙薇传媒不再向万家集团支付任何股份转让协议款。万家集团将前期已收取的2.5亿元股份转让款返还给龙薇传媒,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你们还挺大度
赵薇也许有苦衷,但是吃相太难看!
因为赵薇的知名度,同万家文化的这笔股份转让交易成为了全民话题,从当初的用6000万的资金撬动30.6亿的收购,到后来融资困难交易严重缩水,再到现在的0元分手。
虎嗅查询了之前的权益变动报告,当时的约定是此次交易任何一方如有违约,另一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按照违约所涉及争议金额的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对造成守约方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龙薇传媒发生违约,至少要赔偿万家文化2600万元,但是最后并没有,也许证监会的那份简短的调查通知书,应该会有大内容。
事实上,在龙薇传媒没有发出收购意向之前,万家文化曾经在 2016年发起过两次重大资产重组。
第一次是在去年的4月份,当时的重组标的是杭州岩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不过在2016年的6月末,万家文化发布公告称同杭州岩华的重组交易失败。
随后,万家文化又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告,换了个重组标的,拟以发行股份和现金的方式,总计7.84亿元购买快屏网络 100%股权和隆麟网络 100%股权。
然而,这项交易在去年的11月份再次宣告失败。再之后就是赵薇收购万家文化大股东万家集团29.14%股份的公告。受这些消息影响,万家文化的股价有大幅波动。
从双方协商0元分手,没有违约方、没有违约金的结果来看,赵薇方虽然没有按时交付余款,办理转让过户,但应该不算是这笔交易中的过错方,没有最终完成交易也许另有内情。
但是,在对收购标的前期调查不详尽,对融资资金来源没有清楚规划的情况下就宣布收购股份,导致万家文化股价波动的这个“锅”,赵薇应该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