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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呦呦鹿鸣(ID:youyouluming99),作者:呦呦鹿鸣的鹿鸣君,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这则新闻,看得疼人、令人心痛。
10月16日,四川成都崇州恒大西辰绿洲小区内,一位妈妈带着女儿去上幼儿园,遭遇一只黑狗(罗威纳犬)和一只白狗(拉布拉多犬),黑狗扑上撕咬女孩,妈妈拼死相护,怎奈凶狗力强。邻居赶来,三个大人合力才将女孩救下。目前,女孩昏迷,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送入华西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这是现场部分视频:
新闻之外,事发小区里两个信息值得关注:
一,小区里常见遛狗不牵绳现象,业主拍有视频,并多次向物业投诉,最新投诉记录分别出现在4月14日和6月11日,遗憾的是,每次投诉都不了了之。
二,这并非小区第一次烈犬伤人事件。业主说,“今年6月,就有小孩被狗咬了, 派出所也知道这个事情,我们业主群所有业主都挺生气。”
所以,问题很清楚了:这是一个本来可以避免的悲剧事件,可是,为什么偏偏就是避免不了呢?为什么?
这几年我就“狗咬人”陆续写过六七篇文章,逐渐明白,简单的狗咬人现象,并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归结来说,它有四个背景,相应也有四个结论。
第一个背景:恶狗背后,有一个特殊人群。
这群人的大脑很可能具有特殊构造,相当清奇:“什么?牵绳?还要戴嘴套?我家的狗很乖的,不咬人。什么?咬上了?只不过咬一口而已嘛,一年几百万人被咬呢,又没死人,你急什么?自己去打下疫苗不就行了?什么,真死了?他死了能赖我吗?谁只知道他因为什么死的?谁知道是不是被其他狗咬的,狂犬病潜伏期可长呢!关我啥事。”
这是常见的“话术”,但这种清奇大脑最典型者,当属杭州“狗霸王”。2018年11月3日,徐女士带着两个孩子在小区散步,一只没牵狗绳的小狗,窜过来追孩子,她护住孩子,稍微抬脚作势驱赶,狗的男主人冲过来:“这狗是我儿子,你踢它干嘛?!”然后掐着她的脖子,把她按在汽车引擎盖上,挥起拳头打她,扇她耳光,用拳头击她头部,把吓得大哭的两个孩子推倒在边上的汽车上。
被劝开后,他骂道:“一看你就是外地人,你们这些外地人都给我滚开杭州,还想惹我本地人,也不看看你们几斤几两……”又等了一阵,他又冲过来,把徐女士按倒在地上,第二次殴打,朝着头左右挥拳。孩子们在旁边吓得直跳脚。在二次殴打过程中,狗还在向孩子冲来冲去。
有些人常以爱狗自称,“狗儿子”云云,可是,连人都不爱,真的会爱狗?
我观察了好些年,琢磨了好些年,目前的结论是:有一类人的思维,早成定式,要让他们走向文明,走向道德自律,恐怕需要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改变他们的思想,比要他们的命还难。
我想说的是,面对着被咬的孩子,仅仅痛斥狗主人是简单容易的,也是粗糙的,停于浅表,痛快是痛快了,并不能解决问题。我们需要知道这些人是一群什么人,但解决方案的入口要从其他地方去寻找。
第二个背景:大量的狗不打疫苗——狂犬疫苗热销,但主要是给人打,而不是给狗打。
每年有多少人被咬?
2022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殷文武说:2007年全国共报告人狂犬病病例3300例,波及984个县区,到2020年,全国共报告人狂犬病病例202例,波及区县下降至143个。2021年,全国人狂犬病病例下降至157例。“我国狂犬病病例呈散发状态,部分地区已实现局部消除,为消除犬传人狂犬病奠定了基础。”
也就是说,趋势乐观。
但,朋友们,还有另一组不容忽视的狂犬疫苗的数据:2021年我国人用狂犬病疫苗市场规模约为53亿元,狂犬疫苗批签发量约为8800万支。
2009年,由卫生部等四大部委发布的《中国狂犬病防治现状》说:根据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使用量,估计全国(不含港澳台)每年被动物伤害的人数超4000万人。
简单来说,全国一年花53亿元在人身上打狂犬疫苗。
另一方面,我国接种了兽用狂犬病疫苗的犬只,只占不到40%。以湖南省为例,2021年犬只兽用狂犬病疫苗接种率仅为29.89%。而世界卫生组织(WHO)研究表明,一个地区达到70%以上犬只的免疫覆盖率,就可以建立起有效的免疫屏障,阻止狂犬病毒扩散和传播。
每年有这么多人打狂犬疫苗,打疫苗的狗却那么少。这正常吗?难道不应该倒过来?这个打疫苗的路线,是不是走错了?每年上千万人打狂犬疫苗,是不是可以避免呢?
美国猫狗数量极多,他们是如何控制狂犬病的?首先,给狗打疫苗规定和执行严格清晰,比如,洛杉矶的规定,4个月以上的宠物犬必须接种狂犬病疫苗,任何时候都要将接种证书拴在颈部的易识别部位。如果宠物未被接种被发现,宠物主人将被审判。如果宠物伤人,宠物主人将依次接受民事、刑事处罚,罚款、坐牢。
简言之,欧美等国,包括亚洲的日本,之所以完全控制了狂犬病,是因为给狗采取有效的免疫措施。而不是给人采取免疫措施。
这个经验值得借鉴。因此,我得出第二个结论:打疫苗的重点应该从人身上,转移到狗身上。但这不是某个人做得到的,需要行政政策方面的努力。不仅仅要给狗牵绳栓绳,而且要给狗打疫苗。
第三个背景:恶狗背后,一次次的无可奈何。
从历史眼光看,狗是人类的朋友,因此,大多数情况下,狗不是问题,有问题的是人。这里的“人”,不仅仅是狗主人。
河南“安阳王”事件,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更加完整的视角。2021年11月20日,我曾以《一只狗何以搅动一个地方?一个地方何以两个月搅不动?》《“安阳王”如何终局?》等三篇文章追问了这个问题。
2021年9月20日,安阳市锦华苑小区内,业主李小迎所牵着的两只巨型犬,将80岁老人耿女士咬伤。事件起因简单,但事件发展却复杂了起来,因为李小迎的丈夫王新刚出场了:
明明伤口上牙印清晰可见,李小迎矢口否认是狗咬伤人,说是老人自己摔倒蹭伤;明明受害者从未要求过赔偿只要求一个道歉,王新刚却反过来指控受害者要价太高;明明监控视频铁证如山,王新刚甚至反过来要起诉受害者诽谤,“我从来不相信视频”。
为此,河南省电视台著名栏目“小莉帮忙”不信这个邪,10次前往安阳采访,屡屡被拒,连续9集节目下来,情况大约如下:
1. 受害者报警后,民警敲门询问情况,但王新刚夫妇拒不开门接受调查,出警民警未对王新刚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未采取措施。
2. 受害者来到安阳市行政执法局询问养狗证办理情况,被明确回复,不可能给咬人的两只烈性巨犬办理狗证。但经“小莉帮忙”节目多次采访,两只巨犬有养狗证,名义是“心理辅导犬”。
3. 王新刚在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受害人曾了解到王新刚是三大队大队长,后通报中说是“食品药品稽查专员”),受害者家属陪同“小莉帮忙”记者到支队采访时,遭不明人士持贴有警用标志的伸缩棍攻击威胁。
4. 在家属提供实名反映材料时,支队称是王新刚家务事拒绝接受,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则称: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独立单位,自己不具有管辖权。
5. 在“小莉帮忙”访问期间,安阳市纪委和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也介入了事件。
6. 这个事件中发现,早在2013年,李小迎就被人在微博公开投诉以能“捞人”为由诈骗100万元,警方抓捕后又释放,随后案件沉寂8年未推动,更早之前,2011年,当地法院曾裁判李小迎归还50万元欠款,王新刚夫妇拒绝执行,法院裁定查封王新刚名下房产3套,但法院甚至不能直接送达法律文书,只能在《人民法院报》公告送达。
受害者一家恰好是我的读者,这两个月艰难维权,所要求的只是狗主人在监控视频面前承认狗咬人并为之道歉这一项而已,面对的却是冷脸、嘲讽和傲慢,以及委屈。他们面前的,是一张网。
两个月过去,事情未能推进半步。到第10期,热心又压力巨大的记者小莉,在直播中情绪失控,哽咽哭泣。这个在社交媒体上拥有几千万关注者的民生节目,遇到了开播以来“最难帮的一个忙”。
小莉这一哭,《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媒体纷纷发表评论,为媒体同行小莉撑腰打气。到了这个时候,安阳市有关部门终于行动起来,王新刚道歉。11月24日,当地做出处理:给予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科级稽查专员王新刚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并调离执法岗位。
(另,城管局一位办公室副主任免职并记大过,城管副中队长记过,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政务警告,派出所所长、城管局党组成员、市场监管执法支队负责人诫勉谈话。)
可以说,安阳这次狗咬人事件,是迄今为止动用最多社会资源的狗咬人事件,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几乎所有可能关联的都关联进去了。《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从处理结果来看,安阳当地应该是认为王新刚并不属于“情节严重”。
我尊重安阳当地部门的雷厉风行、重拳出击,以及明明白白的大局观,但也至今都为安阳感到惋惜。
事件有结果,是因为小莉哭了。但,小莉一生,能哭几次?这样热心民生的小莉,全国又有几个?小莉哭之前,受害者家属也哭了,有人听到么?
这个事件一路看下来,已经非常清晰:狗患,是社会多种问题的集中体现,我们不能就狗说狗,解决它,需要各地系统性改造升级,需要强力介入,但包袱极重,绝非一日之功,倒过来说,如果真正解决了狗患问题,社会的其他问题也差不多随之解决了。
于是,我们可以得到第三个结论:“狗咬人”的善后走入僵局,依然会在一个时间段里反复出现。同时得出一个关联结论:这些事件大多数不会成为新闻,但新闻是最后一道防线,我们应当千方百计增强媒体在民生方面的力量。
第四个背景:王志群,被忽略的拍案惊奇与解决方案。
我找了非常多的故事,最后一个案卷堆里,找到了一把“钥匙”:
江苏南京麒麟门街道有一个小区,定林苑,一度有不少流浪狗出没,狗患泛滥。有意思的是,小区有一个态度认真的业主,王志群。先是报警:
第一次报警,出警警官要求报警人指出狗的位置。出警警官在现场查看后,没找到狗,表示不便久留,撤警回所。
狗仍然在叫。于是,小区第二次报警。出警警官仍然要求报警人把狗找出来,报警人赶到现场,帮助寻找,无果。警官撤警回所。王志群反问:“寻找流浪狗是警务处置范围,不是报警人的义务。报警人通常是被伤害而报警,危害秩序的一方正是警方查找(缉拿)的工作对象,查找(缉拿)的过程正是警方工作内容和义务,报警人不可能代替警方完成义务。”
接着,王志群和几位小区居民自发在附近守候近一个小时,狗出现了,又狂吠。遂再次报警。
警方赶到,将狗吓跑。王志群说:这种简单处置解决不了问题,建议民警同志将狗击毙,但出警同志未予采纳。不过,出警警官承诺向领导汇报,并联合“打狗办”协同解决。
之后没有下文。狗继续在叫。小区第三次报警。
出警警官在报警人提示过地点后,在7幢门口停车位附近找到了狗,但未做处置,向报警人承诺回去向领导汇报,看是否属于流浪狗再行处理。
之后没有下文。狗继续在叫。第四次至第九次报警,均未能找到狗,撤警回所。
第十次报警,王志群前往派出所要求开具报警记录,制作材料向上级政府反映。派出所领导表示要加强工作力度,并告知发现狗直接联系他。
第十一次报警,王志群直接联系派出所领导,要求派人捕狗。出警警官未能找到狗,撤警回所。
再往后,居民多次报警。一个多月内,出警十几次,都无功而返。
王志群似乎生气了,他认为,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的症结是警方的目标并非解决问题,而是为了捕狗而捕狗,为了出警而出警。“多次出警处置存在明显不当、不妥、不足,导致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却至今解决不了一个小问题。警方工作目标存在偏差,应该对此结果承担责任。”
2019年10月22日,他到辖区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麒麟派出所。请求判令:
1. 派出所向辖区居民公布最近五年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及达标状况;
2. 派出所所长向辖区居民公布上任以来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及达标状况;
3. 派出所限期解决报警人反馈的问题并对辖区内狗患治理制定目标;
4. 派出所就之前的工作不力,态度恶劣、失范等不良行为向报警人公开致歉;
5. 派出所开辟专门场所(比如公告栏、互联网专页等)供辖区居民评议派出所的工作,提交建议和满意度等;
6. 批准(受害)报警人在特定区域(合法牵绳饲养的犬只不易到达的区域)投放(仅能灭狗,对人类无毒)的药物,灭杀祸乱之流浪狗;
7.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这提起诉讼就让法院感觉有点难办了,因为从行政诉讼的法律角度来说,这个诉请内容有点多。2019年10月29日,法院作出裁决:不予立案。
前面说了,这位王志群业主,是一个认真的人。他申请了上诉。一个月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1行终918号《行政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王志群还不甘心,又继续走了一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半年后,2020年6月4日,该院作出(2020)苏行申579号《行政裁定书》:驳回王志群的再审申请。
在公开信息中,我没有找到一点有关王志群的个人资料,他是一个很普通的人。但他又绝不普通,在案卷中看了他的故事后,感觉到他对于上级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充分信任,感觉到解决狗患问题的执拗,感觉到他看洞穿表面的犀利眼神,也感觉到了希望:现实是如此支离破碎,但他仍然对个人合法权利如此奋力争取,不止不休。
也许有人会说,王志群不断败诉,他不是失败了吗?怎么会是一把钥匙?请注意,王志群与志愿者参与解决小区狗患是2019年,现在,四年过去了,我没有注意到定林苑出现狗咬人的新闻。
没有新闻就是好新闻。现实文明的每一个进步,都不是从天而降的,也不是谁赐予的,都需要一步步努力,需要一个个小石头去铺路。王志群就是那其中一个铺路石。
王志群当然不是失败者,他从一开始就是一个胜利者。就像安阳的耿女士一家一样,就像河南电视台的记者小莉一样。
愿国泰民安。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呦呦鹿鸣(ID:youyouluming99),作者:呦呦鹿鸣的鹿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