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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3 08:35

基金与虎嗅对话再阐释:互联网文化不是个“筐”

虎嗅君刊登了一篇与泰达宏利基金公司人士的对话,命名为《金融白富美变成淘宝客服小妹?真心难……》,在我看来,这篇对话中,虎嗅君虽以“思维对撞”为名,实际上,言语间一直以为自己掌握了真理,这个真理就是:“摧枯拉朽”的互联网上的东西都是对的。

我觉得,金融行业的人正放空自己接受互联网,但互联网人正以“摧枯拉朽”的姿势看金融。

那个谁谁谁,大概是马蔚华,引述过一句这样的话:”不知未来者无以评判当下,不知世界者无以理解中国,不知宏观者无以处理微观。”这句话真心恰当、精到。

其实除了科学怪咖,没有什么正真的“聪明人”。人们看起来聪明可能是:1)他站得更高,视野更广;2)他阅历更多。

那么回到互联网金融这个话题上,万建华、巴曙松都发表了一些大异于对互联网金融乐观看法的意见,原因是不管是纵向的金融历史;还是横向的海外市场,国内市场有一些模式,从来没有在历史和海外市场出现过。

工行的人也对谢平的互联网金融报告表示疑议,哪里有不是直接融资,也不是间接融资的第三种方式?

当然不是说别的市场没有出现的,就一定不会出现,只是金融有其规律,不是随意让人打扮的小姑娘,有些事情在别处没有出现过,是有原因的。

以下就来逐个以另外的角度来尝试阐述虎嗅君的“思维对撞”:

1)用户群体与大数据

如果粗略的按业务来分,资产管理行业有两类机构,一个是侧重投资研究的,一类是侧重经纪的。偶尔会有两者联合起来都很强劲的公司。

比如,你是一个牛X的基金经理,以你的能力,每年能给客户30%的投资回报,你凭借你的名气和能力就能拉起一个基金公司(在国内只能以私募起步)。

那么你的产品卖给谁呢?怎么卖呢?

这个市场有专业的机构帮你卖。银行可以、券商可以、好买基金这样的机构也可以。在海外,大量的投资顾问替代了中国这些销售机构的作用。

这是社会分工的不同。做投资的和做销售的都有得选择,做投资的可以选择能力强的销售,能力强的销售也可以选择好的投资机构,市场才能形成良性生态。

在这一点上看,银行和淘宝没有什么区别,都是渠道而已。

当然这两者数据也是有区别的,对于资产管理行业来说,银行的客户数据,更偏于静态,比如客户的资产、金融资产、负债水平;而淘宝的数据价值,是在时序中才成立,你在淘宝上购物一次,这个数据没什么价值,你常年累月的买,数据才能勾画出你的偏好。

但是这些专业的销售机构,怎么会拱手将客户资料送给你呢?客户就是他们的核心竞争力,他们通过提供多条价值链,才聚合到这些客户(比如银行可以交费、存款、贷款、投资理财、提供资产证明等等)。这些客户,基金公司当然想要,但银行不会给,淘宝同样也不会给。

基金公司要是重构自己的业务,去重新获取用户数据,你能和银行、淘宝竞争吗?这是典型的扬短避长啊,这不科学。

资产管理行业,只有高端的PE圈子能形成真正自己的客户群。为什么?人家压根用不着“大数据”,认识200个大富豪,你的基金就足够大了,而且这一期投了,下一期往往LP还会掏钱;这是能够真正实现和维护的客户。当然能真实现这一点的PE也不多。

从这个角度来说,万建华所说的金融的壁垒会增强,而不是减弱。做投资的和做经纪的都会更专业。

2)8%的理解差异

这个理解差异确实太大了。基金行业关于创新的传统看法是:没有追随者的创新就是失败的创新。

比如今年你做了一个产品,你觉得不错,外面没有同业效仿,说明吸引力还是不够。另一个维度是,这玩意能不能持续啊?

开放式基金理论上——只要你不出现管理不善清盘了——都是永续的,也就是说,今年能这样,明天也要能这样,这才是对客户有价值的。

虎嗅君的想法是,8%营销很OK;但对于基金行业来说,这个营销是明显的误导啊,今天可以8%,赶明儿就歇菜了,那么全行业一起来,你做得初一,我也做得十五,这个尺度就有放没得收了。

为什么不能放呢?因为投资理财,不是存银行;投资需要风险自负,但如果诱导了客户,你就有责任了,赶明儿亏损了,你没有银行那个资本金,赔不起,自己、客户全玩完。

当然,真要玩起来,10亿元对于货币基金来说,真是毛毛雨。太小了没意思;太大了,比如来个100亿,要像百度那样玩,那还真的玩不起。

3)“上面不允许”和“先做再道歉”

虎嗅君这里有一个错误,余额宝 与 百度、淘宝基金并不适宜相提并论。百度和淘宝,实际上还是一个卖流量的,但余额宝不一样。

余额宝是依附于支付宝余额,对支付宝用户来说提供了新的价值:余额增值保值;对货币基金来说提供了新的价值:货币基金支付功能的实现。

这是支付宝生态上结出来的果实。

但百度买基金,淘宝卖基金,本质上和银行网点、网银卖基金没有区别。

2007年的时候,银行还有单个基金一天认购1200亿元的时候,现在10亿元就“摧枯拉朽”了……之前我也提及,10亿元对于货币基金来说,真是不多。

这就像债券交易员挤在地铁里,拿着鸡蛋灌饼对着电话喊:我早上要借1000亿。大家都以为他是疯子,其实人家确实要拆来1000亿。

回到监管格局上来说,证监会对于创新是比较包容的,这是一方面的原因。

另一方面,大家都在喊“功能监管”,其实大部分时间还是沿袭“主体监管”。

打个比方,吴晓灵说,银行向超过200人发理财产品,这就是公募行为啊,受到《基金法》的约束,所以这个要归证监会管,银行应该先拿牌照;最不济,也要证监会授权银监会管。

这就是“功能监管”的理念,你实际做了什么业务,就该由这个业务的监管机构来管。

而主体监管容易理解,银行归银监会管,证券、基金归证监会管,按道理来说,这种办法是不好的,很多新事物就在监管之外。因此证监会也会提点互联网公司。

这里有一个问题,“功能监管”理念虽有,但没有政策约束力。比如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犯了错,证监会可以禁止其执业,比如华夏基金,有一段时间就不让发公募产品,原因只是中信证券没有处理好股权。

但百度犯了错误,你最多不让他卖基金了,别的场合没有约束力。

把柄捏在谁手里,这是不同行为的最基本原因。百度关键词过滤为什么做得那么好?这和百度不去挑战互联网发牌机构是一样的道理。

4)两种文化的融合

互联网文化和金融的文化显然有区别,但作为商业机构,本质的东西没有区别。什么是本质的?是”用户价值”。

互联网上的任何成功模式,都是提供了用户价值,这种用户价值相对于用户投入的成本来说是巨大的。

从这一点上看,谁能给用户提供长久的价值应该才是判断标准。

基金公司给客户的价值,应该是专业。专业才能提供最好的回报,只有在这个地基上才能谈论其它价值,否则就是沙地上的城堡。所以华夏基金那句“为信任奉献回报”,说得多好啊。

至于便利、便宜、折扣,这也是价值的一部分,但不是基金公司提供的主要价值。因此基金公司做好投资、不误导客户,不错配客户风险,这就是价值。

而便利和低成本,恰不是互联网应该提供的价值吗?也基于此金融和互联网才能一拍即合,无论是金融涉足互联网、还是互联网公司涉足金融,或者是双方联合,都不应忽视了各自的长短。

万建华文章谈到的互联网公司不做平台做影子银行,确实也是一种浪费。

互联网的开放和自由是一种精神、价值观,但显然到各种互联网促销手段上,比如今年打赏,明天打赏,这和价值观毫不沾边。如何与客户互动,这是另外一个层次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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