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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嗅注: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CFO合作社”(CFOworkshop)。作者:金佩泽。
前几天,马老板给我打电话,说最近想让公司给自己和其他股东做一笔分红,预计可分配金额5000万。
我是马老板的一对一税务顾问,马老板是一个民营企业的大股东。
分红是好事,但股息分红按照中国税法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他又心疼。
马老板说他觉得今年的个税改革里说不定会有针对股息分红的减免新政,如果在改革方案出台之前分红,他担心会让自己错过税务优惠。
马老板就问我:“他应该分还是应该等。”
作为他一对一的税务顾问,我直言不讳地对他说:“你想太多了。本轮个税改革重点并不在这。”
马老板问我:“那重点在哪?”
我建议他去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面提到的改革方向说:提高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和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
他不服气地说:“我不是人民?我的收入不是一分一分攒下来的,不是劳动?”
我笑说:“是人民也是劳动,但我预测没有这方面的减税政策。”
他不依不饶:“万一有呢?我再等等。”
6月19日,也就是今天早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送审稿)》提请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果然,这一送审稿的说明里面,并没有出现他所期待的税率下降。
刚才马老板打来电话,问我法规讲的什么意思,是不是对他这种民营老板有利好消息,我正好要去上海出差,就在首都机场拿着草案的说明给他简单讲了讲。
本轮改革的一个重点是提升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就是把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如果真的按此改革,对于一个拿固定工资的小白领,免征额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实在影响不大。假设你税前收入一万,本次改革带来的税额不过100多元,那就可以知道收入低于一万的人群,改革影响更是微乎其微。
所以对于中低收入人群来说,这一点免征额的变化实在是杯水车薪。指望着靠这个达到总理所说的迈向富裕大概会被累死。
他说就是起征点提高效果不大是不是?我告诉他根本没有起征点,中国个人所得税制没有起征点,你没看草案里面没有提起征点这三个字儿?所以别再说起征点这个词儿了,大家一直都误用,飞机快到了,我下一次电话会议再和你分析这个易混淆概念。
本轮改革的第二个重点是适用综合税制。
简单说来,现在的税制下,收入是分成了11个类型并设置不同的税率分别计税,但是在综合税制下,所有劳动性质的收入诸如工资薪金、劳务、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都要合并起来被称为综合所得,综合所得适用一个统一的累进税率,不再分工资、劳务这些去分项计征。
假设你是一个经常能做一些兼职拿外快的白领,原来只需要按20%劳务所得征税的收入,现在把各种所得加在一起,总数提升了,很可能就要按照45%的最高一级税率缴税,要交的税说不定会大幅度提升。
此时他在电话那边听到这个情绪很激动,因为他经常有一些给别人做营销咨询的报酬。
我说你也不要现在就担心,因为最后是不是真的高了,还是要看具体到你个人税前扣除的费用以及你收入在税率结构中所处的位置,这就牵扯到第三个重点和第四个重点。
本轮改革的第三个重点是调整税率结构。
税率结构指的是综合所得税率的结构和经营所得税率的结构。一个长时间僵化不变的税率结构是无法和社会收入合理接轨并体现公平的,所以这一次政府打算进行调整。
综合所得的税率里面,3%、10%和20%这三档低税率的级距被扩大了;因为扩大了10%税率的级距,导致现在税率为20%的所得都降为10%了,而部分现行税率为25%的所得也降为20%了,但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最后,30%、35%和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可见,高收入者的收入其实没有受到大的影响,受惠的依然是中低收入者。不过级距具体变化几何,到底影响多少税金,具体的计算结果就要等草案正式出台才能得见了。反正还是对高收入者受惠不多。
说到这,我觉得他在电话那边的情绪已经不那么高了,已经沉默了。
因为情绪不高,我也就没再详细告诉他作为个体工商户的税率级距变化会对他有什么影响,毕竟他也不是个体工商户,而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调整的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升到50万元,这个消息对他来说完全没有影响。
听到这他终于忍不住打断我,抱怨这一轮改革没有什么力度和意义,有点不想听下去了,说要去开会。
我阻止了他离开的打算,并告诉他并非如此。因为第四个重点和第五个重点就是力度所在。他必须听完再走。
第四个重点是专项附加扣除的设立。
这一点绝对是本轮改革的最大亮点和中国个人所得税制有史以来的最大革新。
具体意思就是,除了现行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比如三险一金等等)以外,政府以后还会允许你根据你个人的情况把其他费用作为扣除项目抵减你的应税所得,这样你的个人所得税就可能进一步下降,而且可能是大幅度下降!
比如说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这些和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费用都是可以的。具体怎么计算就得等草案出台才知道了。
马老板听了之后情绪好了很多,虽然股息红利没有什么利好,但他终于意识到还是有很大可能把自己的综合所得的税负降下来。
然后我告诉他很多国家都采取的是这一综合税制,所以我们国家的个税改革是和国际逐步接轨的,总体来说都是逐步趋向合理。不同的个人,因为收入和支出情况不一样,造成税负不一样,这也是符合个人所得税立法本意的。
这时我能感受到电话另一边的他,大脑在快速运转爆发的火花。比如考虑未来睡否有希望能通过各种筹划降低自己的税负,因为他和我分享了看到市面上有一些所谓的“合理避税”产品,然后虚心——而且心虚地咨询我的意见。
我强烈建议他此时务必谨慎而为,因为在界定什么是“合理避税”方面,你、我和中介机构都说了不算,唯有以法律准绳,只有知法懂法,才能避免盲目操作带来的巨大风险。
最后我和他说了本轮个税改革的第五个重点。
那就是个人所得税法将有可能历史上第一次参照企业所得税里面的相关“反避税”规定。
说明的原文是这么说的:
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补征税款并加收利息。
我看他好像没听明白意思,就补充说:这轮改革之后,对于你这种高净值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会进一步加强,如果还进行各种所谓的合理避税行为(实际上在商业上不合理)而违反了税法,就会蒙受巨大的税务风险,不仅要补税,还要连着利息一起补回来。
电话那边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我感觉这一点对他确实有所触动。我相信这就是本轮个税改革者的目的,既要合理税制,也要加强征管,在给中低收入阶层税务负担减少的同时,必然给高收入阶层的税务管理增加压力。
现在看起来,起码在我身边,改革者的目的初见成效。
飞机要起飞了,电话会议只好暂停,马老板约我确定了下一次电话会议的时间,他说他还想了解更多有关“反避税”的案例和法规。我欣然接受了这一约定。
中国税务法治进程正在越来越深化,监管正在逐步加强。
对民营企业家来说,越来越需要懂得尊重税法的权威,而不是把所谓“合理避税”的要求硬性传递给企业财务人员和税务顾问。
对我们税务顾问和企业财务人员来说,时刻以法规为准绳,而非鼓励客户和雇主以身涉险并从中渔利,是我们专业工作中必须坚守的底线。
草案已经提交,最终出台的修正案庐山真面目如何,我们还需拭目以待。
现在,就让子弹先飞一会儿吧。
注:经和客户讨论,他很高兴以虚拟姓名“马老板”出现在我的文章中,涉税事宜也进行调整加工,不涉及具体客户隐私。本公众号将陆续刊登和“马老板”的电话会议内容,以便更多的民营企业主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了解本轮税改的专业意见。
本文作者:金佩泽,中国5A级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曾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任职,有超过14年的税务咨询服务经验,目前为众多大型民营企业担任首席税务顾问。欢迎联系微信号jinpeize1977垂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