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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20:04

回购条款是如何摧毁一个中产创业者的?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产资产配置指南(ID:lpgatekeeper),作者:南哥,注:本文首发于2023年11月20日,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文章摘要
本文讨论了回购条款对中产创业者的摧毁影响。作者分享了一个创业者因无力履行回购责任而遭受的各种限制和痛苦,以及回购条款在投资领域越来越普遍的原因。文章还回顾了中国创业者在过去几年的热潮中所面临的困境,并强调了投资人和法律对创业者应更友善的观点。

• 💔 回购条款越来越普遍,投资人为自己免责,创业者成为受害者。

• 💰 创业者压力巨大,面临高额回购责任,甚至家庭破产。

• 🚫 回购条款限制了创业者的自由和创造财富能力,对创新创业造成极大压力。

2023年11月,《创业者,该死吗》这篇文章很火,文章揭露了一个创业者在创业失败后,被投资人要求回购未履行,进而被限制了高消费,申请拘留,甚至连医保的钱都被执行冻结,自己生病、丈夫抑郁、整个家庭破产,陷入没钱、没自由、没健康的绝境状态。


在市场下行、经济不好的今天,这篇文章获得了大量读者的共鸣。


那段时间,南哥的一位朋友B哥也同样在为回购的事情焦头烂额,某家知名投资机构2019年投资了他们大几千万,并约定5年未在深交所、上交所(对,不包含美港股)上市就要创始人承担回购责任。可是由于上市政策风向的变化,这家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就算这几年盈利良好,也上不了上交所、深交所(不是政策鼓励支持的行业),更何况这几年还受疫情影响严重。上亿的回购责任,B哥焦虑的每天唉声叹气,愁眉苦脸,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一、回购条款为啥越来越普遍


南哥从事投资有些年头,这几年发现回购条款越来越普遍了。


10年前,回购条款一般在人民币PE基金比较常见,那时的回购大多数也是以公司回购为主,很少连带到创始人;而现在,甚至天使轮、A轮的投资都有回购条款了,并且一般都是要求创始人连带。


南哥觉得,回购条款越来越普遍,有几个原因:


一是这届投资人不行。为啥不行,因为投资水平低,要不就是跟风瞎投,要不就是不管估值的乱投。成功率低,回报倍数低,赚不到风险回报倍数,于是就只能给自己套一个无风险的回购兜底。


二是这届LP越来越输不起。这几年国资LP占了市场的七八成,了解国情的大伙都知道,一旦扣上了“国有资产流失的帽子”,那问题就严重了。所以明明是投个天使,投资人也要求创业者给签个回购。为啥?给自己免责啊。等到项目出问题了,创始人可能也回购不了,但不管怎么说,我有回购条款啊。那是创始人的问题,不是我投资人GP的问题,我的职责我可是向LP尽到了。


当然,这事也不能怪LP,要怪也只能怪投资人,过去10年,投资人伤LP、苦LP久矣。90%的LP是不赚钱的,南哥看到一些基金七八年了,才0.1、0.2的DPI,LP投了1000万,才回来一两百万,我要是LP也会指着投资人的鼻子骂也不解气。


说到底,投资行业本来是一个高大上的精英模式,然而在国内市场却搞得像乌合之众,一群没有逻辑没有纪律的人拿着别人的钱,可以不负责任地乱撒,确实很难适合国内的国情。


现在,投资做得越来越像放贷,公司发展好了,赚上市的回报倍数;发展不好了,赚固定的利息。


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是风险和收益对等。投资做成这样,这样做哪还有什么对等风险呢?反正最低有一个固定利息的回购啊,和放贷相比,唯一的不同就是创始人没拿房产车产来抵押了吧。


创始人是没拿资产来抵押,但创始人抵押的是自己的信誉、自己的家庭,甚至自己的人生。以资产做抵押是有限的,以人生来抵押却是无限的。‍‍


二、历史好轮回


2015年左右,在政策的鼓励下,早期投资异常的热乎起来,那几年很多创业者觉得钱好拿,纷纷操起炉灶,下海创业,放着大厂的薪酬不要了,拿着打工几年积攒的几十万、百来万,踏入了双创的大军。


从经济规律上看,创业是九死一生的事情。本来,如果创业拿自己的钱,不拿银行贷款,不拿风投的钱,扎扎实实、稳稳当当的先做一个好生意,再慢慢滚雪球,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也是挺好的事情。


但那几年的社会环境舆论,每天都是让人炸裂的新闻,滴滴快的融了上百亿美金,共享单车短短两年融了10亿美金,任谁听了都有一种时不我待,英雄为何不能是我的冲动。


于是创业者天天奔波在融资的路上,为了拿到高估值、高融资,说了很多自己做梦都不能信的话,做了很多不切实际的承诺。


然而,当年吹下的牛逼,要来的高估值,是需要业绩来支撑的。但问题是,吹牛逼容易,做业务太难,再遇到资金环境变化,资本风向变化,当年的香饽饽没一两年就变成狗不理了。


等到回过神来,才发现口袋的钱已经不多了,当年为了大干快上,高薪挖人、疯狂烧钱、快速扩张,公司跑冒滴漏严重,扎扎实实的核心壁垒没建立,资金流却已经亮起了红灯。


而当年那些满脸笑容的投资人现在却换了一副嘴脸,天天开始催你上市,上不了市,那就回报吧您嘞。


一切商业中的地位都是可转换的。当初市场好,你牛逼闪闪;现在公司没做起来,你苦逼灰灰。真可谓历史好轮回。


三、一切资金都是有代价的


一切资金都是有成本的。债有债的成本,股有股的代价。


南哥当年也创过一段时间业,拿了一些风投的钱,所幸毕竟曾经也做过投资,南哥死活没签回购所以没有要承担回购义务。回想创业那几年,南哥每个月拿1万块的工资,这点钱说实话连生活费都不够,后来咬牙关掉了公司,借了几十万发了员工的补偿金,算算账,除了积累了一段失败的创业经验,经济上是损失惨重,不仅没赚到钱,还欠了一屁股债。


这几年南哥也见了很多创业者,很多创业者由于当初too young too simple,签了回购条款,公司没做成,还有少则几百万多则上亿的债务,家庭矛盾重重、妻离子散、头发掉光、心理抑郁,有个别甚至跑回老家去逃避投资人债主,怎一个惨字了得。


这世间没有几个罗永浩,能上演一出“甄嬛传”的大戏。大多数创业者,都没有二次再来的资本,而是一次就压得让他们直不起腰来。


四、投资人和法律应该对创业者更友善些


投资人应该对创业者更友好一些,尤其是早期的投资。早期本来赌的是一个概率,赚的是一个赔率,想博一个几十倍上百倍的回报。风险和收益是对等的,你要几十上百倍的回报,你就得承担1%的成功概率。如果连天使投资A轮投资,都强制签署不上市回购,这对中国的创新创业是极大的扼杀。这样还有谁敢去创业,谁愿意去创业呢?


尽管当初投资协议签了回购条款,但南哥始终觉得,法律将不能承担回购责任的创业者列为失信人是过于严苛。那些创业者,无论他是否创业成功,他都是社会最顶尖的人,最有勇气、最有洞见、最有资源调动能力的人。我们在此且不论创业者是否应该承担回购,但如果因不能回购就列入失信人、老赖的名单,将严重限制创业者的生产力。银行卡冻结、不能坐高铁、不能坐飞机,如何去再创业,去创造财富?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产资产配置指南(ID:lpgatekeeper),作者:南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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