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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虎嗅医疗组
作者 | 陈广晶
编辑 | 王一鹏
头图 |视觉中国
2024年刚开头,医药反腐的大风已经刮起来了。
1月13日,央视新闻关于一家县级医院全链条腐败案件的报道冲上了多家社交平台的热搜榜。
根据报道,四川广安邻水县第二人民医院原财务科科长谭旭向当地监委投案自首,自曝挪用公款超1000万元,并交代该院院长张晓明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由此牵出该院成链条的腐败案件。
根据邻水县纪委监委调查,这一案件中,从2003年到2020年的17年间,仅院长张晓明一人就收受医药公司代表贿赂1400多万元,贪污89万元。
行贿方式包括对方投其所好请其去成都、深圳等地看篮球赛;免费供应常用药品;分多次直接给出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现金;以及将钱交给张晓明保管,需要时直接支付……
经由行贿张晓明,涉案药商左某、陈某某分别与医院做成了9000余万元和5000余万元的生意。
由于他的失职,谭旭先后挪用公款超2424万元用于网络赌博,其中1870余万元无法追回,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令人震惊的贪腐金额背后,更值得关注的是案件细节中透露出的下一步医药反腐的风向。
3年大巡查,从院长到小岗位都“危险”了
到2023年,医药反腐来了一个全面升级。据媒体不完全统计,一年之内已经有超过200名医院院长因涉嫌违纪违法被调查;多名上市公司高管被留置。可以说,查处范围和力度,都已经远超历年水平。
结合央视新闻曝光案件的更多细节和有关部门的近期发文来看,新一年的反腐还将进一步深入到更多更加“毛细”的关键环节。有医药相关专家认为,不止一线开处方的医生,其他各个与医药购销相关的岗位都会非常“危险”。
在邻水县前述案件中,涉案人员覆盖了院长、财务、药库库管、一线医生在内的药品购销全流程:从采购、回款、入库、开处方,全都有利益输送。可以说,该院腐败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所有人都心照不宣。
在贪污公款的案件中,张晓明以公务开支为由,安排财务通过修改数额、虚增人员等方式,套取资金89万多元,这些钱张晓明分得33万元,另外两个同谋不仅从这里面分到了赃款,还在没有张晓明授意的情况下继续贪污,这才有了后来谭旭挪用公款2400多万元的事情。
而这种情况也成了医药腐败的一大特点。
央视新闻报道中,相关专家对邻水县第二人民医院贪腐“窝案”进行了全面反思。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孙大伟指出,医药行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是相对封闭的领域,很容易形成利益共同体,一旦发生贪腐,往往就是塌方式、全链条的。
正因为此,近年来,医药反腐的策略已经从零敲碎打的查处个别医生、管理人员,向更加系统的针对“关键岗位、关键部门、关键少数”发力的方向转变了。从趋势看,在大网织密以后,医药反腐还要对全行业进行“地毯式”的排查,并建立常态化的重点监控预警体系、监管机制。
就在2023年12月18日,国家卫健委公布了2023年到2026年的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根据这份方案,“接受商业提成、参与欺诈骗保、实施过度诊疗、违规接受捐赠、泄露患者隐私、牟利转介患者、破坏就医公平、收受患方’红包’、收受企业回扣”等,都在排查范围内。
在惩治“蝇贪蚁腐”,提高群众获得感的新方向下,医疗作为民心工程、反腐工作的重中之重,整体有向基层延伸的趋势。比如:上述巡查名为针对“大型医院”,实际上也将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纳入其中。
这项巡查工作从2023年12月份开始,将持续到2026年10月底,历时近3年。这期间,更多医药领域灰色链条将被粉碎,公立医院也有望加快回归公益性。
来自:视觉中国
全覆盖,没有“铁帽子”
“铁帽子王”是清朝的异姓王,有“王中之王”之称,享有很多特权。在医药行业,很多似乎也应该拿到“铁帽子”,享有豁免权,比如在治病救人、抗疫救灾、推进改革中立过功的大专家、负责人等。但是,随着医药反腐风暴全面推进,越来越多迹象表明,没有任何人拥有这样的“铁帽子”、“护身符”。
可以看到,今年的医药反腐很早就开始了。
1月2日,贵州省纪委监委就宣布了开年首案——贵州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宋宇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宋宇峰曾在2018年11月到2020年9月担任贵州省医保局局长。
此后,海南省医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蔡仁杰也因为同样的原因被查。
上述二人都曾在医保部门任职。其中,宋宇峰,还担任过贵州省的卫生厅厅长、食药监管局局长。放眼全国,这样曾经在这三个机构都担任过“一把手”的人也是罕见的。
业界认为,医药反腐从卫健系统延伸到医保部门,意味着这项工作已经从原本的行业风气整顿,延伸到了整个医药相关领域,标志着医药反腐全覆盖推开。未来学协会等机构也都会被纳入其中。
就在去年,还有多名院士、知名专家遭到匿名举报,卷入了医药反腐风暴之中。
尽管反腐是全国各行各业中都在推进的行动,但是医药尤为特殊性。在医药腐败、带金销售的背后,滥用药、过度医疗、欺诈骗保等情况都很多,这些行为增加了患者经济负担、浪费了医保基金,更重要的是还会损害患者的健康。
因此,医药反腐是保障民生的一步大棋,对医药腐败的打击力度也势必更重。可以看到,就在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中,第三百九十条中就强调医疗、药品领域的行贿案,按照规定属于要从重处罚的范畴。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医疗、医药是非常专业的领域,任何一家大医院,任何一位成熟的医生、专家、院士,都是非常稀缺、宝贵的人才,他们的落马不仅仅是个人的损失,更是国家、学术界,乃至广大患者的损失。
从这个意义上讲,医药领域的反腐并不是为了毁掉医院、把医生全部抓进监狱,而是为了重新建立好的秩序。同样地,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也并不是要让医院亏损、破产,而是要让他们提高效率,通过为患者提供更加专业、优质的服务,来获取报酬。
从顶层设计上来说,医药反腐目标中,除了“不敢腐”“不能腐”之外,“不愿腐”同样重要。在反腐“破”旧的利益链的同时,建立新的收入体系,增加医院、医生阳光下收入的进程,也需要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