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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民众第一次希望代码成为“法律”,尽管“法律”在具体语境里更像“不可侵犯之神圣准则”。
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正式颁布。尽管这套海洋法系在当时看起来无比先进,但知识分子、法学家们对它的批判从未停止。
20世纪下半叶,这种不满变得剑拔弩张:光否定美国政法体系早已不解渴,批判者将矛头直指资本主义赖以生存的土壤——市场经济。他们高呼“市场威胁了自由”。
1990年的圣诞节假期,籍籍无名的网络工程师蒂姆·伯纳斯·李,利用闲暇时间创造了现代互联网的前身——万维网。伯纳斯·李在公开发表的论文中写下了举世闻名的概念“去中心化”并深得知识界的欢心。“网络天生能够抵御几乎所有形式的控制”“(网络)使法律陷入混乱”“代码即法律”……目不暇接的报告振奋人心。
直到现实打了所有人的脸。现在,微信成了连超链接都不允许存在的超级应用,管理全球十分之一以上人口的生活。
理想主义者也必须承认一个现实:虚拟世界不是遗世独立的,它不仅受到了控制,其本身也已堕落成控制的工具。
不知死,焉知生。我们需要互联网的经验。这并非用旧事物强行解释新事物,因为有些东西从未改变,在可预见的未来也不会改变。你无法忽视它们。
所以这种质问是合理的:当区块链重拾“代码即法律”的古老信仰时,是否踏进了某些拙劣且重复的陷阱?区块链和互联网的不同是什么?超前之处又在哪里?
溯本清源
区块链行业主流语境中的“代码即法律”,并非严谨的学术或商业概念,而是一种原教旨主义式的技术信仰。
不久前,EOS上频繁爆发的黑客袭击贡献了久违的行业热点。那场讨论中,最“原教旨主义”的观点来自区块链程序员群体——
从代码这一“规则”角度,黑客的攻击,也可以视作合约所允许的一种“玩法”,黑客精妙地发掘了"裏メニュー(隐藏菜单)",并赢得了“奖励”……基于客观规则的行为,如果因此受到惩罚,那么无疑会助长更多对规则的破坏和不公正的行为。
简单翻译一下:为了维护代码作为法律之神圣不可侵犯性,基于代码——哪怕是利用代码漏洞——的任何行为都具有正当性,不应遭受制裁。这也是目前“代码即法律”最流行的诠释。
与其称之为法律,倒不如直接翻译成《圣经》。任何“异教徒”都应施以车轮之刑,岂不快哉?
这种想法可不是什么新鲜事。
“代码决定一切且毫无疑问拥有这种能力”的观点肇始于伯纳斯·李的万维网。“网络天然拥有抵御一切规制的能力”也是美国学界定义网络空间的最初理论。
迷幻摇滚乐队“感恩而死”(The Grateful Dead)词作者的作品《网络空间独立宣言》代表了当时无比乐观的舆论情绪:
工业世界的政府们!你们这群令人厌恶的铁血巨人!我来自网络空间,思想的新家园。我代表未来,要求落伍的你们离我们远点儿!在我们聚集的地方,你不再享有主权。
可是也有异论。
美国宪法学者、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伦斯·莱斯格,在2004年出版的《代码:塑造网络空间的法律》一书中,将代码作为现实中法律的映射来研究。
尽管二者存在巨大的不同,但从蛛丝马迹中莱斯格悲观的发现:代码如同服务于民主政治制度的美国法律一样软弱,它甚至不具有中立性,网络空间拥有什么样的性质,完全取决于代码架构由谁设计、如何设计。
互联网的性质并非上帝决定,仅仅是由它的设计架构决定。
这是条不可抗的“客观规律”,在网络降生的那一刻就已随之而来。
在万维网出现之前,互联网的雏形已经诞生在美国的大学里,在还没有超文本链接的时代,它只能供大学间传递资料用。
在芝加哥大学,如果你想接入互联网,仅需将你的机器与遍布学校的以太网端口连接即可,即接入网络是完全、匿名和免费的。
这一决定来自于一名行政主管、法学家杰弗里·斯通——著名的言论自由主义者。当技术人员询问他,是否允许匿名访问时,他援引了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条款。这一政策决定了芝加哥大学网络空间的状态。
而在哈佛大学,事情恰恰相反。你想上网,必须得到校方的注册许可和验证,个人的机器也将被系统识别确定。在这里匿名言论不被允许,它与代码架构不符。这一决定同样来自于某位领导。
这两件事实进一步说明:代码不仅拥有法律效力,并且在封闭条件下拥有私法性质。代码受到了比现实法律更多的制约,制约来自四面八方——社会准则、道德约束、与之相关的现实法律和政治制度。
代码无法独自决定一切,它甚至不具备任何天然的权力。你不能提出以“代码即圣经”为前提的要求,因为它必然是野蛮的。
事实在区块链领域依然如此。因为,许多能够制约区块链的内外因素都没有改变。
“东西海岸代码”的魔咒
IT界人士习惯用一些新鲜词汇来显示“我和其他人不一样”,在有足够影响力的情况下,也不介意再造一些新词出来。
当法学家纷纷以法律形容“代码”时,硅谷精英们则用“西海岸代码和东海岸代码”来代指科技互联网与传统世界(东海岸指华盛顿)的规则。
一方面,这表示我们完全不同,未来与现在、先进与腐朽站在对立面;另一方面,硅谷企图昭告天下:我们有实力抗衡传统世界堕落的侵袭。
我们的确看到了硅谷以及它全球追随者们的实力。
Facebook接管了“世界15亿人口每天看什么新闻、或者什么内容‘更好’”的控制工作。
过去,希特勒还需要建立层层宣传部门监管几百万人在聊什么。现在,几千工程师就能控制一切。
而且小扎不需向任何人负责——他一个人拥有Facebook压倒性的投票权,没有哪个股东能够挑战他的权力。你很难判断,被三权分立掣肘的特朗普和放飞自我的扎克伯格,究竟谁的权力更大些。
当你把扎克伯格换成马化腾、Facebook换成阿里巴巴时,我想结论并无不同。
你会听到“技术是中立”的辩解,但在越来越集权的信息传播格局面前,这就像一句笑话。
现实令人沮丧,西海岸最终没有实现它的承诺:创造出站在华盛顿对面的未来。
首先,造成如今这种格局的是代码本身的局限。
代码的确和法律不一样,后者发挥效能分为两步,立法和司法。在任何政治制度的现代国家中,立法和司法必须独立。
理由很简单:法官不能像足球裁判那样满场跑,满场跑的裁判难以处于中立位置,不中立就容易做出错误判断,这也是足球裁判经常挨揍的重要原因。
排球裁判不一样,他站在场地之外、立于正中间并高于球网,球员触网或过网击球时自己都难以察觉,居中裁判者却明察秋毫。
可是,网络应用(代码架构)的设计者却兼任了立法和司法角色,他们不仅规定代码如何运行,且代码直接执行制作者的意图。
7月底,区块链游戏EOS狼人发表声明称遭遇黑客攻击。声明称,项目被非法盗取6万余EOS,并建议游戏中奖者通过EOS核心仲裁法庭申请仲裁。该事件一直被外界认为是狼人杀团队监守自盗的行为。
有一个经典逻辑问题:当你无法论证一个事件不可能发生,同时它还没有发生,那么它很可能就在前面等着你。
EOS狼人事件的猜想就属于这个问题,区块链代码完全有可能被用于监守自盗的行为。现在,你是否还能理直气壮的高呼“代码即圣经”?
有个很有意思的题外话,EOS平台上的众多博彩游戏开发者们,通常选择不开源代码。可讽刺的是,赌徒们最初之所以倾心区块链,大抵因为代码开源可以防止庄家舞弊徇私,在规则透明的情况下是否赚钱,你我各凭手艺。
然而不开源的博彩游戏与中心化时代别无二致,任何人无法为任何项目担保它一定没有问题。
其次,也是更重要的。代码并非遗世而独立,虚拟空间存在外部效应,影响现实的同时被现实制约。“西海岸代码”自诞生以来,就一直在向东海岸学习、靠近和妥协。
的确,资本和公权力很难直接干涉虚拟世界的行为,但却有一万个法子去影响虚拟世界的规则。美国政府和资本不需要直接限制所有网络行为,他只需要限制网络行为发声的平台即可。
随着代码编写的日趋商务化——即编写权力逐渐落入几家少数大公司的手上——公权力和资本控制代码的能力随之增强了。有一个无法改变、固定不变的控制客体是实现控制的绝佳前提。
那些抵抗控制的堡垒,摇身一变就成了强化控制的兵工厂。
1998年,全球最大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商思科公司发布了一款路由器,使用者可以在链路层加密网关之间的通信数据,不过路由器还有一个开关,可以关闭加密并搜集所有非加密期的数据。而美国政府可以操控这个开关。
没有任何一个美国公司胆敢开发违反国家意志的工具,美国政府对其有强大且合法的威慑力。它需要做的,是让任何一个违背其意愿的代价大于违背其他任何意愿的代价。
我想在可预见的未来,区块链面临的主客观条件也不会有改变。而且,最近已经爆出耐人寻味的新闻了。
希望:强制性放源代码
态度悲观不代表毫无希望。
区块链没有它的拥趸想象中那么“反互联网”,只是一脉相承罢了,不仅在技术上师承,在意识形态、哲学思想上也形影相吊。
希望恰恰来自这里。
20世纪80年代,软件开始走向商业化。但是,来自麻省理工学院的理查德·斯托曼认为这违反了网络精神,软件应该让人们自由地使用和修改,于是他辞去了工作,并创造出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著名的操作系统Linux,就是运行在这个许可证上的。现在,我们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超级计算机等,大都基于Linux操作系统。
理查德极具黑客精神的行为获得越来越多极客的响应,并引发一场持续至今的社会运动——“开源计划”或称“自由软件运动”——为争取开源一切而奋斗。当然,我们都知道他们没有直接取得理想的结果。
可技术内在要求开源的区块链,就是这一思潮的结晶体(区块链前面还有P2P技术,不再赘述),而开源的意义远比你想象中重大。
美国政府之所以能够控制加密路由器,是因为当控制对象思科表示顺从时,一般用户就无能为力了。可如果一个代码架构被开源了,事情会不会不一样呢?
必然会。
1996年,美国网景公司为保证电子商务的安全,曾发布过一组协议(SSL v3.0)。它可以保障浏览器和服务器之间数据交换的封闭性,但法国政府很不开心,它希望破译SSL以获取交易内容,故而对网景公司提出“开后门”的要求。
网景当即表示“臣妾做不到”,因为它已经公布了SSL所有标准。它当然可以更新一个SSL模块帮法国政府监听,但任何人都可以开发新的SSL代替法国政府的那个。各个模块相互竞争,得人心者胜出,而大多数人会选择一个没有被监听的模块。
这个例子很简单,但意义重大。当代码是开放、可被修改的,就没有外部力量能够保持客体是它所希望的那样,一个会变来变去的客体不是好的控制对象。
设想你是一个前苏联的宣传人员,你要求每一本书都必须有一章节专门讲述斯大林的政绩。但这样的书能够影响人们的实际阅读吗?
书就是开放源代码软件,文字对任何内容毫无隐藏,文字暴露了源代码,文字即源代码。读者永远选择他们喜欢的章节去阅读,技术原因赋予读者不读斯大林那章的权力,而你对此无计可施。
开源代码意味着开放的控制——那里有控制,但已被用户知晓。
“代码即法律”不是神话。当人们能够理性的面对它背后的真实含义,或许,商业力量尚有一丝希望去摆脱“东海岸代码”的影响。
但这有个前提,商业力量不会决绝地成为这条道路上的最大阻力。
商业会威胁自由吗?好吧,这是另外一个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