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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3 18:33
互联网企业反腐,早已不止BAT #更新

12月3日18:20更新:


美团于12月3日下午发布了“生态反腐处罚公告”,公告称包括内部员工、生态合作伙伴人员以及共犯社会人员等89人受到刑事查处,其中外卖渠道高级总监因触犯公司高压线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份公告中,美团不仅强调对内部员工贪腐“零容忍”,也对所有合作伙伴变相舞弊表示“零容忍”。对员工,美团强调“坚守道德与法律底线,坚决不触碰阳光职场八条高压线”;对生态合作伙伴,美团强调:“正直诚信是平台与合作伙伴们生存发展的基础保障,也是开展合作的首要条件。”


美团也出了反腐公告——这似乎成了互联网圈中的企业“标配”。当整个行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贪腐”就可能会成为行业性的问题。哪怕发展速度快如互联网行业,也避免不了“贪腐”这一问题。而在企业内部开展“反贪腐”行动的企业,也远远不止BAT几家巨头了。


以下是虎嗅2018-11-13 20:19发表的原文章:


互联网行业的腐败与反腐败到了一种什么样的程度?


这么说吧,今天一天内爆出了三起腐败事件。


今天下午,微博自媒体@大佬坊间八卦 发了一条微博,说腾讯北京分公司OMG多名高管因贪腐被抓,涉及贪腐金额从几十万、上百万到上亿元不等。微博CEO@来去之间 还在这条微博底下评论了三个问号。



但腾讯方面火速辟谣。腾讯公关总监张军回应称,传闻纯属谣言,经核实,确无此事,已启动法律程序进行维权。




必须说明的是,OMG系腾讯原网络媒体事业群,在今年9月底的腾讯架构调整中,OMG事业群被分拆,其中与社交平台、流量平台、数字内容等高度关联的板块,已被拆分重组至新成立的平台与内容事业群PCG。也就是说,就算抛开爆料内容的真假不谈,原博主的“爆料”表述也是不准确的。


但另外一则互联网公司贪腐事件就比较“实锤”了。


媒通社报道,11月12日,凤凰网全体员工均收到一份《停职审查通告》,通告中指明,经公司反舞弊团队初步核实,体育频道何文暹、徐俊、魏晓青等人涉嫌多次通过内外勾结,套取侵吞公司财务;收受贿赂违规发稿,损害公司利益;编造虚假信息骗取公司资金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三人即日起停职接受审查。


无独有偶,据川报观察报道,巴中市检察院近日发布的打击网络“潜规则”案件的被告人在四年时间内,为了获得更多的视频推广、置顶等机会,其共向优酷、爱奇艺、土豆、搜狐等网站的编辑行贿650余万元。涉案的14名编辑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至有期徒刑2年不等的刑罚。


在经历了二十余年的飞速生长后,互联网行业的腐败问题暴露得越来越明显:从以往被揪出的高管,到如今的基层职业如媒体编辑;从BATJ等巨头,到行业内分量不那么重的普通公司。或许,行业性的问题,需要的是行业性的努力。


BATJ反腐记


反腐这件事,从好几年前开始就已被互联网巨头公司摆在极重要的位置上。


据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于2017年5月发布的《近年互联网公司涉腐反腐案件榜单》,从2010年起开始计算,互联网行业反腐事件共有29起,其中包括京东8起,阿里巴巴与百度均为6起,腾讯3起等。其中不乏非常出名的例子:


  • 2013年7月5日,阿里巴巴发布公告称,原聚划算总经理阎利珉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已被刑事拘留。半个月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阎利珉作为淘宝聚划算的负责人、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一位希望与聚划算合作的运营商送的2辆车,共计53万余元。阎利珉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 2015年7月,时任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腾讯前高管刘春宁被警方带走调查,后被查出履职腾讯期间涉嫌非法受贿,在两单在线视频版权的购买中收受好处费,为他人谋取利益。时任刘春宁下属的腾讯前总监岳雨最终也被判职务侵占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9年。据指控,二者涉嫌共同收受贿赂。


  • 2016年11月4日,据百度职业道德委员会内部邮件,时任百度副总裁李明远在参与公司某收购项目中,与被收购公司负责人有私下巨额经济往来;在其所管理的业务范围内,与某游戏合作伙伴的负责人有私下巨额经济往来。后来,李明远引咎辞职。


京东更是专设了“廉洁京东”网站,定期通报公司内部的反腐败进展。从2016年12月至2018年8月,已通报内部腐败事件24起。其中大部分是运营人员收受贿赂,凡涉腐人员均予以辞退,严重者被公安刑事拘留。



BAT三家也都在反腐上下了大功夫。阿里巴巴有廉政合规部,百度有职业道德委员会,腾讯则为员工行为设立6条“高压线”,包括故意虚假报账、收受回扣等,触线者轻则辞退,重则移交司法机关。


反腐,应不只BATJ


2016年以来,除了BATJ等巨头,其余互联网公司也频频被爆出腐败、职务犯罪事件。


  • 2016年7月,哔哩哔哩弹幕网(B站)在《致合作伙伴的公开信》中表示,其前游戏运营负责人高楠楠,伙同其丈夫以及亲属开办公司进行利益输送,金额超100万元,涉嫌职务犯罪。


  • 2016年9月,两名去哪儿网呼叫中心员工伙同公司外部人员恶意骗取机票退赔款以谋取私利,后被海淀警方刑拘并被检察院批捕。据36Kr报道,去哪儿方面表示,去哪儿网对于员工的这种违法行为“零容忍”,并有严格、全面的反舞弊机制。


  • 2018年5月,据法制日报报道,今日头条通过内部邮件通报一起员工受贿案件,旗下火山小视频原运营负责人黄某因涉嫌在职期间收受贿赂等问题被移交警方。


企业通过发公开信、内部邮件等方式来通报反腐事件,无非是想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警示企业员工勿越红线。但跟事发后警示相比,提前设计相应的规章制度,能起到更好的效果。


在小企业迅速扩张业务规模、获取更大市场份额的过程中,公司内部的组织管理应当及时调整,设立相应的章程制度,对反腐事宜有更明确的规定。在行业层面上,也应由国家或行业组织来牵头设立共同的规范。


毕竟,只要是有利润的地方,人心就难测。


今天爆出的基层职业贪腐行为,固然暴露出底层职工收入低的问题。但说到底,一个人为谋求额外的利益,做出越过道德规范和职业要求的举动,还是内心欲壑难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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