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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3 10:08

致阿乙:因为胆小如鼠,他搬进鸟的眼睛

来源:一点儿乌干菜(ID:NarratorZhang)  

作者:章程


我终将会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活着的沉默,一部分是死去的沉默。我从上帝那里借来的,分文未动。—— 阿乙


一、在流放地


朋友敖登托雅跟我说,她第一次和阿乙打交道,是在很多年前哥哥的婚礼上。婚礼现场,众声喧哗,唯有阿乙,默不作声,独自坐着,时时拿出本子来记,或把随身带着的书拿出,旁若无人地看书。有人来攀谈,他会很有礼貌地合上书,但不会主动找人说话。

 

这个场景很“阿乙”。他和罗永浩认识,也是因为一次饭局。他生性腼腆,但因紧挨罗永浩,不得不寒暄闲聊。彼时,罗永浩正在创办牛博网,他好好读了阿乙的小说。没几日,便在牛博网上,以“史上最牛的非著名小说家”的名头,推荐阿乙。由此,这个处于文坛边缘的文学青年,开始进入到大众视野。

 

早几年,他全然想不到自己的小说,将来能出版成书。甚至更早前,当他还在瑞昌县时,还没有阿乙,只有一位叫艾国柱的青年。若不是因为写作,他兴许就被桎梏在了县城的活法里。

 

艾国柱前二十六年人生,乏善可陈。高考分数,够上专科,在家里安排下,读了警校。警校三年,一直混迹在游戏厅,自由放荡,无拘无束。好不容易捱到毕业,被分配去了洪一乡,距瑞昌县七十多公里,偏远,荒凉,犹如流放地。两年后,他被调回瑞昌县公安局办公室。每至黄昏,就会和一帮弃民,在夜宵摊,抽烟,喝酒,醉伏于桌沿。来往走过的人,有时候光凭脚步就知道是谁。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完败了。

 

阿乙


在《意外杀人事件》里,他描述了这样一个场景:那天他(艾国柱)、副主任、主任以及调研员按东南西北四向端坐,鏖战一夜后,调研员提出换位子,重掷骰子,四人恰好按照顺时针方向往下轮了一位,艾国柱就是在这时看见极度无聊的永生:二十来岁的科员变成三十来岁的副主任,三十来岁的副主任变成四十来岁的主任,四十来岁的主任变成五十来岁的调研员,头发越来越稀少,皱纹越来越多,人越来越猥琐,一根中华烟熄灭了,还会点起烟头来抽。

 

在另一篇小说《在流放地》中,他描述了几近相同的打牌画面,同样的场景,也出现在《模范青年》中。卡夫卡也有一篇叫名为《在流放地》的小说,讲的是一个军官向一个旅行者不厌其烦地介绍一架杀人机器。现代社会,就是这台机器,精确严密地控制人的身体,来规训心灵,继而让人乖顺地等待死亡。

 

作为时常软弱、胆小和犹豫不决的叙述者,他理解卡夫卡,他和同样害羞和不敢说话的卡夫卡是同类。当年的艾国柱,也正处在一种难以违逆的压制里。


二、卑微的骑士


他和父亲艾宏松,极少交流。

 

艾宏松曾经也是文艺青年,初中毕业后,游走乡里,画画、写诗、吹笛子。但是这些徒劳无益的爱好,在生育了五个子女之后,被一一抹去。艾国松成为了商人,将生意从乡村做到城镇,再到县城,虽然勘察好地级市的门面,但临行英雄气短,止步于此。于是,举家失去了成为城市人的机会。

 

艾宏松的苛刻,让艾国柱自卑又勤奋,他从小就被逼迫做出一种有用与没用的选择,要读有用的东西,而不是浪费时间。这种紧张感一直在控制他往后的生活。他们之间横着一堵墙,让彼此不能像朋友那样肆无忌惮地取闹,也不能像生人那样自然而然地沉默。他坦言,七十年代生的人很少忤逆,父子之间存在深刻而天然的秩序,待在一起时,所有的语言都是命令与对命运的接受,“父亲像是残暴而仁慈的君主,统治、安排、照应我们的一切。”

 

艾宏松中风后,他们才互相说了不少话。“这个一世强悍、走路永远像中年人呼呼有风的父亲,对我们露出歉疚的笑。因为我们要清理他的粪便。”他说。

 

弗洛伊德提出俄狄浦斯情结,认为父子之间天生对抗,每个人都有弑父情节。这种特征在他身上非常明显。父权,象征了规则与秩序,是他性格里卑微与怯懦的渊薮。他必须谨小慎微地,不去触碰边界。但同时,父权也意味着力量与控制,他潜意识里应当还是渴望这些,尽管这种欲望不算强大。

 

阿乙


他后来思考过自由这东西,认为绝对的自由才是更大的刑罚,而人其实能在强制的暴力下感到充实,即使那充实由委屈带来。他认为《肖申克的救赎》中的安迪,值得讲述的是如何用十年功夫越狱,而不是越狱后的生活。在监狱里,安迪每一天都过得无尽充实,而在狱外,却可能瘫痪。他说,我想有条狼狗追着我,从头到尾。

 

他是矛盾的,对压制,既抗衡又依恋。这也影响了他的爱情观。他曾经谈论感情里“卑微的骑士精神”,以《聊斋志异》中的读书人贺生举例。贺生在色艺双全的瑞云面前紧张、局促、敏感、自卑,但在瑞云蓬头垢面、丑状类鬼时,他成为她的父,柔软而勇敢。

 

在小说《隐士》中,范吉祥对梅梅的感情,就是这样。为了她,范吉祥消瘦萎靡,像孤魂野鬼一样游荡,烧了录取通知书,让她带着两家的钱去读书,自己则断了穿州过府的念想,在乡下偏居一隅。可是,她没如期归来。十六年后,当她面容沧桑地出现在门前,范吉祥很冷静地原谅了她,像父亲一样,接纳了饱受屈辱的她。

 

艾国柱暗恋过一个女孩八年。她家境比他好,他认为自己的暗恋是僭越。在洪一乡的两年时间里,他写了无数的情书,向不存在的她告解。他想过,只要对方轻勾一下手指,他就听从召唤,愿意去任何地方。他为了她,谈了很多恋爱,既为证明自己能恋爱,也在不停拿人与她比较,她大获全胜。他终究没能成为她的父,仅仅只是和一个影子谈了八年的恋爱。


《猎人》是十八年后,他为这个女孩而写的。她是否是倾诉对象,变得不再重要。人类为婚配,发明了爱情这吗啡。吗啡如此迷人,以至有人分不清现有婚配还是先有爱情。他写了一段独白:我曾长久活在痴愣中,不知魏晋。但是时间从不留情,十八年过去,仿佛只有一夜。十八年前我想过,要忍住那段时光,就停在那儿不动。但是一夜过去,时间便将我们带到僵硬而冷的今天。时间这个小偷,将我们猛敲一棍,塞进麻袋,一溜烟跑到现在。


文章憎命达。倘若没有这些不可得的遗憾,被压抑的欲念,暴力下的忍耐与不自由,他也创造不了后来小说世界。或许,一个一流的小说家可以度过一种二流的人生


三、底层的于连

 

18年12月13日,我在南大黑匣子小剧场听了一场声音剧,没有表演,周围环绕了二十四个音箱。舞台上只有三个人,一人念台词,挪威导演和助理负责调音。全程像听着一个存在主义哲学家的小说。

 

这部声音剧,让我想起了《下面,我该干些什么》。在最后的庭辩部分,阿乙借助主人公之口,说出生命无意义:“我们发明了意义,而这些意义在我们参透之后,并无意义,就连意义这个词本身也无意义。”

 

阿乙承认在写作这部小说的过程里,钻研了加缪、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托尔斯泰的三部著作。他试图为小说中年轻人杀人的行为,找到一个动机,只是主人公对生存无意义的大段自白,并不新鲜。

 

加缪的《局外人》中,莫尔索说:“判了死刑的人逃出了那无情的不可逆转的过程。”在加缪语境里,“不可逆转的过程”,就是人的荒谬与苦难,是人世的无意义。人与世界的关系是荒诞的,就像西绪福斯,每将巨石推向山顶,便又滚下山去。现代社会以规训与惩罚,把自由排斥在视野之外。《局外人》中的莫尔索,通过死,得以摆脱。但加缪并不鼓吹自杀。他要让人意识到反抗命运是幸福的,反抗本身,让人生具有某种意义。

 

当年的艾国柱,摆脱无意义的过程,也是反抗。他选择的方式是出走,就像司汤达《红与黑》中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

 

他的确像于连,有着理想主义,也有着虚荣,有着崇高的东西,也有着可笑的自卑与狂妄。在洪一乡,他交过两个女朋友,但是在回到瑞昌,他只字未提。他清楚自己的野心和目的:离开瑞昌,去郑州,去上海,去广州,去北京。

 

阿乙


在二十六岁那年,因为一则招聘,他不打招呼地离开了瑞昌,留下了暴怒的父亲和哀怨的奶奶。在《意外杀人事件》中,红乌县的原型其实就是瑞昌县。他描述很多逃离开的红乌人,最后都灰溜溜回来了,因为上帝从未许诺,只要你离开了,就可以得到。相反的,“上帝一早就将我们圈限在红乌,让我们翻身不得。你看看守所的老犯人,放出去了还是想办法闹点事,好再抓回来,为的就是在臭烘烘的地方活下去。

 

他带着奔赴圣地的热情上路,但县城经验是他身上拖带着的世界。在大城市,他为不会使用电梯而羞惭,为自己曾是农业户口而自卑。面试时,当所有人都坐着看自己时,他会动作僵硬,面红耳赤,嘴里飘出的话不受大脑控制。他战战兢兢,像一只小老鼠被城市的人筛来筛去。

 

即使备受欺侮,他仍然不想回瑞昌。《信使》中的张凤,生怕被李水荣揭露自己的乡下身份。而艾国柱,就是现实中的张凤。多年后,他描述自己的噩梦是重新回县城生活。在梦里,父亲说:“小艾,这次不跑吧?”“不会,不会了。”他哭泣说道。

 

艾国柱有一面镜子,就是他的朋友周琪源。周琪源和他一样,并不安分,不愿意在这小县城中蜗居斗室,可是没有走成,疾病过早地带走了周琪源的生命。他把周琪源比作《立春》中的王彩玲。他比周琪源幸运得多,他成功地走出了贫瘠之地,还获得了不小的声望。那个叫艾国柱的青年死去,而叫阿乙的作家,重获新生。


四、小说家阿乙

 

偏执、狐疑、刻薄、恶毒、软弱、颓废、矫情、残暴、自怜、自私、自弃、恐惧。这是阿乙用来形容自己的词。

 

阿乙很聪明地将自己的阴郁,无法抹除、反复袭来的孤独与清冷,借由小说展露出来。小说是很好的形式,来容纳黑暗经验。罗兰·巴特把阅读视为是一种情色游戏。小说的书写,恰能表明,越是逾越禁忌,越能让阅读获得感官的快感。阅读麦克尤恩,与阅读阿乙,在这种感受上是一致的。

 

写作让阿乙觉得生命获得了意义,如果不创作,“此前的生涯就是一堆塑料、一堆羽毛、一堆废纸或者一片没用的雾。”他要创造一些东西,“把自己想要实现的事情实现掉,因为没有来生了。

 

他喜欢当牙医时余华的状态:“那时写作者胆小如鼠。但当他写完,当看到床上熟睡的女人,会充满前所未有的爱意。”

 

余华早期的短篇,和他后来的长篇,全然不同。那时他迷恋的疯狂,暴力和血腥,是血管里淌出的冰渣子。譬如《现实一种》的开头,母亲抱怨骨头发霉了。何止骨头,在封闭且衰败的现实里,获救太遥远,灵魂也开始堕落麻木起来。因一起意外事件,山岗、山峰两兄弟互相厮杀。生厌的情绪,像雨滴砸在水泥地上,沉闷冗长。

 

阿乙的写作,也是如此。他扭住小说的角,让它双膝着地。他暴烈且直白,不美化现实,不写崇高,而是写底层的恶,写无望的活,写卑微的欲念,写庸人的软弱和可鄙,写无聊人的狡黠和可笑,写寂寞与诅咒,写偷情与盗窃,写无意识的杀戮,写近乎偶然的救赎。

 

《意外杀人事件》中的李继锡,在红乌县连杀七人,大摇大摆走到无定村,却在记忆力衰退的叶五奶奶面前,丢掉水果刀,抱着她的腿哗哗地哭。叶五奶奶的形象,在那个瞬间,是一尊佛。《极端年月》里触目惊心的,是惨烈的死。活人被炸药炸得满目疮痍,心脏、血管、肉脂、骨节,犬牙交错。而研究这些尸体的刑侦专家张老,最终将七枚液弹,装在天顶、脖颈、胸脯、后背、腹部、膝盖和脚面,把自己炸得粉碎。

 

阿乙


阿乙不忌惮描写死亡,但死无非是为了照应生,所以在小说集《鸟,看见我了》的扉页,他写下三个字:给活人

 

生之欲念,似乎才是最弥足可贵的。阿乙笔下还有一类痴人,不管是为感情,还是某个念想。《北范》里的范如意,《先知》中的朱求是,《巴赫》里的巴礼柯,《隐士》中的范吉祥,《五百万汉字》中的李叔等。他本质上也是这类人。他身上也有这种偏执。为了写《早上九点叫醒我》,他一再损耗自己,熬夜,焦虑,服药,抽烟,不吃不喝。他对写作是献身式的,自觉浪费了不少时间,所以写作一直是在抢时间。

 

他觉得《聊斋志异》中的《叶生》一篇,读来真可大哭。叶生总是落榜,不容易中了举人,荣归故里,却发现门户萧条,意甚悲恻:逡巡至庭中,妻携簸具以出,见生,掷具骇走。生凄然曰:“我今贵矣。三四年不觌,何遂顿不相识?”妻遥谓曰:“君死已久,何复言贵?”

 

叶生这种凄惶的偏执,阿乙想必很能理解。他有过困顿和惶惑,但好在他也像叶生遇到丁公那样,遇到了北岛。在一年春节,他在惶恐中接到了北岛的电话,北岛嘱托他不要被圈子席卷进去,在酒肉中消失掉。他后来说:“北岛的电话就像大雪中驰来的信使,让我振奋至今。”

 

余华写过一个短篇,叫做《我胆小如鼠》,关于一个失败的怯懦者。阿乙也并非胆大的人,他自认为是心理上的病人,疑虑成性,敏感深沉,就像早期的余华一样,怯生生地在写作。他不喜欢招摇过市的热闹,也不想兜售一个正确的,在道德和智慧上所向披靡的自己。他想在写作中留人的基本含义。

 

北岛的那些肯定,无疑保护了他。


五、鸟的眼睛

 

小说《鸟,看见我了》里,有一个叫单德兴的年轻人,很能捉鸟,他和鸟儿有仇,因为一只眼白很大的鸟,看见了他犯罪。

 

在《小人》中,阿乙索性以鸟的眼镜来看待世界,他想象自己是一只很大的鸟,盘旋在雎鸠镇上空,嗅着可能的死亡信息。

 

我喜欢阿乙的这个想象。对于他这样敏锐多疑的写作者,以鸟的眼睛,来存放人世的贪婪,欲望,权力等,是隐秘又稳妥的。他喜欢福克纳,就是因为福克纳有一种站在山岗上往下看的能力。他说,《喧哗与骚动》就简单地写了一家人,各有各自的命运,但是感觉把人间所有的事情都说了。

 

阿乙


阿乙也像把困顿在县城中的人们的事,都说尽了。他们是发胖的家禽,早已没有翱翔天空的野心,只剩下贪嗔痴慢疑,蝇营狗苟的生,和百无聊赖的死。他在《模范青年》中引用过《阅微草堂笔记》的话:

 

生啊——渐至壮伟,渐至癕癕有须,渐至修髯如戟,渐至面苍黧,渐至发斑白,渐至两鬓如雪,渐至头童齿豁,渐至佝偻劳嗽,涕泪涎沫,秽不可近;死啊——渐至僵冷,渐至洪胀,渐至臭秽,渐至腐溃,渐至尸虫蠕动,渐至脏腑碎裂。血肉狼藉,作种种色,其面目渐至变貌,渐至变色,渐至变相如罗刹。生与死,不知所云,毫无意义。

 

眼睛,只有离地数尺,才能克制又不自溺地打量这百感交集的人世。阿乙是悲伤的,悲伤降低了他的阅世门槛,让他以为世上并无一人值得嘲讽。他也是悲悯的,虽然冷硬犀利,拒绝浅薄的温情,但仍足够宽容。在浩瀚的宇宙中,我们只占弱水一瓢,饮尽便化为枯骨。他对此通透得很。

 

我相信小说家阿乙,搬进了鸟的眼睛。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一点儿乌干菜(ID:NarratorZhang)。作者:章程,野生建筑师,青年写作者。豆瓣号:夜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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