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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3 15:55

动情的史书,读《光荣与梦想——1932-1972年美国社会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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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美国的一部断代史,勾画了从1932年罗斯福总统上台前后,到1972年尼克松总统任期内水门事件的四十年间美国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的全景式画卷。作者对这四十年间美国历届政府从诞生到终结全过程中的两党纷争和内部分歧,对这一阶段全世界所经历的每一件大事都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和叙述;同时,对这四十年间发生在全世界,尤其是与美国有关联的方方面面都给予了细致入微的刻画。
重读《光荣与梦想》
文/苗炜 (三联生活周刊副主编)
一个美国人说:“我认为,一本书应该读三遍,第一遍是年轻时读,第二遍是成熟之后读,第三遍是年老以后再读,这样就等于读了三本不同的书,无知懵懂的年轻人会逐渐积累人生的经验,从一本书中读到不同的东西。”这番话是针对威廉·曼彻斯特《总统之死》一书说的,去年11月是肯尼迪总统遇刺40周年纪念,许多人重新阅读了《总统之死》。这本书的精装本曾经卖出过130万本。 

现在,曼彻斯特的另一本书在中国被重新阅读,那就是他的《光荣与梦想》。在上个世纪80年代,商务印书馆发行过这本书,后因版权问题迟迟未能再版,2004年2月,海南出版社以几千美元的价格购得中文简体字版权重新刊印。 

毫不夸张的说,这本书曾经影响过一代文字工作者,特别是怀有远大理想的媒体从业者。在我进入新闻行当时,有过一次培训,老师给我们讲《光荣与梦想》,这本书注意细节——麦克阿瑟是个自大的家伙,他总说“麦克阿瑟要如何如何”而不是说“我”,一般这样说话的人都是自恋的;宏观视角——作者讲述大萧条最厉害那一年的场景,同时交代那时候尼克松在干什么,肯尼迪多大了,就像平行蒙太奇;材料丰富,叙述生动,幽默感等等,这本书的优秀品质实在太多了。用一个词来总结,《光荣与梦想》表现出了一种“新闻的美感”。 

那个培训班发的教材并不是《光荣与梦想》,而是解放军出版社的《外国优秀新闻作品选》,从快讯到特写,各种体裁都有。那本“作品选”里有两个文章我记忆深刻,一个是有关三峡的几百字的文章,里面融入20多个数字,却一点也不显枯燥;另一个是对一起枪杀案的特写,作者以扎实的采访重现现场,写得简直像是好莱坞的分镜头剧本。老师们大概害怕一个记者老憋着写《光荣与梦想》,却连个简单的采访都完成不了,所以一再嘱咐我们仔细学习那里头的范文。 

我还记得老师对现场感的强调,他讲述自己对唐山地震所做的细致访问,讲他的作品《唐山大地震》,他还讲了一个笑话——有一年,一个地方举办鹦鹉比赛,各路的鹦鹉都充分施展自己的本领,有的背诵罗斯福的演讲“四大自由”,有的背诵毛主席洪文的“别了司徒雷登”,台下挤着数万观众,看得如醉如痴,欢声雷动。但最终拿了冠军的那个鹦鹉表演的时间最短,他上台就说了一句:“我操,这么多人!”——钱钢老师说,为什么这个鹦鹉拿了冠军,就是因为他有现场感。 

那时我刚从大学中文系毕业没多久,根深蒂固的认为优秀的文字都来自虚构,伟大的故事都来自虚构,但经过这一番培训,我开始相信好的记者也可以写出伟大的作品。《光荣与梦想》也可以算是新闻里的“战争与和平”。 

后来,光荣与梦想成为一个固定词组,与之出现频率相当的另一个词组是“美丽与哀愁”。在我拿到新版的《光荣与梦想》之后,我迫不及待地重读了一遍,在这本书的结尾之处,我终于发现它在十几年前为什么打动我,作者在最后一段提到了弗罗斯特的诗和托马斯·沃尔夫,他还用菲茨杰拉德的句子来结尾:“所以我们掉转船头,逆时代潮流而行,不间歇地向过去驶去。”它打动我的是文学青年叙述历史的卤莽,它的英文原名是“叙述史”而非我们曾翻译过的“实录”。1932年,作者的历史篇章开始之时,他才10岁,但这不耽误人家通过材料与档案追述,文学青年在纪实性的写作中可以获得一种操纵历史的快感,或者说“记者的牛逼感”,这种感觉催生了我们这里许多虚妄的报告文学。重新阅读,《光荣与梦想》带给我的感受是嘈杂与混乱,调侃一下,这分明是一部美国版的《激情燃烧的岁月》,他对韩战的分析轻描淡写,对二战的记录毫无价值,对60年代文化的讨论也显肤浅,只有一种宏大叙事的情怀试图笼罩住1932到1972年的那40年光阴。 
至于“新闻的美感”,我倒更愿意提一提《巴黎烧了吗》,译林出版社2002年7月发行了这本书的中文版,但它在我们这里从来没有获得过《光荣与梦想》那样的推崇,作者拉莱·科林斯和多米尼克·拉皮埃尔分别是《新闻周刊》和《巴黎竞赛画报》的记者,他们用三年时间采访了800多当事人,采用其中536人的亲身经历重现了盟军解放巴黎的故事。 

1993年8月的一个早上,一个撰写肯尼迪遇刺故事的作者给威廉·曼彻斯特打了一个电话,他希望曼彻斯特先生,一,能公开当年就肯尼迪遇刺进行采访的笔记,二,披露一下《总统之死》一书中有关总统安全工作的信息来源。曼彻斯特先生的回答是:“我没有借鉴你的作品,我的采访笔记不会公开,我的消息来源都已经死了,一般人们是写信给我,而不是直接打电话给我。” 

这场在美国的笔墨官司并不重要,曼彻斯特曾经与肯尼迪遗孀杰奎琳发生争吵,最终删除了《总统之死》中一些章节,他毕竟是钦定的肯尼迪遇刺故事的撰写者。他写的书实在太多了,而且有许多本长得吓人,包括几本小说,他写过《克虏伯军火》、《美国恺撒——麦克阿瑟》《告别黑暗》等18部作品,不可能要求他所有的采访笔记都真实可靠。《告别黑暗》是记述二战太平洋战场的故事,当时曼彻斯特在太平洋战场参加战斗,与他同时作战的詹姆斯·琼斯后来也成为作家,著有《细细的红线》一书。与他相比,曼彻斯特就像是“历史著作中的阿西莫夫”。 

2001年8月,《纽约时报》一篇报道说,这个对历史事件有着超强记忆力、脑子就是资料库的曼彻斯特终于承认他不能完成三部曲《丘吉尔传》的第三本,该书第一卷出版于1983年,第二卷出版于1988年,两本书加起来共1729页,售出40万本。曼彻斯特说:“过去写作对我来说像呼吸一样容易,但现在我给朋友写封信都要一天的时间。我没法组织材料,没法联结上下文,我过去写作夜以继日,现在身体不行了。”他对未完成的书有一股了不起的自信:“我对丘吉尔的研究已经完成,别人不可能有我的风格,不能像我那样将我的理解贯穿在文字中,我是唯一一个能写这书的人。”全世界有600多本丘吉尔的传记,《时代周刊》评价曼彻斯特的第一卷是“80年代最了不起的非虚构作品之一”,而《纽约时报书评周刊》则认为该书毫无价值。 

我从网上搜罗来这样的东西并不是要证明曼彻斯特和《光荣与梦想》只是二流作家和二流作品,只是出于好奇,想把自己第二次阅读感到的失落找到一些原因。曼彻斯特是位有责任感的历史作家,他说过,学校里的历史教育是片面的,日本人的历史教育就是典型,人民需要了解历史,在学校里学的那些还远远不够。对80年代的中国年轻人来说,在那个信息贫乏的时候,能有那样通俗热闹的读物是不寻常的。这位作家在自己的作品中渗透着情感,他对一代美国人曾经这样评价“孤僻的、谨慎的、缺乏想象力的、琐碎的、没有冒险精神的、沉默的”,1951年11月5日一期《时代周刊》以“沉默的一代”来描绘1925年到1942年出生的美国人。 

与曼彻斯特的形容词相对应,“开放的、卤莽的、充满想象力、大气的、敢于冒险的、爽朗的”也许是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拥有的气氛(或者是拥有一部分),在那样的时候,我们这些文学青年被《光荣与梦想》等书籍激发出一种历史感,总踮起脚攥着拳头想改变点什么,但在庸常的中年生活开始之后,我已经不习惯于从高处想问题——比如说伟大的小说与伟大的新闻何者更伟大,而是从低处瞎琢磨——那么多烂新闻那么多烂小说何者更无聊。一本书的再版不能将昔日的光荣与梦想灌注到如今这纷乱、琐碎、轻浮的年代中,但我也不打算“逆时代潮流而行,不间歇地向过去驶去”,原来的那个年代也并不一定更美好。 


读点:《光荣与梦想》读后感——总统篇


文/雾夜飞鹰||ENTJ (豆瓣网友)
今天终于把《光荣与梦想》看完了,从1932到1972跨度41年的美国断代史,实在是一个鸿篇巨著。断断续续也耗了我3个月左右时间,结尾的时候作者煽情式的追忆了一把,让俺也几乎感动了一下。 
全书的行文还是比较像史书的,绝大多数都是中性的记录,其实有点感觉是那41年的新闻串烧。当然,历史往往是多面的,作者站在他的角度,实际上也是只是展示了其中的一面。看了这本书,只能说对美国的这段历史,初略的有了些基本常识。历史主角永远还是英雄,所以全书的重点、主线还是放在了历届总统身上。所以,俺读后感的第一篇还是首先乱评一下这些美利坚的领袖们。我只是依照看本书的印象来写,也不懒得去查什么资料核实,所以也只是俺的一家之言。 

旧时代最后的象征——胡佛 
书的开始时1932年,胡佛任职的第4年,美国30年代经济危机最严重的一年。所以,胡佛也就是书里涉及的第一个总统了。这位老兄在经济危机面前束手无策,当然也认为是处变不惊,总之就是毫无作为,任由经济不断的恶劣下去。实在是让人感觉平庸无能之极也。然而,实际上胡佛的悲剧,很大程度上不在他的能力。30年代的全球经济危机,实际是奉行自由经济理论所造成的必然结果,这种理论奉行的是市场之上,政府对于经济是越少干预越好。这种理论从工业革命以来一直指导着现代国家的发展,直到20年代达到它的顶峰黄金时期。这个时候,经济突然不行了,这套理论解释不通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况,奉行它的政府自然也无从应对了。至于,为什么不积极改革;对于胡佛这样的一个保守派以及他的共和党政府,要他们放弃奉行了上百年,曾经创造了无数辉煌的金科玉律又谈何容易呢?就像1840的中国人,突然遇到了“千百年未有之大变”,束手无策也就是人之常情了。所以,也可以说是胡佛的历史局限性造成了他的悲剧。此外,共和党的基础是工商界,自然也绑住了他们改革的手脚。 

天纵之才——罗斯福 
接下来就是美国历史在位最长的总统罗斯福,当然也是在位时间最长,当选次数最多的。罗斯福出生名门望族,成长履历也相当的优秀,可以说是典型的美国式贵族。成为总统前已经是一颗非常闪耀的政治明星,他的当选是众望所归,当时几乎是整个美国都将他当作救世主来看待,希望他能够力挽狂澜。无疑,他在总统这个职位上干的相当不错。拯救了陷入崩溃的经济,赢得了二次世界大战,在他的手中美国从一个二流国家成为了一个世界的霸主。当然,这里面很多功劳是至美国建国以来的历代前辈所积累的潜力,而罗斯福把这些潜力运用起来,让美国上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罗斯福是一个承前启后的总统。经济上,他承接的一个保守的自由主义经济体制,通过他的新政等政策,开创了国家对于经济积极干预的模式——理论基础或可以认为是凯恩斯经济派系;外交上,他承接的是一个奉行光荣孤立的美国,他留下的美国是民主世界的领袖和捍卫者;军事上,承接的是一个除了海军外,几乎没有什么可以拿出手的美国,留下的是苏俄不出谁与争锋的庞大武装…… 
正式因为环绕这些丰功伟绩,感觉罗斯福在书中的几个总统中完全是超然其上的,其他几个都是人杰,而罗斯福则可以称为一个圣人似的。这一点还有一个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在选举上,历次选举罗斯福几乎都是以压倒性的优势击败对手,而他的对手似乎连和他正面交锋的能力都不具备,只是在下面仰视着向他嚎叫。 

拉回现实的来说说罗斯福,他除了出生好外,其性格也是非常适合搞政治的。他擅长引导民意,也深悉权利、斗争的技巧,对于使用阴谋也不陌生,也懂得妥协和牺牲的重要。他具备一切独裁者、野心家所需要的能力,之所以没有真正成为那样的人物,主观上讲因为他有一颗民主的心;客观上讲,因为美国伟大的制度。 
罗斯福的妻子,也是罗斯福家族的人,跟西奥多.罗斯福总统的血缘更为亲近。她是一个热心的政治活动家,但是相貌不好。基于政治利益的考虑(个人认为),或者也可以高尚一点认为志趣相投,罗斯福追求并迎娶了她。他们一起育有4个子女,看上去是幸福美满的家庭;然而,罗斯福夫人实际也是个工作重于家庭的女强人,很少有时间在罗斯福身边。(或许,罗斯福实际也不希望丑妻在侧)罗斯福却是和一个罗斯福夫人聘请的私人护士发生了恋情,那位女士后来嫁给了一个富商,但一直保持和罗斯福的情人关系。甚至罗斯福去世前,在温泉休假的那段美好时光也是那位红颜知己陪伴的。在罗斯福发病后,因为第一夫人要赶过来,所以那位“红颜知己”只能离开退避,后来她在车上的收音机里,听到了罗斯福过世的消息。想来这段八卦若是拍成电影,估计也能吸引不少眼球,当然关键要找个美女来演那位护士。 
罗斯福是一个拥有极强自尊心和坚强意志的人,后来的残疾更强化了这一点。突出的一个例子是,在44年的选举中,当他的对手以他的身体健康为理由时,他被激怒了。为了证明他身体的健康,他之后数次在瓢泼大雨中不打伞进行长时间演讲、巡游,以此来证明他身体的健康。还有在对海军的一次演讲过程中,他的心绞痛突然发作,他强忍着最后居然把演讲进行完毕,他的听众除了觉得他发音生硬外竟然没有察觉其他异样。足见其意志的坚毅。 

罗斯福是高瞻远瞩的,他看得太远,超过了大多数美国人的视野。所以,他必须采用各种强硬的手段趋使他的国家、人民走向一条正确的道路,甚至有时也包括使用“阴谋”。他通过护航条例,逼迫纳粹最终对美宣战;他通过租借法案,欺骗民众,实际破坏了美国当时的中立地位;他亲口承诺不会派美国的青年去国外帮别的国家打仗,背过来却通过各种方式,最后让美国成为二战盟国的领导者……那是因为他看到了,当前有两大洋的保护,无论是日本还是德国都不可能在二战中对美国本土形成侵略;但是,一旦德日得逞,美国的下一代就只有俯首称臣的份。 
罗斯福内政的重点,除了加大国家的对经济的控制外,就是大量提升广大基层劳动群体的权利。中产阶级成为美国的主体也是在他的执政时期,他刚上台的时候美国的劳工主题还是从事体力活的工人。所谓中产阶级(白领)只有一些银行职员、华尔街交易员、律师等等。而且当时美国劳工的生存状态比当今中国好不了多少,甚至还不如。(美国工厂的打手可是装备了机关枪的!)罗斯福在他执政期间致力于提高“劳动人民”的权利,出台了一系列像今天的新《劳动合同法》这样的法案。自然,他也遭到了工商界的强烈反对,不过他获得民众主体的支持,所以江山还是非常牢靠的。大量提升劳动人口的待遇,产生了这样一些好处:1)提升了劳动人口的整体素质,人的一、二层需求满足后,自然要追求高层次的需求;2)迫使工商业界提升劳动效率,使国家的工业能力升级;3)缓和了社会矛盾,最终造就了美国中产阶段的绝对多数,社会的普遍富裕和稳定。当然,这样的改革风险也是很大的,在正常情况下提升劳动成本会大大影响国内企业的竞争力,不过美国正好赶上了二次世界大战,全世界都需要美国的产品,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在罗斯福第一个任期内有个叫朗格的州长,是罗斯福连任的强有力对手,结果莫名其妙的被干掉了。事情非常的蹊跷,书里面也是寥寥几笔的记录,让人不得不怀疑是被罗斯福给“和谐”掉的。另外,在雅尔塔罗斯福暗地里向苏俄出卖中国的利益,也是的俺们中国人们愤怒,不过作为美国总统他第一考虑美国的利益也无可厚非。 
总的来说,这是一个后人难以望其项背的伟人。 

勤能补拙——杜鲁门 
杜鲁门和罗斯福相比,无论出生还是才能都显得非常平庸,罗斯福是个伟人,杜鲁门则是个彻底的凡人(至少在美国大众看来是这样的)。杜鲁门能够依靠的就是他的勤奋,正如他在其总统生涯快要结束前说的,大意是,在美国可能又数百万人有才能比他做总统干的更好,但是,既然这个责任落到了他的头上,他就只有拼尽老命去把这份工作做好。其实,作为吾等“碌碌之辈”,杜鲁门的成功更能起到激发人心的作用。 
杜鲁门是在33年罗斯福新政的时候,被罗斯福的光环感召到华盛顿去的青年才俊之一,之前他曾经自己开过杂货店。他在华盛顿政界也是以实心办事著称,在1944年罗斯福第四次竞选的时候变选择了忠厚老实的小杜来做副总统这个摆设。任何人都没有想过他会那么快的“转正”,以至于大多数人得知罗斯福去世后,第一反应就是“天啊,杜鲁门要当总统了”。 
“拼尽老命”的杜鲁门任内基本上还是可以,马歇尔计划、杜鲁门主义有利的团结了西方,巩固了美国的西方盟主地位,遏制住了苏俄势力的扩张。但是,对中国的丢失却是其对外政策的一项重大失败。而到了他执政的后期,由于政府部门的庞大、臃肿,也是各种漏洞、丑闻百出,杜鲁门竭尽全力也无法摆平,民主党的政权也就“岌岌可危”了。总的来说了,他的任期还是功过掺半,中上水平吧。 
作为一个从伟大领袖手中接过“革命重担”的凡人,杜鲁门估计从上任起就是“如履薄冰”的,他不仅要为美国的利益而奋斗也要为罗斯福留下的民主党本身的事业而努力!作为罗斯福的“信徒”,他是断不能让民主党的政权断送在他的手上的,然后他又没有罗斯福那样的能力,朝野内外经常是对他冷嘲热讽,幸好有马歇尔等忠贞之臣,感罗斯福遗德而努力报之与杜鲁门,在加上他自己的兢兢业业,终于坚持了8年。在继任罗斯福的那个任期快要结束的时候,民主党内部实际已经对杜鲁门失去了信心,有部分民主党人竟然暗中联系艾生豪威尔来作为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而杜鲁门本身也对自己没有了信心,数次写信邀请艾生豪威尔代表民主党。最后,由于艾生豪威尔的拒绝,杜鲁门逼于无奈只能背水一战。 

对于初期民调遥遥领先的杜威,民主党大部分人都已经放弃,实际上当时很像是杜鲁门自己的孤军奋战。但是他确实是“拼尽老命”,在全国大规模的巡回演讲;利用行政权不断向共和党把持的国会提出提升工人待遇、社会保障等这些共和党利益集团难以接受,而基层民众拥护的法案,让共和党一次次的否决来降低民众对他们的支持(实际这已经是比较恶劣的手段了)。最终,他以总统之尊作拼命三郎状的方式,赢得了这次选举。 
然后,第二个任期后期,他已经感觉力不从心了。但是,他仍然不能让“罗斯福的事业”在他手中断送,他还是要最后“拼尽老命”。他选择当时民主党的新星——史蒂文森,这位老兄有点像如今国民党的小马哥,也是才华横溢、魅力逼人。但是,这个人在我理解中是很娇柔做作的,杜鲁门前面几次诚意请他,他都以答应新罕布什尔州的民众要连任州长这个理由拒绝;之后,民主党内部又有N多力量三番五次邀请他还是拒绝;直到民主党全国大会在新罕布什尔州召开,大家又再次坚持。这位老兄才答应出山。当然,你可以理解成他确实在谦让;但是,我感觉他就是一个“岳不群”。实际上,如果杜鲁门首次请他的时候,他就爽快答应的话,一生谨慎的艾生豪威尔是不会接受共和党提名来冒险和他这个强势对手竞争的。正因为他的装B,让艾克评这次选举十拿九稳,而他后面再又表示参选的时候,艾克已成骑虎之势只能两强相拼了。最终,老美还是喜欢英雄多一些,从罗斯福以来持续执政20年的民主党终于成为了在野党。但是,哈里.杜鲁门确实已经“拼尽老命”。 

将军威武——艾森豪威尔 
地球人都知道,艾克发迹在于二次世界大战,战前他只是一个靠在机关里面默默打拼,熬出来的两星少将,战后是欧洲盟军的总司令,欧洲的大救星,美军五星上将!他的所有政治资本几乎全部都是在二战中获得的,实在是让人感叹时势造英雄啊。 
其实,美国获取二战的胜利,更多的因素是在于他的国力,军事本身占的比重不大。而艾克负责的西方战线更是进行的波澜不惊,感觉就是把美国海量的大兵、装备运过去,然后一股脑的扑向主力被牵制在东线的第三帝国,战争就胜利了。(即使有些战术方面的出彩,那也是他手下巴顿的功劳。)比起东线经常亲冒石雨,在巴丹差点玩完,创造性的发明了经典跳岛战术的麦克阿瑟来说,艾克的功劳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估计很多人都会想,当时罗斯福拍谁去做这个欧洲美军总司令,都是可以轻易功成名就。 
孙子云:“古之所谓善战者,胜于易胜者也。故善战者之胜也,无智名,无用功。故其战胜不忒,不忒者,其所措必胜,胜已败者也。”艾克不正是这样的善战者吗?另外,罗斯福当年点将为什么点到的是他这个名不见经传的“机关将军”,又岂是没有原因的?! 

艾克同样生于小老百姓家庭,早年在军中也是平平淡淡的。其实,讲到艾克应该拿出麦克阿瑟来和他做个对比。麦克阿瑟出生军中豪门,其父是美国第一位3星将军,麦克阿瑟的一生履历都是相当的辉煌。以至于美国军中曾经流传:“上帝第一,麦克阿瑟第二,没有人比他高!”;麦克阿瑟在纽约受到的民众欢迎也远胜过欢迎艾克的规模……然而,在1952的共和党总统候选人预选中,麦克阿瑟却只获得了少的可怜的几票,艾克确实众望所归。同样是顶着赫赫武功、万人景仰的五星上将;另外,麦克阿瑟对日本的改造也足以说明他的文治。可为什么,再选择总统的时候,美国民众选择的是艾克而不是麦克阿瑟呢?确实是很值得研究的。 
本书开始的时候,艾克和麦克阿瑟同时出场,不过一个是陆军参谋长,一个是参谋长手下跑腿的助手。麦克阿瑟有美国军中最好的轿车,艾克被派出去跑腿的时候,参谋长却不肯把车借给他用;甚至报销的路费只够坐公车不够打的。参谋长当时已经军中第一,志得意满的大人物;小助手却是拿着微薄薪水,整天靠看西部小说打发无聊时间的平庸之辈。谁想20年过后,结局又是如此。真是让人感叹30年河东,30年河西啊。书里对艾克的描述其实不怎么多,而我刚刚看了《麦克阿瑟回忆录》反而对麦克阿瑟比较知道的比较多些,所以实际上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结果,也比较难以分析。但是,有一点,大多数人叫艾生豪威尔“艾克”,可是麦克阿瑟却永远只能是麦克阿瑟将军。 

艾克的总统做的非常舒服,几乎就是和他二战干的一样。那8年是美国繁荣的黄金时期,劳资问题已经彻底解决,美国的蓝领已经变得只有劳动力的百分之几,普遍富裕的时代已经到来;而后来的大问题,黑人运动当时只是初露一些端倪(当然在他执政的最后1、2年还是有些严重事件),出现的都还只是个别事件;国际上,美、苏都热衷于搞相互毁灭、恐怖平衡,倒也真的是风平浪静;对于越南那时也是少数几个军事顾问的介入……所以,总的来说当时的美国是歌舞升平、辉煌盛世!而艾克给人最多的印象就是他在到处打高尔夫。 
艾克的内阁几乎全部来至于工商业,尤其是通用汽车公司,有三个主管成为了艾克的部长。不过,这个真正的CEO内阁还是相当不错的,部长们把他们在企业里面高效、敬业的作风带进政府;大小事情,艾克的助手和部长们基本上都能搞定;所以,艾克也就可以轻松的玩高尔夫了。这未尝不也是作为总统的“善战”。 

但是,造成美国社会今后严重问题的两大因素,黑人民权运动和越战的种子却都是在艾克时代埋下的。前面已经说了,在艾克执政的后两年黑人运动已经开始零星出现,艾克的政府总的来说还是支持黑人权利的,不过,艾克更看重国家的稳定、团结,所以在这方面不是特别积极的推进。但是,像给予黑人民权这样的事情,确实也不是政府单方面就可以推动完成,尤其在美国那样的宪政体系下。也许,无论如何,后面发生的都是黑人争取权利过程中所不能避免的。对于越战,艾克的责任可能更大些,因为他写信承诺吴亭艳美国将捍卫越南的民主政权,尽管这仅是非正式的承诺;但至少之后的两位美国总统是把它当作正式协议来履行的。当然,如果说肯尼迪、约翰逊的进一步介意完全就是因为艾克的那封信,这个理由还是比较牵强的,他们更多的应该还是出于自己的考虑得出的结论。 

艾森豪威尔的光环虽不及罗斯福那么耀眼,但也足以彪炳千秋,其贫寒的出身却又比罗斯福的贵族身份更让人觉得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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