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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编自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书系《发展与超越》,作者:刘元春,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意味着一个国家经济制度更为成熟,经济运行体系更为稳定,经济增长动能更为常态化。
虽然中国不存在“中等收入陷阱”的典型特征,但“中等收入陷阱”指向的主要问题,即如何从中等收入国家迈向高收入国家,却是我们不得不正视的。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与以前的乐观预期相比尚存在一些差距,国内外市场需求均面临着更加严峻和复杂的考验,我们必须应对和克服这些考验,以免进入高收入国家的时间被推迟。
近日,由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刘元春、上海财经大学讲席教授丁晓钦合著的《发展与超越》一书面世。书中提出,推动中国成为高收入国家,面临以下三大现实挑战。
一、 新旧动能转换与全面提速的挑战
根据世界银行2022年设定的高收入国家标准,人均GNI(国民总收入)只要超过13205美元,即跨过了高收入国家的门槛。2022年,我国人均GDP已达1.27万美元,人均GNI为1.26万美元,距离高收入国家标准仅有一步之遥。
据中国人民大学宏观经济团队预测,我国人均GDP将在2025年达14400美元,在2027年达15700美元。预计高收入国家人均GDP门槛值每年约增加200美元,到2025年,高收入国家人均GDP门槛值将恰好在1.4万美元左右。
因此,2025—2027年,我们基本上能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虽然这种跨越是大概率事件,但从近3年来看,目前我国经济的平均增速为4.5%,与原来预计的5.5%有很大差距。同时,再考虑到2022年人民币较美元平均贬值8.8%左右,我们较跨越高收入国家门槛值并没有缩小,反而有所扩大。根据CMF(中国宏观经济论坛)对于未来几年两种路径的测算(见图4-2),如果出现低增速路径,中国经济在2027年将难以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发展经济学之所以高度重视“中等收入陷阱”,是因为“中等收入陷阱”的跨越意味着一个国家经济制度更加成熟,经济运行体系更加稳定,经济增长动能更加常态化,这样高水平经济体系的运转不会出现过大的波动和起伏。相反,如果没有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政治发展之间就无法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就会出现拉美现象,在动能波动中出现兴衰的交替。
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的增长动能和增长速度能否在全球陷入滞胀的新阶段走出亮丽的增长路径,对中华民族是一个很大的考验。这不仅需要我们在经济领域进行改革,还要在社会领域和政治领域进行同步调整,为中国经济增长奇迹的全面延续和再上台阶创造坚实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基础。
从国际历史经验来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跨越高收入国家人均GDP门槛值。从拉美国家的情况来看,部分国家曾经跨越这个门槛值,但由于经济危机的爆发,叠加社会动乱,或者由于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经贸冲突等,又从高收入国家滑向了中等收入国家。我们一定要避免这种情况。
从一些定性的指标来看,第一,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需要增长动力具有可持续性;第二,社会经济的和谐程度需要达到新水平;第三,制度的成熟性和运行轨迹需要相对稳定。从这三个重要指标来看,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我们能否稳定地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依然面临着不少挑战。
二、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的风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在2001年“入世”后,我国与全球经济的联系更加紧密。我国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当前,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的外部市场发生了新的变化,长期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变得不再具有可持续性,我国必须充分利用国内市场,同时依靠更高质量的开放,实现经济的“双循环”。但要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和开放,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的考验不容忽视。
从国际市场来看,全球新时期全面开启,经济总量和结构处于全面调整的阶段,这对我国的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
首先,全球增长中枢的下降,无一例外会导致中国经济增速的下滑。中国经济是世界经济的一部分,全球需求的下降、供给能力的变化以及技术创新水平、研发能力的变化,都会对中国产生影响。因此,若遵循正常外部需求的路径,出口一定会受冲击。
其次,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掀起“逆全球化”思潮,先后对中国采取贸易争端、“技术脱钩”、“供应链弹性”等遏制手段,企图将中国从全球价值链中孤立出去。
最后,地缘政治问题给全球市场带来了重大的不确定性,包括俄乌冲突导致的全球能源、粮食价格波动巨大,对我国的进出口产生了重要影响。
但从我国出口数据来看,外贸的表现并不差。事实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撑中国宏观经济相对稳定的核心因素正是外贸。
2020—2022年,我国贸易平均增速超20%,而2009—2019年,外贸平均增速仅为5%~6%,其中2015—2016年外贸甚至出现了负增长。当然,这与国外受疫情冲击对生产影响较大,而我国由于采取了有效的疫情防控政策,生产能力快速恢复,并向国外大量出口防疫物资有关。当全球逐渐从疫情影响下走出来时,我国的外贸会逐渐恢复到常态。从全球疫情结束后的情况来看,外部市场的冲击和我国的积极应对导致贸易结构和贸易对象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虽然中美贸易出现了收缩,但我国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特别是俄罗斯的贸易增长非常明显,对一些南美国家和非洲国家的增长也较显著。
在出口产品结构上,我国在高新技术,尤其是在“新三样”上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2023年上半年,我国的“新三样”产品——电动载人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的出口同比增长了61.6%,拉动整体出口增长1.8个百分点。中国在新技术、新产业的构建上已经全面崭露头角,形成了新的增长点和竞争力。
因此,对我国影响更大的是国内市场。我国的生产能力和产业链水平全球领先,这反映在疫情结束后我国供给端的快速恢复上。但与此同时,我国在需求端的表现要弱于供给端,供需结构存在一定失衡。对我国国内市场而言,最重要的是如何扩大内需,即如何提高居民部门和企业部门的消费和投资。
2021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必须看到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此后,党和政府的经济工作会议和工作报告都将三重压力作为中国经济运行的主要矛盾。需求不足被放在了第一位,有效需求不足导致增速过低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当前问题的核心。
如果经济在过低的增速下运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大循环的内生动能失调和潜在生产能力的持续损失,从而造成增速“阶梯式回落”的自我实现,进一步使潜在增长速度永久地损失。宏观经济学中的一个新定律“萨伊逆否命题”表明,有效需求长期不足会导致永久性的供给损失,即短期不努力,长期一定会自我实现。
在202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着力扩大国内需求被摆在年度工作的首位,这意味着扩大内需被寄予了复苏经济、拉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厚望。在世界经济疲软、外需下滑的前提下,扩大内需显得尤为重要。若全球大环境未发生根本性好转,甚至持续恶化的话,则很难在外需上做文章,通过短期政策调整能够影响的变量只能是内需。因此,宏观经济政策必须专注于扩大内需。
在三年疫情冲击后,我国经济复苏进程不对称、不同部门分化明显,供给改善较快凸显需求不足,部分经济主体的利润修复存在恶化的趋势,尤其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生存压力加大,导致市场悲观情绪有所抬头。
房地产市场回归常态需要政策支持。2023年上半年,部分上市房地产企业陆续退市,其中不乏市值曾达千亿元的大中型房地产企业,部分头部房企的债务重组进程比想象中慢,在房企降杠杆过程中会产生强烈的外溢效应。不同于2009年、2015年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当时仅经过一年多的调整房地产市场就重回景气区间,而这一轮房地产市场的调整时间会更长、幅度会更大,其间可能存在反复和波动。
在经济恢复过程中,供给恢复相对较快,需求不足越发凸显。我国擅长在供给端发力,疫情后企业复工复产进度较快,叠加企业原本库存高企,很多行业存在过剩的危险,这导致供需两端不平衡扩大,物价水平整体下降,对复苏进程造成阻碍,是值得重点关注的问题。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CPI(消费价格指数)自2022年第四季度以来持续走低,2023年3月后始终低于1%;PPI(生产价格指数)连续8个月负增长,2023年5月PPI增速为-4.6%,为2016年3月以来最低水平(见图4-3)。
目前,消费不足的原因在于总量还没恢复常态,消费层级呈现下降趋势。支撑消费的收入尚未达到常态化水平,部分群体的资产负债表不仅没有修复,反而恶化。例如,2023年第一季度居民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5.1%,名义GDP增速为5.6%,居民收入中位数与平均数之比在下降,市场经济中出现降薪和价格回落的现象。如果短期内居民收入和资产负债表没有明显恢复,快速修复消费是比较困难的。
2022年,中国居民资产负债表经历了一轮大幅调整。2021年中国房地产销售规模达18万亿元,2022年房地产销售规模收缩了4万亿元。2022年理财产品破净,大量理财产品赎回转存银行,部分居民选择提前还贷。叠加缺乏消费场景,2022年住户存款较2021年增加17万亿元。这些都是2022年居民资产负债表收缩的表现。2023年虽然住户存款仍在增长,但较之前速度偏慢。居民买房、大类金融资产配置、购置耐用消费品等行为未明显好转,居民资产负债表的局部调整仍在进行,但居民资产负债表剧烈收缩的最坏时期已经过去。
三、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考验
当前,中国式现代化发展面临不少挑战,其中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对于经济发展来说,发展不平衡问题主要是指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近年来,在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下,传统的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得到了解决,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速快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尤其是西南地区出现较快经济增长,各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呈现持续的收敛态势。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4980元、29650元、27798元和30518元,与2012年相比,分别累计增长110.1%、116.2%、123.5%和89.5%,年均增长8.6%、8.9%、9.3%和7.4%,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年均增速最快,中部次之。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年均增速分别较东部、中部和东北地区快0.7、0.4和1.9个百分点。东部、中部和东北地区与西部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以西部地区居民收入为1)分别从2012年的1.72、1.10和1.30缩小至2021年的1.62、1.07和1.10。
但在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大转型的背景下,国内各区域经济分化出现新情况,存在一些新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三个问题分别是:南北地区经济差距持续加速扩大,区域一体化进程明显分化;五大区域性增长极在自身增长和对周边地区带动作用方面均出现显著分化;部分地区财政收支及相关社会经济指标面临突出压力。
首先,从近10年来的增长表现来看,南北地区经济差异已经从一般性分化进入相对恶化的阶段。2012—2019年,南方16个省(市、区)的名义GDP总和累计增长了92.4%,而北方15个省(市、区)的名义GDP总和仅累计增长了63.0%;南方经济增速平均为北方经济增速的1.5倍,南方经济体量达北方经济体量的1.8倍。
其次,从五大增长极对周边地区的增长带动情况来看,长三角的辐射带动作用最为显著,京津冀的带动效果较差。2012—2019年,在京津冀辐射地区中,北京的名义GDP累计增长了86.3%,一枝独秀;河北、天津仅分别增长51.6%、55.4%,山西、山东、内蒙古仅分别增长45.2%、64.2%、64.4%,辽宁、吉林、黑龙江仅分别增长39.3%、35.1%、23.0%。
相比之下,在长三角辐射地区中,上海的名义GDP累计增长了78.3%,浙江、江苏分别增长81.7%、83.7%,安徽、江西、福建、湖北分别增长100.9%、92.6%、109.6%、101.1%,从核心到边缘形成三级梯队,经济增速依次递增,对整体性增长拉动作用明显,区域协同发展成效显著。
在前述两极分化力量的共同作用下,部分地区在财政收支平衡及相关社会经济指标上面临突出压力,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日益加剧,成为影响经济平衡运行的重要因素。
近20年来,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长期处于0.45~0.5的高位,2019年达0.465。累积形成的财富差距更加明显,不仅使居民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愈加不足,甚至使青年一代的奋斗意愿下降,各种形式的“躺平”成为网络热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的研究报告《2019年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负债情况调查》,中国资产排名前10%的城镇家庭占有中国城镇居民家庭总资产的47.5%和净资产的49%,资产排名后60%的城镇家庭仅占有中国城镇居民家庭总资产的19.1%和净资产的17.7%,财富不平等程度已经较为严重。
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进一步加剧了收入和财富分配不平等问题,其经济影响可能还在逐步显化。继2020年居民可支配收入中位数增速低于平均数增速0.9个百分点,2021年第一季度,居民可支配收入中位数增速低于平均数增速1.0个百分点,表明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可能在持续恶化。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中位数与均值之比,从2015年的87.8%持续下降至2021年第一季度的82.4%。
从居民可支配收入构成来看,自疫情暴发以来,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增速持续显著低于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增速。这些结构性变化表明,虽然在应对疫情的过程中,财政转移支付对最低收入群体收入进行了有效补充,同时资产价格上涨使高收入群体收入没有受损,但工薪收入和个体经营性收入受损严重。在培育形成以国内市场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过程中,中等收入群体是未来支撑消费增长和消费升级的核心力量。在政策层面,应对中等收入群体的变化,特别是中等收入群体与高收入群体的分化,予以高度关注。
发展不充分问题主要是指我国的供需结构还存在一定的失衡问题,尤其是国产产品对于人民群众生存和发展的改善型需求还存在很多不能满足的地方。随着我国生产力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对消费产品的需求结构和质的要求在不断发生改变,但供给端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我国近年有大量游客到境外购买高档消费品乃至耐用消费品,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供需匹配不仅要求人们手里有钱,还要求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相适应的供给,使需求体系更加完善,而不至于有些环节和层面出现过剩或者不足等结构性扭曲,对消费潜能的释放造成压力。如何使国内的供给体系更有效地迎合消费需求升级,使消费结构升级更好地牵引供给结构变动,应该作为新时期中国扩大内需的主要内容。应通过供给侧的一系列制度改革和管制放松,以及日益强化的供给侧技术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使供给侧结构基于市场机制更有效地迎合消费需求升级的变化,居民消费得到释放。
同时,我们需要按照消费群体分类来提供精准的与需求相匹配的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从而降低民众消费所面临的高成本。例如,近年来,农村消费增速很快,主要原因是电商技术、线上销售渠道向农村全面下沉,广大农村居民能够用很便宜的价格购买到城市的时尚商品,使农村的消费潜能得到释放。
城乡之间的差距问题也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一个重要表现。2022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显示,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各项政策的纵深推进,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续快于城镇居民。
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412元,较2012年增长9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931元,较2012年增长125.7%。2013—2021年,农村居民年均收入增速比城镇居民快1.7个百分点。2021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50(农村居民收入=1),较2012年下降0.38,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持续缩小。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仍然是一个现实问题(见图4-4)。
除此之外,城乡之间的财富差距也更加明显,农村居民所拥有土地和房产的价值远不能与城市相比,这导致农村居民得到的财产性收入远低于城市居民,而财产性收入的差距也是导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
除了收入差距,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差距也是显而易见的。2022年,上海居民基础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1300元,为全国最高,而中西部广大农村居民的月养老金标准只有100多元。在医疗保障方面,医保福利政策对城乡居民在报销比例、报销上限等方面同样差别明显。
本文摘编自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书系《发展与超越》,作者:刘元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