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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读数一帜,作者:张建锋,编辑:杨秀红 ,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8月5日,清盘中的中国恒大(3333.HK)发布公告称,公司寻求向执行董事许家印、前行政总裁夏海钧、前首席财务官潘大荣、许家印的配偶或前配偶丁玉梅等七名被告,收回2017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各财政年度支付的股息及酬金共约60亿美元(约428.9亿元人民币)。
“从法律规定来看,恒大能否收回已支付的上述股息及薪酬,需要看当时双方劳动合同以及与此相关的股权激励协议或计划的相关规定。”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光昱告诉《财经》,其中,涉及劳务合同的薪酬追讨并不复杂。
李光昱进一步表示,此外,还有一种可能,如果上述被告构成了对企业侵占行为,该情况下,公司收回股息和薪酬行为的性质,实际是一种追赃,而恒大在此是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但这种情况需要通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认定。
在2024年5月证监会处罚公告中,因恒大地产财务造假、债券欺诈发行、未按照规定披露相关信息,证监会对许家印给予警告、处以470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潘大荣亦因此被处罚。同时,中国恒大附属子公司恒大地产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被处以41.75亿元的罚款。
根据中国恒大公告,截至2023年11月末:公司主要附属公司恒大地产标的金额超3000万元的未决诉讼案件数量共计2053件,未决诉讼案涉及的总金额累计约4901亿元;恒大地产涉及未能清偿的到期债务累计约3164亿元,逾期商票累计约2055亿元。
中国恒大股票何时复牌,仍是未知数。根据中国恒大8月5日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直至另行通知。
一、60亿美元能否追回?
中国恒大向许家印等七名被告追讨60亿美元,源于此前的诉讼。
根据公告,2024年1月29日,中国香港高等法院颁布中国恒大清盘命令,安迈顾问有限公司的Edward Simon Middleton及黄咏诗,获高等法院委任为中国恒大的共同及个别清盘人(下称“清盘人”)。
3月22日,清盘人以中国恒大名义,在中国香港高等法院针对三名被告展开法律诉讼,三名被告分别为许家印、夏海钧、潘大荣。随着诉讼进展,许家印配偶或前配偶丁玉梅以及三个与许家印及丁玉梅有关联的实体,也被列入被告名单中。
清盘人以中国恒大名义,根据其在诉讼中的申索取得多项限禁令,限制许家印、丁玉梅、夏海钧各自处置、出售或消减其全球资产价值时,不得超过相关规定限额。2024年6月24日,该等禁制令首次在中国香港针对许家印、夏海钧发出,后将丁玉梅加入其中。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诉讼有关的令状及中国香港禁制令,此前受中国香港高等法院发出的保密令约束,该保密令于2024年8月2日解除。
中国恒大表示,上述诉讼的法律程序正在持续推进中,目前成功申索的可能性及公司最终可能收回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对于薪金,只要有合理的发放理由,属于合法收入,原则上是自愿退回。但是与公司收入及利润挂钩的薪酬所得,如果收入利润是虚构的,那就属于非法所得,是可以追回的。”投行人士侯大玮告诉《财经》,对于股息,如果利润是虚构的,自然定位为非法所得。
侯大玮进一步称,如果企业高管、董事存在失职或欺诈行为,是可以追究行政责任的。
根据证监会处罚公告,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方式实施财务造假,2019年虚增收入2139.8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0.14%,虚增利润407.22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3.31%;2020年虚增收入3501.5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8.54%,虚增利润512.89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86.88%。
中国恒大2023年9月公告显示,许家印因涉嫌违法犯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万得(Wind)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0年,中国恒大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168亿元、209亿元、93亿元、24亿元,合计约494亿元。
《财经》根据中国恒大年报统计,同期许家印及丁玉梅持有公司约77%的股份,夏海钧持股比例约为0.04%~0.68%,潘大荣持股比例约为0.02%~0.06%。以此测算,同期许家印及丁玉梅获得公司现金分红金额约380亿元。
另据中国恒大年报,2017年至2020年,作为彼时中国恒大的行政总裁,夏海钧从公司获得的袍金、薪金、退休金计划供款、雇员购股权计划,合计约8.99亿元,潘大荣获得的上述报酬合计约6309.9万元。
中国恒大2020年报显示,彼时57岁的夏海钧为集团董事局副主席、总裁,拥有超32年的房地产开发及企业管理经验,全面负责集团日常工作,包括财务、资本运营管理、海外事务及公共事务管理。其于2007年6月加入中国恒大。
作为2020年中国恒大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的潘大荣,全面负责集团财务管理方面工作。其于2006年加入恒大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历任财务中心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财务中心总经理、集团副总裁职务,并于2016年8月30日被委任为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
证监会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恒大地产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债券存在欺诈发行、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时任中国恒大集团财务总监的潘大荣被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的罚款,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无法与夏海钧取得联系,已启动公告送达程序,将对其依法另行处理。夏海钧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加拿大籍。
二、股票尚未复牌
中国恒大附属子公司恒大汽车(0708.HK)的日子,也不好过。
8月5日,恒大汽车发布公告,相关地方人民法院于8月2日就相关附属公司破产重整进行听证,相关地方人民法院裁定相关附属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根据公告,7月25日,恒大汽车相关附属公司(恒大新能源汽车(广东)有限公司和恒大智能汽车(广东)有限公司)的个别债权人,向相关地方人民法院申请,对相关附属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公司于次日收到相关法院的通知书。恒大汽车称,上述通知书对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而在6月,恒大汽车公告称,公司相关附属公司收到相关地方行政部门下发的《行政决定书》,因未依期建成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并投产、完成新能源汽车车型的研发,构成违约等原因,解除其中三份相关协议,相关附属公司将退回已发放的各类奖励及补贴合计约19亿元。
恒大汽车表示,上述处理决定如最终执行,将导致公司存在相关工厂土地被强制收回,地上建筑物及设备被用于偿还奖励及补贴款的风险,进而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公司已打算向相关地方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同月,恒大汽车公告亦显示,公司附属公司恒大新能源汽车(天津)有限公司(下称“天津恒大”)收到相关部门《告知书》,拟责令天津恒大停止生产、销售新能源乘用车产品,并进行整改。
财报显示,2023年上半年,恒大汽车营业额为1.55亿元。同期,中国恒大收入1282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入为1201亿元。
中国恒大股票何时能够复牌,尚未可知。
2024年1月29日,中国香港高等法院颁布中国恒大清盘命令,公司股票于当日上午10时18分暂停买卖,并继续停牌。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5月,中国恒大发布公告,公司及各清盘人、恒大健康等潜在卖方,与一名潜在买方签订协议,潜在卖方合计持有恒大汽车合计63.5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8.5%。
不过,中国恒大5月还发布公告称,“考虑到公司的债务水平及集团业务、运营所面临的挑战,在公司缺乏重大重新投资的情况下,清盘人尚未觅得可促成公司满足复牌指引并恢复股份买卖的重组方案。”
7月26日,中国恒大收到联交所信函,明确公司复牌的条件,其中之一就包括针对公司的清盘令已被撤回或被解除,且任何清盘人的委任已获解。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读数一帜,作者:张建锋,编辑:杨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