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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4 17:00

说话中英夹杂,还起个英文名,这届城里人咋这样

本文来自公众号:果壳(ID:Guokr42),作者:李子


家里的翠花、淑芬和狗蛋,今天都变成了在家办公的Jenny Cathy和Marvin。


有时候不知不觉对着家人说一句“我下个月申请 deadline”“上个季度的 review 结果不行,没能涨薪”,家人盯着你半天:哟,这娃已经不会中文啦?


要是他们知道你在公司/学校居然不叫他们起的名儿,那麻烦可能会有点大啊。


咋办咧?如果他们有兴趣听点语言学和传播学方面的小知识,你就把这篇给他们看。


(如果他们不感兴趣,你装死就好了)


 中英夹杂,夹的是啥? 


如果没有在海外或者英文环境里呆过,很多人会觉得中英夹杂是“装逼”,是“明明有翻译的词却要秀英文”。如果对方不高兴了,还会酸你一句,“就你会说英语不得了啊?”


这个“装逼”的断言,实在是有点不公平,因为确实很多人是说惯了,英语词蹦出来是没过脑子的。但也不全错——因为语言本身就是一种身份的信号,只是这个信号的作用机制比较复杂。


图 | Pokras Lampas


先说“为什么有人会习惯中英夹杂”。


一个词有“能指”(即这个词本身)、有“所指”(这个词指的具体的东西)。比如,当我说 identity 这个词的时候,identity 这8个英文字母就是它的“能指”,而所指,则是我要表达的意义——“文化和政治意义上的身份”。然而,identity 这个词的中文翻译“身份”,却相对比较模糊,有可能是社会地位啊、血缘啊包括职业啊之类的,需要用更多的词汇去澄清。


这也是为什么汉语明明是长度更短的语言,但翻译一个东西却要绕着圈圈说半天,原词和翻译词的所指不一样,得再多说几句给它匹配上。这种被打包在一个单词符号里面的“所指”,如果要表达,显然是直接把原符号(原单词)给扔出来最简单。


如果一个人中文水平不够高,或者说习惯了,常常会遇见脑子卡壳的状况。“哎哎哎那个词咋说来着?我表达不出来,算了还是英语吧。”久而久之,就会发生语言的“侵蚀”(erosion),许多双语者的母语都会出现这种情况。


不过,放到文化交流的层面,语言之间的相互借词、乃至语言自身的进化,也是一个类似的过程。英语里面原封不动的借了许多法语词,比如 croissant(牛角面包),如果没有这个法语词,那么英语必须得说“shortened pastry in a horn shape”。我要么发明一个新词,要么直接借法语词,由于拼写系统相同,那我不如直接借过来好了。


图 | Etsy


中文也是这样,只是拼写系统不同,直接写英语会显得非常突兀而已。二十世纪初,上海人从外国人那儿借了相当多的洋词儿,比如白脱(butter),嗲(dear),老虎(roof)窗,现在看来是不是毫无违和感了?


更极端的类似日语,直接用片假名拼写几乎所有外来词。比如你去找一本日语时尚杂志,把所有的片假名词换成英语原词,那么你将会得到类似于:“某品牌这个 season(シーズン)的 mascara(マスカラ)的 brush(ブラシ)十分好用,curling(カーリング)的效果也很好,而且 waterproof(ウォータープルーフ)喔!”


图 | Pokras Lampas


夹杂是习惯问题  


能指和所指的联系,在日常语言乃至思维里形成了习惯,特别是长期重复这个联系的时候。


有的时候中英夹杂的,也根本不是什么特别难翻译的词,比如“我今天有个 paper 要 due”了,其实就是我今天有个论文要交了,但是我们每天八百遍想着 paper 写着 paper,吃饭睡觉都念着 paper 头都快秃了,所以跟别人说的时候自然也脱口而出了。


相对来讲,语言的结构就没那么容易改变,我们还是习惯用汉语的语法结构去组织自己的思维。


这种境况,也更容易发生在想要强调的句子成分中,像介词副词或者不重要的动词之类,我们也不会专门把英文拿出来放在那儿。“有个问题我要 fix 一下”的动作明显要放在 fix 上——这个词包含了“检查、修、调整”等等微妙的含义;然而如果有人跟你说“有个 problem 我 need to 修一下”,那这个人的确是在装逼了。


图 | Pokras Lampas


共同语境很重要  


说完了不是装逼的部分,来说有可能有装逼嫌疑的部分。


语言是用于沟通的,大部分人讲话的预设,是我使用的符号,和对方理解的符号是一样的。而这种沟通的基础,就是我和交流的对方有着共同的 context(啊!你看,如果你不懂 context 这个词的 context,那么我跟你的交流就是无效的,对不起套娃了)。


也就是说,我在蹦出 context 这个词的时候,我期望的是你也理解这个词的含义——上下文、环境,以及来龙去脉。


很显然,不是每个人都共享这种期望。这很大程度上是教育、经历和背景所决定的;是这些背景,赋予了我们使用的符号的意义。而符号,又无时无刻不彰显着你所处的环境与位置。


图 | Pokras Lampas


当我开始使用中英夹杂的交流模式的时候,对于和我有相同背景的人,那么这样的交流是无障碍的。但对于不懂这一套语言的人,我的确是把我“留学/高等教育”的符号挂在外面,和他们之间形成了一道鸿沟。


而交流的目的,是在有必要的时候意识到鸿沟的存在,并尽量减少这道鸿沟。我会用我习惯的方式去讲话,但我也会注意到一些“需要解释”的地方——比如我刚才把 context 解释了一下,希望更多人能看懂。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专业人士与一般人士交流。对于学者而言,我们都习惯了专业术语的能指和所指,一个长长的术语,所契合的是它能够包含的精确意义。但是这个意义,只共享于学者交流的圈子,需要“翻译”。


而很多学者给人“高高在上”的印象,大部分时候并不是他们自己装逼,而是中英夹杂的人给一般人的印象——他们只是不习惯如何用自己的“母语”表达复杂的意义罢了。


图 | Pokras Lampas


什么,居然还有“星巴克名” 


说完了中英夹杂,再说说英文名吧。


我先承认,我在美国和英国都是顶着一个假名字招摇撞骗的。我英文名叫 Elise,来自贝多芬的 Für Elise,当然是中二少女心的时候选的(后来才知道是 Elizabeth 的德语变体之一)。然后我身边很多有英文名的小伙伴,要么是自己选的,要么是英文外教“赐名”,美名其曰“融入英语环境和文化”。


就我的观察,华人(包括香港台湾新加坡大马等)相较起其他文化的人而言更喜欢起个英文名。有一个很现实的需求,就是中文名确实不太好发音。


有华人学生的大学课堂点名,简直就是瞎 jb 发音现场(可以类比于现在的班主任对着满篇00后生僻字名字的一脸懵逼)。很多人起英文名字,也就是图个方便。我的名字虽然不难读,但是总和我的姓被搞混(我真的不姓李),于是我也就 go by Elise 了。


其实,别的国家小伙伴也有把名字简化成昵称的情况。他们虽然没有“丢掉”本名,但类似于舌头打结的印度名字、或者十几个字母一个元音都没有的斯拉夫名字,都会被简化。这样的场景很常见:


“你好,我的名字叫 Chakradhar Balakrishnan。”


(对方:???)


“叫我 Chak 就行了。”


所以,其实名字就是一个代号,让人怎么方便怎么叫。如果自己本来的中文名就够响亮够简单,那也大可不必起一个什么 Caitriona 或者 Saoirse 这种谁都搞不清楚的名字……


总之,怎么方便怎么叫的这种名字,我们一般称为“Starbucks name”。要在嘈杂的星巴克让店员在你的饮料杯子上写名字,你说八百遍“钱真旭”对方都不一定听得明白。


图 | Pokras Lampas


那么自己起的名字,真的会“闹笑话”吗?其实也没啥。因为世界上大部分地方起名的规律,本来就和英语不一样;“闹笑话”一说,其实是站在英语自己的立场上讲的。


英语,以及大部分基督教文化影响的国家,起名其实是“继承性”的,也就是大部分名字都是约定俗成的名字,来源于神话、圣经/圣人或者希腊/罗马传统。小孩子的名字,常常会继承家族里面其他人的名字以表纪念或者尊重,或者就是纯粹好听。相对的,名字中的寓意就比较次要了。很多名字,都可以从继承、演变和流传中,看出清晰的脉络。比如 Ivan、John、Jean 和 Jose 其实都来自希腊的 Iohannes,在各个语言里面翻译不同,由于圣经新约里面的圣人而成为了一个“烂大街”的名字。


其他国家和地区,即使使用英语,也不一定按着英美文化出牌。比如非洲人民,就会使用英语里面有“美好寓意”的词直接做名字,比如 Blessing、Gift 啥的。在津巴布韦,人们起名还会以当时的天象、时下的情绪或者事件之类,这也是他们的传统,所以也有 Goodluck,PeaceMaker 甚至 Trouble 这样的名字。


西班牙、葡萄牙和巴西人除了自己的名字之外,把昵称当名字的也不少。看球的都知道,卡卡、贝利、伊斯科都不是他们自己的本名。


而摆脱了家族和宗教传统的现代人,起名字其实也非常之放飞了,金·卡戴珊和侃爷的女儿大名就叫 North West,中国粉丝昵称小西北,也挺神气的。


小西北近照 | flare.com


至于有本土色彩的名字,如果你有足够多自信,留着让只会说英语的人傻傻眼也没啥不好,毕竟都全球化了,老美土鳖不会念别的名字,那是他们自己的问题。


脱口秀主持人 Hasan Minhaj 的态度就很厉害。他爸妈都是印度人,早年间的他为了能够被人念出来、记住,甚至动过改名字的念头。但后来他想通了,碰到别人就挺直身板,不断重复自己的名字直到对方能够读对为止。他上 Ellen DeGeneres 的节目,用了三分钟解释自己的姓不念“米纳鸡”而是“明哈吉”。


(但他爸就很沮丧,好不容易上一个国民节目,咋就跟名字较上劲了呢……)


Hasan Minhaj | Vox


总之,不管是方便也好,习惯也罢,我们在跨文化的交流中,自己也变成了文化的复合体。但话又说回来,只要能够提高交流效率的方式,都是好的交流方式,核心就还是看场合、看对方是谁。


当然,同理可得,如果我“不想和一个人交流”,那么我肯定是英语、术语轮着上,搞懵一个是一个。如果你看到我对你狂飚英语词和专业术语一个脏字儿不带,那恐怕意味着你已经把我惹毛了。


本文来自公众号:果壳(ID:Guokr42),作者: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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