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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2 12:10

让十几万人睡不好觉的回购协议,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刘润 (ID:runliu-pub),观点:刘润,主笔:歌平,编辑:二蔓,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文章摘要
风险投资中的回购协议和个人无限连带条款给创业者带来的巨大压力及其影响。

• 🔄 回购条款要求未上市公司按协议回购投资股权

• 🏠 个人无限连带条款让创业者需用个人资产偿还投资

• 📉 金融市场变化导致大量公司面临回购压力

最近,我在朋友圈看到一件让我颇为吃惊的事:


我的老朋友、创业黑马创始人牛文文,在自己的公众号和视频号连发多条信息,向所有商界人士发起呼吁。


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


这是一个非常触目惊心的数字,大约13万个创业项目、1.4万家公司,陆续面临回购退出的压力。


......这种情况下,对一级市场的创业者、投资基金,都是“毁灭性”的打击。


如果我们这一代投资机构把这批1000多家明星公司逼死了、把这批创业者变成创投机构的敌人,那么中国的创投行业,基本就死了。


不要让这个事儿,变成金融羞耻、创投羞耻。


天呐,我很少看见一位资深从业者,如此激烈地表达自己的情感,究竟发生了什么?


追问之下,牛文文告诉我,最近中国有一大批创业公司和创业者,集体陷入一个危机:股权回购。


情况甚至糟到了,一个创业者饭局,一半以上的人头上都悬着这把利剑,每个人都提心吊胆,不知道靴子会什么时候落下。


其实,远不只是今年才出现,前有俏江南集团创始人张兰(也就是汪小菲的母亲,大S的前婆婆)失去公司控制权。后有罗永浩因为个人连带欠下巨额债务,上演轰轰烈烈的“真还传”。


这些热点事件的背后,几乎都可以追溯到这同一件事:股权回购。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有没有人能用我听得懂的话解释清楚?我不创业,跟我有没有关系?


我咨询了多位业内好友,包括投融资领域的资深律师张明若等。今天,我想试着帮你梳理一下,让你能看懂这一系列股权回购事件的来龙去脉。


从哪开始呢?就从这件事的重要参与者,“风险投资”说起吧。


一、风险投资


什么是风险投资?


假如你是一名梦想“改变世界”的有志青年,恰如几十年前的乔布斯和盖茨。


现在,你发现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窗口:开发一个互联网平台。一旦做成,将会改变亿万人的生活,创造难以想象的财富。


但你空有一个想法,没钱也没人,怎么办?


没错,找投资。


有这么专门的一群人,到处寻找有潜力的创业者。他出钱,你出力,赚到了钱大家一起分,这就叫“风险投资”。


想想看,创业者几乎不用掏钱。甚至在第一轮投资时,创业者很可能除了一张嘴和一套PPT,什么都没有。就能让别人拿出巨额财富支持他。


这种行为像什么?是不是像电影里从天而降的天使一样?


所以,第一轮风险投资,经常被称为“天使投资”。投资人,此时此刻就像是创业者的天使。


不过,凡事总有反面。为什么它叫做“风险投资”?当然是因为有风险对吧。


什么风险?失败的风险。


如果成功了,那皆大欢喜。但我们都知道,创业是“99死1生”,失败是大概率事件。但假如失败了呢?这个钱要还吗?


这就需要事先约定好,丑话说在前面。


很多投资人会说:这钱,不用还。这个损失,我认。


甚至,千金易得,良将难求。如果他认定你真的是个人才,那不仅用还钱,连你下一次创业,他还会继续投资你。


风险投资,是人类商业史上一次无比伟大的发明,它让创业者不用拿着自己的身家性命去创业,“买”走了创业者倾家荡产的风险。可以心无旁骛地一路狂奔,创造更伟大的财富。


即便强大如雷军,在创立小米时,也会拿风险投资,为自己买上一份“创业保险”。


但是,投资人的心里,难免会犯嘀咕。就像古装剧里,大将军拿着兵符,领重兵出征,皇上在京城,总会坐立不安。


呐,钱给了你,公司经营都是你来做,我怎么确保你不会拿着钱跑了?


于是,在谈判阶段,创业者和投资人就会签订协议,约定一系列“股东优先权”,保证投资者的权益。


二、股东优先权


为什么要有这些条款?投资人给了钱,就不能无条件相信创业者吗?就不能“用人不疑”吗?


别急,我给你做个情景模拟。


假如你现在创业,找到了一位投资人。他为你做的事情估值一个亿,向你投资1000万元,占股10%。


我先来说说,如果没有任何限制条款,你可以怎么做。或许会让你惊呼:真刑啊!


1. 立即清算


你拿到1000万现金后,立刻宣布公司倒闭,破产清算。所有股东按照股份分配资产。


公司这时候有什么资产?除了刚刚拿到的1000万现金,啥都没有。好嘞,我占比90%,拿走900万。您占股10%,这100万您拿回去。


2. 中饱私囊


你可以给公司CEO,也就是你自己,开500万每月的工资,2个月后,1000万投资花完(实际是全部进了你的口袋)


然后,你向投资人宣布,创业失败,公司倒闭。你拍屁股走人。


3. 资产转移


你把公司账上的1000万现金,全部买成别的资产,比如黄金。然后你把这一大坨黄金,用1块钱的价格卖给你的亲戚。


然后,你向投资人宣布,对不起啊,经营不善,1000万资金做生意赔完了,公司倒闭。你半夜溜进亲戚家,坐在金山上和亲戚把酒言欢。


4. 股权稀释


本轮投资1亿估值,投资人投资1000万,占比10%。几个月后,你决定以100块钱估值进行第二轮融资,你的亲戚投资50块,占比50%。


没错,投资人投了1000万才拿了10%,你的亲戚投了50块,就拿走50%。


是的,如果没有任何对投资人的保护性条款,那理论上,上面这些事情,你全都可以干。


怎么样,你是不是也觉得,好像有点过分?拿人钱财,总得替人办事吧?


某种程度上,投资人其实是弱势群体,他出了钱后,对这笔钱的用处,控制力极弱。设立适当的保护条款,原本是非常公平合理的制度。


能怎么保护?比如,今天的关键词“回购条款”,就是其中之一。


三、回购条款


什么叫回购条款?


投资人今天投1000万给你,占股10%。他一定是期望有一天你的公司上市,估值100亿,他卖掉这10%的股权,换回10个亿,盈利9亿9000万。


没错,只有退出变现,才意味着投资人拿回了收益。


风险投资和股市投资,有一项本质的不同:一定是以“退出”为目的。


股市投资,往往会长期持有,以获取分红为目的。比如我们熟悉的巴菲特,拿着可口可乐的股票,一拿就是半个世纪,每年获得稳定分红。


他还有一句名言:你如果不打算持有一只股票10年,那就连10分钟都不要持有。


但风险投资,完全不是这个逻辑,它不会和创业者白头到老。在高风险的初创期,投资机构看重的是企业增值后百倍、千倍的增值回报。


没有风险投资会等你分红,他们承担风险想要的,是增值,是增值后的退出变现。


退出的方法,通常有两种。


一是创业公司被腾讯这样的大公司收购,由腾讯付钱,买走投资人手里的股份。


二是创业公司成功上市,投资人在公开的股市上,直接卖出自己的股份套现。


但是,假如啊,假如。


假如这位创业者,没有以上市或者收购为目标,而是“不思进取”了呢?


比如,他做到了一两亿的规模。心想,哎呀,小而美也挺好的,现在这样舒舒服服的,竞争也不激烈,难道不爽吗?为什么要做大?为什么要一起卷?


但投资人一定急了。他投资给你,就是为了你有一天做大上市,让他卖掉股份退出啊!


现在你倒是舒服了,投资人怎么办?


于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在投资之初,投资人会和你做一项约定:


如果到了一定时间,你没能上市或者被收购,那就启动第三条路径:麻烦你的公司出钱,买回我的股份,让我带着收益退出。


这种机制,就叫做“回购条款”。


张明若律师,给了我一份风险投资协议模板。你可以看看,其中的回购条款,长这个样子。



这项条款,用大白话翻译就是:我们约定一个时间,请你在这个时间内完成上市。否则,请你把我的投资额,连本带利还给我。


怎么样?听起来,这项条款并没有非常不合理。既然你没有完成当初约定的目标,承担一定代价,似乎是理所应当的。


事实上,不只是中国,在几乎全世界的风险投资中,回购条款都是一个默认选项。


风险投资,是用来鼓励创业的。而回购条款,是用来保护投资人的。


那为什么如今会这么大规模地出现问题?


其实,问题不出在回购条款本身,而在中国的很多回购条款中,还附加了一个条件:个人无限连带。


四、个人无限连带


什么叫个人无限连带?


无限连带,和“有限责任”相对。


打开搜索引擎,搜搜你们公司的名字,是不是都是这种形式:XXX有限公司。比如,我的公司就叫“上海润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你有没有想过,这个“有限”,究竟是什么意思?到底是什么东西有限?


实际上,有限,就是“有限责任”。


这和风险投资的逻辑一以贯之。你创办一家公司,为自己和社会创造财富。但总不能让我一旦失败,就倾家荡产吧?


所以,现代公司制度,会让你承诺一个数字。假如做生意失败,那你赔的钱到这个数字为止,不会波及其它的个人财产。


这个数字,是你常听说的“注册资本”。这种制度,叫做“有限责任制度”


这些制度,都是为了让做生意这件事,不至于一旦失败就永世不得翻身。


个人无限连带,就是在公司回购这件事上,可以“刺穿”这一层保护,将责任从公司层面拓展到个人。


你看,假如现在回购程序启动。原本1000万的投资额,加上每年8%的利息,7年下来就是1700万。再加上一些往年的利润,可能有2000万~3000万。这些钱,你必须还给投资人。


但是,假如你公司账上只有500万现金,根本不够还。还了就意味着现金流断裂,这怎么办?


甚至,假如公司经营不善,整个公司清算下来只值500万,全赔给他也不够,这怎么办?


不好意思,在个人无限连带条款下,你必须用个人资产去还。


如果你的存款不够、那就卖房子、卖车子、卖锅。


如果欠得实在太多,房子卖了也不够、砸锅卖铁也不够,怎么办?


答案是,如果投资人拿着合同去告你,那你就会成为老赖,成为失信人,个人资产被法院拍卖,从此不能坐高铁飞机。


你可能要说,天哪,太可怕了。这种条款不签不行吗?


确实很可怕,但现实情况很复杂。


比如,有些创业者自信满满,认为自己绝不会失败。甚至宁愿用个人无限连带条款,去换取更好的投资条件。


再比如,罗永浩就在采访里说过,到了一定的困难阶段,如果你不愿意签个人无限连带,那是根本融不到钱的。


他之所以后来会欠下如此巨额的债务,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个人无限连带。在那种情况下,就算明知道是饮鸠,也只能先止了渴再说。


很多业内朋友都说,对这种现象,业内其实一直争议很大。


有人认为,你情我愿,有何不可。但也有人认为,风险投资的本意,就是用超额的风险去换取超额的利润。


假如这样做,实际上是在把超高风险的股权投资,变成极低风险的债券投资了——赢的利润与你共享,败的成本由创业者承担。


很多人把这种现象,称为“明股实债”。


但让我们先放下道德批判。总之,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过去十几年间,大量中国创业者的投资协议中,都带上了这项条款。


而在今年,这项协议,被大面积触发了。


按照牛文文的说法,可能有近千家企业已经面临回购诉讼,十几万个创业项目面临潜在威胁。


这就怪了,为什么直到今年才集中出现问题?


因为,字不是今年签的,但事是今年出的。


今年的金融市场,发生了一件大事:出口收紧。


五、出口收紧


什么叫出口收紧?


你需要先了解,在去年,也就是2023年,中国股市做出了一个巨大变革:审批制改注册制。


什么叫审批制?就是只有“好公司”才能上市。有一个专门的机构,叫证监会,会根据标准审核你的一系列数据,比如连续三年盈利,盈利达到多少多少钱等等。


什么叫注册制?就是监管部门只审核你的数据是否真实、有没有造假。至于公司“好不好”,留给市场去判断。有人愿意买你的股票,那就是你的本事。


过去30年,中国股市的入市制度,本质上一直是审批制。在去年,众望所归的注册制终于提枪上马。这原本是股市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


但是注册制的实行,一定会带来股市公司数量的大幅增多。而在这个美元加息周期的大背景下,中国股市整体的资金量没有大的变化,甚至还可能减少了。


你想想看,这会发生什么?


僧多粥少、田大雨稀、公司多钱少。


大量公司的股价,开始集体下跌。于是,我们频频在新闻里看到“XX点保卫战”。


从今年开始,股市无奈再次收紧了入市名额。大量即将上市的企业,被迫暂停。大量准备上市的企业,遥遥无期。


然而,金融体系就像一只蝴蝶,一次振翅就会带来难以想象的连锁反应。


在创业公司整个经营流程中,A、B、C、D、Pre-IPO轮融资、一直到上市,层层递进、一气呵成。所有人都等着上市敲钟的那一刻,套现股权,赚取收益,皆大欢喜。


可如今,这条链路的最后一环,被突然扎紧了。大量公司卡在上市这一关,走不动了。


这么多年辛苦经营,就差上市前的临门一脚,结果球被抽走了,一脚踢空了。


这就叫“出口收紧”。


创始人看着长长的排队名单,欲哭无泪。


哭?哭也算时间哦。


时间不等人,那些公司们,因为没能按时完成上市的目标,投资协议中的回购条款在今年被大规模触发。暂时没到期的,也坐立不安,因为谁也不知道政策会持续到什么时候。


所以,这才有了牛文文说的,1000多家明星企业面临清算风险。十几万个创业项目面临潜在威胁。更有数不清的创始人,面临用个人资产进行股权回购的风险。


可是既然白纸黑字签了合同,为什么不能按规定执行?


很多人认为,这并不是主观意愿上的懒惰或者经营不善,而是政策导致的客观原因。这些公司中的一大部分,完全符合各类上市要求,是不折不扣的“好公司”,只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被拉紧了上市的缰绳。


如果真的将这些公司逼上绝路,甚至要求公司破产清算,那不仅是投资人和创业者的双输,更是全社会的损失。


启明创投的创始人邝子平,最近也在公众号中说:回购条款对投资机构有一定的保护意义,但是回购应该有个前提:不把企业或创始人逼上绝路。


因此,如何处置这种现象?投资机构间大体上也形成了三类做法。


六、三类做法


第一类,我称之为“温和派”。以大型的、成规模的投资机构为主。


一方面,他们在多年投资生涯中已经赚到了钱,并没有十万火急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他们更在意自己的长远声誉。一旦把创业者逼上绝路,此后可能就没人敢拿他们的钱了。


因此,他们的处理方式往往会较为温和。比如和创业者协商延后日期,原本7年的上市日期,延后1~2年。当然,你到时候也多给一点股份或者资金作为补偿,形成双赢。


这种处理方法,称为“展期”


第二类,我称之为“流程派”,以一些利益关系复杂的投资机构,或者涉及国有资产的投资机构为主。


这些机构,承担着更多的压力。比如,他们的钱不来自于自己,而是来自于更上一级的投资人,甚至是国有资产。


如果处理不当,他们可能会被更上层的投资人追责。甚至说得严重一点,可能涉及“国有资产流失”。


对于他们来说,钱可以少赚,但流程绝不能被揪出问题。既然白纸黑字这么写着,那就要照这么执行。


因此,牛文文也在他的视频号里多次呼吁,希望有关部门从司法解释的角度给出明确建议,化解这部分机构的担忧。


第三类,我称之为“还钱派”,以一些小型民间资本为主。


这些机构,本身也面临资金紧张的难题。或者是无法接受投资长期没有回报,甚至出现亏损。


那怎么办?把公司分了吧,你回你的高老庄,我回我的流沙河。


他们会要求严格按照清算流程办事。哪怕让公司倒闭,只能拿回一小部分资产,那也比什么都拿不回来好。


这种情况下,甚至会出现一种情况:查账。如果真的用显微镜去看每一家公司的经营情况,其实不大可能一点瑕疵都没有。


比如,创始人用公司资产买了辆车,说是上下班开,但我发现你下班路上也开着去买过菜哦,怎么样,是不是公车私用、转移财产?如果真的走诉讼流程,甚至有可能触发刑事条款。


这些创始人就落入了这样一种绝境:要么四处借钱还债、要么坐牢。


现在,你能理解标题所说的了吧。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在几乎每位签字了的创始人头顶,让他们生活在巨大的恐惧之中,几乎不能自拔。


实际上,这些给创业者带来巨大压力的限制条款,还远不止回购条款一个。我可以再随便给你说几条。


比如,对赌协议。


七、对赌协议


什么叫对赌协议?


我们回到投资之初,你提出公司估值1个亿,希望对方投资1000万,占股10%。


可是等等,凭什么你说值1个亿就值1个亿?投资人可能说,我觉得你这摊子事儿就值5000万,我投1000万要占股20%。该听谁的?


没有一定之规,只能协商。协商不成呢?干脆打赌吧。


我先按1个亿给你估值,占10%。但是带条件的哦,条件是2年后,你的公司营收必须达到5个亿,能不能做到?


能做到,我就认同你的估值。但如果做不到,那说明我的估值是正确的,你要把那10%的股权还给我。


这种模式,就叫“对赌”。


前两年沸沸扬扬的张兰失去俏江南事件,本质就是签了对赌协议,没有完成业绩目标,被投资人收回了股权。


对赌协议的本质,是给公司估值本身就是一件争议极大,几乎不可能有定论的事情。


比如,小米如今的市值,大约是4700亿港币。但它真的就是小米的价值吗?


我们都知道小米是家好公司,但它究竟是4187亿那么好,还是5329亿那么好?你说得清吗?我想或许雷军本人都说不清。


连小米这样历经资本市场多年考验的公司都是如此,更不用说还没有上市的初创公司了。


实在达不成一致怎么办?只有对赌。赌这个词,真的太刺激、太形象。


然而这还没完,除了对赌,还有“优先清算权”。


八、优先清算权


什么叫优先清算权?


如果不考虑股权稀释、利息等等细节,你可以大致这样理解:


投资人A向你投资1000万,占股10%。几年后,投资人B又向你投资5000万,占股30%。你还持有剩余60%的股权。


结果如今,公司经营不善,准备破产清算。把资产扒拉扒拉算盘,发现还剩7000万,那是不是按照持股比例,A拿700万、B拿2100万、你拿4200万?


对不起,没那么容易。投资人A要先拿走属于自己的1000万,B再拿走属于自己的5000万。这最后的1000万,才按照股权比例,分给你600万。


也就是说,你作为持股60%的大股东,实际只能拿走7000万资产中的600万。这就叫“优先清算权”。


你看,优先清算的条款,一般长这样。



依旧没完,再比如,随售条款。


九、随售条款


什么叫随售条款?


还是你创立的公司,你占股90%,投资人占股10%。


然而,投资人却很可能要求,一旦过了某个时间没有完成上市目标,投资人有权代替你为公司寻找卖家。


毕竟,这只是他其中一个投资项目,赶紧收回盈利、落袋为安,比什么都重要。


但对你却不一样,这是你几年时间呕心沥血,拼命做大的公司,它对于你而言,就像孩子一样。你正期望带领它更上一层楼,成为百年企业呢。怎么能这就卖了?这才哪到哪?


但是对不起,不由你说了算。一旦他找到了合适的卖家,谈到了合适的价格,而对方公司却要求整体收购。那他有权替你做出决定,强行出售公司。


这就叫“随售条款”。


你创立的公司,可能会被投资人决策卖掉。不由你说了算。


最后的话


这件事最终会如何收场,我不知道,只能静观其变。


或许,国家层面会出台政策或者司法解释,从宏观层面解决纠纷。或许,会有一系列二级基金入场,注资援助其中优质的债务,帮其渡过难关。经营不善的公司,或许原本就该退出市场舞台。


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想想,这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至少,它让我无比深刻地理解了茨威格的那句话:


一切命运的馈赠,都早已在暗中标注好了价格。


对于一个创业者,你要明白,天使投资并不是真正的天使。风险投资不意味着你毫无风险。


说到底,签字的时候,大都是你情我愿,你是否真的深思熟虑、考虑清楚,是不是真的一定要拿这个钱?‍


拿到钱,是要还的。拿钱不易,但比拿钱更不易的是退出。


对于我们每个人,你要明白,看上去占了便宜,并不一定真的占了便宜。


当你顺利时,你很容易高歌猛进,疯狂加上种种杠杆,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可一旦风险来临,概率会在意想不到的场合,让你付出惨痛的代价。


祝所有相关的投资机构、企业、创业者,都能渡过难关。


参考资料:
1.对目前创投行业投资条款的一些看法
2.关于锤子科技投资人郑刚长期造谣诽谤的真相澄清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刘润 (ID:runliu-pub),观点:刘润,主笔:歌平,编辑:二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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