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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时代周报,作者:赵鹏,编辑:卢泳志,原文标题:《贷款中介探秘:非法放贷、高额收费仍存,叫停“返点”能否止住乱象?》,题图来源:AI生成
针对地产中介充当贷款中介赚取佣金的行为,多地监管近日发文禁止房贷返点,揭开了贷款中介黑幕一角。时代周报记者发现,房贷之外,贷款中介市场乱象频频,部分借款人被套路,甚至被收取高额贷款手续费并不鲜见。
贷款中介机构又称助贷机构,是指撮合银行与借款用户达成合作的机构。本质上讲,直接或间接为银行介绍房贷并赚取佣金的机构都属于贷款中介。这些贷款中介既包含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销售机构、房产中介机构等房屋销售环节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也包含营销代理公司、个人房屋贷款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贷款中介不仅在个人住房贷款领域存在,信用贷、经营贷领域也存在大量贷款中介。部分专业从事贷款服务的机构通过撮合银行与借款用户达成放款,并赚取佣金或手续费。但也有一部分以助贷的名义虚假宣传,损害金融消费者和银行的合法利益。
多地叫停房贷“返点”
早在201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曾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中介机构不得向金融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返佣等费用,金融机构也不得与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合作提供金融服务。
近日,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银行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的通知》(下称“《通知》”),自8月16日起,禁止银行等会员单位向房屋贷款中介机构支付佣金,通过员工激励转移支付等方式变相支付佣金或权益也被禁止,存量业务需在通知下发后一周内完成整改。
本次《通知》显示,自2024年8月16日起,新网签的个人住房贷款,各会员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销售机构、营销代理公司、房产中介机构、个人房屋贷款服务机构等任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第三方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个人住房贷款客户支付佣金或权益,以及通过员工激励转移支付等方式变相支付佣金或权益。
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以转账、现金支付、实物提供、购物卡券、储值卡券、加油卡以及各种线上权益等方式支付佣金或权益的行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施、计算机软硬件及劳务服务等行为;直接或间接向房屋合作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益关联方提供佣金或其他变相利益等。
此外,还有多地发文表示禁止房贷返佣。其中,山东、江苏两省银行业协会发布相关通知,重点整治银行与房地产中介公司、开发企业等机构及相关个人间存在的“返佣”乱象。7月30日,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发布倡议,强调严格规范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佣金或权益。
曾在贷款中介机构担任负责人的李先生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不少个人住房贷款的客户信息被开发商、地产销售公司以及房产中介掌握,因此上述机构会与银行或银行分支机构合作赚取返佣。银行的返佣通常在0.6%-1%,不同银行、不同市场行情下佣金不同,年末、季末会高一些。
李先生补充说,普通贷款中介一般做围绕房屋抵押的贷款,偶尔也做个人住房贷款,但多数客户并不知道贷款存在佣金返点。因此,了解到客户有购房需求并给客户一些礼品或者优惠,通常都能争取到有购房需求的房贷用户。做房贷过程中,有的客户会遇到中介或房屋销售人员的阻挠,但客户只要坚持使用自己的贷款渠道,中介和房屋销售人员也不会过多干预。
一位华南某股份行分支机构相关负责人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严格来讲,给中介机构或客户返点并不合规,因此贷款返点会以其他名义对外支付,所以公对公会更方便一些。不排除个别银行员工为了自身业绩给中介或客户私下返点的情况,但这种情况相对比较少见。
依靠“电销+社交平台”获客
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二季度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50.85万亿元,同比增长8.8%,上半年人民币贷款增加13.26万亿元。但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7.79万亿元,同比下降2.1%。另据银行半年报显示,相较2023年底,今年上半年国有六大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合计减少3254.71亿元。
一位曾在券商研究所担任金融业分析师的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在市场规模有限的情况下,贷款返点尤其是房贷返点是快速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但是金融机构不得不付出更高的获客成本。在银行负债端本就承受压力的现实下,返点则会进一步降低银行资产端的实际收益。
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住房贷款中介仅是贷款中介领域的冰山一脚。在信用贷、经营贷、抵押贷等领域,贷款中介机构更加活跃,其获得客户的手段包括电销、社交平台等。
“早期贷款中介的推广主要是靠电销筛选客户。随着互联网平台的发展,有些开始通过社交平台展业。”李先生对时代周报记者坦言,由于助贷领域问题被曝光,一些社交平台开始对相关内容进行限制,贷款中介有重新回归电销的趋势。
李先生介绍,稳定可观的工资收入、拥有五险一金的上班族是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以及小贷公司最青睐的客户。但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对借款人资质要求略有不同,一般情况下,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对借款人的资质要求依次递减。由于银行信贷产品存在差异,用户在不同银行申请贷款获得的信贷额度和利率会有一定差异。
信贷领域的客户一般对资金需求比较迫切,再加上市场增量受到制约,于是有些贷款中介机构一边收取金融机构返点,一边收取借款人手续费,其中不乏借款人被套路的情况。
在多个社交平台上,很多借款人发布通过贷款中介机构贷款的经历,并表示被收取了高额手续费。一位借款用户反映,之所以通过中介机构申请贷款,是因为中介声称个人在银行申请很难通过,通过中介公司报备才有希望。
据时代周报记者了解,该贷款产品可以自行线上申请,无需通过贷款中介。该银行客服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所有渠道申请不会影响审批结果,银行没有通过任何机构合作推广,也没有与贷款中介合作,如有贷款需求可以通过APP自行申请或联系线下网点的信贷经理申请。
多方对“不法贷款中介”宣战
对于不法贷款中介,银行纷纷发文提醒风险。7月份以来,浦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微众银行、太原农商行、河东农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先后发布声明,警示消费者防范不法贷款中介。各银行均重申:未与中介合作贷款业务,贷款过程无额外收费,仅收合同规定利息。
从各家银行的公告内容来看,提及的非法中介行为主要包括收取“中介费”“介绍费”“手续费”“包过费”“代办费”等高额不正当费用,以及中介冒用银行名义发布不实信息、实施诈骗等。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也对非法中介“重拳出击”。7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关于依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打击金融违法犯罪的机制》,针对有系统性风险隐患、严重破坏金融秩序、严重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社会影响恶劣的不法金融中介,加强联合研判和刑事打击,防范跨行业领域和新型金融活动风险。
8月初,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等9个机构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打击整治不法贷款中介专项行动的通知》表示,近年来,不法贷款中介通过违法营销、骗取贷款、违规催收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稳定。
根据《通知》,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整治贷款中介领域风险隐患最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最严重的四类不法行为。分别为,违法营销行为、骗取贷款行为、非法放贷行为、非法催收行为。
前述券商金融业分析师认为,从表面看,贷款中介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促使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达成合作,并收取返点或手续费一定程度上符合市场规律。但实际运行中,部分贷款中介存在虚假宣传、贷款中介费过高等问题。最重要的是,对贷款中介的监管比较模糊,没有直接的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有曾在银行信贷部门工作的人士表示,如果贷款中介只是为借款人推荐合适的信贷产品,这对银行业务是一种促进。但也存在一些贷款中介机构或销售人员对客户过度包装,这些客户获得贷款后会承受较大的还款压力,适度消费、量力而行才是最合适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