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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来自IC photo。题图摄自2019年12月2日,安徽省淮南市。陈俊虎是淮南远近闻名的发明家,移动折叠别墅、地震避难床、折叠式衣帽间……大大小小的发明专利到手就有50多个
日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公布了2019年专利、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数据。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了5.899万件专利申请,超过美国(5.784万件)跃升至第一位,成为提交国际专利申请量最多的国家,从而打破了美国长达40年的专利申请霸主地位。
不可否认的是,中国在专利申请数量方面已经超越美国和其他创新型国家,近年来在专利许可方面也处于领先地位。但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在创新方面是全球领导者?
衡量专利价值核心指标偏低,含金量不足
众所周知,仅仅以专利申请用来衡量专利的价值及创新的实力是不客观的,因为它还和专利类型、专利许可及国际专利申请等密切相关。
我们先看专利类型。在全球(包括我国)基本把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三大类。其中发明专利的价值要远高于其他两种专利类型,也更能代表创新实力。
据中国专利数据统计及分析公司patsnap智慧芽对于1978到2017年间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和德国的专利申请类的统计分析显示,美国申请专利中90.43%的为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占比英国为 72.27%、日本为82.92%、法国为 68.81%、德国为80.5%;而我国申请专利中发明专利仅占35.53%(最高时也未能达到40%),且无效专利占所有专利的48.75%(接近一半)。
1978—2017年美英日法德专利类别分布及占比
1978—2017年中国专利类型构成
由此我们看到,在发明专利方面,中国仅是美国的39%;德国的44%;日本的43%;法国的51.6%;英国的49%。其中与美国的差距最大。
再看专利许可方面(授权率)。其实中国的专利许可数量早在2015、2016年就超过了日本、美国、德国、韩国。但专利许可占专利申请的比重则低于它们。
据统计,在2000年到2016年间,中国仅有23.4%专利申请得到许可,而这一比例在日本是50.5%,韩国是45.5%,美国是44.9%,德国是43.5%。而最新的统计显示,去年中国专利许可方面不到30%。
最后是国际专利申请。2016年中国国外申请专利仅占4.2%,国外许可专利仅占6.3%。而美国则分别是43.4%、48.1%。一种解释是,美国比中国有更大的激励去保护在国外的知识产权。另一种解释是,中国的专利质量不高,可能无法通过国际的评估。而现实是,美国有36%的专利都在海外有布局,而中国的这个比例才不到5%。
除了上述指标外,也有机构采用所谓的专利强度来衡量专利的有效性及价值。
例如权威专利统计及分析机构Innography就提出了专利强度这一指标,用来评价专利的有效性和价值性。
中国核心专利数量比例远远低于美国的核心专利数量占比比例
在该数据库中,结合被引用次数、应用行业等因子把专利强度划分为十个等级,分值越高强度越大;一共有三个等级,一般专利(0-3 分),重要专利(3-8 分)、核心专利(8-10 分)。 参考2015年的专利数据情况,中国专利中一般专利数量、重要 专利数量、核心专利数量分别占专利授权总量的 93.57%、6.27%、0.16%,而美国为 51.04%、42.56%、6.40%。由此可见,中国专利的主体为低价值专利,高价值专利十分匮乏。
专利有效保护期内流失率过高,再现低价值或无价值专利
就像前述,由于我们的发明专利或者说高价值专利占比不高,导致专利在有效保护期内的流失率相当严重。
据彭博社根据JZMC专利及商标库以及中国专利部门的数据,统计了2013年至2017年5年间外观设计专利的情况,在总计39.87万件外观专利中,超过91%的外观专利都已经被废弃,原因是专利持有人已经停止支付维护费用。此外,实用新型专利的流失率61%。
而众所周知的事实是,中国对于上述两类专利的有效保护期在10年,也就是仅在保护期的一半的时间,就有过半的专利被放弃。
同样,中国发明专利的五年间的撤回率也高达37%(专利有效保护期为20年)。通过简单加权计算,中国专利的平均五年期撤回率约63%(基本均未达到专利有效保护期)。若对比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数据,2013年以来的美国专利申请,有86%都选择了在五年内继续支付保留费,撤回率仅为14%。也就是说,中国专利五年期撤回率是美国的4.5倍。
究其原因,相当一部分专利在注册时就缺乏长期的商用价值,或者专利权人觉得保留专利的收益比不过维持费用,或者根本不是为商用而注册。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中国专利的申请及周期内维护费用要远小于美国,例如发明专利注册后前 3 年的年费为 900 元人民币,随后每 3 年提高一次,到第 16-20 年也仅为 8000 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前 3 年年费为 600 元,此后会逐渐提高至 2000 元。但这个费用标准仍低于美国专利商标局。
如此之低的维护费用都不能让相关专利到保护期的一半就被放弃,可见我们专利的价值。
那么问题来了,究竟是何原因导致上述这些现象的发生?
盲目追求数量,舍本逐末空子多
对于上述中国专利尴尬的现状,有业内认为主要因为是“数量至上”的激励政策和评价导向所致。
例如政府和企业层面,在全国各种名目专利排名的压力下,为了提高专利数量,全国各地方政府几乎都出台了名目繁多的财政资助专利申请政策。
比如深圳市就规定,在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国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4万元,同一申请人境外发明专利申请资助最多可达2000万元,另外还规定对专利代理机构的年度资助总额可达50万元。又如海南省直接对研发“省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的研发资金补贴。
补贴没有问题,但有的地方政府,为了专利数量的指标,缺乏严格的筛选和审核机制,让某些企业可以通过一些技术含量不高的专利,更容易地获得银行贷款,甚至骗取政府的科研经费。而这些势必会分流一大部分财政资金,让真正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专利研发项目却可能因资金短缺而夭折。
同样,作为创新主体之一的高校,除了各级各类政府出台了各类专利补贴、资助和奖励政策,各个高校院所自身也有费用补贴和专利奖励政策。对于教师来说,申请专利不但不需要付出成本,申请成功还能获得高额金钱奖励。
此外,由于专利可以用于职称评定、聘期考核、绩效奖励、学生毕业和保研、项目结题等各个方面,很多时候是否能够实现产业化可能并不在专利申请人的考虑范围,发明人往往以获得专利为最终目标而申请专利。
为此,今年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发布了“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要将专利转化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作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动态监测和成效评价以及学科评估的重要指标,不单纯考核专利数量,更加突出转化应用。同时反对发布并坚决抵制高校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排行榜。这似乎也从侧面反映出了此前高校惟专利数量论的严重性,要及时予以纠正。
创新力表现羸弱,知识产权收入逆差扩大
所谓事实胜于雄辩。正是由于前述我们在专利申请量与实际专利市场的表现(主要是与价值相关)的巨大反差,让我们在以专利是衡量一个企业,甚至是国家创新力重要标志的表现上也差强人意。
例如在各种创新国际榜单上,中国往往排在25名之外。例如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7年全球创新指数中,中国首次进入第22名,是历年排名中最靠前的一次。
而在来自美国学术和专利信息调查咨询企业Clarivate Analytics最新发布的根据所拥有专利价值评出的全球最具创新力的100家企业和研究机构榜单显示,中国也仅有3家企业上榜。
其实不止是国外机构,即使是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发布的《国家创新指数报告2018》中,我国排名也只是第17位,处在创新指数排名的第二集团。而在这些排名中,中国所处的位置与发明专利受理量连续6年位居世界第一的情况极其不相称。
国家创新指数排名按三个集团分布
其次是在与专利相关的知识产权收益方面,据中国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2015年中国知识产权国际收入仅为10.8亿美元,而美国高达1246.7亿美元,是中国的115倍;
2017年,中国对外支付的知识产权使用费逆差超过20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265亿元),而美国每年对外许可知识产权净收入接近80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059亿元);
2018年,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对外支出358亿美元,收入56亿美元,逆差302亿美元。由此看,中国仍然是知识产权收益赤字国,尤其是与美国还存有相当的差距。
此处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服务贸易统计手册(2010)》,知识产权使用费可具体细分为五项:特许和商标使用费、研发成果使用费、复制或分销计算机软件许可费、复制或分销视听及相关产品许可费、其他知识产权许可费。其中与专利相关占了相当的比重。
综上所述,我们不否认中国成为提交国际专利申请量最多的国家,从而打破了美国长达40年专利申请霸主地位的战略价值和意义,但在欢喜之余,我们更应该冷静地意识到申请专利数量背后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惟有这样,才能让专利体现出真正的价值和作用,才能转换为现实的创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