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打开虎嗅APP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果壳 (ID:Guokr42),作者:普拉斯G,编辑:翻翻,题图来自:AI生成
苹果一年一度的“科技春晚”来了又走,然后有人发现,大陆再一次用上了“特供版”。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苹果推出了手表的第十代产品Apple Watch S10。苹果在发布会中提到,Apple Watch S10背部采用了金属外壳,可以容纳更大、更高效的充电线圈,从而让充电速率更高,半小时就能充80%的电量。
Apple Watch的续航一直都饱受诟病,作为一个可穿戴设备,经常需要长时间充电确实很耽误事,快充功能虽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续航问题,但充电时间大幅缩短对手表来说确实也算很有用了。
但是看看苹果官网的产品介绍,你会发现大陆地区网页对Apple Watch S10的描述和发布会上的说法存在出入:充至80%电量约需1小时。
怎么和说好的不一样啊!
不仅如此,在发布会结束后不久,苹果在官网还更新了一款中国大陆地区和印尼地区特别版Apple Watch S10充电器。
图源|support.apple.com
咱是落后国际版本还是怎么着,原来这才是发布会隐藏的“One More Thing”啊?
为什么无线快充在我国会被限制呢?
无线充电,也得守规矩
苹果手表从第一代发布开始,采用的就是无线充电方案:当手表背板通过磁力吸附到圆形的充电器上时,充电器内的发射线圈通过电磁感应产生一个变化的磁场,苹果手表内的接收线圈产生感应电流,从而为电池充电。
这样的充电方式确实优雅,但也存在着一些看不见的问题。当手表吸附在充电器上时,虽然看起来好像是充电器将电流直接传进了手表里,但实际上充电器产生的磁场是会向空间里“释放”的。
无线充电原理|belkin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手表充电器所使用的频段范围恰巧与其他设备的频率范围重叠,可能会对其他设备产生干扰。
因此,在使用无线充电器时,维护空中的“电波秩序”就很重要了。
早在2018年,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就更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其中明确了325~405kHz的频段范围适用于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与国际电信联盟的无线电频率划分保持一致。
而苹果的无线充电设备,工作频率是360kHz。除了中国之外,360kHz在很多国家和地区也都被用于航空导航,不过不同地区因设备应用的差异,在限制要求上也会有所不同。有些地区会将无线充电设备划分为低功率、近距离传输设备,只要能够符合电磁干扰测试的要求即可。
但毕竟该频段早有所属,为了避免风险,限制该频段的使用也合情合理。这也就意味着,仅从使用的频段来说,苹果的无线充电其实一直在不合规的边缘试探。
这几年手机、汽车的无线充电技术发展迅速,为了进一步规范不同充电设备所使用的频段范围与功率,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在2021年发布了《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在2023年发布正式规定,宣布从2024年9月1日开始实施。
在这个规定里,提到了“移动、便携式无线充电设备的工作频率范围为100-148.5kHz、6765-6795kHz、13553-13567kHz频段,且额定传输功率不超过80W,工作频率等相关技术参数应当满足《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技术要求》”。
这下,苹果躲不过去了。
别急,管新不管旧
其实受影响的不只苹果一家。2023年,无线充电联盟推出了更新的无线充电标准Qi2,而苹果正是背后最重要的主导者之一。Qi2借鉴了苹果无线充电MagSafe技术,在新的工作模式下,发射器和接收器的工作频率也为360KHz。这意味着采用Qi2标准的无线充电设备都会受到影响。
对于充电频段的选择,需要考虑到充电效率、发热、安全性、电磁兼容性、稳定性等多方面的要求。360kHz的MagSafe给Apple Watch S10带来稳定的快充功能,苹果也是经过谨慎考量,才决定坚持使用该频率。
但是不用着急,这次新规的实施,并不会影响已经购买老款手表的人。
规定里特别提到,在2024年9月1日“之前生产或进口的无线充电设备可以继续销售和使用到报废为止”,这也意味着支持快速充电的Apple Watch S7及后续机型,依然可以享受45分钟从0%充到80%。
对于最新的设备,也正如开头所说,苹果会提供符合规定的专用充电器。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款充电器不仅不支持快充,也无法为其他机型充电,包括在中国大陆和印度尼西亚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购买的最新设备。
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上都写着4个字符“5V1A"!
你是否会因为没有快充,而重新考虑要不要买新款Apple Watch呢?
参考文献:
[1] https://www.gov.cn/gongbao/2023/issue_10626/202308/content_6897062.html
[2]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8-[2]12/31/content_5439640.htm
[3] https://www.ntia.gov/sites/default/files/2023-11/4_2021_edition_rev_202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