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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行业研习(ID:hangyeyanxi),作者:林辉煌(华南理工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研究员、院长助理),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从外地尤其是农村来城市给子女带小孩的“老漂”一族,为中国人口以较低的成本实现城市化和市民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提供的免费家庭劳动为中国创造了一大笔未被统计的GDP。由于代际观念的差异,“老漂”一族和他们的子女在生活方式和养娃理念上经常发生冲突,导致一些“老漂”主动或被动退出,年青一代需要为此承担更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作为一种低成本的婴幼儿照料模式,以代际合作为核心的“老漂”经济社会学值得研究。政府也应当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比如婴幼儿照料津贴、医疗保障支持、提供代际关系舒缓的技术支持等等。
一、人口城市化与“老漂”一族
2000年以后,中国进入了人口大流动的时代。纵横奔腾的人潮,从根本上重塑了中国的城乡格局和产业形态。农民不再固守老家的一亩三分地,从心有疑虑到满怀希望地涌向东部发达城市。他们进入各行各业,用辛劳和汗水谱写自己的青春岁月,为城市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同时也实现了自身家庭的发展。
这些在城乡之间往返的务工者,随着年岁的增长以及家庭分工的重新配置,大部分人逐渐从城市返回农村。还有一小部分人则因为努力和机遇,在他们务工的城市落了户,成了城市人口中的新一代。那些返回农村的人们,则一边务农,一边带孙子女,继续支持他们的子女到城市工作。至少在两代人的努力下,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留在了城市。
如果我们按照城市和农村的空间分隔,来看当代中国农村老人的生活场景,大致可以分为这么几类:老人在农村独自生活;老人在农村带孙子;老人在城市带孙子。有没有农村老人在城市生活但是不带孙子的?当然有,但是不会很多,住的时间也不会很长。
老人在农村独自生活,大致有两种原因:一是孙子女都大了,不需要他们照料;二是孙子女虽然小,但是生活在城市由父母亲自或雇人照料。对于多数在城市务工而没有在城市买房安家的年轻父母,几乎没有精力和经济条件将子女带在身边抚养,也不可能同时让老人来城里照料小孩。相较而言,将年幼的子女留在农村给老人照料,是最为经济的一种代际分工。
那些陆续在城市安家落户的“新广州人”“新上海人”,买了房子,从事相对稳定的工作。但是他们的父母,很多还是生活在农村,直到孙子女出生,他们再次被召唤到城市去帮忙照料。这些“新广州人”“新上海人”,虽然无法全职照料幼儿,但又舍不得将孩子放回农村,请个保姆既贵又不放心,因此让老人来帮忙也许是最理想的选择。
为了子女、孙子女,这些农村老人们再次深度介入孩子们的生活,开启他们酸甜苦辣的“老漂”生涯。
二、带娃:一个简史
带娃,也许是人类最为重要却又长期被忽视的一项工作。
在传统社会中,父辈们从来不觉得带娃是一件需要单独拿出来讨论的事情,就像人饿了要吃饭,困了要睡觉一样自然。至少很长一段时间里,妇女尤其是母亲被理所当然认为是带娃的责任人,男人尤其是父亲则负责劳动赚钱。对男人来说,带娃会带出耻感,被老少爷们瞧不起。在中国很多农村,这种带娃观念还有很强的生命力。
工业革命,以及男女平权运动,将越来越多的女性推向全职工作的岗位。谁来带娃,成了一个必须拿出来讨论的问题。在新中国的集体时代,带娃是社会主义政权必须严肃对待的一项事业。考虑到所有人口都要尽可能投入到国家建设中,由国家或集体统一组织带娃似乎是最理性的选择。
1951年,新中国制定了《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各企业工会基层委员会应根据企业情况与职工需要,办理托儿所等集体劳动保险事业。
1952年,《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颁布,明确幼儿园的任务不仅包括教育幼儿,使他们的身心在入小学前获得健全的发育,同时要减轻母亲的照料负担,以便母亲有时间参加生产劳动、文化教育活动等。
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提出,“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的女工人女职员,有四周岁以内的子女二十人以上,工会基层委员会与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协商单独或联合其他企业设立托儿所(如尚未具备设立托儿所条件,而有哺乳婴儿五个以上须设立哺乳室)”。
1955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工矿、企业自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规定》,确立了工矿、企业自主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工作方针。
1956年,当时的教育部、卫生部、内务部联合颁发《关于托儿所幼儿园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明确了托儿所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由卫生行政部门领导。
1958年,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提出公社“要办好托儿所和幼儿园,使每一个孩子比在家里生活得好、教育得好,使孩子们愿意留在那里,父母也愿意把孩子放在那里。父母可以决定孩子是否需要寄宿,并且可以随时把孩子领回”。
据统计,到1960年,全国农村入托儿童约占需要入托儿童总数的70%,城市则占40%。
事实上,直到1980年代中期,“托儿所是社会主义的事业,是全党的事业,是国家的事业”依然是一种社会共识,当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多以工会或生产组织的集体福利形式向家庭提供,确保父母尤其是母亲能够从带娃的繁琐事务中解放出来,投入到国家大建设的事业中。
19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大量由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开办的托儿所、幼儿园等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短时间内纷纷被关闭或是被转卖,带娃的责任重新回到家庭之中。
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改善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局面,企事业单位的社会职能开始逐渐被剥离。
1988年,原国家教委等8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养育子女是儿童家长依照法律规定应尽的社会义务,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执行,幼儿教育不属义务教育,家长如要送子女入园接受学习和照料,则理应负担一定的保育、教育费用。自此以后,托育服务不再是由单位提供的一项集体福利,而是家庭需要向市场购买的服务。
1997年,原国家教委印发《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再次强调幼儿教育属非义务教育,发展幼儿教育事业“应坚持政府拨款、主办单位和个人投入、幼儿家长缴费、社会广泛捐助和幼儿园自筹等多种渠道解决。”
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对于3岁以下婴幼儿,政府主要提供科学的育儿指导,而照料责任则主要在家庭。
农民外出务工的大潮,一方面推动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农村留守儿童的各种困境。而在城市中,大量双职工也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带娃压力。在整个经济社会大转型阶段,谁来带娃又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引起党和国家的关注。
2010年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提出,要“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2013年,教育部下发《关于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的通知》,在北京、上海等14个地区启动0至3岁婴幼儿早教试点工作,提出“充分整合公共教育、卫生和社区资源,努力构建以幼儿园和妇幼保健机构为依托,面向社区、指导家长的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体系”。
然而,家庭带娃的压力并没有得到释放。2015年,原国家卫计委曾经做过一次生育意愿的追踪调查。数据显示,我国3岁之前的婴幼儿在各类托幼机构中的入托率仅为4%,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50%的比例。并不是家庭没有这样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一项调查,有48.2%的父母及准父母有0-3岁婴幼儿托育的服务需求,其中希望孩子能在2岁半以内入托的比例高达70.4%。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同年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解决好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问题。
201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家庭对婴幼儿照护负主体责任。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点是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的服务”。
由此可见,198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的托育服务体系政策始终坚持“家庭为主,托育补充”的原则。家庭的带娃压力不仅没有减小,反而持续攀升,尤其是在多数普通城市家庭经济收入没有充分增长而各类生活开支却不断增多的背景之下,从而催生了“老漂”一族的“专职带娃行业(包吃住、无薪酬)”。
三、未被统计的GDP
在中国,祖辈参与照料孙子女有很长的历史,特别是在传统年代,年轻父母在育儿方面需要祖辈们的经验支持。当然,母亲始终是带娃的主力。只是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和家庭双职工的普遍化,在当下,三岁以下的幼儿基本上是由祖辈代为照料的,尤其是在城市。
根据中国老龄中心2014年的调查数据,在全国0岁~2岁儿童中,主要由祖辈照顾的比例高达60%~70%,其中30%的儿童完全交由祖辈照顾。2016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就三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对全国10个大型城市中上万户拥有三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祖辈照料三岁以下孙辈幼儿的情况占到了全部被调查家庭数的80%。
另有学者对上海市224名婴幼儿家庭调查时发现,父母与祖辈共同照料的占40.3%,婴幼儿放在祖辈家进行照料的占23.4%,完全由父母自己照料的仅占18.4%。
实际上,祖辈参与照料婴幼儿在很多国家都普遍发生,只是照顾程度不同而已。2000年美国人口普查发现,有近5%的三岁以下的幼儿是由祖父母照顾的。在欧洲,58%的祖母和49%的祖父在前一年至少照顾过他们的一个子孙。在爱尔兰,67岁~85岁之间的老年人中,有37%的祖辈每天为孙辈提供护理或者每周提供2次~3次的日常照顾。
相较于市场提供的婴幼儿照料服务,祖辈的照料因为有信任基础和感情基础,往往有更高的品质。像婴幼儿照料这类需要更多人力资本投入、不确定性因素更多、更容易产生单方面依赖的家庭工作,如果需要年轻父母到市场中寻找合适的人选,意味着交易成本的增加。当家庭成员不在场的时候,很难对市场提供的照料质量和效率进行监管。
很多家长不仅希望孩子得到身体上的照料,也希望提高孩子的人力资本,基于专业性和信任的考量,家长需要花费更多的金钱和精力才能在市场中找到可靠的照料者(Raz‐Yurovich, L. (2014). A transaction cost approach to outsourcing byhouseholds.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Review, 40(2), 293-309.)。如果是祖辈来承担这一工作,家长显然更为信任,你会相信你的父母同样也深爱你的孩子;从经验上讲,祖辈把你及你的兄弟姐妹抚养长大,自然也积累了不少的经验。
老人们住在你的家里,基本上是免费给你专职带娃。实际上除了带娃,他们多数还要帮你买菜、做饭、做卫生,同样是不付费的。这样一些劳动,算是一份工作吗?这就要看怎么定义“工作”了。
正规市场上的保姆,上你家里干活,收取相应的费用,显然是正儿八经的一份工作。如果保姆不是来自正规市场,而是你认识的亲戚邻居或别人给你推荐的没有正规单位认证的保姆,也许你会将这定义为“非正规工作(经济)”,本质上也是一种工作。
那么,如果这位“保姆”是你的亲爹亲妈,他们提供的“服务”显然并不比正规市场或非正规市场的保姆来得少,我们有什么理由认为这不是一份(非正规)工作呢?事实上,正是这份工作默默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据统计,祖辈提供的照顾工作在美国每年估计创造约390亿美元的国民生产总值。在英国,约有1400万老年人父母为子女提供照顾孙辈的活动,产生的经济价值约39亿英镑。澳大利亚的核算结果显示,如果祖辈无偿的托育工作由付薪工人来做,那么国家和全部由祖辈托育的家庭年度需支出9.11亿澳元。
简单来说,照料你家的娃,所需的资源要么你自己出,要么国家出,要么老人免费提供。一般来说,公共资源越丰富,祖辈照料孙辈的压力就小一些。比如,在地中海国家和波兰,公共托育服务资源非常稀缺,祖辈每日都需要照顾孙辈幼儿;而在北欧国家和法国,公共托育服务充裕,祖辈只需充当家庭幼儿照顾的后备军即可。(刘中一.祖辈托育及其与积极老龄化的关系[J].城市问题,2019(10):90-97.)
考虑到祖辈照料的广度和深度,中国老人在照料孙子女的工作中所创造的经济价值显然会更为庞大。当然,这些免费的“家庭劳作”并未算到每年的GDP之中。如果算进去的话,估计会给经济发展提振好几个百分点?
四、不优雅,但安全,且实惠
在“老漂”一族的加持下,中国的人口城市化能够以较低的成本温和开展。人口城市化,简单地说就是农民变市民,原来在农村种田养猪,现在在城市坐班打工。人口城市化不同于土地城市化,后者强调的是农业用地转变为工商用地,这个过程中农民并不见得就能在城市找到稳定的工作。
因此,激进的土地城市化往往导致“赶农民上楼”或“城市贫民窟”的后果,造成各种社会问题。人口城市化显然也不是简单的户口城市化,随便将农业户口转变为城市户口并不能真正解决农民的城市化,他们可能只是顶着城市户口的农民而已,处境不见得比农民更好。
大部分农民家庭的城市化是接力式完成的,父辈没有完成,从城市退回来继续支持子女们进城。这种持续多年的城乡代际分工,实现了家庭成员在不同生命周期中的劳动力最优配置,一方面汲取城市发展的资源,另一方面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能够退回农村。
可以认为,这并不是最优雅但却是相对温和的市场化力量,它让走得快的农民先进城,走得慢的至少还有农村这块根据地。这样一种人口城市化,使得个人与家庭的能力、知识、劳动力、机遇等因素能够与市场机制相嵌合,不完美,但是整个城市化的阵痛更小、安全性更高。
从代际合作的演化时序来看,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的人口城市化往往是这样的(如果顺利的话):
老林到城市务工多年,虽然没能留在城市(可能也没考虑过),但是却在老家盖了楼房,有能力支持子女接受教育;
其中有个别运气好的小林甚至考上了大学,在城市谋得一份职业,勤勤恳恳工作多年,借钱、贷款在城市买了个小房子,我们大致可以说小林已经“城市化”了;
老林不习惯蜗居在城市的小房子里无所事事,继续在农村生活生产;
等到小林生了孩子,老林就自告奋勇来帮忙带孙子,小林心里也乐意,老人带娃既放心又省钱,何乐而不为。
于是,老林加入“老漂”一族,继续支持小林这个小家庭的城市化:小林两口子可以继续全职工作赚钱,他们不用到市场中请保姆也节省了一大笔钱,这些钱将来都会投入到小小林的身上,将人口的城市化延续下去。
“老漂”们愿意远离乡土到陌生的城市蜗居带娃,除了考虑替子代省点钱,实际上他们也享受到了天伦之乐。尤其是看着孙子女日渐长大,奶音奶气地跟他们嬉戏,老人们内心也是相当满足的。他们把带娃的日常拍成相片或视频,发到亲友群里,美滋滋地等着大家伙的点评。劳动产生价值,而家庭劳动往往产生意义,尤其是这些自愿的无薪的家庭劳动。
从更为宏观的层面来看,“老漂”一族实际上是在给国家分忧。尤其是国家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发展阶段,没法拿出更多的资源进行公共托育的建设,“老漂”们愉快地接过了这一重任。国家用来发展的资源是有限的,投入经济领域多了,投入社会领域自然就少了。
我们当然希望国家将更多的资源投到社会领域尤其是公共托幼服务领域,但是也要意识到,没有经济发展、不完成经济现代化转型,就有可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到时更拿不出资源来进行社会投资了。简单说,经济社会是一体的,家庭和国家也很难分割,家庭承担的责任多一点,国家发展的压力就小一些,这大概也是东亚文化的共同之处吧。客观地讲,“老漂”和其他无偿带娃的老人们,为中国的经济稳定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即使这并不是他们的初心。
事情都要分两面看,“老漂”一族介入子女的家庭,并不总是温情脉脉。很多时候他们和他们的子女也会陷入令人伤感的冲突之中。这些冲突多数不是主观恶意造成的,而是不同年代的生活方式和教养观念的冲突。比如说要给小娃穿几件衣服,能不能给小娃吃糖,小娃哭闹要怎么处理,做的饭菜合不合口味,家里的玩具如何摆放等等,几乎任何一件事情都可能成为争吵的导火索。
2016年12月,全国妇联发布了《全面二孩政策对家庭教育影响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有近80%的家长表示在育儿过程中曾出现和祖辈的教育理念相冲突的现象。其中冲突最明显大概是婆媳关系了,在很多家庭,她们几乎就是天敌。争吵过后,往往又埋下下一次争吵的种子,我们似乎很难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并优化相处模式,就像人类很难从上一次疫情中吸取经验教训一样。
吵着吵着,多数家庭也就习惯了,有一天小娃长大了上学了,“老漂”们也就打道回府了。还有一些家庭吵着吵着,公公婆婆一怒之下回了老家,没几天又开始想念孙子,装出不在意的样子让儿子给买张车票回来。还有的家庭吵着吵着,把公公婆婆气走了,然后把岳父母接过来了,这种模式似乎正变得流行起来,因为吵架变少了,大家都轻松了很多。当然,母女之间吵起来有时候也不得了,因此而“一拍两散”的也不是没有。
另外一个问题是“老漂”们的分居,特别是有几个子女都需要老人带娃的情况,老人们只能各漂一方。所谓“少年夫妻老来伴”,因为要给年轻人带娃,老了反而要分隔两地,受了子女的气都没人可以抱怨一下。大概只有等你活得够老的时候,你才会发现,这个世界上对你最好的除了父母,可能就是你的老伴了。
包括“老漂”在内的祖辈们,他们在无薪照料幼儿这项重要工作中所发挥的经济社会效应,值得人们更多的关注和研究。从政策层面来讲,国家作为重要的受益者,现在就可以考虑如何从社会政策上为他们提供支持,例如祖辈托育津贴,从劳动补偿层面肯定祖辈照顾幼儿的工作价值。韩国的做法是直接对65岁以上的家庭幼儿照顾者,每月提供一定数额的现金资助或照顾者津贴,以鼓励更多的老年人参与到幼儿的照顾工作中。
另外,政府也可以针对“老漂”一族出台政策,帮助这些来自农村的老年人能够享受所在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服务支持。城市的社会工作组织也可以在这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政府的支持下为祖辈群体尤其是“老漂”一族提供“喘息支持”和相关的育儿、保健知识。
当然,对于“老漂”们以及其他祖辈们来说,最重要的始终是子女们的关爱和理解。要记住,他们并不是到你家里为你免费提供照料服务的保姆,而是最爱你的父亲和母亲。他们老了,很多观念和行为已经难以改变,就像对你的爱一样。年轻人要主动去寻找好的解决办法。
问题自然还会不断产生,但是办法总是要比问题多。国家和社会要帮着年轻人一起想办法。
这也许才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经济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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