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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岸指责南岸围湖造田恶化了防洪形势,南岸同样指责北岸让亿万生灵尽沉波底。久之必然上升为湖南湖北两省之间的矛盾,清末时湖广总督张之洞哀叹:“南省依堤为命者,北省必将以堤为仇”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地缘谷(ID:Geo-Valley),作者:Humanitas,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校对:一条人文主义狗,插画:脸壳
水灾是妨害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灾害。在我国古代,黄河带来的灾害本来要远远大于长江,江水东流,狭窄之处有高山拦截,宽阔之处有湖泊存蓄,即所谓的“有河患无江患”。
可到了明清以后,长江中下游的水灾却日趋严重。特别是今年的7月以来,南方多地因连续的暴雨引发了严重的洪涝灾害。那么面对频繁的长江流域洪涝,古人们又是如何应对的?
长江流域降水(中央气象台对7月16日20时-17日20时的预报)
洪水过境南昌,扬子洲边缘区域被淹(来自人民网)
水灾缘何而起
长江流域有史记载的水灾可追溯至西汉吕后三年(公元前185年)——“江水、汉水溢”,此后历朝历代虽有增长的趋势,但史官们的轻描淡写反映出这不是什么重大灾害,直到明清方为皇帝的心头大患,这其中既有自然原因,也有人为原因。
长江流域尤其是上游素产良木,朝廷发动民力大规模砍伐始于明成祖时。明成祖夺取皇位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是迁都,关于故宫,民间有着“九千九百九十九间半”的传闻,以形容规模之大,修建如此庞大的宫殿,需要的木材绝非前朝可比,朝廷频繁派遣大臣到四川与两湖去主持伐木,伐木数量之大令人乍舌,如万历三十五年(公元1607年),万历皇帝重修三大殿,仅这一年就采木“两万四千六百一十根块。
朝廷主要伐木地区
清朝初期同样进行着伐木活动,康熙皇帝为了修建太和殿,也要求江西、浙江、湖广、四川的督抚负责采集木材。
话分两头,皇家需要的是最为上好的金丝楠木,要求极为严格,人们在深山老林中伐木再如何不易,朝廷一旦认定其不合样式,还是要退回重砍,加上北京与南方相距甚远,运输中的损耗也要被计算在内,所以明清在长江流域伐木的真实数量要远远多于史书的记载。原始森林的破坏,带来了严重的水土流失,上游越来越难以蓄水防洪,更难以阻挡泥沙,这对下游地区是个巨大的隐患。
满清入关后,位于长江上游的四川饱受兵戈,十室九空。清朝廷推行了“湖广填四川”的强制移民政策,新的移民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需要木材,朝廷甚至鼓励无业流民毁林开荒,而流民们往往使用刀耕火种这种粗放的方式,这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是最为恶劣的,被破坏的原始森林难以恢复。
清朝时期进入云贵的移民毁林开荒
同时,人们还在与水争地、与水争利,洞庭湖、鄱阳湖、太湖等“天然水库”都在加速萎缩。以洞庭湖为例,古称云梦大泽,号“八百里洞庭”,即使北宋时有所萎缩,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仍发出了赞叹:“衔远山,吞长江,浩浩荡荡,横天际涯,朝晖夕阴,气象万千。”
可是到了道光年间,这样的壮观景象早已不复存在,湖水面积大幅缩水,仅剩6270平方公里。晚清思想家魏源作为亲历者作出了精准的总结,痛陈人们为了眼前利益而去围湖造田、刀耕火种等行为,并对未来发出了警告:“下游之湖面江面日狭一日,而上游之沙涨日甚一日,夏涨安得不怒?堤垸安得不破?田亩安得不灾?”
远眺洞庭湖
小冰期也在暗中推动人们对长江流域的过度开发,人们虽不懂什么是小冰期,但对它带来的后果深有感触。从明朝嘉靖到清朝道光的300年间,我国进入了一个极为寒冷的时期,连广东都飘起了鹅毛大雪。小冰期对纬度较高的北方地区打击十分明显,首先发难的就是旱灾,特别是崇祯年间的连年干旱,使得农作物大幅减产,接踵而至的就是饥荒、蝗灾与鼠疫,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而生活在东北的女真人则更加感觉到了生存危机,在努尔哈赤和皇太极的率领下屡次向明朝进攻,最终引爆了李自成、张献忠的农民起义、明朝灭亡、满清入关等一连串重大历史事件。清朝初期同样饱受小冰期之苦,所幸的是,来自美洲的农作物在我国得到普及,它们更耐寒耐旱也更高产,朝廷鼓励民众垦荒恐怕多少也是生存所迫。
清朝的垦荒政策成绩斐然,农业生产很快得到恢复,社会得到稳定,人口也实现了大爆炸,至道光年间猛增至4亿多。但这也带来了新的人地矛盾,经过几代人的垦荒,耕地的缺口与前朝相比反而更大了,朝廷对此也表示了担忧,缺乏土地的百姓将何以为业呢?只是重农抑商的观念刻在了骨子里,朝廷还是认为只有在垦荒路上一去不回头,对百姓才大有裨益,结果当然是更为深重的生态破坏。
“北堤南疏”与“舍南救北”
明清时期,已经除开早已发达的苏杭地区,江汉平原也成为新的重要粮食产区,有“湖广熟,天下足”之说。
西方传教士笔画下富庶的苏杭(来自 wiki 16th china)
长江水灾实是关系到王朝的安危,朝廷自然是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应对灾难。由于人口激增已成既定事实,生态破坏是无法根绝的。朝廷能做的也只有亡羊补牢,除开赈灾、免税赋等普遍意义上的做法,针对曲折蜿蜒的荆江流域,还有一项特殊的治理措施。
关于治水,明朝水利专家潘季驯认为:“治河之法别无奇谋妙计,全在束水归槽……束水之法亦无奇谋妙计,惟在坚筑堤防。”此法虽然用于治理黄河,但后来也应用于长江,而对长江的大规模治理始于隆庆年间的荆州知府赵贤。他组织民力增修荆江大堤,并创立《堤甲法》,要求百姓们在降雨频繁的夏秋季抵御可能到来的洪涝,到了干旱的冬春季也要修补堤坝,将防洪工作设为常态,这种举措受到了后来的内阁首辅张居正的赞赏。
明清时期,出台了《堤甲法》,其中规定每千丈堤老一人,五百丈堤长一人,百丈甲一人,职责是:“夏秋守御,冬春修补,岁以为常”,防洪成为常态
万历二年(公元1574年),江陵人出身的他心怀家乡,奉旨亲自来到监利治理水患。按着《张氏族谱》的记载,张居正治水六年,修建了一条“上自柳港口,下至南河口,共计四十余里”的大堤,这道大堤成功将荆江北岸各堤坝连成一体,仅留下虎渡、调弦二口分引荆江之水进入洞庭湖,“北堤南疏”的治理策略由此形成。
张居正的心腹潘季驯,被称为“大明治水第一人”
清朝中后期,长江水灾更为频繁和剧烈。朝廷在继承明朝策略之上,进一步发展出了偏激的“舍南救北”策略,即选择牺牲南岸洞庭湖地区的利益来保证顺利疏导洪水。道光二十年(公元1840年),湖广总督周天爵提出两岸不可兼顾的观点,建议在荆江北岸全力修建堤坝,而南岸则予以放弃,南岸背靠洞庭湖,将长江之水引入洞庭湖以作蓄洪,他认为此举:
“水多去一分,则江患轻减一分”。
千里长江,险在荆江(长江进入荆江段,河道九曲回肠,洪灾多发)(来自 Google Map)
这一方案也得到了朝廷的认可。十年之后,江陵知县姜国祺更是公然上书“可弃者弃之”,放弃南岸的堤坝,任其自毁。从经济角度来说,江汉平原下的江陵县是粮食产地,而武汉三镇是工商业中心,二者均位于江北,北岸的地位远远比南岸重要,“舍南救北”不得不为。
富裕的江汉平原
到了咸丰同治年间,藕池、松滋两口又先后因洪水溃堤被冲成支流,而朝廷同样坐视不管,有意加大向南疏导洪水的力度。客观上讲,“四口南流”对于减轻荆江大堤压力确实发挥过非常积极的作用。
但舍南救北的做法,其代价也是非常惨痛的,北岸的压力固然减轻,可南岸就难免生灵涂炭了。它自身的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单方面向洞庭湖区泄洪,泥沙淤积于洞庭湖底,湖面不断抬升,西部湖区逐渐成陆,蓄洪能力大幅衰退。南岸民众当然也不能坐以待毙,为了自保,他们重新修筑起了堤垸,将洪水泛滥区逐渐改造成良田。
如今的洞庭湖南区,一面划作生态湿地,一面划作储耕良田(来自洞庭湖生态保护区官网)
但这无异于对既定政策的反噬,北岸指责南岸围湖造田恶化了防洪形势,南岸同样指责北岸让亿万生灵尽沉波底。久之必然上升为湖南湖北两省之间的矛盾,清末时的湖广总督张之洞哀叹:“南省依堤为命者,北省必将以堤为仇。”
当代水利专家林一山指出了舍南救北的局限性:“舍南救北和治水不治沙,结果未能舍南救北而走向反面,使荆江大堤处于南高北低的境地,造成荆江大堤处于洪水威胁的局面。”所以本质上,它并不是一个符合水文规律的政策,不过是朝廷在利益权衡之下的丢卒保车。
退田还湖的肇始
对于民间盲目围湖造田的现象,地方官员中的有识之士已经看出了弊端,亦提出了遏制的建议。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湖北巡抚彭树葵上书希望朝廷下令固定现有垸田的数量,不允许民间再私自开垦。清朝廷开始重新审视垦荒政策的后果,下达了一系列退田还湖的诏令,其中在乾隆五十三年六月(公元1788年),长江再度发生特大洪水,朝野震动。
乾隆帝一面拨款赈灾,一面派遣钦差大臣调查原委。经查明,此次大水竟是与江心洲窖金洲有关,这块地皮被荆州望族萧家买下,萧家人从雍正年间就开始围垦,通过种植芦苇牟利,致使江心洲几十年来不断扩大,阻碍了江流,使得水位升高,最终水势一发不可收拾。
龙颜大怒的乾隆下旨查抄萧家家产,惩办渎职官员,以彰显废田还湖的决心。但是迫于人口与粮食压力,加上牵扯到地方豪强的利益、荆江南北间的矛盾以及清朝的腐败,围湖造田和废田还湖仍在交替进行,根本无法彻底实施,最后不了了之。
影视剧中乾隆下令惩办贪官,查抄萧家(来自电视剧《大清盐商》)
我们会发现,长江水灾不仅频繁,而且危害也越来越大,其中人为原因显然是主因,古人对此已经有清晰的认识,提出了的治理对策也一度发挥了作用。但古人的应对往往追求的是短期效果,鲜有人从全局着想,长期来看会使形势更为恶化。根治水患实在也是投鼠忌器,民生是必须要兼顾的因素,人类的所作所为俱是为了生存,今后如何协调好人地关系,则是一个永远伴随着我们的难题。
参考资料:
《明史》,张廷玉
《湖广水利论 》, 魏源
《皇朝经世文续编 》,盛康
《清史稿》,赵尔巽
《长江流域水灾与生态环境变迁的历史地理学思考》,陈国生
《明清时期荆江洪水出路与“舍南救北”》,李可可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地缘谷(ID:Geo-Valley),作者:Humanit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