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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等深线(ID:depthpaper),记者:万笑天,头图来源:《倚天屠龙记》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口罩需求暴增,两位医疗行业商人先后投身其中,但结局却截然不同:买到50余万只假冒3M口罩,并销售获利的李东,一审获刑15年;最后关头拒绝了100万只所谓“大胜”N95口罩的黄玉浩,损失260万元难以追回。
他们都有准确的商业判断,或主动抢夺商机,或被动受下家的交付期限压力。他们本以为能成功地大赚一笔,但在当时混乱的市场里,层层的中间人,将他们带向他处,上演了一幕幕黑色剧。
6月19日,北京朝阳区法院,李东等3人涉嫌销售假冒3M口罩案一审宣判,虽然李东等人辩护称,仓促之下,他们并不明知口罩的真假,自认无罪。但一审后,仍获刑9到15年不等,并处罚金。三人均已上诉。
黄玉浩报案后,警方并未立案。他告诉《等深线》记者,骗他的团伙,或许已将大量疑似假冒伪劣口罩送入市场,他向检察院递交《立案监督申请书》,也在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以买卖合同纠纷提起了民事诉讼。作为商人,他认为自己守住了底线,认真把关口罩质量,不应该无辜遭受损失。
寻找渠道
过年期间,黄玉浩一直睡不着觉,他意识到,随着疫情扩散到全球,由他创立的北京健康盒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盒子”),原有的辅助生殖业务将会受到严重影响,他想转型,做一些口罩等防疫物资的海外生意。
作为赴海外辅助生殖运营平台领头羊,黄玉浩甚至认为,如果全球疫情持续,自己不做战略转型,健康盒子可能会面临破产倒闭的风险。
同样发现商机的还有,北京京海康佰馨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佰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李东。康佰馨公司于2004年底成立,李东在医药零售行业干了15年。
北京有近60家康佰馨药房,1月21日,李东名下药店的口罩已经销售一空,出现断货,当天李东向东北、山西、辽宁等各个渠道商问口罩的采购供货问题,但对方答复没有货源。
据一审判决书,李东说,正规3M品牌的供应商是九州通商贸有限公司,但当时没有货源,之前公司购买正规3M口罩的价格是3.8元至4元不等。李东还曾联系到一家哈尔滨的供货商,KN95标准的口罩,报价六七元一只,他认为路程太远,会贻误商机,就没有采购。
迅速找到渠道获取口罩,是李东和黄玉浩的当务之急。李东想到了在山西国药集团工作的堂弟李俞章。1月21日中午,李东即联系李俞章,问他有没有渠道能进到口罩。
于是李俞章在电商平台上搜索,多家店铺表示临近春节无法马上发货。最后,李俞章找到一家头像是3M字样的店铺,卖家称能够提供3M牌口罩,可以到山东高密市提货。
黄玉浩则筹集到几千万元的资金,让分散在全国各地的近百名员工,就近寻找比较优质的口罩厂,尤其是出口资质比较齐全的。黄玉浩也见到了在卖家和买家间层层的黄牛党、中间人,“他们在中间各种坑蒙拐骗,利用信息不对称,买家着急、卖家想接订单的心理,左右逢源”。
“被骗的人无数。我们开玩笑的时候讲过一句话,做口罩、防护服和疫情物资,如果这半年下来你没有被人骗过,没有一个官司,就说明你连门都没摸到。”黄玉浩说。
据公安部消息,截至3月31日,全国共侦办各类制售假冒伪劣涉疫情防护物资案件1095起,捣毁犯罪窝点830个,查扣涉案口罩4840万只及一批医用酒精、消毒液等物资。1月24日至3月5日,上海警方共破获虚假售卖口罩、耳温枪等疫情防控物资的诈骗案件200余起。
李东最终没有像黄玉浩一样,在发货之前拒绝这些假口罩。想要抓住商机,两天时间购买的50余万只“3M”口罩,带给李东的是一审15年的刑期。
不限量的3M口罩
李东很快得到了让他感到惊喜的消息。李俞章向卖家要了3M牌口罩的电子版检验报告、合格证,并问卖家能不能开发票,对方表示可以。这些情况反馈给李东后,1月21日晚,李俞章即开车去高密,并带上了他的同学,生于1997年3月的罗涵毅。
李俞章生于1996年12月,专科毕业后进入山西国药集团不过半年。在庭审中,李俞章表示,他在国药集团干的都是一些跑腿的零散活,没有鉴别3M口罩真伪的能力。第二天凌晨,李俞章在高密的一个村子见到了卖家仪新宇。
仪新宇供述称,他的网店从2018年10月份开始销售假冒的3M品牌的口罩。仪新宇告诉李俞章他有大量3M口罩,约定的价格是不带呼吸阀的1元一个,带呼吸阀的2元一个。在李俞章到高密前,仪新宇联系了邓诒民等人,让邓诒民给他生产这种类型的假冒口罩,有多少要多少。邓诒民生产于小作坊的假冒口罩成本不足0.5元。
李俞章和罗涵毅商量,这一趟不能白跑,于是与仪新宇约定一只口罩有1元的回扣。对此李东并不知情。李东接到李俞章的电话,得知对方有货,并且有资质,就让李俞章将口罩装车回京。
李东收到过李俞章发来的电子版的检验报告,但他没怎么看检验报告,“所谓的资质就是查看对方是否有营业执照,后期能否开发票,我觉得口罩不属于医疗器械,所以没有检查对方是否有医疗器械的资质。”李东供述称。
李东订了三车货,大约25万只口罩,总价值51万余元。与此同时,李东在微信群中发布消息,称自己有口罩货源,需要的可以联系他。一些北京、天津的药房负责人联系到李东,以每只6~8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了这些口罩。对于口罩的资质、渠道问题,李东向这些买家保证没有问题。
很快这些买家都拿到了自己的货,并开始销售。李东也留下8万个口罩,由他的药房进行销售,零售价12元一个。
1月22日晚,李东让李俞章再联系卖家,问还有没有3M口罩,仪新宇回复称,可以找到货。1月23日,第二批33万个口罩到北京,李东将这些口罩卖给京津冀地区的一些药房。李俞章也拿到仪新宇共60余万元的回扣,与罗涵毅平分了这笔钱。
当罗涵毅看到第一批口罩有25万元的回扣时,感觉“有点懵,觉得利润有点大”。他供述称,“疫情这么严重的情况下,口罩应该是很紧俏的产品,但卖家卖得这么便宜,感觉有点问题。”
罗涵毅供述,当第二次买货时,卖家刚开始说没有,后来说找一找,过一会儿就找到了,“我们要多少货物,卖家就能找到多少货物,还都返给我们钱,我和李俞章就觉得这里边可能有问题”。后来李东再和李俞章要货,罗涵毅和李俞章就不敢再和卖家要货了。
大约在1月24日,有买家即接到了顾客投诉口罩质量有问题,之后的几天也陆续有买家向李东反映此问题。随着不断反映出的口罩质量问题,1月26日,他的公司就把这批口罩下架了,共计有2万多个。
仪新宇供述,他在网上卖的口罩价格低于市场价格,这些口罩做工较差。为了便于销售,仪新宇买了几个型号的3M正品口罩,销售商就把正品检测报告给他,仪新宇就用这些检测报告掩护自己的假冒口罩。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东从仪新宇处购进涉案口罩50余万只,向仪新宇支付货款共147.24万元,销售金额共计425万余元,违法所得为270万余元。
北京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李东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李俞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罗涵毅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三人还被处以250万至400万元不等的罚金。
100万只“大胜”口罩
3月26日,李东等人的案件在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时,黄玉浩正前往深圳考察卖方的口罩工厂,此时距他的交货期只剩5天。
2020年3月中旬,黄玉浩接到国药集团一笔100万只“大胜”牌N95口罩的订单,每只单价13元,要求4月1日前交货。“大胜”口罩即上海大胜卫生用品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公司”)生产的口罩。“N95”是指符合美国NIOSH空气过滤标准“N95”级别,可阻挡95%直径0.3微米以上的非油性颗粒的口罩。
“‘大胜’口罩的质量更受欧美市场的认可。”黄玉浩说,中国一直是全世界最大的防疫用品生产地,但能达到美国N95标准的口罩企业并不多,其中“大胜”是比较悠久的,取得了多个认证资质,深受市场认可。
这也使“大胜”口罩成为市场上最受欢迎的口罩之一。“大胜”口罩在市场上很难买到,黄玉浩说,当时还无法与大胜公司官方取得联系,“打不通电话,谁也去不了他的工厂”。
骗子们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盯上了这家口罩厂,伪造了大量文件,有大胜公司的授权书、公章、提货单、公司内部通知等。目前,大胜公司官方网站贴出的伪造授权书,就有17份。
有很多“黄牛党”的群,在这些群里黄玉浩会释放消息。黄玉浩了解到从工厂拿货是9.3元,其中1元多是居间费。之后,大胜的价格涨到了11.5元左右。黄玉浩着急了,就通过采购经理公开发布了订单信息。这时黄玉浩口中的“诈骗团伙”出现了。
3月20日,健康盒子的员工通过中间人安子(微信名——记者注),找到了北京优立安警用装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立安公司”)。天眼查资料显示,优立安公司2008年成立,注册资本5020万元。2020年3月初,优立安公司的经营范围增加了I、II类医疗器械。
安子提供了大胜公司的授权书。这份授权书显示,大胜公司授权优立安公司为品牌分销商,所售商品均为正品,且可以使用商标进行品牌推广及销售。安子还向与其对接的健康盒子员工展示了大胜公司代工厂的口罩和外包装图。在双方沟通、准备合同的过程中,安子一直在与“娟姐”沟通,也就是王某娟。
王某娟向安子发送了优立安公司的相关信息,再由安子转发给健康盒子的员工。虽然无法核实,但健康盒子认为王某娟应是优立安公司的负责人。然而,王某娟或许也是一个中间人。王某娟向《等深线》记者表示,她不是优立安公司的人,只是一个居间人。
黄玉浩决定向优立安公司购买口罩。但黄玉浩先要去工厂考察,并要拿到工厂的授权资质,工厂也要在合同上盖章才能付款。据微信聊天记录,王某娟说,她在深圳,大胜公司代工厂在东莞,是她朋友李某祯的工厂。
3月26日,黄玉浩到深圳后联系到了李某祯。到东莞的代工厂考察,李某祯让他与自己的下属张振联系。黄玉浩说,在东莞,张振给了他一只口罩,上面印着“大胜”的标志,黄玉浩认为质量很好。随后,黄玉浩被带到一个叫博川机械厂的工厂门口,黄玉浩说,张振以开董事会为由表示不方便接待,并没有看到工厂内的口罩生产线。
由于没能进工厂,黄玉浩要求李某祯发口罩的外包装图,还有工厂的资质。李某祯发来了“大胜”口罩外包装盒清晰的图片,他相信李某祯的企业是大胜公司正规的代工厂。但黄玉浩没有注意到,这些与“大胜”口罩非常相似的包装上,没有“大胜”的商标,直到几天后,拿到实物包装他才发现。
据微信聊天记录,李某祯表示,这100万只口罩合同和她的公司直接签约,“优立安公司是我朋友的,资金太大他也不想担责任”。黄玉浩又把每只口罩原来11.3元的价格,谈到10元。
疑似“三无”口罩?
当天下午,黄玉浩收到李某祯发来的三方合同,名为《定制N95口罩采购合同》,黄玉浩认为这是采购而非定制,于是改成了《N95口罩采购合同》。这份合同中,生产方(丙方)为深圳市埃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埃赛生物”),收款方(乙方)为内蒙古宝臻珠宝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臻珠宝”)。李某祯是宝臻珠宝的法定代表人。
《N95口罩采购合同》约定:甲方健康盒子向乙方购买由丙方生产的N95口罩100万个,每个10元,合计1000万元,在甲方付款后四日内开始发货,并于4月5日交付完全部货物。丙方提供合同内货物的生产,对货物的质量做担保。同时约定,丙方需有医疗器械许可证,产品必须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以及有欧盟CE认证证书等。合同中并没有提及大胜公司,合同盖有深圳埃赛生物公章。
黄玉浩看到合同才明白,李某祯并不是代工厂,生产厂家是另外的企业。李某祯表示,货是由“博川”做。让黄玉浩遗憾的是,他当时没有向深圳埃赛生物核实此事。
在微信聊天记录中,黄玉浩对李某祯说,收款主体(宝臻珠宝)一定要有大胜公司的销售授权,还应有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李某祯答道,授权大胜不会给,宝臻珠宝没有二类医疗器械许可,如果有也是伪造,“当初用北京(优立安)那个公司就是为了挂靠,问题我朋友现在不愿意参与了,怕出事”。
黄玉浩又问,优立安公司的授权是真是假,李某祯答,“你觉得呢,大胜总共就5家授权再无其他,你是从上海来的,大胜有多少货大家心知肚明。你说的是代理公司,那边现在可以签17元一个,量大15元,根本拿不起。”
3月26日晚,黄玉浩向宝臻珠宝汇出1000万元口罩款。第二天,黄玉浩再次催促李某祯把代工企业资质发过来。李某祯资质没有发,发来两段工厂内生产包装的视频。视频中可以看到包装上没有“大胜”的商标,生产环境并不整洁。
黄玉浩告诉《等深线》记者,这都是在黑作坊里生产的东西,她的视频更佐证她的东西是假的,“大胜”的厂区再差也应该是洁净车间。这时黄玉浩已确认受骗,但想让李某祯退款,要拿到更多证据,于是继续与李某祯沟通。
在后面的沟通中,李某祯也说道,她是包流水线做口罩,黄玉浩是“大单”,就直接包了一个厂做,然后再收一些货,每个月能走2000万元左右的货。
3月28日,黄玉浩在深圳等验货。李某祯对黄玉浩说,大胜今天可以提货,货是分开发,从东莞发一批盒子,口罩全部是从四川发出。下午,李某祯微信告诉黄玉浩,口罩发货地址是四川达州市的一个地址。
另一个坏消息是,黄玉浩看到了张振带来的实物包装盒,这时他注意到,包装盒上没有大胜的注册商标。黄玉浩说,张振表示可以加印,还给了他一个印刷厂老板的联系方式和银行卡号。
3月28日下午,黄玉浩通知李某祯,其货物产品资质和品牌都没有,合同不能认可,要求退款。李某祯同意退款740万元,余下的她称支付了工厂的损失和王某娟的居间费用。
据李某祯和黄玉浩的微信聊天记录,李某祯表示,她和黄玉浩都是受害人,被王某娟所骗。3月31日,李某祯称她已经报警,她对黄玉浩说:“如实说王某娟告诉你我们销售大胜N95,但是我和你说的我们是普通民用N95,存在欺诈居间行为,并且在你们解除合约后拒不退还居间费和承担损失。”
难以结束的闹剧
4月1日,黄玉浩委托公司员工在北京报案。之后,黄玉浩委托律师刘家辉联系到深圳埃赛生物。深圳埃赛生物向北京警方出具的一份声明书表示,深圳埃赛生物不认识李某祯,也无商业来往,其不生产N95口罩,也无生产N95口罩资质,《N95口罩采购合同》与其无关。
王某娟对《等深线》记者表示,她不是优立安公司的人,公司是李某祯的,“我只是中间介绍人,我这边已经报案,叫律师处理”。对于该事件的其他情况,其表示不知情,“应找李某祯了解情况”。对于在何地报案、报案理由是什么,王某娟未作答复。
4月30日,警方通知黄玉浩不予立案。警方告诉刘家辉不予立案的原因是:虽然李某祯向受害人提供了盖有假章的合同,但是李某祯否认自己对假章知情,是李某祯的生意伙伴假冒他人公章发的合同;这个生意伙伴没有获利;在黄玉浩要求退款以后,李某祯仍然在多方寻找口罩,以履行合同;李某祯欠下260万元没有全部退款,是因为李某祯把钱花出去了,没有能力退还,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此外,李某祯向警方表明,受害人明知大胜正品价格不可能是10元一只,是受害人知假买假。
李某祯则告诉《等深线》记者,她最先不认识黄玉浩,是经过王某娟的介绍认识的,她明确告诉黄玉浩这不是“大胜”口罩,黄玉浩说也可以用。李某祯说,黄玉浩最开始跟她说“大胜”口罩,她说是没有的,后来黄玉浩接了单着急要,“我说我只能给他提供和大胜口罩同品质的货,黄玉浩说也可以”。对于这一说法,李某祯未提供相关资料佐证。
“我这边没有跟他之间存在任何违约,我把钱全部给他退了,已经退了700多万元,已经很不错了,剩下100万元是王某娟居间费,还有100多万元是厂家那边的违约金。1000多万元的口罩出了之后他自己不要了,那是他自己要承担的后果,不存在任何诈骗。货也有,他也见过。”李某祯说。对于其他问题,李某祯未答复。
黄玉浩已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书》。刘家辉认为,在此案中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并且李某祯合同诈骗的故意是明显的,第一,她明知黄玉浩要买“大胜口罩”;第二,她明知优立安公司的大胜授权为假;第三,她诱导黄玉浩考察的东莞博川机械厂根本不是生产口罩的厂家;第四,她明知自己出售的不是“大胜”口罩,却一直给黄玉浩发“大胜”口罩的包装和生产视频;李某祯声称对假章不知情,并不是只需口头表达不知情就行。优立安公司的授权书是谁伪造的,受害人的260万元去了哪里,这些警方没有查清楚。而李某祯对警方说黄玉浩是知假买假,可证明李某祯对自己销售“大胜”的假货是明知的。
现在打开大胜公司官方网站,可以看到醒目的提醒,“我们没有任何经销商或分厂,谨防假冒!”大胜公司表示,近期发现有不法商家伪造其授权书,冒用大胜的品牌,蓄意伪造大胜公章。
在大胜公司的声明中,展示了若干伪造的大胜公司授权书,其中即有黄玉浩收到的给优立安公司的授权书。大胜公司声明称,其无授权经销商、无销售代理、无居间商、无分厂,除本厂亦无另外的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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