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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6:22

湖南:鼓励不设置强制回购条款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投资界 (ID:pedaily2012),作者:周佳丽


投资界获悉,本周,湖南省十四届人大第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金融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草案)》(简称:《规定(草案)》),拟立法以金融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破解基金和国有创投机构不愿投、不敢投、管不好、退不出等难题。


其中《规定(草案)》指出,合理设定基金亏损容忍度、不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为主要考核指标、鼓励不设置强制回购条款等,让人印象深刻。


当国资成为一级市场主力,容错渐渐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我们看到,今年全国各地不少城市相继探索,支持国资基金大胆试错。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创环境,国资正在迈出重要一步。


湖南行动拟立法探索容错机制


早在11月初,《湖南省金融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立法工作专班召开了第三次全体会议暨立法质量评估会。会议认为,近年来,湖南省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力度还不够,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政府投资基金的考核、容错和激励等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


紧扣湖南省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以立法完善对科技金融的支撑保障,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十分必要且迫切。11月25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第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金融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草案)》。


据了解,《规定(草案)》共十条,聚焦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痛点堵点问题,以“小快灵”方式,重点围绕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基金和国有创业投资机构、银行、保险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本市场融资、服务保障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资产规模小、可抵押物少、成长周期长、投资风险高等短板。《规定(草案)》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科技金融统筹推进工作机制,运用多种手段,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支持和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而聚焦基金和国有创业投资机构不愿投、不敢投、管不好、退不出等难题,《规定(草案)》围绕基金“募投管退”全流程,对政府牵头设立科技创新类基金引导其他资金资本投入、鼓励不设置强制回购条款、完善基金业绩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评价基金整体运营效果、探索基金多元化退出渠道等方面作了规定。


关于一级市场讨论已久的容错问题,《规定(草案)》要求优化科技创新类基金管理,合理设定基金亏损容忍度,并对科技创新类基金设置分类别差异化考核指标,不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规定(草案)》同时明确,对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参与科技创新类创业投资产生损失的,在尽职调查到位、决策程序合规、未谋取个人以及利害关系人不正当利益的前提下,按有关容错规定处理。


国资探索容错之路


国资容错,是今年一级市场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


众所周知,国资已经成为中国创投市场的重要参与者。然而行至当下,大批政府引导基金已经到期。现实情况是,绝大多数GP退出过度依赖IPO,并不能覆盖引导基金的需求。系统研究解决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集中到期退出问题,考验着各方智慧,关于“回购”的争论此起彼伏。


与此同时,由于国有资本的特性,长久以来国资机构对于亏损的容忍度较低,甚至可能会出现“宁可错过,不能投错”的现象。听闻有部分LP向GP提出了签署兜底协议的要求——当基金业绩不如预期时,GP需要自掏腰包,连本带息地向LP返还出资款。


如此种种,大家关心的——容错免责机制,开始被摆到台面上。


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这是一级市场翘首以盼的创投“十七条”,其中明确提出“改革完善容错免责机制”、“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


之后,各地不约而同开启容错探索步伐。7月,成都高新区提出——对各类投资基金明确亏损容忍的尺度,种子、天使、创投、产投、并购基金等政策性基金的容亏率从80%到30%进行设置,市场化基金的容亏率设置为20%。


《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在今年8月正式审核通过,除了提到“建立健全国有创业投资机构业绩考核、激励约束和容错机制”外,还明确提出关键一点——国有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的考核中,“不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强调,“要推动国资出资成为更有担当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完善国有资金出资、考核、容错、退出相关政策措施。”同月,《湖北省国有企业容错免责事项清单(2024年版)》出台,规定包括政策调整和市场波动、初创企业风险控制、科研成果转化损失等10种情形可以予以免责。这也是近年来地区最为详细直观的容错政策之一。


10月,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发布《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公开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大胆资本”,支持国资基金大胆试错,再次强调了国资容错和尽职免责机制。


如此一幕幕,是国资在风险投资领域“松绑”的风向标,令人振奋。但同时另一个核心问题摆在眼前:国资容错将如何落地?


一切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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