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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9 08:51
“被坠楼”的女婴背后,是不配为人的父母

网友们的质疑乃至愤怒情绪,并不是没有道理的。面对如此恶劣的行径,人们迫切地想要知道——除了提供物质方面的救助,社会力量究竟还能为这个无辜的婴儿做些什么?面对监护不作为,甚至涉嫌虐待子女的家长,相关部门就真的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吗?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新周刊(ID:new-weekly),作者:陆一鸣,头图来自:《不完美的她》剧照


如果没被曝光,她有可能好好长大吗?/《亲爱的》


这两天,网络上沸沸扬扬的“石家庄女婴坠楼事件”,牵动着无数网友的心。


在微博,“官方回应石家庄女婴坠楼事件”的话题一度占据热搜前十,被将近1亿人所阅读、关注。



而这一事件最初能被大众所注意到,还是因为一则“快递员见义勇为”的新闻。


11月30日下午,快递员杨艳峰在石家庄某小区派件时,发现有女婴从5楼坠落,落在一道由铁丝搭成的防护网上。于是,他翻越2米多高的围墙,爬到防护网上将女婴救出。被救出时,小孩看起来没有严重外伤,但因为一丝不挂,已经冻得发紫了。


随后,警方和救护车赶到,将女婴送往医院救治。女婴经抢救暂无生命危险,被父亲从医院带回家中。



看起来,这是一个有惊无险、皆大欢喜的结局——


新华社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了这则救人视频,转发、评论、点赞超过几十万次;快递员所在的物流公司,为他申请了“正能量”荣誉称号及奖励金;当地媒体采访了这名快递员的救人心得,还邀请了相关专家谈论如何预防儿童从阳台坠落……


然而,这样一桩值得点赞的义举,细想之下,却疑窦丛生——


是谁让女婴坠楼的?要知道,女婴仅四个月大,绝无可能自己爬出窗户导致坠落;


她的家人在哪里?从坠楼到救援再到送医,这家人似乎全程隐身,直到最后才出现将女婴接走;


女婴父亲在接受采访时曾称“人最悲哀的就是把自己的命交给医生”“我是她父亲,我才是最好的医生”“人看病就是三分治七分养”/青豆新闻


此外,被坠楼之前,她有没有遭遇过虐待?北方早已进入冬季,石家庄近日最高温度仅三四摄氏度,而坠楼女婴却几乎全身赤裸,只穿着一件纸尿裤。而即使是在有暖气的室内环境,这样的装束也未免太过单薄。


带着这样的疑问,有当地媒体采访了附近的邻居。没想到,问题还没弄清楚,却又从邻居口中,得知了更加令人惊恐的事——


这并非该女婴的第一次坠楼。早在她出生没几天后,就曾发生过同样的事情。这指向了一个令人难过的事实——虐待儿童。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防护网被砸出一个大坑,坠楼女婴所受到的冲击可想而知。


不用怀疑,这就是虐待


说一个冷知识:虐待儿童,既可以是直接的作为,也可以是间接的不作为。


也就是说,并非只有直接打骂才是虐待。即便没有直接的加害行为,只要是因监护人的懈怠,间接导致了儿童遭受身心损害,也一样是虐待。


这是对监护责任的不履行,是应当作为的不作为。


看到这,相信大多数人关于“这家人嫌弃生的是女儿,于是故意丢弃”的猜想已经呼之欲出。



然而,真实情况,比想象中还要复杂和离奇得多。


当你试图从零散的采访报道中抽丝剥茧,会发现可以拼凑出这样一个“问题家庭”的图景——


女婴的母亲患有精神疾病,在女儿出生不久后曾将其扔下楼,此次女婴二度坠楼后,该女子已被送去治疗;除了坠楼女婴,这家很可能还有一个七八岁的大女儿,曾被母亲赶出家门,在寒冬的室外待了一夜,目前疑似由祖父母照顾;两个女儿中间还有一个夭折的男孩,死亡原因不明,去世时仅六个月大……


如果说,有关其他两个孩子的事情来自于对邻居的走访,未经过当事人和官方确认,可能存在不准确之处的话,那么眼前这个女婴的困境,却是真真切切的。


12月8日下午,“坠楼女婴”所在街道办事处发布了声明。



从这篇通报里,我们至少能确定三件事:


第一,在该女婴最近一次坠楼(即11月30日)后,工作人员曾于12月2日、5日和7日三度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前两次都被其父亲接回家中;


第二,经反复劝导,女婴母亲已于12月4日被送往精神病院进行治疗;


第三,相关部门已经启动社会救助程序,公安机关已经立案。


接下来,有关部门还将按照程序对女婴母亲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然而,在绝大多数网友看来,比起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婴母亲,看似相对正常的女婴父亲,问题可能更大。


据邻居透露,女方在患病前有正式工作,男方无业,目前全家收入靠的是女方三千块的病退工资。有网友据此推测,女方患病也可能是男方所为。/梨视频


“我给孩子脱光好吸收天地精华,有错吗?”


据报道,一位参与过救助的爱心人士表示,这两天,每一个跟女婴父亲接触过的人,说起他,第一句话就是“这人有点毛病”。


在此前的采访中,该男子曾自信满满地称自己“学过婴幼儿护理,保姆护工之类的工作是我的强项”——



他还嫌弃医院细菌多,不如家里。


镜头一转,屋里脏、乱、差,还有不明小虫在漫天飞舞……生存在这样的环境里,连成年人的健康都成问题,更何况是本就脆弱的婴儿?



天寒地冻,却不让志愿者帮孩子穿上衣服,振振有词地表示光着可以“吸收天地精华”“接地气”;


懒得频繁喂奶,便一次性给4个月大的小婴儿喂300毫升~400毫升的奶粉(采访时又自称是150毫升),导致小孩一直在喷射性吐奶;而除了在他看来包治百病的奶粉,一并送入孩子口中的还有成分不明的蜂蜜、壮骨颗粒、红豆薏米水……


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他还为自己的荒诞行径找了一堆歪理:给孩子脱光是从书上学来的亲子游戏,宝宝吐奶是因为嗓子没发育好,对着记者说“自己的孩子自己疼,你没结婚你不懂”……


被问到“发生了这样的事,不觉得孩子可怜吗?”,女婴父亲的回答。


12月8日晚,根据央视报道,医院的最新检查结果显示,坠楼女婴存在颅骨骨折,属于重度颅脑损伤,背部皮肤还有刮擦伤、肺部有挫裂伤。


发生了这样的事,即使是远在天南海北,与女婴毫无瓜葛的普通人都也不免为之牵肠挂肚,希望自己能够做点什么,多位网友更是表示看了新闻“气得一夜没睡着”;


由参与一线救助的爱心人士创立的“微博关爱坠楼女婴群”里,网友们在表达关心,同样的群有十来个。


而反倒是孩子的亲生父亲,能够如此坦然接受一个又一个的采访,神情自若地谈着孩子的病情,不着边际地发表一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迷惑言论,像个没事人一样……


这太荒谬了。


博主“少女大狮仔”对此总结道,“自从这事被爆出来之后,(女婴父亲)又是说医院细菌多,又是说奶粉大补,又是说人生来就是受苦,都快成育儿kol了。全社会就这样乖乖听他教训,什么也做不了,目前正在给申请救助金”。


有网友注意到小孩奶瓶中含有可疑的固形物,卫生情况十分堪忧。


网友们的质疑乃至愤怒情绪,并不是没有道理的。面对如此恶劣的行径,人们迫切地想要知道——


除了提供物质方面的救助,以及反复敦促女婴父亲及时送医,社会力量究竟还能为这个无辜的婴儿做些什么?


面对监护不作为,甚至涉嫌虐待子女的家长,我们的政府相关部门就真的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吗?



该男子声称这是从武侠小说上学来的办法,他可以用针将颅脑中的淤血逼出来。


儿童保护,任重道远


人们常说,幸运的人一生都在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


可如果继续在这样的环境生活下去,这个年仅4个月的小婴儿,能否顺利撑过她的童年,都还是一个问题。


这一事件曝光之初,官方的回应“已申请救助,正开会研究下一步执行方法”被认为不够有力。而难处之一就在于,无论是居委会还是妇联,其实都没有行政权力强制要求其父母,也没有权力对儿童的未来生活进行干预和长久性的照顾。


想要保护儿童不被虐待,怎么这么难?


有研究人员将这一现状概括为“高容忍、低惩处、无跟进”。


高容忍,说的是在法律上认定为虐待行为,需要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多严重算严重?进入司法途径的案件,多是造成儿童重伤甚至死亡的恶性案件。


如果受伤不够严重,可能很难让施虐方受到惩罚。/《不完美的她》


低惩处,指的是相比于虐待行为的恶劣,相关法律对既有行为的惩罚相对轻微,对潜在犯罪的威慑还很不足。换句话说,犯罪成本太低。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构成虐待被监护人罪,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无跟进,就是说在事件发生的当下,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但缺乏更进一步的保障。全民关注时,一拥而上,热度过后,人走茶凉……


更要命的是,即使孩子的父母被起诉收监,在出狱后还是拥有对孩子的监护权,尚未成年的孩子也往往只能再次回到家庭中。


无论是法理还是实践上,都有很长的路要走。


保护孩子,别让他/她受伤。/《七号房的礼物》


但这不意味着,我们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摸着石头过河。事实上,我国香港地区在防止儿童遭受虐待方面,就有着丰富的先进经验可供参考。


早在上世纪80年代,香港地区的社会福利署就牵头建立了处理虐待儿童个案的合作机制,制定《处理虐待儿童个案程序指引》,前后多次修订,最新一版于去年修订,今年开始实施。


在中国香港地区,无论是官方的社会福利署还是民间的社会机构,在接到虐童的举报电话后,通过调查发现情况属实,均能主动介入事件中。


虐童事件确认发生后,会有专家组共同探讨,其间包括医生、社工、心理学家对受虐儿童进行心理评估,由此来决定孩子以后的去向。


受虐儿童经过评估后除了被送回家,还能去寄养家庭生活或者是“儿童之家”,均由政府买单。


即使没有血缘,很多人也愿意给孩子最好的照顾。/《小偷家族》


相比较而言,内地的儿童保护任重道远,但也并非无能为力。


比如,相关部门可以提起公诉,剥夺涉事父母的监护权。


1986年,我国的《民法通则》首次提出“撤销监护权”的概念。但由于规定不清,难以执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几乎沦为摆设,被业内称为“僵尸条款”。


直到2014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各级人民法院处理监护权撤销案件的相关问题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一个月后,我国出现了第一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权资格成功的案例。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民政局向铜山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了十岁女童邵某父母的监护权,而该女童的遭遇,是被亲生父亲性侵多年。


回到“石家庄坠楼女婴”这个事情上来。



目前,在当地政府、民政部门、妇联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多方努力之下,这名女婴已经得到较为及时的救助,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甚至有消息称,由于参与报道的媒体以及自发探望的爱心人士较多,院方一度负担过重。


与此同时,仍有大量网友通过网络表达关注,渴望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演员黄奕表示愿意帮助受害女婴。


人们迫切希望该女婴在康复出院后也能够得到妥善的对待,尤其是这一事件的热度散去、关注减少之后。


但愿这位小朋友,以及千千万万个像她一样遭遇过摧残的小孩,都能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参考资料:

《香港儿童保护组织教我们的事》,《南方都市报》,2011-08-01

《如何运用撤销监护权保护儿童权益》,《法制日报》,2019-08-15

《亲子间儿童虐待的界定、困局和救助》,《法制与社会》,2020年第33期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新周刊(ID:new-weekly),作者:陆一鸣,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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