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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5 15:20

从市场区位看农村年轻人离婚空间分布特征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国青年研究(ID:china-youth-study),作者:殷晶晶(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博士研究生)、班涛(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讲师),原文标题:《市场区位:理解农村年轻人离婚空间分布特征的一个新视角》,头图来自:《乡村爱情协奏曲》截图


摘要:


从村庄所属的空间区位来看,可将村庄分为城郊村与远郊村两种基本类型。基于在多个村庄的实地调研发现,两种类型村庄的年轻人离婚现象在婚姻存续时间与离婚提出主体上具有相似性,即婚姻存续时间都偏短以及由女性提出居多,然而在离婚的主要类型以及所产生的后果上却有着差异。


城郊村年轻人离婚的主要类型偏重于生活摩擦型,而远郊村偏重于经济贫乏型,在离婚后果上,城郊村没有产生像远郊村那样的底层弱势累积效应。


对农村年轻人离婚空间分布特征问题的阐释主要运用市场区位这一研究视角,城郊村与远郊村年轻人离婚的主要类型与后果上的不同与其所处的包括劳动力市场与婚姻市场在内的市场区位条件紧密相关。不同的市场区位条件意味着个体在市场中拥有的资源体量与习得的观念有差异,这使得女性获取地位的途径与主导性程度有差异,进而对女性为何提出离婚并造成何种后果进行形塑。


市场区位视角有助于深化对农村年轻人离婚现象的整体认识以及思考女性地位与家庭发展的关系,进而探讨家庭现代化发展的实现路径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依据民政部的数据统计,中国离婚率从2004年起一直在持续上升,2019年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共办理结婚登记947.1万对,离婚登记415.4万对,离结比达到43.8%,这反映出婚姻形势的严峻。城乡比较来看,虽然农村离婚率低于城市离婚率,但农村离婚率也处于上升过程[1]。其中农村年轻人(本文所指的年轻人是80后与90后)离婚的增多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他们日益成为农村离婚的主力军。


宁夏某县2018年诉讼离婚案件中,80后、90后离婚案件占比约60%,而农村年轻夫妻离婚案件占全县80后、90后离婚案件的三分之二左右。农村年轻人离婚率的升高关系到家庭与社会秩序的稳定,这一具有很强社会现实与学理意义的热点问题值得研究者深入探究。


从离婚提出主体来看,既有研究普遍指出,由女性提出居多,婚姻退出权的行使表明女性不再处于传统弱势地位而是愈益主动。


对于因何离婚,张雪霖基于对鲁西北农业型村庄调研发现,年轻人离婚的主要类型是因男性经济条件差无法满足女性物质消费需求的经济匮乏型,这里的男性经济资源紧张更多是相对而言[2]。班涛、陈讯在贵州西部一个农业型乡镇调研的基础上指出,在消费主义的不断渗入下,经济因素愈益成为年轻女性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3]


卢飞对四川中部丘陵低山的经济较落后地区调查发现,年轻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原因包括男性经济条件差、性格不合以及男性有婚姻越轨、家暴与赌博等行为,其中男性经济条件差占比达到42.5%,因经济条件引发的离婚成为主要类型[4]


然而与上述研究提出普通农业型村庄年轻人离婚主要原因是经济条件的认识不同,一些研究者对城郊村调研发现,年轻人离婚的主要原因是日常生活摩擦,即青年离婚愈益“平和”,离婚多是由生活中的小事引发[5]。李永萍提出,现在农村年轻人离婚并非家庭矛盾激烈化的后果,离婚的主要原因变得愈益细小琐碎,这让村庄很多老人感叹年轻人小题大做[6]


农村年轻人离婚原因的形成逻辑可分为阶层、伦理、现代化与家庭政治四种主要的研究进路。


阶层进路认为当前离婚在农村年轻人之间分布的概率是有差异的,相较于女性,现在男性倾向于不愿离婚,但底层男性离婚的概率往往更高,这与女性在消费主义的影响下对物质消费的竞争攀比有很大关系[7]。阶层分化下,底层男性满足女性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的能力相对最低,因此这一群体维持婚姻的难度就很大,特别是在女性外出打工增多的情况下婚姻破裂的概率进一步增大[8]


不同于阶层视角主要解释的是因经济条件引发的离婚,伦理进路主要解释的是因婚姻越轨引发的离婚,认为年轻人离婚发生的深层次逻辑在于村庄公共性与家庭伦理的弱化,特别是年轻人对婚外性行为的自我约束下降,导致婚姻出轨而引发离婚增多[9],有研究者将此称为伦理性危机[10]


现代化进路将女性提出离婚视为进步,认为女性在自我意识增强后对婚姻生活有着自主追求,她们的婚姻观念发生转变,开始“为自己而活”,从传统时期的注重对家庭的责任义务转向追求个体的权利[11]。这体现出女性权利意识的觉醒,其主要解释的是女性因性格志趣的差异等个体因素而提出离婚,指出这标志着女性的婚姻观念从家庭本位转向个体本位,离婚愈益成为个体的私事有着合理性[12]


家庭政治进路从生活政治角度对生活摩擦引发的离婚进行阐释,女性之所以提出离婚在于家庭生活中女性对男性的期待与男性的参与情况之间存在错位。女性在此过程中不仅试图建构更为平等的性别分工,而且努力推动亲密化与情感化的现代核心家庭共同体建设[13]


不同的研究进路使得其对农村年轻人离婚后果的判断存在差异,阶层与伦理进路对此更多持负面态度,认为年轻人离婚的增多是受到消费主义、阶层竞争以及伦理观念的衰退的影响,产生相应的家庭与社会风险的概率就会增加。然而现代化与家庭政治进路秉持年轻人离婚增多是受到现代化观念的影响,表明了女性对个体权利以及对核心家庭成为情感共同体的追求,因而离婚增多有其合理性。


上述四种研究进路都属于对农村年轻人离婚的微观分析,这些视角对我们认识局部地方的年轻人离婚的生成逻辑很有启发,然而不足之处在于无法形成对转型期农村年轻人离婚现象的整体认识。当前虽然农村年轻人离婚原因是多样的,但从主要类型看村庄之间存在一定差异。


上文中的男性经济贫乏型离婚主要发生在距离城市偏远的农业型村庄,而主要因生活摩擦与性格志趣引发的离婚更多发生在距离城市较近的城郊村,这构成了我们思考农村年轻人离婚整体分布规律的起点。


农村年轻人离婚分布存在何种规律、这一规律如何形成以及对家庭秩序的影响成为本文所要回应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上述研究进路无法做出很好的解释,因此我们需要拓展研究视角。


石智雷试图从区域文化角度对农村离婚进行整体理解,指出年轻人离婚增多在于年轻人更容易受到新迁入地文化浸染效应的影响[14]。彭小辉提出农村劳动力双向流动都会显著提高离婚率,但与劳动力流入相比,流出对离婚率的影响更加明显[15]


无论是文化还是劳动力流动主要聚焦于农村离婚率问题,都缺乏对农村离婚原因生成的深入解析。文化解释进路的问题在于未能进一步分析离婚文化何以形成以及不同地区的离婚文化为何有差异等。劳动力流动不足之处在于难以很好地解释在劳动力流动方向一致的地方为何离婚逻辑有差异的问题。


为了弥补既有研究的不足,本文提出市场区位这一新的研究视角以对农村年轻人离婚区域差异基础上的整体分布规律进行解析。市场区位是指村庄在劳动力市场与婚姻市场中所占据的位置,这里的市场既包含本地市场还包括全国统一市场[16],城郊村与位置偏远村所处的市场区位有着显著差异。市场区位通过形塑村庄社会结构以及女性地位的主导性程度和来源进而对不同区位的农村年轻人离婚产生影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影响家庭秩序的发展走向。


本文的实证分析来自笔者分别于2015年10月、2016年3月、2019年3月、2019年10月在四川成都3个村庄、陕西关中3个村庄、山东菏泽3个村庄与湖北宜昌3个村庄所做的田野调查。其中,四川成都与湖北宜昌共6个村庄从类型上属于城郊村。


城郊村具有如下特征,首先村民主要依靠在城市就近务工获取收入从而形成了“离土不离乡”的生计模式;其次村庄距离城市近,交通普遍便利,这使得村庄社会结构趋于松散以及村民生活方式与观念逐渐与城市居民趋同。


陕西关中与山东菏泽6个村庄则属于距离城市偏远的远郊村。这6个村庄距离县城有20多公里。远郊村特征是:首先,村庄青壮年多是到省城或东部沿海地区务工,老年人则是在村务农与照料孙辈,从而形成了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的家庭生计模式;其次,由于距离城市较远,村庄社会传统性一面保持得更为完整,熟人社会结构得以维续。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属于质性研究,主要通过半结构的深度访谈法去理解农村年轻人离婚的特征与逻辑,访谈对象除了年轻人之外,还包括年轻人的父母,其他村民、村干部、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等。


二、农村年轻人离婚的空间分布特征


在转型期农村出现年轻人“离婚潮”的背景下,为了对这一现象的整体情况有深入认识,我们需要了解与分析农村年轻人离婚的空间分布特征,尤其是不同区位的农村年轻人离婚的主要类型是什么。


从村庄所属的空间区位上可以将农村分为近郊村与远郊村两种基本类型,本文主要从年轻人婚姻存续时间、离婚提出主体、离婚主要类型与离婚风险后果几个方面对两种类型村庄进行比较。本文考察的6个城郊村和6个远郊村的年轻人离婚从时间上是从2000年到2019年这20年的情况。在这20年间,6个城郊村共有87例年轻人离婚案例,6个远郊村共有96例年轻人离婚案例。从时间段上看,两种类型村庄近5年年轻人离婚趋势都更为明显。


1. 从年轻人婚姻存续时间来看,两个地方离婚的年轻人婚姻维持时间多数比较短


倘若以婚姻存续时间在3年以内定义“闪离”,那么两个地方都占据一定比例,城郊村平均在33%,远郊村平均在37%。两个类型的村庄离婚的年轻人中婚姻存续时间超过5年都少于一半,城郊村占32%,远郊村则占28%。由于不少年轻人婚姻存续不长就离婚,他们离婚时尚未生育子代,总体上年轻人离婚时有小孩与没有小孩的比较相近,其中远郊村年轻人离婚有小孩的比例略高于城郊村。


2. 从年轻人离婚提出主体看,两个地方都由女性提出居多


城郊村女性提出离婚的比例占78%,远郊村女性提出的占到75%。女性提出离婚居多,可知女性在离婚中话语权增强。她们不再处于传统时期的边缘弱势地位,而且不愿再像传统女性那样过“凑合婚姻”,对配偶的期待提高而容忍度降低。另一方面,与女性相反的是,男性很少提出离婚表明他们多不愿离婚,他们提出离婚多因女性有出轨或家庭暴力等情况[17],这还意味着男性在婚姻中不再像传统男性那样处于主导地位,不再是婚姻中的强势一方,男女在婚姻中的地位发生了逆转。


3. 从年轻人离婚发生原因来看,城郊村以日常生活摩擦型居多,远郊村则以男性经济贫乏型居多


每一地方年轻人离婚原因都是多样的,包括经济困难、男性赌博、婚外出轨、生活摩擦、家庭暴力等,然而各地方都有着主要的原因从而构成了主要类型。


城郊村的年轻人离婚主要因为日常生活摩擦,因此原因导致离婚的在6个村庄平均比例达到40%。日常生活摩擦指的是因在家务与育儿方面的分工上引发矛盾,女性试图打破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角色分工,她们要求男女共同参与合作,男性则希望维持既有的角色分工,由此引发夫妻分歧。


随着对育儿质量的日益重视,年轻女性趋于接受现代抚育观念,亲子参与是重要环节,因此女性要求男性回归小家庭,这对于男性的闲暇社交活动会造成切割,她们对男性的闲暇时间进行规约,然而男性并不愿受到束缚,他们感觉到不自在。


此外,在女性看来,男性参与到家庭内部事务中不仅是给女性分担,更是在共同参与中增进夫妻情感,即男性参与的过程本身对夫妻感情增进是有意义的,这是女性为何看重男性回归小家庭的原因。随着父系权威的衰落,年轻小家庭已成功地摆脱了父权的控制,夫妻轴成为家庭的主轴[18],这时女性有着更强的动力去建设与经营小家庭。


强调城郊村年轻人在过日子中日常生活的重要性并没有否定女性对物质生活的追求,只是城郊村年轻女性追求的是家庭内外分工没有男女之别,要想改善家庭经济同样需要夫妻合作。她们不希望再像传统女性那样在家庭中处于依附地位,在已参加社会化大生产从而对家庭经济做出能达到不低于男性贡献的情况下,话语权增大,不再愿意遵守对女性不利的家庭角色分工规则。


因此,家务与育儿方面的事务虽然都很细小琐碎,但从女性角度看这些事情的意义却不小。她们会据此评价男性,在女性看来好丈夫的最重要标准在于对妻子的关心体贴,是男性对小家庭的情感投入与付出,这就与男性对家庭内部事务的参与紧密相关。当男性与这一标准悖离且不愿调整时就会引发女性提出离婚。这也是为什么在城郊村调研经常会听到村民谈论离婚时,感觉现在年轻人离婚都不知道什么原因,村民不太理解为什么一些小事就会引发离婚这么严重的后果。


湖北宜昌孙某的例子很具有代表性。孙某老公每次回家后就顾着玩手机,洗衣做饭都是孙某来做,这让孙某感觉自己像是丈夫的保姆。后来在生小孩子时老公也没怎么管过孙某,生了小孩后照顾孩子都是孙某一个人,连小孩感冒发烧也是孙某将小孩送到医院。孙某感觉自己就像没有老公一样,自己又当爹又当妈实在太辛苦。孙某和老公说过很多次让其改改,但老公都无动于衷,最终在小孩两岁多,孙某实在无法忍受老公就提出了离婚,小孩归孙某抚养。


与城郊村不同的是,在远郊村女性提出离婚中男性“穷”成为主要原因,6个村庄因为经济原因导致离婚的平均比例达到41%。这里的“穷”是相对而言的,比较的对象包括村内各家庭以及当年轻夫妻外出打工时与其他人的比较。


在女性看来,男性能挣钱才算有本事。远郊村女性评价男性的首要标准是经济能力,能让女性在物质生活上得到满足的才是好丈夫,虽然女性对男性的关心体贴也有需求,但经济层面始终是最重要的衡量标准。


对年轻女性而言,自己是否嫁得好是在与周边同龄人比较中定义的,比较的关键就是男性之间的经济收入。当女性在相互竞争中能胜出时她们会感觉到有面子,但当其丈夫处于弱势时她们就会不满。


随着女性接受网络信息的方便,消费主义对她们的影响增强,物质生活的享受对她们有着吸引力。她们的消费层次提升,如购买品牌化妆品、衣服与电子产品等日常生活用品,在耐用消费品如小汽车上女性同样对男性有要求。这种物质生活还包括为下一代提供的抚育质量,她们认为男性有责任为其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由此将压力转移到男性,当男性无法满足要求就会引发夫妻争吵,女性会认为跟着这样的老公过日子生活没有盼头,离婚随之提上日程。


鲁西北王村明明夫妻的案例很具有代表性。明明的老公是开轻卡运输农产品的,2013年以后他们的生意越来越难做,老公挣得钱减少,明明开始责怪老公“窝囊”“没用”。让明明更难以释怀的是她的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姐妹圆圆嫁了个有钱的老公。圆圆的老公给老婆买好衣服、进口化妆品,缺什么买什么,每次回娘家圆圆都会给爸妈和弟弟妹妹买好多东西。连明明娘家村里的都说圆圆的婚姻很幸福,嫁女当像圆圆一样嫁个有钱人。明明认为自己命苦,嫁了个不能挣钱的,不仅生活上辛苦,而且还经常吵架,日子没法过下去,因此趁自己年轻还有再找的机会就离了。


4. 从年轻人离婚风险与后果来看,离婚风险与后果的承担存在差异


城郊村离婚风险虽由男方承担,但引发的后果是推动男性转变观念以朝向男女平等方向发展,远郊村离婚风险不仅主要由男方承担,而且所引发的后果是底层男性因再婚难而弱势累积。城郊村年轻人离婚虽然同样女性占据主动,但离婚不会造成底层男性的弱势累积,从离婚的后果上看具有一定正向功能。


在这里相较于经济收入,男性对家庭事务的参与与投入成为女性衡量男性的更重要标准,女性注重日常生活的情感体验。女性提出离婚是对男性的改造过程,那些希望再婚的男性要想在婚姻市场中获得优势,遵守新的家庭角色分工规则是其出路。


在男性承担的婚姻成本上,四川与湖北6个城郊村现在彩礼数额才几万元,而且女方父母给的嫁妆还高于彩礼,男方所需承担的婚姻费用比较低,因此男性是否融入小家庭成为影响婚姻稳定的关键。由于男方婚姻成本不高,年轻人离婚不会把男方父母卷入进来,城郊村年轻人离婚与再婚主要是年轻人的私事由其自己做主。女性提出离婚除了对作为当事人的男性有影响之外,还会对其他男性有教育作用。


湖北宜昌王某的例子很典型。王某是在乡镇民政办上班,其老婆宋某在社区做网格员,两人结婚三年多,小孩两岁多,宋某要求王某每个周末都要抽出一天时间用于亲子互动,如带小孩去公园或室内游乐园玩,有时晚上宋某还会让王某给小孩讲故事。在没有小孩前,王某周末多用来与朋友打球聚餐,虽然王某心里不太情愿,但还是主动调整了观念认为男性居家也是好事。


现在不少年轻男性在婚后会做家务,在妻子生育完坐月子时他们会给老婆做护理,在孩子的抚育上他们也积极参与,在年轻女性看来,男性趋于居家是爱老婆的表现。对离婚的女性而言,她们在再婚时多考虑的是男性的内在,这需要较长时间的相处才能了解,因此城郊村女性对再婚是谨慎的,没有遇到合适的婚配对象她们就不会再婚。


从城郊村年轻人因日常生活摩擦离婚又再婚的比例来看,女性再婚比例在57%,男性再婚的达到51%,男女再婚比例相差不大。女性的谨慎态度反映出她们对婚姻质量的重视,她们追求的是在男女平等基础上共同建设幸福的小家庭。女性在明确了婚姻目标后,她们在再婚时就会倾向于宁缺毋滥。


远郊村女性不存在再婚问题,有年轻女性刚离婚就有媒人上门介绍,离了婚的女性再婚时同样会向男方索要彩礼,女性再婚很容易。此外,女性还试图通过离婚实现向上流动,即嫁个经济条件更好的,她们相较于男性在再婚时有更大的选择空间。有孩子的夫妻不少女性离婚后选择将孩子交给男方抚养。


对男性而言,尤其是底层男性,他们在结婚时就支付了不少彩礼,陕西一些村庄彩礼已达到二三十万,再婚对他们的经济是很大的考验。他们无法承受高额的婚姻费用,即使男性愿意支付婚姻费用,在女性婚姻资源缺乏的情况下,这些离了婚的男性也很难找到婚配对象,因此底层男性往往离婚后会陷入“重返光棍”的境地。


在笔者及所在研究团队调研的远郊6个村庄中,女性再婚的比例达到82%,男性再婚的比例只有35%。在远郊村年轻人离婚不仅意味着男性再婚难,而且对男方父母也构成了很大的压力。


由于父代有为子代完成婚配的人生任务,男性结婚时的花费多由男方父母承担,离婚对男方意味着婚姻支出的巨大损失,因此男方父母不愿看到子代离婚,当平时小夫妻发生争吵时他们就会让儿子让着媳妇,对媳妇则是好言哄着,这导致年轻女性在夫家愈加强势。


陕西关中就发生过婆婆因为想让准备离婚的儿媳妇回心转意,但劝了好几次儿媳妇却坚定要离婚,导致婆婆一时想不开选择了自杀的极端案例。在远郊村,女性提出离婚不仅让男性感到紧张与压力,男方父母同样会承担很大的压力。



三、市场区位:农村年轻人离婚空间分布特征形成的原因解析


为了理解农村年轻人离婚空间分布问题,本文将市场区位作为阐释这一问题的解释框架。


市场区位的内涵是村庄在劳动力市场与婚姻市场中所处的位置。在村庄社会日益流动与开放的背景下,这里的劳动力市场与婚姻市场包含全国与本地两个层次,且这两个市场有着相互作用。村庄距离劳动力市场的远近不仅会影响夫妻分工模式,而且会影响现代化观念向村庄的渗入程度,包括平等独立意识与生育观念等。


村庄在劳动力市场中所处位置也会对婚姻资源流动产生作用,从区位来看存在适婚女性资源从远郊村向近郊村流入的规律。基于转型期农村年轻人离婚多由女性提出的认识,市场区位通过影响女性地位的来源与主导性程度进而形塑出农村年轻人离婚的空间分布特征。


1. 劳动力市场区位影响了个体参与社会化大生产的完善程度


距离劳动力市场越近,个体获取就业机会越便利,相较而言,城郊村的年轻人特别是女性参与社会化大生产程度高于远郊村。城郊村年轻女性婚后参与社会化大生产的比例更高,在笔者所调研的6个村庄中女性婚后继续务工的比例达到60%多。即使生育了下一代,她们也只是暂时的退出,待到小孩能上幼儿园,就会出来找工作。


务工让女性有独立的经济收入,对家庭经济有不小的贡献,收入能达到与男性平分秋色的水平,这增强了她们在家庭的话语权。务工还让女性与外界有接触的机会,使她们在务工过程中能接受到现代城市文化观念,自我定位朝向现代城市女性,不再甘于传统女性向内的家庭角色。


随着东部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与用工成本的提高,一些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以县域城市为代表的人口集聚,使服务业得到一定发展,就近务工机会的增多为女性参与社会化大生产提供了便利。当女性的经济地位提升,她们的家庭地位也随之提高,自我意识愈益觉醒,就会试图打破传统的不平等的家庭角色分工,从而对男性的要求发生转向。


远郊村年轻女性独立参与社会化大生产程度没有城郊村女性高,在所调研的6个远郊村,年轻女性婚后务工的比例不到20%,家庭分工保持传统的男外女内模式。


在远郊村,挣钱仍主要是男性的责任,女性在婚后的家庭生计模式中处于辅助性地位。当有了孩子时她们多照顾小孩与农村田地,男性则在外面打工,那些和丈夫一起到外面打工的也是做些简单工作。虽然在家庭经济上主要靠男性,但在家庭经济的支配上却由女性做主,即“男性挣钱,女性花”。


在市场经济的不断渗入下,女性的消费需求日益提升。她们想过上好日子,首先追求的就是物质消费的享受,而且她们的消费欲望容易在相互比较中进一步被刺激,这样男性承担着不小的压力。女性还会将男性之间的收入水平进行比较,特别是随着打工经济的兴起,村民间的收入分化增强,那些处于靠后水平的男性压力更大。


2. 劳动力市场区位影响了个体的现代化观念的发育与生育观念的转型程度


城市提供着众多就业机会,进而距离劳动力市场区位越近,个体在参与社会化大生产过程中所受到的现代化观念的渗入就越强,这包括个体追求现代独立平等与生育观念相较而言,城郊村年轻人特别是女性的现代化意识更强,其生育观念转变得也更早更彻底。


在所调研的几个城郊村,独女户与纯女户都占到相当比例。年轻人的现代化观念体现在婚姻家庭层面的是推崇家庭的小型化与核心化,在家庭关系上追求形成亲密的情感共同体,夫妻双方围绕下一代的抚育形成合力,这就要求对传统的家庭性别分工秩序予以重构。


生育观念的转型主要指的是生育子女的性别偏好与数量。生育观念的转型程度会对区域的男女性别比产生影响,生育观念转变相对较慢的远郊村的男女性别比失衡程度高于转变较快的城郊村,这意味着不考虑婚姻资源流动的情况下远郊村适婚男性面临的婚配压力高于城郊村。


调研中的远郊村山东菏泽3个村庄的适婚男女性别比甚至达到了9∶1的程度。之所以性别比严重失衡在于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不少村庄流行私下的胎儿鉴定。为了生儿子,当得知怀的是女孩时村民会选择引产直到生了儿子,这一批在这一背景下出生的孩子现在正好到了适婚年龄。


3. 婚姻市场区位形塑了女性的婚姻要价能力


村庄所处的婚姻市场区位主要受到婚姻资源流动与适婚男女比例情况的影响。无论是城郊村还是远郊村所处的劳动力市场与婚姻市场区位条件都有助于女性地位的提升,然而在女性地位的来源与主导性程度上二者有差异。


城郊村女性地位更多依靠自身参与社会化大生产以及接受现代化观念的塑造,远郊村女性则主要依靠在婚姻市场中的优势地位而在婚姻与家庭中占据主导地位,相比较而言,城郊村女性不如远郊村女性强势。有研究者将远郊村女性在家庭经济中处于依附地位但却在家庭中拥有主导性的话语权称为依附性支配[19]。女性地位的获取途径与主导性程度进一步影响了女性基于何种原因提出离婚从而形塑出不同区位年轻人离婚主要类型的差异。


城郊村年轻女性之所以因家务劳动分工、女性生育过程中的男性陪伴参与以及下一代抚育中的父职角色等生活摩擦争端提出离婚,原因在于女性在婚姻中的主动性增强,她们努力构建去性别化的家庭角色分工并积极增进亲密情感,而夫妻间生活摩擦的增加在于因男性转变观念滞后从而与女性要求之间出现错位,当矛盾积聚到一定程度就会诱发婚姻解体。


远郊村不仅在生育观念转变较慢的情况下男女性别比失衡程度更高,而且在婚姻资源流动中本地的婚姻资源出现向城市与城郊流入的趋向,而城郊村则男女性别比相对均衡以及本地婚姻资源流动不大,因此远郊村的女性在婚姻市场中的要价能力高于城郊村,远郊村男性支付的婚姻成本高。虽然全国性的婚姻市场正在形成,但农村年轻人的通婚圈仍以本地婚为主,区域性的婚姻市场对年轻人完成婚配更为关键。


由于本地女性婚姻资源的稀缺,她们在婚姻市场中的要价能力大大提高,这带来的是远郊村庄彩礼数额的快速攀升,在陕西关中远郊村单彩礼就已达到了近三十万。除了彩礼之外,女方还会要求男方在县城购房,最起码也要在镇上有房,房子之外还要买车,整个婚礼下来,男方的婚姻花费达到80~100万。


在“一女百家求”的情况下,男性之间为了顺利完成婚配展开激烈竞争,进一步抬升了女性在婚姻市场中的优势地位,由此导致男方偿付的婚姻支出持续增长。女性不仅在初婚市场有很强的话语权,在再婚市场同样有优势,她们不但不愁嫁,而且追求嫁得好,好的关键标准就是男方所处的经济收入层次。


远郊村年轻女性在婚后凭借在婚姻市场中的优势地位而在家庭中占据强势地位,这使得其在婚姻与家庭中的要价谈判能力强,不仅追求在婚姻缔结时的高彩礼,而且追求婚后比较好的物质生活,这就对男性的经济能力构成了不小的考验。


在外出务工经济兴起的情况下,村民间经济分化增大,这一进步增强了女性之间的竞争,竞争的标的主要是物质消费,包括衣服、化妆品、电子产品等,能否满足她们的物质消费需求成为她们判断老公对自己好不好的关键标准。


有研究者提出这种女性追求以物质享受为基础的“实惠婚姻”会导致婚姻的物化,不仅会给底层男性传导很大压力,最终也会反噬女性,强化女性只注重索取却不愿付出的浮躁的婚姻心态,但这种变异的婚姻形态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因此,我们不应简单地谈离色变,虽然离婚率快速升高会对家庭与社会秩序稳定产生一定影响,但我们需要理解农村年轻人离婚的深层逻辑,不同类型的离婚从长远来看所产生的后果存在不同[20]


四、女性地位与家庭现代化发展


女性在家庭中话语权增强会将家庭秩序推向何方成为很值得探讨的问题。在女性主义者看来,女性地位的提高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会促进家庭朝向现代化转型。家庭现代化的核心内涵是现代核心家庭是一个专门的、内聚式的机构,家庭重心转向内部,承担家务、亲密性、私密化以及对家庭内部情感和事务的专注成为主要特点,夫妇间形成了伙伴式的平等关系[21]


现代家庭发展与个体的解放相契合,夫妇式家庭的亲密关系的形成离不开个体的参与,即家庭的现代性与个体化进程相一致。理想类型中的个体化的核心是自主性,表现在婚姻家庭上即个体较少受到束缚,在婚姻缔结与终结上个体有决定权,这种自主性是建设性的,方向即在于建立夫妇式亲密共同体基础上的个体发展。因此在核心家庭中个体需处理与其他成员的关系,个体与他人应形成协作关系,在家庭内部的权利义务上达成均衡,这就要将个体化与个体主义及自我主义相区别[22]


然而,女性地位的提高并不是与家庭秩序的现代化转型呈简单的线性正相关关系,远郊村女性的主导性更强,但其却走向了自我主义,家庭合力与亲密关系难以建立,而城郊村女性试图建构现代的家庭分工秩序以实现家庭发展,二者的差异又与女性地位的获取路径紧密相关。


城郊村年轻女性虽然在家庭中的地位在提高,并不是追求绝对的支配地位,而是要求更高层次的平等。她们通过独立地参与社会化大生产、经济地位的提高推动她们家庭地位的提高,不愿再遵守传统的家庭角色分工。女性追求夫妻间新的权利义务的均衡不会停止,她们在再婚时以男性对家庭内部事务的分担与参与为衡量标准,男性为了在再婚市场中完成婚配就会做出调整,由此倒逼男性改变传统家庭角色分工观念,逐步接受新的平等观念。


远郊村年轻女性在婚姻家庭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她们不仅支配了小家庭,而且在纵向的代际关系中也有很强的话语权,这从婆媳关系的倒转能很好地体现,现在婆婆要哄着供着媳妇,对媳妇要比自己女儿还要好才行[23]。然而年轻女性获得的地位并不是个体努力的结果,而更多是先赋性的婚姻市场的产物,从经济贡献上她们处于依附地位,家庭经济资源的获取主要依靠男性,但这种依附并不影响女性的强势。小家庭基本上都是女性当家,她们掌握了家庭经济,丈夫挣的钱要交给女性。女性管钱后往往不从家庭整体发展角度考虑对钱的用途,进行规划并适当积攒,而是用于个体消费。


在山东菏泽P村调研就有在外打工的男性在留了少量的生活费后大部分都寄回家里,女性却将之用来购买化妆品、衣服与手机等,不太体会丈夫在外的辛苦,而是将个体物质消费满足放在前面。


年轻女性在与男性的互动中更多强调的是自己的权利,却不愿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由此形成了权利与义务的失衡。她们虽然在家照顾孩子,但抚育子女的花费来自男性,因此这种个体化实质上是自我中心。婚姻市场结构赋予了远郊村年轻女性强势地位,这种结构性力量越强,女性地位越高,但带来的结果是女性愈益自我,婚姻秩序进而处于不稳定中。


在这一结构中男女地位不对等,男性尤其是底层男性压力更大,他们要能满足女性不断攀升的物质消费需求,否则就会面临婚姻解体的风险。


无论是城郊村还是远郊村的年轻女性都已经实现了将男性从大家庭中拉回到小家庭的目标,横向的夫妻轴愈加重要,然而核心小家庭的发展方向在不同区位有着不小差异,这与女性地位的获取途径有很大关系。


城郊村年轻女性地位的提高与工业化进程相契合。她们在参与社会化大生产过程中习得了现代文化观念,积极打破传统的家庭角色分工不仅仅是追求平等,更是通过夫妻合作实现建立亲密情感共同体的家庭目标,在这一目标下夫妻充分发挥各自主动性与能动性,这一目标符合家庭现代化发展下的个体化。良性的个体化并不是个体处于“无义务的权利”状态,个体化的实现建立在夫妻间协作配合的基础上,个体从家庭其他成员中获得支持离不开对他人的付出。


年轻女性在将男性拉回到小家庭后并不意味着小家庭自然地成长为亲密情感共同体,这需要夫妻尽心建设经营,而对男性而言首先就是调适原有观念,但男性转变需要一定时间,在这段转型期夫妻在家庭生活中的碰撞摩擦就会增多,由此带来离婚的增多,这属于社会发展的产物。


远郊村年轻女性凭借婚姻市场的结构性力量的推动而在家庭中处于强势地位,只愿享受权利并在物质生活满足上对男性提出了高要求,却不愿承担义务,导致男女间权利义务的失衡。女性支配了家庭资源却将个体目标放在家庭目标前面,家庭积累也就比较弱,小家庭更多处于维持型状态,亲密的夫妻共同体更无从建立。


五、结语


当前农村年轻人离婚潮这一社会热点问题吸引了众多学者关注,在进入到这一问题内部时我们会发现农村年轻人离婚逻辑存在空间分异。


从空间区位来看,城郊村与远郊村在年轻人离婚主要类型及所形成的后果上有着很大不同,既有的阶层、伦理、政治与现代化等视角都无法对此做出很好的解释,因而本文提出运用新的研究视角—市场区位对其进行阐释。


市场区位视角的解释力在于,村庄所处的劳动力市场与婚姻市场区位条件不仅决定了经济与婚姻资源的流动方向,而且还会对个体的观念予以塑造,进而影响了男女间在婚姻家庭中围绕哪些事项进行博弈互动以及各自所占据的地位,由此形塑出年轻人离婚的主要类型的空间分布规律。


在农村年轻人离婚潮产生的后果上,市场区位视角的拓展在于并不是简单地归结为年轻人自我中心意识的凸显,而是站在更为客观的角度去理解年轻人离婚的深层逻辑。无论是城郊村还是远郊村,农村年轻人离婚的提出主体多是女性,在此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女性地位与家庭秩序的关系。


不同于女性主义秉持的女性地位提高与家庭发展为线性正向关系的认识,从市场区位来看,女性地位的获取来源及其主导性程度会形塑出家庭秩序转型的分异,在女性未能受到现代化观念的充分改造以及承担起相应的家庭义务的情况下女性地位越高,其对家庭秩序与家庭发展所带来的负效用就越大,这与远郊村的经验更为契合,需要引起反思并对此予以调适。


婚姻的稳定性与质量关系到家庭与社会秩序的和谐,为此我们不仅需要关注年轻人离婚的发生速率,还要注意年轻人因何离婚从而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


对于当前一些农村年轻人离婚所反映出来的婚姻物化以及自我意识过于凸显而陷入到个体主义中等问题,需要政府、社会与家庭联合起来对年轻人的婚姻观予以引导。不少地方政府正在进行的农村移风易俗即是一个不错的尝试,其中就包括对索要高额彩礼的约制。


针对消费主义向农村的不断渗入,地方政府应引导年轻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此外还应引导年轻人形成正确的家庭权利义务观,推动年轻人积极承担家庭责任与义务。村庄社会则要通过村规民约以及社区舆论引导年轻夫妻过好日子,将家庭打理经营得井井有条与温暖和睦,对那些表现好的家庭进行公开表彰以对其他家庭形成正向示范从而营造良好氛围。年轻夫妻自身则要努力增加协商应对婚姻家庭问题的能力,在磨合的过程中增进夫妻感情以提升婚姻质量,进而通过夫妻协力合作实现家庭的现代化发展。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乡村振兴视野下农民家庭发展能力研究”(项目编号:2019M66099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高梦滔.农村离婚率与外出就业:基于中国2003~2009年村庄面板数据的研究[J].世界经济,2011,34(10):55-69.

[2]张雪霖.阶层分化、社会流动和农村离婚新秩序—以鲁西北C村离婚经验为例[J].中国青年研究,2016(12):33-38+110.

[3]班涛,陈讯.转型期农村离婚的类型、变迁及后果[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7(3):43-50.

[4]卢飞,徐依婷.农村青年离婚“女性主导”现象及其形成机制—基于性别理论视角和四川S市5县(区)的考察[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9(2):43-48. 

[5]王会,欧阳静.农村青年“闪婚闪离”现象及其原因探析[J].中国农村观察,2012(3):87-94. 

[6]李永萍,杜鹏.婚变:农村妇女婚姻主导权与家庭转型—关中J村离婚调查[J].中国青年研究,2016(5):86-92.

[7]桂华,余练.婚姻市场要价:理解农村婚姻交换现象的一个框架[J].青年研究,2010(3):24-36+94-95. 

[8]宋丽娜.“重返光棍”与农村婚姻市场的再变革[J].中国青年研究,2015(11):84-90+108. 

[9]陈讯.抛夫弃子:理解农村年轻妇女追求美好生活的一个视角—基于黔南S乡的调查与分析[J].贵州社会科学,2014(9):165-168. 

[10]申端锋.中国农村出现伦理性危机[J].中国老区建设,2007(7):19-20. 

[11]刘燕舞.从核心家庭本位迈向个体本位—关于农村夫妻关系与家庭结构变动的研究[J].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09(6):42-46.

[12]何绍辉.从“伦理”到“权利”—兼论农村青年婚变的影响机制[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2,31(2):13-17.

[13]班涛.家庭政治转型视角下城郊村年轻人离婚实践与现代化调适分析[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待刊稿)

[14]石智雷.区域文化对婚姻稳定性的影响:基于跨省流动人口的研究[J].社会,2020,40(1):213-242.

[15]彭小辉,张碧超,史清华.劳动力流动与农村离婚率—基于劳动力双向流动视角[J].世界经济文汇,2018(4):36-52. 

[16]贺雪峰.半市场中心与农民收入区域差异[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0(4):1-6. [17]陈锋,杨振强.传统与嬗变:农村青年夫妻家庭暴力问题研究—以甘肃省M县L村为例[J].中国青年研究,2016(4):70-76.

[18]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M].龚晓夏,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 

[19]陈锋.依附性支配:农村妇女家庭地位变迁的一种解释框架—基于辽东地区幸福村的实地调查[J].西北人口,2011,32(1):83-87+94. 

[20]石人炳.青年人口迁出对农村婚姻的影响[J].人口学刊,2006(1):32-36. 

[21]马克·赫特尔.变动中的家庭[M].宋践,李茹,等,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 

[22]阎云翔.中国社会的个体化[M].陆洋,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 

[23]陈讯.候权与赠权: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如何转变的—基于鄂中T镇婆媳关系演变历程的分析[J].妇女研究论丛,2012(3):22-27.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国青年研究(ID:china-youth-study),作者:殷晶晶(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博士研究生)、班涛(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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