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影上映时,放映商需要向发行商及时提供票房的数据,但向发行商支付票房收入则比较慢了,通常要在电影下档之后的1-3个月,不过总的来说,放映商还是会老实地把钱交给发行商,瞒报票房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因为如今美国大多数电影院都隶属于规模庞大的院线,这些院线都是上市公司,受监管方和投资者严密的监督,信息技术的发展也使得瞒报收入变得更加困难,绝大部分电影院都已采用联网电脑售票系统。发行商不但会委派第三方公司监控这些系统,在某些时候还会委托一些公司对售票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如TNS媒介情报集团(TNS Media Intelligence)的影院娱乐服务部就提供这样的服务,它们会按发行商的要求派人秘密到影院清点某场放映的观众人次,之后发行商则可以将这个数据与放映商提供的售票数进行对比,看是否存在瞒报票房的情况。
数据来源:电影售票收入及广告和饮料收入数据来自美国统计局(U.S. Census Bureau), 广告收入数据来自美国影院广告委员会(Cinema Advertising Council)
除了反垄断之外,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是美国官方在管理院线业时的另一个要点。如美国的残疾人法案(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对影院为坐轮椅的残疾人提供的座位有明确的要求。影院不但要专门留有可放置轮椅的座位,旁边还要安排陪护座位;而且座位所在的位置要方便到达,且能为残疾人提供与普通观众无异的观影视角,否则便会遭到美国联邦法院的诉讼。如1999年,美国第二大院线AMC便被美国法院起诉。控告其将轮椅座位都安置在影院的前排,无法给残疾人士提供舒适的观影视线。在经历长达11年的时间后,AMC最终同意整改,将轮椅座位安放到影院的 中部位置。美国其他多家院线也遭遇了类似的诉讼,如Cinemark、Apollo院线等,最终都以院线同意整改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