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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经济观察报(ID:eeo-com-cn),作者:宋笛,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这是一份典型的科研任务预算表,它被列在了任务书的第十项,总计十五页。
项目经费总支出66万,全部来自于中央财政资金,支出项目分为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两大类,直接经费包含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9项,其中每一项支出都需要在其后的预算说明中阐述测算依据、测算方法以及明细。
比如,设备费需要列出详细的型号、市场价格以及用途,差旅费则需要列出出差时长、地点以及人数。围绕这个课题,这位科研人员需要在填写预算的这天预测未来的36个月他要和他的五个同伴去一次郑州、一次哈尔滨、一次南京,每次去三天,还要飞一次北美,需要五天的时间。
制作这样一份预算表大约需要两周的时间,科研人员要给设备企业打电话咨询价格,一些金额较高的设备还需要货比三家。在结题时,这份预算表将作为财务审计的重要参考资料,出于谨慎,团队会聘请一位专业的审计人员提前做一遍内审。
对于大部分科研人员来说,一次又一次地填写这份预算表是他们整个科研职业生涯中难以避免的工作。
自2016年以来,仅中央、国务院层面印发的针对或涉及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文件就有四份,最近的一份是发布于今年8月13日的《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开篇依然提到“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经费管理刚性偏大、经费拨付机制不完善、间接费用比例偏低、经费报销难等问题”。
《意见》对于预算编制进行进一步的简化,直接费用科目简化为设备、业务、劳务三大类,间接经费的比例也进一步提高——科研人员的绩效来自于这一部分。此外,还涵盖减轻科研人员事务负担、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改进科研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多方面总计二十五条意见。
“这次意见一个特点是,每条意见后面都有具体的落实单位,责任已经具体到人了”,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阿儒涵说,阿儒涵从2009年开始从事财政科研资助体制研究,并参与了多次政策的研讨。
在阿儒涵看来,2011年至今的多份改革文件的整体思路是更加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给予科研人员更多获得感的方向,由于涉及公共资金,科研经费的改革和整体的财政制度改革配套,呈现了循序渐进的节奏,2016年后,改革的速度明显加快。
至《意见》出台,针对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经费本身的改革已经接近于“放无可放”的程度,在阿儒涵看来,改革的“深水区”需退后一步,将视野转移到更广阔的财政资助科研体系改革上。
一、青年科研人员的第一份预算表
2017年3月,李剑(化名)制作了科研生涯的第一份预算表。
这是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基金”)面向青年科研人员的基金项目,项目直接经费预算总计24万元。
为了制作这份项目预算说明书,李剑需要先电话联系厂家,打听设备、材料的报价,在差旅、会议、劳务等科目上,李剑还需要咨询其他更有经验的老师,再结合自己的预测,列一个大概的比例,作为同一个团队的成员,很多项目的开支都可以做参考。
“你肯定能写出来,但肯定还是要做很多准备才能完成,是有点麻烦的,但也不会出大问题”,这是李剑对第一份预算书制作的看法。
与部委的重大专项等项目相比,国基金的项目对于预算编制的要求更为宽松,一页半的预算说明书即可。
在接下来的4年科研职业生涯中,李剑开始一份又一份的和这些预算书打交道,其中工程最浩大的是一份重大专项的预算书。李剑负责了其中一个子课题,子课题项目金额总计六十余万,编制好的预算书10多页。
这只是子课题的预算书,这一个重大专项有15个合作单位,总计25个子课题,最终成型的预算书近200多页,每一个子课题都有一位负责编制预算的科研人员,平均编制时间在两周左右。
“重大专项的预算书审计非常严格,有专门的财务专家,比如电脑、英文翻译的润色等费用都不能列入预算中,一般预算提交上去,多的会被砍掉10%、甚至20%左右的预算,所以做的时候要非常谨慎”,李剑说。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也是如此,在中期和项目验收时,都会考察预算的执行率,最终验收时要求预算执行率需要达到95%,如果低于这一数值,会被扣分,过低则有可能被评定为未达到结题标准。
这无异是一项浩大的工程,“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做完一个国家项目,你就能变成一位财务专家”,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研究员易建强说。
尽管中科院鼓励科研团队招聘专门的财务助理,但在从事科研20余年后,易建强还是把做预算看成一件麻烦的事情,“而且越来越严格,特别是在预算的审计方面”,易建强说。
“这点太好了”,在看到《意见》后,易建强对其中“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需填写外,其他设备只需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一条后说道,对大部分科研项目而言,基本不会有超过50万的设备购置,这意味着政策落地后,这项工作将大大简化。
《意见》中,预算编制进一步简化,调剂权也进一步下放,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此外《意见》要求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简化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等,为科研人员减轻事务性负担。
二、绩效工资从哪来?
李剑算了一笔账,以上述国基金项目为例,扣除掉给校方的管理费后,他的这一个持续三年的课题给予科研人员的绩效总额约为2.6万元左右。
对于经费管理改革还期待什么?李剑的答案是提高与实际收入挂钩的间接经费比例。
从2016年的政策开始,简化预算编制,给予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就是改革的方向之一,在《意见》中,但并不是唯一的方向,另一条主线藏在“间接经费”中。
中国大部分科研人员的工资收入分为三个方面,即三元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其中基本工资和部分岗位来自于财政拨款,但绩效工资曾经一度没有明确的资金来源。
2006年起,多份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的文件释出,这些文件搭建了一个极为刚性的经费管理制度,“让一个科研项目像修一条公路一样”,除管理费用外,其余的直接经费均要严格要求用于科研项目,此外并无对科研人员的绩效鼓励。
2011年出台的《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扭转了这一状况,这份通知首次将“间接经费”的概念纳入经费管理体制中,也为科研人员的绩效工资找到了来源。
“尽管这不见得是最优的解决办法,但也是一条解决途径”,阿儒涵说。
间接经费的采用梯度核定的方法,额度为扣除设备费用后,占直接经费的一定比例,其中一部分为项目承担单位的管理费,另一部分则为科研人员的绩效奖金,从2016年开始,间接经费的比例逐渐提高,同时也放开了绩效奖金的比例。
对比2016年的政策,此次《意见》中,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经费间接费用比例提高了10%,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提高了7%;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
阿儒涵算了一笔账,如果以一个50万总额的数学基础理论类项目为例,因为基本没有设备费,改革前的间接经费在10万元左右,扣除掉管理费,用于科研人员的绩效在5万元左右,如果项目持续4年,每个月来自这一项目的绩效大约在1000余元,而在改革后,如果按照60%的最高比例计算,在管理费用不变的情况下,一个月给项目团队成员的总绩效可以达到5000元左右。
在项目绩效外,改革还在为科研人员的“绩效池”导入新的经费来源,《意见》提出“允许中央级科研院所从基本科研业务费、中科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经费、有关科研院所创新工程等稳定支持科研经费中提取不超过20%作为奖励经费”,并要求合理核定绩效工资的总量。
三、更大的改革
在纵向项目外,易建强还承担过一些和企业合作的横向项目,他觉得和企业合作在预算制定、经费管理上要轻松很多,“企业不是很在意你怎么做预算,有些企业给一个总额,一个时间表就可以,他们更在乎是你的成果、能不能做出来需要的东西”。
一个国家财政科研经费管理体制的形成与财政体制、科研资金总量等多因素相关,但其目标是一致的:如何让科研经费更有效率的使用?
多份改革文件落地后,《意见》依然提出“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经费管理刚性偏大、经费拨付机制不完善、间接费用比例偏低、经费报销难等问题”。
在阿儒涵看来,上述问题的长期存在与科研项目制在中国科研人员各项绩效考核、评级中所占的极大权重相关。
财政对科研资助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稳定支持,一种是竞争项目,1985年科技制度改革后,中国开始形成以竞争项目为主科研经费资助方式,尽管此后进行了一些调整,产生了包括诸如中科院的知识创新工程等稳定支持形式,但总体上,一线科研人员的绩效奖励、职称评级与项目的质量、数量息息相关。
“如果项目经费不是如此重要的地位,不与科研人员薪酬激励评价机制如此相关,也就不会成为所有矛盾的聚集点”,阿儒涵说。在其看来,要进一步提高财政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科研人员的获得感,需要在财政资助科研资金整体体制上进行改革,而不仅仅是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项目制的优势是竞争遴选,这在科研经费整体不足时可以起到有效的资源配置,但是对于一些已经在科研领域脱颖而出的科研人员和团队,是否应该考虑给予他们更加稳定的财政资助科研经费,并赋予更多的自主权”,阿儒涵说。
此外,阿儒涵认为建议可以将研究机构、高校进一步分类,对于不同的主体给予不同的科研定位和资金管理的方式,建立一个更为多层次的财政资助科研经费管理体系。
在阿儒涵看来,《意见》中的若干建议已经显现出这一方向,比如《意见》中提出“拓展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渠道。发挥财政经费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参与”,“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前沿科技领域,遴选全球顶尖的领衔科学家,给予持续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等。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经济观察报(ID:eeo-com-cn),作者:宋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