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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07:46

为什么越来越多韩国人选择“尊严死”?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新浪蜂鸟,作者:廖之,编辑:李固,题图来自:AI生成

自2018年2月韩国正式实施《维持生命治疗决定法》(又称“善终法”“尊严死法”)以来,签署拒绝维持生命治疗文件的人数已超300万,占韩国成年人口约6.8%。


这相当于,每14个韩国成年人中,就有1人明确拒绝临终时的插管抢救。


截至目前,已有超过44万韩国人依据该法填写文件后终止维持生命治疗。


7年时间,300万韩国人选择主动“拥抱”死亡。


媒体在惊讶于这个数字的同时,不禁也深思,究竟是什么让他们改变了对死亡的认识?


一、“想在清醒的时候自己做决定”


2020年9月,来自韩国全罗南道宝城郡的54岁女性申某,在(韩国)顺全南大学医院签下了拒绝延长生命医疗行为意向书。在此之前,申某已经与肺癌(第4期)斗争了6年。


回家路上,她对女儿说:“我想在清醒的时候自己做决定。”


之后的日子,申某戴着家用呼吸辅助器和家人度过了“最后的时光”。三个月后,她因呼吸困难,疼痛加剧,被送往医院。按照拒绝延长生命医疗行为意向书,申某没有接受心肺复苏手术。于是在缓和医疗下,两天后,她闭上了眼睛,在自己的选择中安详离世。


面对母亲的选择,申某的女儿全某虽感到难受,但也表示尊重:“如果妈妈接受了延长生命的医疗行为,也许能活得更久一些,但妈妈按照自己的选择去做了。在悲伤的情况下,奇怪的是,这一事实让我感到安慰。”


在韩国,和申某做出相似选择的人不在少数。


2019年12月29日上午6时,韩国京畿道某大学医院的单人间内,歌曲《春天走了》(너란 봄)和《故乡的春天》(고향의 봄)接连响起。唱歌的人是金家四姐妹,她们正在为自己的母亲做临终告别。


在歌声中,89岁的母亲安详离去。金家四姐妹的母亲患病多年,在生命最后的时光,她曾签下拒绝延长生命医疗行为计划书。


其中一个女儿说:“母亲平时不想要接受维持生命的治疗,她应该是听着我们的歌声安详入睡的。”


按照东亚传统,死亡属于孝道的一部分。大部分人避忌死亡,或以生者的面子压倒逝者的幸福感,这也导致“尊严死”落地很难。但随着老龄化社会到来,一切都不一样了。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25日,韩国总人口约5122万,而65岁及以上人口达1024万人,占比超过20%,已经步入超老龄化社会。联合国将65岁以上人口比例超过7%的划分为高龄化社会,超过14%的划分为高龄社会,超过20%的划分为超高龄社会。


然而,目前韩国的医疗体系尚未能有效应对人口结构的急剧变化。


现阶段,韩国实施“尊严死”的现行法律依据是《维持生命治疗决定法》:年满19岁的成年人可在全国556家指定登记机构,在充分了解相关内容的前提下,自主填写事前维持生命医疗意向书(类似“生前预嘱”),以明确自身在进入“生命终结过程”时,拒绝或中止维持生命治疗的选择。


法律列明的几大中断延长生命的医疗行为是:心肺复苏、血液透析、抗癌治疗及人工呼吸器。


韩国“尊严死法”实施初期,签订这种意向书的人寥寥无几。2018年,韩国仅有约8.6万人登记。然而,2021年登记人数猛增,当年8月突破100万,2023年10月超过200万,截至2025年8月9日,登记人数已突破300万。


每一个增长的数字背后,都有着一次极为痛苦的临终体验。


二、不在痛苦中离世


“疼”。


这是2022年年末,一位来自韩国釜山市海云台区的80岁肝癌患者最后的遗言。


生前,他因癌症复发出现并发症,并在疗养医院孤独离世。由于新冠疫情,这名患者的子女探视几乎被中断。最后的视频通话中,只见80岁的老父亲对着镜头,向57岁的大儿子幽幽喊:“疼”。


随后,病人逐渐喘不上气,被护士佩戴上呼吸机。当儿子挂了电话赶去医院,父亲已在疗养医院的8人间里闭上了眼睛。


公开采访中,儿子伤心表示:“父亲是一辈子都不爱表达的人,听到他开口说苦,这让我很惊讶。虽然很担心,但也无能为力。”


2023年,一位90多岁女性晚期癌症患者,因癌症复发,从疗养医院被送往首尔某大学医院急诊室。重症监护室里,老母亲不断呻吟着:“太累了,我不想活了。”门口,子女们就是否中断延命医疗意见不一。


两周后,该名患者在接受人工呼吸机治疗后痛苦离世。


很多时候,“尊严死”会被混同为“安乐死”,但其实两者并不相同。


“安乐死”指为了减轻进入临终状态患者的痛苦,通过外界帮助使患者提前结束生命。


“尊严死”则是不采取过分治疗手段,通过缓和医疗(为无法耐受高强度治疗的患者减轻痛苦)给病人临终关怀,让其以自然方式自主走向死亡,背后的理念是“病人自治”。


1997年,曾有两名韩国医师依照病人家属的指示,替脑损伤病人拔管,因而被韩国检方以谋杀罪起诉,获判缓刑。这起事件在韩国社会掀起轩然大波,并加速民间对于“放弃治疗权”及“善终权”的讨论。


在亚洲,率先主张病人自治,并采用缓和医疗手段的国家是日本。韩国的缓和医疗则在2000年后,随着临终关怀示范项目的启动,被纳入制度范围,取得逐步发展。


2008年,韩国迎来首例“尊严死”判决。


75岁的金女士成为植物人后,在重症监护室依靠人工呼吸机和进食管维持生命。金女士的子女以他们及母亲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断对母亲毫无意义的治疗。


金女士子女陈述称,父亲三年前因患心脏病住院,病危之际,医院打算切开他的气管来延长几天生命,遭到母亲的拒绝。母亲还告诫他们,如果将来她很难救活,不要给她使用人工呼吸机,她不希望借助机器延长生命。


最后,韩国首尔市西部地方法院作出“尊严死”判决。支撑该判决的几个原因是:其一,金女士年事已高,成为植物人8个月来没有任何好转迹象。从她目前状态看,几乎不存在任何恢复的可能性,使用人工呼吸器的治疗已没有任何意义。


其二,虽然金女士陷入昏迷后无法表达意愿,但根据其子女的陈述,法院推定金女士在意识清醒时表达过自然死亡的愿望。


其三,韩国宪法第10条规定,患者有权决定自己的生命和身体功能。因此,让金女士自然死亡比维持其生命更符合人的尊严和价值。


这也成为韩国“尊严死”的开端。2016年韩国国会正式通过《延命治疗决定法》,2018年该法正式上路。


韩国2020年一份调查数据显示,截至当年年底,已有超过25万人因拒绝(保留)接受延长生命的医疗行为而死亡,占同一时期总死亡人数的16.5%。国立延命医疗管理机构中心主任赵正淑(音)表示:“在重症监护室戴着各种医疗器械,接受不必要的延长生命医疗行为,在痛苦中死亡的人大幅减少。”


三、最后的体面


 “尊严死”带来的不仅是身体痛苦的减少,更多是离去的体面。


2014年1月,韩国一位流行歌手的父亲杀害自己的父母后自杀,给社会带来巨大冲击。当时在现场发现一封遗书,上面写着“作为长子,我会带父母离开”。


据悉,该名流行歌手的父亲在抚养患有痴呆症的父母时,随着事业走下坡路,经历了经济困难,再加上抑郁症,最终做出了极端的选择。


这不是孤立事件。根据韩国警察厅的统计,从2005年开始的10年,杀害或殴打父母的背伦犯罪案件达到9.47万多起。其中一半以上是40岁至60多岁的中壮年群体。韩国军山大学社会福利学系教授申英华 (音)曾表示:“从各种统计和咨询结果来看,抚养父母的经济负担是虐待的主要原因。”


韩国高丽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金润泰(音译)解释称:“在照顾痴呆老人的子女中,60%的人患有抑郁症,养育父母是一件身心都很辛苦的事情。养育父母越辛苦,家庭的一致性和团结性就会逐渐减弱,最终可能导致极端行为。”


一则来自韩国统计厅的数据显示。2022年,韩国痴呆症患者的年护理成本为2220万韩元(约11万元人民币),而2025年韩国人均年薪为4240万韩元(约22万元人民币),痴呆老人的年护理成本占据人均年薪的52%。


此外,许多资料表明,患者在临近死亡时,所花费的医药资源往往是最多的,但效果却几乎是零,甚至是负数。同时,一些患者因为花不起钱很难享受到必需的医疗服务。


所以,2022年7月韩国Research实施的调查里,在以1000名男女成年人为对象进行的“助力尊严死问卷调查”中,82%的受访者表示赞成制定法律。年龄越大的人,赞成比例越高。经济水平越差的人,越愿意接受“尊严死”。


来自《朝鲜日报》的数据显示,2020年到2023年间,在韩国首尔大学医院接受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临床伦理支援服务而死亡的60名患者中,超过一半是60岁以上的高龄患者。在经济水平层面,低收入层和医疗补助患者相对较多。


不过,在韩国,“尊严死”并不是每一位重症患者都能享受。


韩国的临终关怀大多以晚期癌症患者,特别是住院型临终关怀病房为中心运营。因此,患有非癌症晚期疾病(如晚期心力衰竭、肾衰竭、帕金森病、痴呆等)的患者被排除在临终关怀优惠之外。


据统计,因非癌症疾病死亡的患者占总死亡患者的70%以上,但为这些患者提供的缓解医疗服务却非常有限。


此外,由于缺乏家庭型临终关怀服务等家庭门诊基础设施和人员,无法充分满足患者在家中有尊严地结束生命的需求。这导致以医院为中心的死亡、家属负担和医疗资源效率低下。


2025年5月9日至12日,韩国一调查团队曾在全国范围内针对1000名18岁以上的男性和女性进行有关协助死亡制度等安乐死相关政策和意识的调查。其中,85%的人回答“我害怕给家人或熟人带来照顾的负担”,83%的人回答“我害怕出现行动不便的情况”。这种倾向在老年人群体中特别明显。


值得一提的是,在韩国“尊严死”登记处的统计数据中,有一个群体格外突出,那就是65岁以上的女性


据悉,每4位老年女性中就有1人签署了生前预嘱,占比24.9%,显著高于同年龄段男性的17.1%。


社会学教授金英实在其著作《银发离别》中分析称,这一现象与韩国老年女性的社会处境密切相关。“她们经历过经济困难时期,一生为家庭牺牲,晚年不愿再成为子女负担。尊严死对她们而言是最后的体面。”


四、更高的“墙”


现实层面,韩国“尊严死法”推行7年,仍有无数伦理和流程上的问题。


在韩国媒体2023年年底的一份统计中,选择中断延长生命医疗行为的256377韩国人中,有212515人(约83%)是突然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韩国首尔大学医学院名誉教授许大锡表示:“只有在临终两三个月前制定延长生命医疗行为计划书,才能制定事前照顾计划,这样才能增加临终关怀服务的使用,减少临终时期的痛苦,舒适地迎接生命最后一刻的到来,但至今仍有将死亡视为失败、执着于医疗行为的文化”。


因此,现阶段的“尊严死”情况,在他看来仍“未能体现五年前立法的宗旨”,即:“我的最后由我决定”的自我决定权。


对于大多数临时选择“尊严死”的患者或家属来说,他们的担心来自于实施条件还不成熟。


韩国新村Severance医院缓和医疗中心护士许允贞(音)称:“虽然(民众对死亡的)认识比《延命医疗决定法》实施前有所好转,但目前的医疗环境不足以支持医护人员提前进行延命医疗行为相关说明,可能导致决定时间变晚。”


这也意味着,虽然韩国社会对“尊严死”的认识有所改善,但目前,这道关于“死亡尊严”的墙依然很高。


信息来源:

《中外法学》2022年第4期-刘静坤:病人自治、尊严死亡与最佳利益原则

【韩国中央日报】韩国超26万人选择“尊严死” 逾八成是在临终之前决定

【韩国中央日报】韩疗养医院难以实现“尊严死”

【Journal daily】노인완화의료의미래

【朝鲜日报】응급실사망자 40%, 고통스러운연명치료받다숨져

【朝鲜日报】최근 3년간연명의료결정법따라숨진환자가운데절반은 60세이상고령, 저소득층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新浪蜂鸟,作者:廖之,编辑:李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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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道: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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