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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中国日报中国观察智库 ,责编:杜娟唐文若,编辑:张钊,作者:高大伟
11月22日,第30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30)落下帷幕。各国代表在经过紧张激烈的谈判后,终于达成了一系列决议,统称“贝伦一揽子政治方案”。这一方案具有历史性意义,但却先天不足——它涵盖了气候适应、公正转型、技术和社会公平等多项内容,重申了全球对气候行动的承诺,然而也暴露出全球气候体系中日益扩大的裂痕,最明显的是各方未能就逐步淘汰化石燃料的计划达成一致,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等单边气候贸易工具兴起的态度也存在分歧。
综合来看,这些成果表明,全球气候治理正步入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问题在于:世界是迈向一个协调一致、以公平为基础的气候合作新时代,还是逐渐陷入气候行动与地缘政治竞争、保护主义和监管碎片化纠缠不清的局面?
在新兴经济体与发达工业化国家之间关系日益紧张之际,COP30仍取得了重要进展。其中最大的成果是决定到2035年将气候适应资金翻三倍——这是那些受气候变暖、极端天气影响最严重的脆弱国家长期以来的诉求之一。
同样引人注目的是,方案中采取了一些指标来跟踪“全球适应目标”的进展情况,这些指标涵盖水系统、健康、基础设施、沿海恢复力和社会保护等领域。多年来,气候适应行动承诺一直停留在愿景层面,而今后它们将变得可量化、可比较。
COP30还启动了新一轮的公正转型工作计划,这表明人们已认识到,脱碳进程必须具有社会包容性。谈判代表们一再强调:只有保护劳动者权益,强化基层社区韧性,解决不平等问题,气候行动才能取得成功——这一理念在谈判会场内外引起了广泛共鸣。
COP30强化了技术转让、非市场化合作和能力建设等机制,这些领域对于帮助发展中国家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减少碳排放至关重要。简而言之,此次会议证明,多边气候外交并未终结。
然而尽管取得了诸多进展,本次会议的局限性也暴露无疑。许多科学家、民间团体和脆弱国家最迫切期待的目标——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逐步淘汰化石燃料的计划,在COP30上仍未能实现。会议最终成果文本只是泛泛地提及了两年前COP28上作出的“逐步摆脱化石燃料”的承诺。迫于一些化石燃料出口国的压力,任何具有约束力的时间表或关于“淘汰”的具体措辞均被删除。
具体行动计划的缺失绝不仅是象征性的。化石燃料约占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的80%,若不采取有计划、有时限的措施逐步减少其使用,世界将无法实现1.5摄氏度的温控目标。因此,对“贝伦方案”的最终评价,或许不在于它说了什么,而恰恰在于它刻意没说什么。
在COP30的舞台上,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了两种未来气候治理模式之间的对立:第一种模式得到众多新兴经济体的大力支持,它强调公平、团结,将气候目标与发展需求相协调,具体表现形式包括南南合作、技术伙伴关系、绿色基础设施投资、能力建设项目等。
对于亚非拉许多国家而言,这种做法比碳定价机制或监管约束手段更具吸引力。这些国家寻求的是切实可行的工具,包括可再生能源技术、气候适应融资、具有韧性的基础设施,以及低成本的能源解决方案等,在减排的同时还能助力它们实现经济增长。
COP30议程以公平为核心,强调公正转型、气候适应融资和非市场化合作,进一步为这种模式提供了背书,使脆弱国家拥有更强的声音,为实现气候韧性发展提供了更切实可行的路径。
与此同时,由发达经济体主导的另一种模式也正日益兴起。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欧盟的碳边境调节机制,对进口的钢铁、水泥、铝以及其他高排放商品征收碳税。尽管这一机制的定位是一种环保措施,旨在防止“碳泄漏”,但在实践中,它事实上成为了一种贸易壁垒:出口商必须为其产品中所含的碳排放付费,无论其所在国是否负担得起类似的碳定价体系。
这一做法将气候目标融入产业战略。欧盟营造公平的碳成本竞争环境来保护本国产业;美国则利用《通胀削减法案》下的补贴,围绕清洁技术推动再工业化;其他经济体也在尝试运用类似的政策工具。对此,支持者认为,相关政策加强了全球雄心;而批评者则指出,它们可能演变成一种“富国制定标准,穷国难以达标”的气候秩序,形成隐形“绿色保护主义”。
“合作派”与“监管派”这两种模式并存,就是当今全球气候治理的总体格局。最终它们将演变为相互支撑、相辅相成,还是针锋相对、水火不容,目前尚难定论。
支持加强合作的论据令人信服。“贝伦方案”证明,多边主义能够取得实效。清洁能源价格持续下降,为各方合作创造了共同的激励机制。此外,可再生能源革命为发展中国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经济转型机遇。
但反对的力量同样强大,化石燃料政治与一些国家的核心利益深度嵌套。与贸易挂钩的碳排放监管措施可能引发争端,进而撕裂全球气候秩序。此外,许多发展中国家担心,新的气候规则无论初衷多么美好,都将制约它们的工业化进程,而发达经济体却能继续从以化石燃料驱动的经济增长中获益。
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协调,世界可能走向一个由互不相容的气候治理机制拼凑而成的局面:以气候之名行贸易壁垒之实,适应资金分配不均,获取绿色技术的机会愈发失衡。

图片来源:东方IC
但未来不必非此即彼,制定一种兼顾包容合作与监管协调的治理模式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这种混合模式将把强有力的气候标准与发展中国家实现这些标准所需的融资和技术支持相结合,将社会公正性与气候适应性融入气候政策的核心,鼓励就气候贸易规则开展多边协调,避免不同的监管机制形成彼此割裂的“小圈子”,同时调动公共资金和私人资本,推动“全球南方”扩大绿色基础设施和产业能力。这种方法比一些政府青睐的单一监管模式更为复杂,但却更加公平,也更有可能取得成功。
COP30表明,多边气候治理虽大有潜力,但根基不稳,经常是目标设定高远,落实却处处受限。我们是迈向真正的合作,还是走向气候保护主义,不仅取决于未来的峰会,更取决于各国政府——包括贸易、金融和国家产业战略部门当前所作出的决策。
COP30之后的道路,方向清晰却并不好走。未来十年的行动,将决定世界究竟是构建一个统一、公平的气候体系,还是分裂成相互竞争的阵营,让脆弱国家承受全球变暖带来的最沉重负担。
本文英文原文发表在中国日报国际版,原标题为"Stick or twist",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