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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世界科学 ,作者:杜鹏 丘栩华,原文标题:《如何更好地用市场化方式发展科普 | 智见》
科普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尽管国家一直在鼓励用市场化方式发展科普,但科普产业的发展状况一直不尽如人意,科普工作仍主要由政府推动。
2016年5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首次全面系统阐释了“两翼理论”的核心思想。
“两翼理论”以实现创新发展为目标,在更高层面提出了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同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揭示了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在要素资源和功能机制方面相互关联的实质。由此科普也实现了功能上的拓展,支撑国家战略目标的实现成为科普工作的重要使命。
这就需要在满足国家战略需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科学文化需求这一目标的指引下,贯通科技创新、科技教育、人才培养、精神积淀、文化涵养各个环节,实现科普能力的系统提升。
在这一背景下,科普产业的发展又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成为2024年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简称《科普法》)的重要亮点之一。
《科普法》对科普产业的政策支持方向
《科普法》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全国推进科普工作的指引,正渗透到科普工作的方方面面。该法对科普产业的政策支持方向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明确战略定位,构建发展新格局
《科普法》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国家把科普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并强调科普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为科普市场机制的发展提供了顶层的战略定位和支持。
法律明确国家推动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科普发展格局”。这旨在改变以往依靠政府的模式,强调市场和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
同时,第九条明确规定“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可以按照市场机制运行”。这从法律层面肯定了科普市场化运作的合法性,为社会资本和各类主体进入科普领域扫清了障碍。
拓展产业空间,激发市场新动能
《科普法》新增“科普活动”专章,为科普产业的发展和市场空间的拓展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和方向引导。
第三十条明确提出“国家发展科普产业,鼓励兴办科普企业”,并促进科普与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农业、生态环保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这为“科普+”新业态的出现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二十三条规定鼓励科技企业将自身的科技资源转化为科普资源,并向公众开放。这不仅助力企业履行了社会责任,也为企业提供了将专业优势转化为科普产品和服务的通道。
第二十九条明确国家支持科普产品研发和服务开发,鼓励高质量科普作品创作,并依法保护科普成果知识产权。这保障了创作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激励优质原创内容的持续产出。
强化人才支撑,注入专业新力量
《科普法》新增“科普人员”专章,着力解决科普市场发展中最关键的人才瓶颈问题。《科普法》鼓励科技人员、教师、科技领军人才以及老年科学技术人员等积极参与科普工作。这有助于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壮大科普人才队伍并提升专业能力。
第四十三条明确国家健全科普人员评价、激励机制,鼓励相关单位建立符合科普特点的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评价制度。这为科普人才的职业发展和专业认可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助于提升职业吸引力。
规范市场环境,引导健康新生态
法律在鼓励发展的同时,也加强了对科普内容特别是网络环境的规范,以保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十五条规定,组织和个人提供的科普产品、服务及信息应当具有合法性、科学性,不得有虚假错误内容。这明确了科普内容提供者的首要责任,强化了内容科学性。
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传播虚假错误信息时,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这明确了平台在科普信息传播中的监管责任。压实平台责任,有助于净化网络科普环境。
《科普法》通过顶层定位、产业引导、人才激励、环境规范等多方面举措,为科普市场机制的发展营造了更为有利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它标志着科普事业从以往较多依赖行政力量、强调公益属性的阶段迈向了一个政府、社会、市场多元主体协同推进,公益性与市场化相互促进的新发展阶段,这也是科普产业发挥效能的机遇期。

市场机制为何能更好地赋能科普?
市场机制的引入,像是一条激活科普生态的“鲶鱼”,通过各种方式为科普注入新动能。
解决“供非所需”的痛点
市场机制要求供给方必须密切关注并精确响应需求。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会主动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分析公众体验和兴趣,比如果壳网通过与用户互动来策划选题,从而生产出更贴近公众实际需要、更受欢迎的科普产品。这将有效避免传统科普中,决策部门偏好与受众需求不匹配的问题。
激发创新活力,丰富科普形态
为了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市场主体有强大动力去创新科普形式。科普研学旅行、科普文创产品等新业态,正是科普与文旅、教育等产业融合的“科普+”成果。这种创新极大地提升了科普的趣味性和公众参与程度。
吸引多元投入,构建可持续发展模式
完全依赖政府财政投入,科普事业的规模和可持续性会受到限制。市场机制能够吸引更广泛的社会力量、社会资本进入,形成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共同推动的格局。当科普本身能够通过市场机制创造经济价值时,它就获得了内在的、可持续的发展动力,实现从“要我做科普”到“我要做科普”的转变。
提升传播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市场机制能够通过价格信号和竞争更有效地引导资源流向公众最需要、最喜欢的科普领域。同时,“沪科普”上海科普交易专板的设立,为科普资源和技术服务的市场化交易搭建了平台,促进了科普要素的高效配置。
成功的科普企业有哪些启示?
尽管当前我国科普产业发展规模化效益尚未形成,存在科普企业规模小、数量少、市场竞争力不足、发展能力薄弱等问题,但市场中也涌现出一批不同领域的优秀科普企业,如科普期刊《中国国家地理》(现在已经发展成为现代化期刊传媒集团)、泛科普科学文化平台果壳网、专业科普展教企业合肥安达创展科技公司、“科普+文旅”的广州正佳广场等。
从《中国国家地理》由科普刊物到科学传媒转变的发展历程来看,其成功的关键可以概括为建立以用户需求为核心的创新生态,具体的经验主要包括:
精准的读者定位;倡导引领读者的精神需求,关注社会热点,并为之提供精准的科学背景故事;根据定位、特征和读者群开展商业合作与整合营销以及新媒体平台上的业务合作;将会员制引入营销体系;丰富品牌内涵,形成独特的品牌标识。
广州正佳广场则描述了另外一个故事。
正佳广场不仅是一座超大型购物中心,还是一个集旅游、文化、科普、教育、娱乐、社交等功能于一体的文商旅体教综合体,每年吸引超过5000万全球游客。正佳广场的成功,关键在于其从“空间运营商”向“内容创造者”和“生活方式提供者”的深刻转型。它并未止步于满足消费者的物质需求,而是通过提供丰富的情感价值和沉浸式体验,将自身打造为一个充满想象力的入口。持续的科普创新能力和精细化的运营管理能力则为广州正佳广场精准定位的有效落实赋予了强大的力量。
总体来看,成功的科普企业本质上遵循“需求至上、效率优先、可持续运行”的逻辑,通过多元主体的参与和多种模式的探索,最终目的是让科学知识能够以更高效、更可持续、更受欢迎的方式融入社会生活的各种场景。
需要强调的是,发展科普产业、倡导市场机制并非否定科普的公益属性,而是追求更高水平的公益科普。其核心在于构建一种“大科普格局”,在这个格局中,政府继续发挥保基本、定规则、抓长远的主导作用,而市场和社会力量则负责提供多元化、高品质的产品与服务,实现公益性与市场性的共赢。政府的角色也相应地从事无巨细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规则制定者、平台构建者和质量监管者,确保科普事业在市场化道路上不偏离正确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