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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 22:30

商场“踏马”标语遭投诉,多地已迅速撤除,商场:将加强宣传内容审核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董箫乐,作者:潮新闻,原文标题:《商场“踏马”标语遭投诉,多地已迅速撤除!商场:将加强宣传内容审核》


随着马年春节临近,年味营销赛道愈发火热。其中,谐音梗成为不少商家打造节日氛围、吸引流量的“常用招式”。然而,近日多地商场使用的“2026我踏马来了”“您踏马来啦!”等宣传标语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踏马”反响两极化


相关标语已被撤下


记者了解到,此次引发争议的谐音梗标语在南京、张家港、兴化等多地吾悦广场亮相,形式涵盖商场大屏轮播、电梯地贴等。


对此,南京消费者曾向当地媒体进行投诉。有家长表示,带孩子逛商场时,孩子念出“我踏马来了”后反复追问含义,令其难以解释,只能临时编理由搪塞,担心此类歧义表述会对孩子产生不良语言导向。


据南京鼓楼吾悦广场工作人员回应,设计该标语的初衷是结合马年生肖元素,借用“踏马而上”的寓意营造轻松喜庆的节日氛围,拉近与消费者的距离,并未考虑到可能产生的歧义。


然而,这一创意并未获得一致认可,反而迅速引发网友两极讨论。在社交平台上,不少网友表示,“踏马”二字极易引发不雅谐音联想,在商场这类全年龄段覆盖的公共空间使用,不仅有失文明,还可能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引导。


与此同时,也有部分网友认为这类谐音梗蛮有趣搞笑,商场营销接地气又有网感,没必要上纲上线。


争议发酵后,南京鼓楼吾悦广场、兴化吾悦广场在收到网友反馈后,迅速撤除了涉事标语,并表示后续将加强宣传内容审核。


专业人士:营销需平衡创意与文明


守住公序良俗底线


针对此次标语争议,记者采访了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名誉主任邵斌。


邵斌表示,商场在公共空间张贴的宣传标语,属于商业广告范畴,其使用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告法》第四条、第九条明确要求,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公序良俗。”


“‘踏马’二字的谐音歧义具有广泛的社会认知度,极易引发不雅联想,尤其在商场这类公共空间,可能对未成年人形成不良引导。”邵斌强调,商业主体在进行营销创意时,不能只追求流量和话题度,而忽视自身的社会责任和审核义务。“商家作为公共空间的运营者和营销活动的发起者,更应主动规避可能存在的歧义与风险。”


在浙江大学休闲学与艺术哲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林玮看来,马年的文创与slogan(口号)极为丰富,商家借助谐音梗等年轻化表达吸引关注本身无可厚非。比如,像“马上有钱”“扫马进账”等马年谐音,既贴合生肖主题又传递了美好寓意,因此获得广泛认可。“但‘踏马’背后隐含着低俗色彩,‘国骂’再普遍,也不应该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以文明为底线的公共场合。”


此外,林玮表示,这还涉及性别层面的问题,“国骂”愈是被随意使用,中华文明中崇母敬母的传统就愈难彰显,公然将这种谐音融入营销,更有违当代平权之风。“这绝不是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而可能是有伤风化的顽疾,需要商家、行业乃至全社会共同警惕和纠正。”


“此次争议也反映出,当代消费者对营销内容的要求正在不断提高。”林玮强调,好的营销应该在尊重语言文明、坚守公序良俗的基础上进行创新,结合不同群体的接受度,打造有温度、有内涵的内容,“让营销不仅能带来短期流量,更能传递正向价值,实现传播度与美誉度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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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道: 商业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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