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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龙人寿因虚构手术记录和普通胃炎病史拒赔胃癌患者,法院终审判决其全额赔付13万元并承担诉讼费,揭露保险公司滥用模糊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 1. 虚构病史与拒赔争议 - 君龙人寿以高先生2015年"甲状腺肿瘤手术"(涉事医院不存在)和2021年"慢性浅表性胃炎"为由拒赔,法院查证手术记录系伪造,胃炎为常见炎症无需特别告知。 - 关键证据:国家卫健委官网显示医院不存在,2021/2025年甲状腺彩超均无手术痕迹,保险公司未能补充提交手术记录。 ## 2. 模糊条款的法律失效 - 法院认定健康问卷中"病理检查异常"属概括性询问,非医学专业人士高先生认为普通胃炎无需告知具有合理性。 - 君龙人寿无法证明胃炎与胃癌的因果关系,也未举证该病史影响承保决策,模糊条款不得作为拒赔依据。 ## 3. 行业投诉与经营乱象 - 黑猫投诉平台显示君龙人寿存在多起拒赔投诉,包括:已核保的甲状腺结节被追溯为"未告知"、条款解释不清、理赔沟通不畅等。 - 典型案例:消费者在犹豫期内撤销"除外责任"保单重新投保,仍被以"未告知结节"为由拒赔。 ## 4. 司法判决与消费者权益 - 终审判决撤销一审结果,责令君龙人寿全额赔付13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明确否定保险公司滥用拒赔理由的行为。 - 法官强调保险公司需对条款清晰性负责,不能以投保人理解偏差转嫁责任。
2026-02-27 16:52

君龙人寿拒赔,底气何在?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正经社 ,作者:智者正叔


投保两年多,每月按时缴费,却在确诊胃癌后收到一纸拒赔通知。更令人唏嘘的是,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竟是两份“证据”:一份来自“不存在”的医院的手术记录,一份是已被治愈的普通胃炎。


近日,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君龙人寿不仅需要全额赔付13万元保险金,还得承担案件受理费。


这不禁让人想问:君龙人寿当初拒赔的底气,究竟从何而来?


2023年5月,高先生在线投保了君龙人寿的“君龙孝心保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每月缴费246.06元。2025年2月,他被确诊为胃部恶性肿瘤。


申请理赔后,君龙人寿拿出一份入院记录,称高先生2015年在武汉某医院做过甲状腺肿瘤手术,且2021年曾查出“慢性浅表性胃炎”未告知,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决定解除合同,仅退还最后一期保费246.06元。


高先生不服,诉至法院。二审中,高先生提交了关键证据:在国家卫健委官网查询显示,“武汉某医院”根本不存在;同时提交的2021年和2025年甲状腺彩超报告,均显示其甲状腺形态正常、无手术痕迹。


法院责令君龙人寿补充提交手术记录。结果,其并没能按期提交。最终,法院认定,“2015年于武汉某医院行甲状腺肿瘤手术”的事实真伪不明,依法不予采信。


关于胃炎争议,法院查明,高先生2021年的胃镜病理诊断为慢性浅表性胃炎——一种极为常见的普通炎症。


法院指出,君龙人寿健康问卷中关于“任何活检或病理检查是否存在异常”的询问,没有明确异常程度的具体标准,属于概括性、模糊性询问,容易导致投保人基于自己的理解作出选答。高先生作为非医学专业人士,认为普通胃炎不属于需告知的重大问题,具有充分合理性。


二审法官强调,君龙人寿既无法证明慢性浅表性胃炎与胃癌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也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该炎症会影响其承保决策。


正经社分析师注意到,在黑猫投诉平台,有多起针对君龙人寿的投诉,内容围绕险拒赔、条款不明、理赔沟通不畅等。有投诉显示,消费者首次投保时明确告知甲状腺结节,经核保后以“除外甲状腺责任”承保。随后其在犹豫期内复查确认无结节,撤销原保单重新投保,后续因其他疾病申请理赔时,却被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甲状腺结节”为由拒赔并解除合同。



回到本案,二审法院最终撤销一审判决,作出了前述判令。


当某些保险公司习惯于用“不存在”的手术史、普通的胃炎作为拒赔理由时,底气究竟来自何处?是钻法律空子的经营策略,还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


无论如何,司法给出了答案:模糊的条款不能成为拒赔的挡箭牌。【《正经社》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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