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打开虎嗅APP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Internet Law Review ,作者:张颖
2026年4月27日,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依法依规对Meta收购Manus项目作出禁止投资决定,并要求当事人撤销该收购交易。
中国政府用此次禁令表明,尽管Manus在收购Meta时名义上是一家新加坡实体,但其核心技术、人才和知识产权均源自中国,公司迁往新加坡不足以免除其合规义务。这意味着,科技圈盛行一时的利用将公司转移到新加坡以减少监管审查过程——“新加坡洗白”——的策略彻底失效。
2025年3月6日Manus正式发布,Manus能够自动执行从标普500指数分析到撰写销售文案等复杂任务的先进能力,使其在一周内迅速走红。Manus当时被科技界誉为“第二个DeepSeek时刻”。
2025年4月,Manus上线仅数周后,风险投资公司Benchmark领投了其7500万美元的融资,使Manus的投后估值达到5亿美元;
2025年5月,Benchmark对Manus的投资遭到美国财政部的调查。这次调查的法律依据,是2025年1月2日起生效的《对外投资安全计划》(OISP),也被称为“反向CFIUS”计划。
2025年6-7月,Manus的母公司Butterfly Effect将其总部从中国迁至新加坡,并进行了大规模裁员——将其最初的120名团队成员减少到仅剩约40名核心技术人员。
2025年12月中旬,Manus宣布,其会员服务已吸引了数百万用户注册,并通过月度和年度订阅用户每年产生超过1亿美元的经常性收入。
2025年12月,Meta和Butterfly Effect宣布原则上达成收购协议,估值约为20亿美元,谈判仅耗时十余天,创始人肖弘将出任Meta副总裁。Meta公开表示,这是其“超级智能实验室”路线图的关键组成部分,与此前重塑硅谷格局的人才和技术重组计划相辅相成。
2026年1月8日,中国商务部联合相关部门对Meta-Manus的收购案展开评估,核查其技术出口、数据跨境、外资申报等合规性。
2026年3月15日,Butterfly Effect发布了Manus桌面应用程序,该应用程序部分运行在本地硬件上——这被广泛解读为对冲企业销售对话中已经出现的关于数据驻留问题的措施。
2026年3月28日,据报道,Butterfly Effect创始人被禁止出境。
2026年4月2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对Manus收购交易的问题回应称,“中国政府支持企业根据需要开展跨国经营与技术合作,相关行为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履行法定程序。”
2026年4月27日,中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正式禁止交易,要求撤销收购、恢复原状。
从上述时间表可以看到,Manus第一次遭遇监管困境,并非源于中国,而是美国。
2025年4月,Manus获得硅谷顶级风投公司之一的Benchmark 7500万美元投资,很快在5月就遭到美国财政部的调查。根据2025年1月2日起生效的《对外投资安全计划》(OISP),美国实体必须将可能“加速和增加敏感技术开发的成功率”的投资通知财政部,因为这些投资可能会损害美国利益。美国财政部长公开表示,OISP是“我们限制(中国)利用美国投资利益的重要国家安全工具”。
在此期间,美国共和党参议员还称这笔投资交易相当于Benchmark在帮助中国政府,并建议国会采取行动。
尽管Benchmark咨询的律师认为,对Manus的投资不会遭到美国OISP的处罚。但这场调查仍触发了Manus团队对于公司未来发展的焦虑:一个是技术,Manus所使用的LLM底层技术Claude属于美国“高级人工智能”出口管制级别;二是资金,Manus认为相比于中国,在美国可以获得更多的投资和付费用户。
于是,Manus迅速将这种焦虑转化为迁址新加坡的战略性撤离,并进行了大规模裁员——将其最初的120名团队成员减少到仅剩约40名核心技术人员。当然,这一行动也为Meta的收购谈判和迅速达成交易埋下了伏笔。
启示一:AI投资并购中的“国籍认定”
传统外资审查关注资本控制权,而Manus案意味着AI领域的跨境交易已从“商业估值逻辑”彻底转向“国家安全逻辑”。技术、人才和控制权都有必要进行“国籍认定”,即监管不再看公司注册地,而是追溯技术研发源头、团队培养土壤、数据训练环境。即使Manus将总部迁至新加坡,其技术的“中国原产地”属性仍被穿透审查。
对国内技术的流失、人才的流失以及控制权的丧失的担忧,仅通过交易的法律架构设计并不能完全消除。
启示二:美国收购主体敏感性升级
Meta公司此前声明:收购完成后,新的公司架构中将不再包含任何中国实体,运营也将转移到其他地方。这一决定完全符合美国的战略意图——即便对于具有战略意义的非军事技术,美国也力求保持完全控制。
Manus案意味着,美国收购方不再被视为中立资本,在可预见的未来,美国资本如果要全面收购一家中国前沿人工智能公司,从结构上看几乎不可能。Meta、谷歌、微软、亚马逊和苹果如今都被视为美国国家安全和产业政策利益的工具。监管机构将会从这个角度解读它们的收购要约,而不是从商业交易的角度。
更进一步,这或许也意味着,至少在一定时间内,欧洲收购方或亚洲区域买家相比美国科技公司更具有优势。尤其是法国、德国和荷兰,这些国家能够提供欧盟市场准入,而无需承担美国目前面临的政治风险。
启示三:经济安全的大背景
今年4月,《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与《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相继出台,与3月“十四五”规划中“统筹发展和安全”的主线紧密呼应,共同构成了我国在关键科技领域“筑墙”与“破壁”的组合拳:对内筑牢产业安全防线,对外破除不当的域外管辖。
Manus案审查逻辑清晰地映射了上述政策关切:一方面,防止其先进AI技术能力通过收购流向美国,直接关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另一方面,否决其通过迁册新加坡以规避美国限制、再转向被收购的路径,则是对“不当域外管辖”链条的精准切断。此案明确宣示,纯粹为规避某一外国管制而进行的“监管套利”行为,其合规性已不被认可,因为这可能引发示范效应,导致技术、人才与控制权的系统性流失,最终削弱国家的战略竞争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