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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环球零碳 ,编辑:小澜,作者:环球零碳研究中心
5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CBAM第三方国家碳价扣除实施细则》公众意见征询综述报告。
这个细则从2025年8月开始征求意见,2026年5月左右做了第一阶段总结,整个意见征询会在6月10日左右结束。
这次意见征询报告主要讨论在CBAM全面实施阶段,如何认可并扣除第三方国家(非欧盟)已经支付的碳价,从而减少进口商需缴纳的CBAM碳关税。
欧盟CBAM允许进口商用第三方国家已实际支付的碳价来抵扣应缴的CBAM证书数量。此次征询重点讨论:哪些碳价可以扣除?如何证明?如何计算有效价格?谁来验证?
根据该官方报告,本次意见征询共收到158份反馈。参与者主要由企业和商业协会构成,占比高达76%。
从地域分布来看,54%来自欧盟内部,46%来自欧盟境外。在非欧盟参与者中,中国、土耳其和英国的利益相关方发声最为密集。

从行业敏感度来看,钢铁行业位居风暴中心,提交了36份意见。紧随其后的是电力(15份)、铝(10份)和化工/氢能(7份)等高耗能领域。这反映出上述行业对即将到来的真金白银的碳税成本极度敏感。
对于“第三国碳成本抵扣规则”中,中国企业比较关注的是:
中国企业在国内碳市场交的钱能不能被欧盟承认?承认多少?谁来认证?中国ETS是否等同于EU ETS?中国绿电证书是否有效?自愿减排(中国CCER、国际的Article 6)认不认?
这些问题实际上决定了中国企业未来出口欧盟,是真正减轻负担,还是继续被征收高额CBAM。

图说:欧盟委员会在5月13日发布的草案中,允许第三方国家(比如中国)用来抵扣CBAM碳关税的几种措施,以及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对每一条措施的实际评价。
来源:BNEF
文件有以下几个最重要信号值得关注。
一是欧盟已经开始认真研究承认中国强制性碳市场。
文件明确提到,中国全国碳市场(China ETS)被大量利益相关方列为可被认可的代表性体系。
而且英国ETS和中国ETS被并列提及。
这意味着中国ETS已经被欧盟视为“潜在合格体系”,这是一个重大变化。
因为早期欧盟很多声音认为中国碳价太低,市场不成熟,MRV(监测、报告、核查)不够严格。
这一次态度有明显变化:可以承认,但要满足欧盟规则,这是核心。
有一个原则性规定是:第三国的碳定价机制在力度和性质上与欧盟碳市场(EU ETS)具有实质对等性时,即强制性:必须是法律强制要求的支出,企业“自愿”支付的绿色成本概不认可。
这是文件里最激烈的争议点。
很多第三国希望,电力税、燃料税、绿证、I-REC、自愿碳市场、碳抵消等,都应算“已支付碳成本”。但欧盟内部尤其钢铁行业(EUROFER)态度非常强硬:只承认“真实、明确、可验证”的碳成本。
欧盟不想让CBAM变成“绿证抵税游戏”。因此,未来真正容易被认可的是:强制ETS、强制碳税;而自愿减排、普通绿证或不被认可。
第三个信号是:“补贴”和“返还”将成为欧盟重点打击对象。
这是文件中反复强调的。欧盟特别担心一边收碳价,一边又把钱返给企业。
文件明确“净碳成本”才算数,也就是扣除补贴后的真实成本。
欧盟甚至担心隐性补贴,包括电价补贴、碳收入返还、税收返还等。德国、比利时等国甚至呼吁定期发布国家报告,曝光那些旨在稀释碳价的“伪装补贴”。
第四个信号是:MRV(核查体系)将成为真正门槛。
这份文件反复强调一个词:Verification(核查)。
也就是说,你怎么证明碳减排?谁来认证?用什么标准?哪个机构核查?数据能不能追踪?有没有造假?
这也是受访企业最大的行政焦虑。
许多非欧盟受访者在报告中发出明确警告:如果欧盟的实施细则仅承认“欧盟认可的认证机构”(EU-only accredited verifiers),这将大幅推高非欧盟制造商(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合规成本,并构成实质性的“隐性贸易壁垒”。
为化解这一风险,全球业界广泛呼吁建立包容性的国际认证标准。利益相关方建议,欧盟应认可符合ISO 14064和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等全球公认框架的本国核查系统,并积极推动互认协议(mutual recognition agreements),以兼顾公信力与多元市场的参与度。
对中国来说,要尽快对接国际认可的核查体系,包括数据标准体系,早日参与国际MRV话语权。
第五个信号是:电力行业将成为CBAM最大技术难题。
文件特别强调,电力是最难核算的。因为电进入电网后,无法证明哪一度电来自哪个电厂。
绿电、火电、跨境交易电力混在一起,很难区分。欧盟现在也很头疼。
尤其英国、土耳其等都提出,电力CBAM需要特殊规则。否则根本无法操作。电力行业还强烈呼吁引入针对特定部门的简化方法,例如参考公开交易所的日均碳价结算,甚至在对方国家存在公认碳定价机制的前提下免除实物支付证明。
这意味着,未来“物理绿电溯源”会越来越重要,目前中国力推的绿电直连,就是为此做准备。
总之,这份报告显示欧盟在原则上愿意认可包括中国ETS在内的第三方碳价,但实际执行会非常严格,尤其是退税扣减和验证要求,会有特别需求。
对中国高碳出口产业而言,能减轻一部分冲击,但难以完全抵消,长期仍需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和碳足迹管理。
参考资料:
[1]https://ec.europa.eu/info/law/better-regulation/have-your-say/initiatives/14830-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CBAM-carbon-price-paid-in-a-third-country_en
[2]BNEF:New Rules for EU’s Border Carbon Tariffs Limit Cost Relief
[3]碳道:EU官方报告揭示CBAM抵扣规则面临三大分歧
[4]瑞欧科技:解读欧盟CBAM第三国碳价抵扣细则,中国出口企业的“省钱红利”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