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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7 21:12
我国青年人口规模与结构有哪些变化?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国青年研究 (ID:china-youth-study),作者:周宇香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原文标题:《中国青年人口规模与结构变化——基于历次人口普查数据的分析》,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本文基于历次人口普查数据,总结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14~35岁青年人口规模与结构变化特征,并对当前青年人口变动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进行了分析。


研究发现,我国历次人口普查青年规模及占总人口比例呈现先升后降的特点,且未来仍维持下降趋势,青年占比低于全球和印度水平,甚至低于美国青年人口占比,向深受少子化困扰的日本状况靠近。在性别结构上,青年性别比在2000年恢复正常水平后,近年来迅速上升,目前处于失衡状态。区域分布上,青年人口城镇化速度快,且青年城镇化水平始终高于总人口。


青年人口规模及占比的下降与青年低婚育意愿相互交织,给未来人口安全埋下隐患;同时人口流动的便捷性与各城市“抢人大战”相伴,青年城镇化程度不断提升,扩大了区域间青年人口发展失衡的风险,不利于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实现;青年性别比偏高导致农村男性婚姻挤压严重,大量的农村男性未婚人口不利于青年个体发展和社会稳定。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从提高青年婚育意愿、削弱男孩偏好文化、促进中西部和农村青年发展等角度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正文


合理的青年人口规模、质量和结构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青年发展和社会运行的关键因素。目前,中国已进入“生育率持续走低、人口老龄化急速加剧、城市化不断加速、人口流动更加增强”的人口新常态时期[1],青年作为人口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代际间、地区间的规模和结构差异明显。了解青年人口规模结构现状、掌握青年人口变化特点、摸清青年人口困境,是做好党的青年工作的基础,是“十四五”时期纵深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重要前提。


为此,本文基于历次人口普查数据,并辅以《联合国2019年世界人口数据展望报告》等相关数据,多维度系统研究了我国青年(14~35岁)人口规模、结构变化特征及存在的风险,并结合新时期党的青年工作具体要求,提出针对性建议。


一、我国青年人口特征及其变化趋势


1. 青年人口规模先升后降,出生人口变动是我国青年人口规模变化的主因


在人口规模上,如图1所示,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我国青年人口规模只有1.96亿人,之后青年人口规模上升迅速,至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达到峰值4.91亿人后开始呈现下降趋势,发展至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时我国青年人口已降至4.01亿人(除现役青年军人外,数量为3.99亿人)


出生、死亡、迁移是造成人口变动的三大要素,由于我国国际迁移行为较少,因而出生和死亡是我国青年人口变动的主要原因。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社会环境整体稳定、公共卫生事业发展迅速,青年成长过程中的死亡率,特别是婴幼儿死亡率大幅下降,因死亡所造成的青年人口变动较少。因此,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断下降的出生人口规模成为我国青年人口规模及占比持续下降的主因。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实施“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生育政策,至2013年“单独二孩”政策出台,经历了长时间的一孩政策时期。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压缩了育龄人群的生育空间,同时社会经济的发展更进一步降低了家庭的生育意愿。1980年,我国总和生育率为2.63,1992年降至更替水平以下(2.02)[2][3],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时已低至1.30,生育率的变动使得我国出生人口规模减少,人口增长态势持续减缓。


2000年、2010年、2020年的青年人口中包含大量出生于一孩政策时期的人口,且年份越靠后,青年队伍中的“70后”“80后”越少,“90后”“00后”越多,这些出生队列受到人口政策和经济发展影响更为明显,进而随年份推移,青年人口规模不断降低。



未来我国青年人口规模仍维持下降趋势。以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数据,结合队列要素法,设定2021-2050年我国总和生育率维持2020年130的水平及育龄人口分年龄生育模式、人口死亡模式和0岁人口预期寿命维持2020年模式不变,国际迁移为0,本文对2021-2050年我国人口数量进行了简单预测。


从预测结果看(见图2),2021年至2050年,我国青年人口的绝对规模仍维持下降趋势,2030年我国青年人口将会降至3.57亿人,2050年降至2.57亿人。由于2020年出生的人口到2034年才会进入青年年龄阶段,2021-2033年期间的青年人口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前出生人口规模变动所致。


因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我国出生人口在2016年达到了1786万人,比2015年多130万人左右,是近年来较高幅度的增长,且2017年后出生人口规模回落,因此在2016年出生人口进入青年队伍的2030年,可观察到青年人口规模的增长,但维持时间较短,2033年开始下降。


2034年后,2020年后出生的人口进入青年队伍,预测中设定2021—2050年中国育龄人口维持2020年生育水平不变,2020年总和生育率为1.3,水平较低,远达不到总和生育率为2.1的更替水平,即使育龄人群的生育水平和生育模式维持不变,不断减少的女性育龄人口仍会使得青年绝对数量不断下降,且处于加速下降趋势。在这一情况下,只有生育率提高,未来青年规模才有上升的空间。因此,为扩大青年人口规模,减缓老龄化发展速度,提高当前及未来育龄人口的生育率是关键所在。



2. 青年占总人口比例先升后降,底部老龄化与顶部老龄化叠加,加速我国人口年龄结构老化


青年人口规模的变动直接影响了总人口中的青年结构,与青年人口规模变动类似,历次人口普查青年占总人口比例也呈先升后降特征。1953年青年占比为34.55%,至1964年略降至33.72%,但之后不断攀升,1990年达到峰值42.05%后开始下降,2020年降至历史最低点28.42%。


结合图2的预测结果看,由于青年人口的不断缩减,若育龄人群的生育水平仍维持当前的低生育状态,未来我国青年人口占比将持续下降,2030年降至25.74%,2050年降至21.17%。若未来生育率提升,出生人口规模增加,青年占总人口比例下降的速度会减缓,甚至上升,但如果生育率维持现有低生育水平不变或降至更低水平,我国总人口中的青年比例下降趋势将难以缓解。


20世纪80年代以后,包括青年在内的低龄人口规模下降与老年人口规模增长叠加,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快速老化。人口年龄金字塔底部少儿人口增长减缓所造成的老年人口比重增加,称为底部老龄化,年龄金字塔顶部老年人口增长加速导致老年人口比例上升,称为顶部老龄化[4],一般发达国家从底部老龄化演变至顶部老龄化的过程十分漫长。而我国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及社会转型的急剧加速,顶部老龄化与底部老龄化同步发生,造成人口年龄结构快速老化,数量性压力向结构性压力转化成为当前我国人口发展的主要矛盾[5]


从图3的人口年龄结构金字塔可观测到,我国人口年龄结构自20世纪50年代至今经历了深刻的变化:1953年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呈现典型的金字塔形状,老年人口比重较低,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仅为4.41%,0~14岁人口占比则高达36.28%,属于年轻型人口年龄结构;


1982年,我国人口年龄结构自年轻型向成年型过渡,0~14岁人口占比降至33.59%,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则上升至4.91%,但这一时期的青年人口由于未受到计划生育政策影响,且其中大部分出生于20世纪60年代三年自然灾害后的补偿性生育时期,青年人口规模大,占比高,给改革开放初期提供了庞大的劳动力,形成人口红利;


2000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6.96%,且之后超过7%(根据联合国确定的划分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或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则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中国开始步入老年型社会,0~14岁人口占比降至22.89%,出生于计划生育时期的人口步入青年阶段,总人口中的青年人口占比开始下降,人口年龄结构呈现底部收缩、上部变宽的纺锤状;


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规模持续扩大,人口金字塔的上部进一步变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13.50%,0~14岁人口则降至17.95%,人口年龄结构问题突出。青年人口规模减少与老年人口规模扩大叠加,人口总量安全问题与人口结构安全问题并行,给社会发展带来持续性挑战[6]



3. 我国青年占世界青年比例下降明显,人口年龄结构向日本等老龄化严重的发达国家靠拢


新中国成立后,14~35岁青年人口规模的快速上涨使得我国青年人口占全球青年人口比例随之上升。联合国数据显示(见图4),1950年我国青年人口占全球青年人口比例为21.93%,1986年达到峰值24.85%。


虽然我国青年人口规模在2000年左右才开始呈现下降趋势,但随着我国青年人口增长速度的放缓和其他国家(如印度、非洲等高生育率国家或地区)青年人口增长速度加快,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青年人口占全球青年人口比例开始下降。2020年,全球14~35岁青年人口规模为26.50亿人,我国青年人口仅占16.43%的比例,比1986年达到的峰值水平低8%左右。


同为人口超级大国,1950年后印度青年人口占全球青年人口比例一直处于上升趋势,并于2010年超过中国青年人口占比,成为全球范围内青年人口占比最高的国家。2020年印度青年人口占全球青年人口比例为19.81%,比中国高3%。


随着未来我国青年人口规模的进一步下降,我国青年人口在全球青年人口总量中的占比仍有下降空间。2025年我国青年占比将降至14.58%,2030年为13.58%,2050年则只有11.15%。虽然印度青年人口占比在2027年后也会呈下降趋势,但始终高于中国青年占比,在2050年仍有16.82%的水平。



2000年后,出生人口的减少使得我国青年人口数量呈现下降趋势,同时极低的死亡率水平下老年人口规模加速增长,我国人口年龄结构不断老化,青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开始低于全球平均水平。2020年,我国青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降至28.42%,比全球平均水平低1.58%,也低于印度青年占比(38.05%),与美国(29.93%)等发达国家青年占比更为接近。


如图4所示,未来我国青年占比仍低于全球和印度,甚至低于美国青年人口占比,向深受少子化困扰的日本状况靠近。从下降速度来看,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青年占比下降较为平缓,但我国青年占比下降速度明显,与日本、韩国等东亚发达国家下降速度相似。随着全球人口结构发生重大变革,老龄化持续发展、人口红利减退,同时青年作为数字时代的“原住居民”,对全球数字化趋向影响不断加深,正成长为未来世界新经济、新消费、新文化的主导力量,青年在各国发展中的战略性地位凸显,青年人口的绝对数量和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减少势必影响我国在全球竞争中的力量。



4. 青年性别比在2000年恢复正常水平后,近年来迅速上升,目前处于失衡状态


我国历次人口普查青年性别比波动较大。如图6所示,1953年我国青年性别比为107.27,1964年升至110.71,1982年后开始下降,2010年降至105.47的水平,但在2020年又增加到111.23。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性别比都在96~106范围内波动[7],按照这一标准,我国仅有第五次人口普查和第六次人口普查时青年性别结构处于正常状态。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青年性别比偏高和当前青年性别失衡都源于男孩偏好,但导致青年性别比失衡的具体路径有所差异,前者主要是由于新中国成立前女性地位低下,女婴被溺亡现象严重[8][9],即使女婴不被人为溺亡,疏于照料、生育年龄早、生育环境差等原因也会导致女性婴幼儿及女性青少年死亡率高于男性,进而造成新中国成立初期女性青年数量少于男性。随着新中国成立后女性地位的提升和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及国家从法律层面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女性死亡风险降低,青年性别比回归至正常范围。



近年来的青年性别结构失衡则是男孩偏好、生育率下降及性别选择技术可及性提高所共同作用下形成的结果,是出生性别比长期偏高的后果。我国20世纪80年代后生育率快速下降,人们生男偏好的传统无法通过生育数量稀释,同时超声波技术和人工流产技术的发展为胎儿性别选择行为提供了技术支持[10][11],具有生男偏好的个体会通过生育选择来获得自己想要的孩子性别,个体的选择最后在出生性别比上得以体现。


我国20世纪80年代后持续偏高的出生性别比使得“80后”“90后”“00后”等出生队列出现了性别结构失衡,且出生队列越靠后,失衡程度越严重,这也使得当前由这些出生队列组成的青年性别结构处于失衡的状态,2020年,“80后”性别比为105.70,“90后”性别比达110.54,“00”后性别比更是达到了115.38的水平。性别比偏高会导致婚姻关系中男性青年总量过剩,使婚姻市场上的底层男性青年难以顺利婚配,可能会冲击传统稳定的婚姻结构,直接影响到青年个体的发展和家庭稳定,更会导致社会关系的失衡,给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风险和挑战,不利于人口的均衡发展和社会稳定[12]


5. 改革开放后青年快速城镇化,且青年城镇化水平始终高于总人口


改革开放后,我国城市化建设快速推进,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劳动力在城乡间、地区间自发流动和再分配提供了有利条件,大量农村青年劳动力涌入城市,人口流动常态化,推动青年快速城镇化。改革开放至今,人口流动已成为我国的一个普遍化现象,1982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仅有657万人[13],第七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20年这一数据增长至3.76亿人,规模翻了57倍左右。


城市化建设和人口流动使得青年城镇人口比重持续上升,1982年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青年城镇化率只有22.53%,2020年则达到了71.00%,40年间比例增长了3倍多。由于青年人口比其他年龄人口更易流动,从图7可观测到青年的城镇化程度始终要高于总人口。一般女性青年的城镇化程度略高于男性青年,2020年城镇男青年占男性人口比例的69.80%,城镇女青年占女性人口比例则为72.33%。



二、当前青年人口变动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



1. 女性青年规模减少与青年低婚育意愿相互交织,对人口再生产形成不利影响,增加未来人口结构失衡风险


青年年龄阶段是女性生育的黄金时段,2020年15~35岁女性青年生育的孩子数量占到了15~49岁育龄人群生育数量的89.49%,女性青年人口数量及生育意愿直接关系到整个人口的出生人口规模走向。


一方面,近年来我国女性青年人口规模加速下降,从历次人口普查数据看,与青年总体情况类似,女性青年规模至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达到峰值2.39亿人后开始呈现下降趋势,2000-2010年其年平均增长率为-0.53%,2010-2020年则加速下降,下降率为-1.77%,2020年降至2.11亿人。


另一方面,现代化带来的婚育观念转变及社会转型下的高竞争压力导致青年推迟婚育年龄,未婚比例高、生育欲望低下。在全面二孩政策开始实施的2016年,我国适龄青年结婚年龄为26.1岁,2019年则增至26.5岁[14]。随着初婚年龄推迟,青年未婚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未婚青年人口规模庞大。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青年未婚比例为51.94%,比2016年提高了3.24%,比1990年提高了14.30%,意味着目前我国存在着2亿未婚青年,其中8300多万人为女性青年人口。


虽然有研究表明我国青年同居比例不断提高[15],但未婚生育的比例低[16],婚内生育仍是我国普遍的生育模式,初婚年龄的推迟必然导致初育年龄的推迟,大量未婚人口的存在客观上降低了当前女性青年的生育概率,影响时期生育水平。2016年15~35岁女性青年的一孩生育率为31.87‰,2020年则降至28.34‰。


同时,现代化的发展带来了个体主义的兴起,青年在婚育过程中更强调自我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冲淡了孩子的价值和意义,女性受教育水平的提升也提高了其劳动参与率和社会地位,现代家庭的工作家庭冲突明显,养育成本提高,促进了青年低生育欲望的形成。多项调查表明,当前我国育龄人群的生育意愿基本维持在2个孩子以内,愿意生育3个及以上孩子的人群比例极低[17][18][19][20],且呈现年龄越小,个体生育意愿越低的状况[21]



在女性青年规模下降和青年高未婚比例、低生育意愿的共同作用下,我国出生人口规模在波动中下降。如图8所示,虽然生育政策的调整初期我国出现一定的出生人口堆积,2016年出生人口达到了1786万人,但短暂的堆积后迅速回落,2021年我国出生人口降至1062万人,是新中国成立后该数据统计的最低值。通过前文的人口预测模型可知,当前规模持续减少的出生队列在未来进入青年年龄阶段后,会对未来青年人口规模和占比造成影响。由于人口惯性的存在,即使未来育龄人口生育率提高,青年人口规模及占总人口比重仍将保持相当一段时间减少的趋势。若未来人口生育率水平持续下降,青年人口规模将难以上升,稳定型人口结构将会被打破,不利于社会的长期健康发展。


2. 青年人口减少增加人口安全隐患,各城市“抢人大战”升级,扩大了区域间青年人口发展失衡的风险,不利于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实现


低于更替水平的生育率在我国育龄人口中的长期保持,会使得总人口以一定速率恒减,对人口总量安全造成威胁[22]。在人口总量减少的同时,人口生育率低与死亡率低叠加,少儿人口、青年人口规模锐减,老年人口规模和比例增加,导致劳动年龄人口的抚养负担加重。


在微观层面,倒金字塔结构的人口年龄分布会影响青年的上升空间,同时他们需要承担越来越重的抚养压力,不利于青年群体幸福感和获得感的提升。在宏观层面,青年是社会上最富活力、最具创造力的群体,也是国家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人力资源保障,因此青年人口减少所导致的劳动力结构老化和劳动力短缺,可能成为未来我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掣肘,也影响国防供给规模,而顶部老龄化下庞大的老年人口数量加重了社会养老负担,对家庭人力资本投资、企业研发投入和国家的科教支出产生挤出效应[23],对劳动力供给质量形成负面影响。


青年人口减少的负面影响首先在地区层面显现,人口竞争进一步扩大区域发展差距。在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青年人口规模减少、人口红利逐步消减的背景下,青年的战略性地位凸显,各个城市纷纷出台各类优惠政策吸引青年。


近年来,我国多城市实现“零门槛”落户,一些地区的政策方向已由“抢人才”转变到“抢人口”,不少城市主动探索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以凝聚更多青年参与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各地区间的竞争给青年流动提供便利,经济条件越好的地区越有实力给青年提供吸引力强的政策,从而推动青年自农村向城市、自中西部地区向东部地区、自非大都市圈向大都市圈流动。


青年规模减少对于局部地区的不利影响要快于对国家的整体影响,非大都市圈、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由于出生人口的减少和青年人口的流出,将会遭受人口劳动力持续减少和人口老龄化的双重影响。事实上,局部地区(如东北地区)人口塌陷的趋势已经开始显现,目前东北地区已进入人口负增长模式[24],在人口惯性的影响下,这些地区人口塌陷的情况还将愈演愈烈。而东中西部协调发展、乡村振兴关键在人,青年人口的大量流出使得前文提到的劳动力短缺、养老负担加重等问题在大都市圈与非大都市圈之间、城市和农村之间、东部和中西部之间产生差距,影响区域发展的协调性,阻碍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


3. 青年性别比偏高导致男性婚姻挤压严重,农村地区面临严重的男性未婚人口剩余,给乡村基层社会治理带来隐患


性别结构失衡是当前我国青年人口基本的结构特征。性别结构失衡会导致适婚年龄的男女两性数量失衡,进而出现男性或女性择偶困难的婚姻挤压现象,性别比偏高表现为男性婚姻挤压[25]。从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看,2020年未婚青年性别比达到了135.39,高于2010年124.26的水平,这与新加入青年队伍的出生队列出生性别比较高有紧密联系。


在青年群体内部,未婚性别比呈现年龄越大,未婚性别比越高的特征,20岁青年未婚性别比为112.57,35岁青年则高达243.20,说明年龄越大,男性青年婚姻剩余越严重。由于长期的生男偏好和女性青年流出务工的影响,农村地区的男性青年婚姻挤压明显比城市地区严重,2020年,农村地区青年未婚性别比为158.03,比城镇地区高出了30.54,且青年年龄越大,未婚性别比的城乡差异越大,可见农村地区的青年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婚恋难”“婚姻挤压”等问题。


婚姻作为一种社会设置,是个人成年的社会化标志,在我国普婚的社会环境下,婚姻也是人口生产和再生产的必要前提[26],大量的男性未婚人口不利于青年个体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一,遭受严重婚姻挤压的青年不仅会受到来自家庭和社区的压力,“被动单身”也会危及其自身身份认同,降低其心理的内在安全感[27],且部分群体可能将婚姻挤压问题归因于社会保障不健全等外部因素,引发一定的制度信任风险。


第二,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异质性婚姻匹配逐渐增多,但同质婚(夫妻双方社会经济地位相当)仍在当前婚姻匹配模式中占主导地位[28][29][30]。同时,在异质性婚配中,农村女性更容易通过婚姻迁移到城市地区,社会经济层面的弱势地位和农村女性的流出使得农村地区的剩余男性青年面临更为严重的择偶困境,长期的婚姻剩余可能会迫使这部分人群采取过激行为来满足其自身需求,甚至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如非法性交易、非法跨国婚姻、人口贩卖、性侵犯等[31],影响社会公共安全。


农村地区所积累的大量单身男性由于缺乏配偶和子女的支持,家庭养老功能缺失,同时农村地区的养老经济能力弱于城市地区,大量的男性剩余将进一步加重农村基层政府养老负担和养老难度;而性别比偏高所带来的育龄女性规模缩小可能加重农村因人口流失所带来的出生人口减少[32],农村老龄化进一步加深,以上问题都将给乡村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严峻挑战。


三、小结与讨论


本文基于历次人口普查数据等统计数据,总结了历次人口普查数据中的青年人口规模与结构变化特征,并对当前青年人口变动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进行了分析。


从研究结果看,我国青年规模及占总人口比例呈现先升后降的特点,且由于出生人口的持续减少,未来我国青年人口规模仍维持下降趋势,同时极低的死亡率水平下老年人口规模加速增长,我国人口年龄结构不断老化,青年占比低于全球和印度水平,甚至低于美国青年人口占比,向深受少子化困扰的日本状况靠近。


在性别结构上,我国青年性别比波动较大,青年性别比在2000年恢复正常水平后,近年来迅速上升,目前处于失衡状态。区域分布上,改革开放后大量青年流入城市,青年人口城镇率快速提升,且青年城镇化水平始终高于总人口。青年人口规模及占比的下降与青年低婚育意愿相互交织,增加未来人口结构失衡风险;同时人口流动的便捷性与各城市“抢人大战”相伴,扩大了区域间青年人口发展失衡的风险,不利于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实现;青年性别比偏高则导致男性婚姻挤压严重,大量的男性未婚人口不利于青年个体发展和社会稳定。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相关建议。


1. 重塑婚育文化氛围,拓宽未婚青年交友渠道,降低生育、养育及教育成本,从观念引导和降低婚育成本着手提高青年婚育意愿


第一,重塑婚育文化氛围,建立尊重婚姻、尊重生育的价值理念,消除青年对婚姻及生育的焦虑和恐惧。加强对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生育观的引导,严厉打击婚托婚骗重婚等违法行为,强化青年对情感生活、家庭生活的尊重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传递积极、健康、美好的婚恋观、家庭观和生育观。


第二,发挥群团组织优势,构建青年沟通和交友的平台,线上线下同步拓宽青年交友渠道,实现“平台、活动、服务”并行发展的青年婚恋交友服务格局,为有结婚意愿的青年提供必要的社会支持。


第三,通过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和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建立灵活的、政府补贴的托幼服务体系,推进教育公平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等措施,解决好适龄青年在教育、婚育、工作等多领域的角色冲突,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成本,提高青年家庭在生育、养育和教育过程中的美好体验。


2. 坚持对禁止“两非”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从生命历程角度促进两性平等,提高两性利益分配的平等性,以削弱男孩偏好文化,扭转我国出生性别比长期失衡的局面


从短期来看,仍需坚持对禁止“两非”行为的打击力度,相关惩罚措施需更为明确、更具针对性、更有力度,增加“两非”行为的违法成本。随着技术的进步,一些新型的胎儿性别鉴定技术开始流行,有关部门需根据新型的违法行为改进查处方式,政策法规也需根据技术的进步及时调整惩治方式。


长远来看,要削弱个体在成长过程中对女性角色的负面评价,从生命历程发展的角度促进两性平等才是治理出生性别比失衡的根本之策。在教育方面,要保障两性拥有同等受教育机会,同时在教育过程中宣传男女平等的思想。开展性别平等的职场文化建设,在个体结束学生身份、步入社会时,保障男女拥有同等就业机会,减少就业市场的性别歧视。在婚育上,对婚嫁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推行有利于父亲参与的生育配套政策,探索有利于父亲积极参与的家庭政策,改变育儿是女性专职的传统观念,倡导夫妻共担生育、养育责任的家庭文化,肯定家务劳动的价值。在利益分配上,要提高两性分配的平等性,如利用政策法规保证女性和男性在分配、继承原生家庭财产(如宅基地等)的同等权利,等等。


3. 加快推进青年人口流出地区的优质公共服务供给,建立健全青年走入中西部、返乡就业创业的政策帮扶体系,为东中西部协调发展、乡村振兴提供人力基础


第一,公共服务供给是吸引青年、留住青年的基本保障,因此要加强人口流出地区的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通过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增强东中西部协调发展、乡村振兴过程中的青年元素,为青年返乡就业创业提供良好的生存条件和便利的公共服务。


第二,教育资源是公共服务供给中最为重要的一环,要持续加大政府投入,推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重点对乡村地区中小学、幼儿园等进行新建、改扩建,对公办中小学进行标准化改造,提升办学条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契约式管理”方式将更多农村学校纳入中心城区名校托管,快速提升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提高农村人口发展能力。


第三,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流动政策,为中西部发展、乡村振兴吸引青年支持。不断优化青年人才落户、青年就业创业、社会资源分配、青年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制度设计和资源供给,推进创业园等产业载体平台、农业技术服务平台、市场信息交换平台建设,解决小城镇、农村工商业发展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新型青年职业农民、农村青年电商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强对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乡村人才的发掘力度,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第四,注重培养优秀年轻干部,打通东中西部、城乡年轻干部交流的通道,构建有利于年轻干部队伍扎根基层健康成长的良性生态系统,引导青年扎根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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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财政专项课题“建党一百周年来十大青年发展领域基础数据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国青年研究 (ID:china-youth-study),作者:周宇香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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