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一家法国大型水务公司威立雅公司(Veolia)的合资社会企业叫格莱珉威立雅水务公司(Grameen Veolia Water Company),该公司旨在向存在严重砷污染问题的孟加拉乡村供应饮用水。村民们可以以能支付得起的价格从该公司购水,而不需要再饮用被污染了的水。一段时间之后,我们将测量供应净化水在当地人的健康方面产生的影响。
一些推广公益创业概念的组织 例如阿育王教育基金会(Educational Foundation Ashoka) 将我和格莱珉银行的工作列入名下。对此我不反对,而且阿育王教育基金会将全世界的人与格莱珉故事以及小额贷款的概念联系在一起,它在这方面一直在做着有意义的事。但是将我的工作和所有其他公益创业归为一类,或是想当然地认为“公益创业”和“社会企业”只是同一事物的两个名称,则是错误的。
一个合作社是否有可能成为一家社会企业?有,如果持有合作社所有权的成员是穷人的话就有可能。在这种情况下,由合作社创造的利润可以资助穷人,帮助他们摆脱贫困 这种行为就其本身而言,是一种社会性的福利活动。一个例子是自我就业妇女组织(Self-Employed Women s Organization, SEWA),这是一个工会组织,帮助从事自由职业的印度妇女从各方面实现“充分就业”目标:工作保障、收入保障、食物保障、卫生保健、儿童保育以及居有定所。自我就业妇女组织作为家庭纺织工人工会于1972年组建成立,现在在全印度已经拥有90多万名成员。成员们选举她们自己的领导人,以使选出的领导人能够为普通成员的利益高效运营该组织。
举例来说,来分析一下“阳光普照”(The Sun Shines for All)这家公司。这是家营利性企业,由社会企业家法比奥·罗莎(Fabio Rosa)创立,致力于向巴西农村提供太阳能。罗莎调查了位于巴西最南部的南里奥格兰德州的村民,那里很少有人接入区域电网。他发现,几乎70%的家庭每月至少要花11美元购买煤油、蜡烛、电池以及液化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用同样多的钱,他们却可以租用一个包括线路、电灯以及电源插座的简单的家用太阳能供电系统。这样的供电系统不会破坏环境,而且更健康、用途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