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外众筹网站Kickstarter等的兴起,国内也出现了点名时间等采用类似商业模式的网站。朱江的网络私募、点名时间等,都可视为互联网时代与时俱进的金融创新,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顽疾。需要注意的是,国内外的创业者、创新商业模式面临不同的金融监管环境。为了便利中小企业融资,美国在2012年通过了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创业企业融资法案,即“JOBS法案”),放宽金融监管。JOBS法案为Kickstarter等众筹网站提供了制度支持。而在我们国家,企业之间正常的商业借款在实践中也无法得到法律保护,金融行业被过度监管。因此,除了考虑纯粹的商业模式,我们也提示创业者关注在中国特殊的金融法律环境下商业模式相关的制度风险。尤其是,互联网时代好事能出门,坏事传千里,信息迅速广泛传播。创业者须通过商业模式具体结构的变通调整,以避免互联网金融创新触碰刑事犯罪这条火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