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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行业研习 (ID:hangyeyanxi),作者:梁洁雯(华南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研究中心研究生,中国现代化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编辑:卷心菜,题图来源:《隐入尘烟》
在传统的乡土社会,农民以农为生,依赖着土地,世代定居,他们与土地有着密切的关系,他们的生活中也就渗透着乡土的本色。
在中国社会结构转型和现代化市场经济变化的冲击下,传统农村的乡土社会也逐渐向新乡土社会转型。传统的乡土社会出现乡土与现代融合的格局,人地关系发生了改变,农民的乡土观念也逐渐淡化,约定俗成的礼制秩序也受到影响,传统乡土社会的政治结构也发生了转型。
人地关系的转化
在传统的乡土社会,“土”是指土地,农民与土地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依赖于土地作为根基进行谋生。“乡”是指人们在所依赖土地上的空间的聚集,形成村落。由于农业的水利合作需要,考虑到保护的安全因素,小农经营耕地面积小,以及家族成员平等继承土地的原则,中国大多数农民聚村而居,形成了“乡”。聚村而居使得人与人之间联系加强,相互熟悉。熟悉是从时间等多方面经常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使得农民在经常接触中逐渐习得常见的规矩,并流传下来形成“礼俗”观念。
传统的礼治秩序和文化观念植根于农民的人地关系之中。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农业为主,手工业和农副业为辅的小农经营模式,农民离不开土地,土地是他们的经济和情感来源,因此农民重视土地,强调落叶归根,人不离土的传统观念。随着国家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经济体制进行改革,经济收入来源多元化,农业收入低,农民更愿意选择外出务工或者是农村非农业产业发展。形成了与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在农民家庭中,年轻子女进城务工经商,年老的父母在家务农,一个农民家庭可以同时拥有务工和务农两份收入,从而使得农民家庭轻松过上温饱有余,小康不足的生活(费孝通,2012: 2)。
农民流向土地之外谋求生计,从乡下流向城镇,农村劳动力开始流向劳动收益更高的工业和服务业部门,从而减少了农业从业人口。越来越多的土地被闲置,农民与土地的联系逐渐减弱,农民对土地不再那么热爱了,并且想摆脱土地的束缚,因此人地关系发生了变化。
道德观念的转变
由人地关系变化随之而来的是乡土中道德观念的改变,在乡土社会,乡土社会具有熟人社会的特征,道德监督权威的存在和舆论约束途径的顺畅以及人们出于对熟人和熟悉环境的切身责任感,实际上对人们在熟人社会里的越轨冲动构成有效的潜在约束(吴重庆,2014: 220)。随着村庄现代化的推进和城市化的加剧,一方面国家减少了对人民私人生活的干预,另一方面个人作为独立的个体展现了更多的主体性,强调个人的权利与利益,而不重视个人对他人的义务,人容易不具备公民的基本道德素质。
因此,国家干预的减少和个人主体性留下了巨大的社会与道德真空,道德真空也很快被消费主义和发达资本主义的其他实用价值观所填补。其他因素包括公众生活的退化,社区权力几近真空的状态,以及市场经济竞争的优胜略汰和弱肉强食都与传统观念争夺空间,使得个人利己主义迅速膨胀以及无公德个人的形成,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之间发生了断裂。个人无法在社会义务和私人利益之间取得平衡的发展,普通人在新的经济体制与公众生活架构下如何应对这些因素构成了我们共同需要思考的问题。
工业化和都市化导致大家庭解体,个人呈现原子化趋势,核心家庭发展。家庭中孝道观念认为成年子女需要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的逻辑发生了改变,年轻一代不再将养育之恩看得那么神圣,代代之间的相互报答需要有来有往才能维持,传统的养老机制出现了危机。此外,公众舆论在非集体化以来的导向也发生了改变,道德评判标准也发生了改变。赚钱的能力作为衡量一个人的主要标准,人们越来越看重一个人的金钱和权力价值,传统的孝道舆论导向逐渐隐退。
此外,人际关系网络中的熟人关系逐渐陌生化,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更多是通过现实的利益来维系和强化,而不是通过人情,大部分人都追求自己的个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与他人交往。这就意味着农村由人情面子和血缘亲情的关系纽带转变成以利益为主的功利性交往。
传统礼俗文化的淡化
在乡土中国的礼俗秩序,是指村民之间的关系是基于传统的礼仪和道德规范的,这些规范包括尊敬长辈,关心邻里,遵守社会规则等等,这些规则是由村民自发形成并由村民共同维护的,而不是由官方机构强制执行的。
乡村生活主要以传统文化和传统礼仪作为约束的依据,并且世代传承。长此以往,农民对传统产生了强烈的信服和敬畏的心理,发自内心遵从传统,形成了主动服从传统的习惯。如果农村中有人不知礼和不服从礼教,则会被认为不懂得遵守传统规矩,漠视祖辈流传下来的规则而遭到多数人的谴责和排斥。由此,这种传统的礼治秩序对传统的农村社会起着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的作用,村民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而不是独立的。
村民是基于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责任,村民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协商和妥协来解决矛盾和纠纷。村民有着强烈的社区认同感和责任感,村民之间的共同利益是比个人利益重要的。但是由于村民之间的关系相互依存,可能会形成个人势力的抬头和强势力的压迫,并且弱势群体和少数群体的利益遭到忽视和歧视。但是村民容易受传统习俗的影响而观念固化,难以接受外来的新事物观念。
传统的乡土社会是世代聚族而居的熟人社会,随着农民外出的流动性增强,乡土社会的关系由熟悉的向陌生的转变,熟人关系秩序被打破,人与人之间交往靠社会流传的规则逐渐瓦解,转变为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和法律法规。
在新乡土社会,村庄已经成为流动的村庄,大量村民向外流动来寻求谋生的机会,村落成为由老人和妇女的空巢村落,向外流动的村民带来了现代性的文化。村落文化遭遇现代化和市场文化的冲击,乡土文化与现代文化进而相互交汇融合形成分化和多元化,乡村文化的乡土本色渐渐淡去,越来越多的乡土成分如传统的技艺,传统文化,礼仪习俗逐渐消失。
农民传统的乡土文化根基受到动摇,加之中国农村价值生产能力弱化,在外务工的农民觉得家乡变得陌生,找不到归属感,也找不到谋求经济发展的空间。但是受户籍制度的影响,城乡差距逐渐加大,农民被贴上社会底层的标签,农民在城市容易遭受歧视和不公正的待遇。农民被城市排斥在外而限制在村庄内,许多农民向往着离开农村,但是又融不进城市。
那些从农村进入城市务工的农民很难从城市获得归属感,家乡又变得陌生,精神和感情上好像回不去了,那么他们的精神寄托在哪里?失去价值生产能力的家乡是他们的归属吗?我们所期待的新乡土中国理想状态是,在现代化过程中中国农村能为农民提供一种“低消费,高福利”的生活方式,最关键是让农民获得主体感、价值感和尊严感,让他们对未来具有预期。此外,让农村价值生产能力不断提升,抵制社会性价值异化造成的商品拜物教,抵制由于本体性价值缺失所造成的农民精神空虚。在当前基础性价值即温饱问题解决的情况下,重建农村价值生产能力,让村庄成为农民精神上的寄托与归属(费孝通,2012:23-24)。
传统政治结构的改变
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乡村社会中的政治权威体现在由组织和象征符号构成的框架之中,即权力的文化网络。权力的文化网络中的“权力”(power),作者强调是中性词,指“个人、群体和组织通过各种手段以获取他人服从的能力。”(杜赞奇,2008: 4)。具体的内容则有:暴力、强制、说服以及继承原有的权威和法统。而权力的因素则存在于宗教、政治、经济、宗族等各领域关系之中,因而市场、宗教、宗族与水利控制的等级组织以及各种人际关系,是施展权力和权威的基础。通过“权力的文化网络”这一框架,把“乡村社会中多种组织体系以及塑造权力运作的各种规范构成”的文化网络视为国家政权在乡村获取权威和利益的源泉(杜赞奇,2008:2)。
乡村社会中权威体现在宗教和宗族组织中,国家力量只能部分将权威和利益融进文化网络之中。在新乡土中国,国家权力的扩大及深入侵蚀了地方权威的基础。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政权忽视了文化网络中的各种资源,而企图在文化网络之外建立新的政治体系,使得文化网络在国家范围内赋予乡村精英领导作用的能力逐渐丧失。
政府通过建设村党组织治理乡村基层,村官的权力逐渐正式化和制度化,由此逐渐加强了村级组织的行政功能以及权威的合法性的基础。但是乡村政治没有完全被统一的国家行政权或制度化权威所代替,而是通过来自于乡村的并且受国家政权约束的村官来支撑。
在现代化浪潮的冲击下,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开始瓦解,传统乡土文化的影子变得模糊,传统道德失去了存在的依托,乡土的礼仪习俗也逐渐消亡,在新乡土社会的政治结构基础上重建适应新乡土社会生活形态的道德体系,乡村文化和礼俗秩序成了我们需要共同努力和发展的方向,从而为在外务工漂泊的农民找到情感的支撑和灵魂寄托。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行业研习 (ID:hangyeyanxi),作者:梁洁雯(华南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研究中心研究生,中国现代化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编辑:卷心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