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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那些原本是废话的常识 (ID:feihuayuchangshi),作者:叶克飞,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这两天,“女子车位被邻居霸停数月直接焊死”上了热搜。
在湖南长沙某小区,一位刘女士的自购停车位被邻居霸停数月。多次沟通,对方先以不在家推脱,后来甚至要求刘女士先提供车位购置合同。刘女士向物业投诉,继而选择报警,但问题始终未能解决。于是她直接将自家车位焊上铁栏杆,将对方的车封在车位里,要求对方道歉,此举在网络上获得一边倒的支持。对方则表示不会道歉,还认为刘女士非法锁车涉嫌违法。
刘女士的行为违法了吗?没有。律师已经给出答案,根据《民法典》,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该车位如果确实为刘女士购得,那么邻居的行为就构成侵权。同时,刘女士在自家车位上焊铁栏杆,属于行使自身财产所有权的行为。《民法典》第1177条也明确了,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
也就是说,刘女士只要没有损坏对方车辆,就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反过来说,如果对方强行拆除刘女士焊的铁栏杆以挪车,反而有可能构成损毁他人财物,需要赔偿和担责。
不得不说,刘女士干得漂亮。她用完全合法的方式捍卫自己的权利。去年福州有个类似的霸占车位事件,车位所有者的处理方式看起来解气,但却是违法行为,必须承担责任——他雇了辆叉车,将霸占车位者的车子扔进了河里。
许多自诩“理性客观成熟”的人,或许会对刘女士的做法不能接受。只要受害者不是自己,他们就会嚷嚷包容,却不知道这种无视原则的包容就是对恶的纵容。“得理需饶人”并不一定是什么美德,反而很可能会让社会风气变得更糟。
当然,即使干得漂亮,也是很悲哀的事情。这么小的一件事,跟物业投诉没用,报警也没有解决,只能依靠个体自己想办法。而且,随意占用他人车位在当下并不少见,每年引发的纠纷甚至恶性事件都频频见诸于媒体报道。不能充分制止这类行为,无法保障个体应有的权益,才是问题关键所在。
前几年去青岛,某晚去餐厅吃饭,好不容易才找到停车位。旁边有个小区,门口停满了车,而且是直接将路塞死的那种,堵在里面的车根本出不来。我一时好奇,就跟路边纳凉的老大爷聊了几句。
我问他平时都这样停车吗,他说是啊,我说那被堵死的车怎么出来,他说第二天早上上班时,大家就都出来了,我说那也有个先后,如果有人上班早,车又被堵住了,那怎么办,他说那就等等呗,或者头一天晚上尽量晚点回来,自己把车停在最靠外的位置,我说那万一有人晚上家里有急事需要用车怎么办,他说那也没办法啊,我问难道就没有纠纷吗,他说当然有啊,吵架打架都有。
这当然与小区车位不足有关,城市管理方面也存在不作为的一面。同时,个体也缺乏自治经验,遇事总有依赖心理,不懂得如何坐下来协商解决问题。对世界文明史有所了解就会知道,“市民社会”的形成是文明道路上非常重要的阶段,它意味着城市居民会在自治中积累经验,而这种自治能力又会反过来约束和限制权力,实现社会的和谐。如果没有自治能力,只能依赖行政意志,就会在不作为面前受困,造成底层互斗的局面。
老实说,当时我看着眼前小区门口的停车场面,脑子里立刻蹦出“蛮荒社会”四个字。
另一次让我有同样感受的,是前几年自驾出行,在湖南永州遭遇的一次堵车。当时是双向各两车道的路,一下子堵了一个多小时。开到堵车点才知道,仅仅是有一条车道正在施工,如果按照国际通行的“拉链法则”,两条车道的车子你一辆我一辆地轮番通过,只会行驶缓慢,肯定不会拥堵。但结果呢?两条车道的车子互不相让,还有许多司机看到堵车,直接逆行,造成对面两车道也严重拥堵,大家你争我抢,最后的结果就是谁也过不去。
我有一个朋友,陕西某小城人,大学毕业后考了家乡的公务员,后来放弃稳定生活,辞职去了北京。她回忆自己这次人生选择时,说这当然是一个长期积蓄直至爆发的过程,但最直接的导火索是邻居装修。周末不停工,星期天一大早就开工,晚上也不停工,动不动折腾到晚上十点。被搞到神经衰弱的她跟物业投诉过,邻居不予理睬,也报了警,警察和稀泥,而且对她一脸嫌弃,最后还撂下一句“这么小的事情,用得着找我们吗?”
当时她就觉得,自己不能再在这个小城呆下去了,于是毅然辞职去了北京。过了几年,她因为不喜欢圈子,又辞职去了广州。她非常喜欢广州的市井气息,也喜欢人与人之间合适的距离感,但总觉得还缺了些东西,于是又在筹划下一次迁徙。
我很能理解这种迁徙,许多人对生活的理解就是“能填饱肚子能活下去”,其他都是“矫情”,完全无视个体的心理需求。一个女性放弃公务员身份,辞职前往异地,在我的朋友中并不少见,她们无一例外都遭遇了家庭乃至身处社会的巨大压力,都被指斥为“胡闹”“矫情”“适应能力差”。反对者总会搬出那句“哪里都有好有不好”,但却忽视了一个基本逻辑:这个世界上确实没有完美的地方,但确实有高下之分,每个人也有自己的需求和更适合自己的地方。至于“适应”,一个人如果有选择的能力,又为什么要适应那些更糟糕的环境呢?
说起这些事儿,我的很多朋友都会直接来个地图炮,认为珠三角和长三角文明得多。我不否认这一点,经济发达地区确实占据了“仓禀实而知礼节”的先机,但也只是相对而言。真正的问题不在地域之别,而在于人心。不管你身处何地,我们的家庭教育都很难避开功利思维,相比善良、包容、纯真等品质,大多数中国家庭实质上更喜欢强调的是“长心眼”“懂变通”,也希望孩子能“厉害一点”,别太温文。在这种倾向下,孩子大嗓门、滑头,往往都被视为好事,至于“变通”,更多其实是指“钻空子”的能力。
这种评价体系固然是“适应社会”的表现,但反过来说,一个善良纯真的人无法正常生活下去的社会,你觉得它安全吗?前段时间大家追忆天涯论坛的逝去时,有篇文章里提到一句话,大意是“我们这代人到了四五十岁的时候,如果社会不能让我们满意,千万不要抱怨,因为这就是我们的不负责任造成的。”
我也说过类似的话:一代人越是强调“适应社会”,就越会给下一代人带来更难适应的社会。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那些原本是废话的常识 (ID:feihuayuchangshi),作者:叶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