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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通诉魅族专利侵权一事在业内引起了广泛关注,为此魅族还特意召开媒体沟通会,就高通控告魅族侵犯其3G和4G专利之事进行了回应。与诉讼本身一样,魅族对于媒体的回应和解释也同样引起了争议。那么通过魅族的回应我们究竟能否看到哪些是事实?哪些又是避重就轻的扯皮?
通过魅族的媒体沟通会可以确认(魅族自己承认)以下事实:首先是魅族确实使用了高通的相关专利,且专利应该被保护,应该付费。那么我们疑惑的是,从2009年就和高通沟通,历时7年左右的时间,期间还经历了中国高通按照中国发改委的要求调整了授权费的标准且双方达成了一致,但依旧迟迟没有与高通达成授权协议。
需要说明的是,在高通与发改委就授权费标准达成一致后,中国目前已经有包括主流手机厂商在内的100多家企业与高通就此达成了专利授权。可见这一新的标准就是业内认可的不存争议和理应自觉执行的标准。此种情况下为何魅族敢顶风而上?
在此我们惟一的解释就是,魅族自称的所谓专利应该被保护,应该付费的观点不仅是叶公好龙的欺世之举,更与我们国家目前大力倡导的保护创新,知识产权强国的大环境和政策背道而驰。实际上,不仅是高通,魅族从来没有与任何3G、4G的专利持有者(例如华为、中兴、爱立信、诺基亚等)签订任何专利许可协议。而事实上,魅族在其产品中都或多或少地在采用上述某些厂商的专利。
其次魅族承认其专利主要不在通讯技术方面,且魅族不是一个基础核心技术领先的品牌,专利主要在外观设计方面。而众所周知的事实是,基础核心专利才是创新的核心价值,当然我们在此并非否定魅族所谓外观设计专利的重要,但如果缺少了基础核心专利的支撑,其他专利只能是空中楼阁,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从这个意义上看,魅族能够走到今天,高通核心专利的支撑才是根本。而对此,魅族理应心知肚明。即便如此,魅族在长达7年左右时间内仍以各种理由拒绝与高通签订授权协议再一次证明其对于自己所言的专利应该被保护,应该付费理念的叶公好龙之举。
提及不与高通签订专利授权的理由,从魅族媒体沟通会中魅族的回应看,更似一种避重就轻,甚至故能玄虚、绑架用户为其侵权开脱的扯皮。在此,魅族抛出了所谓“黑盒子”的概念,借此说明高通授权的不合理、不透明,但又不能公之于众。但众所周知的事实是,经过之前的反垄断调查后,高通最新的专利授权方案与中国发改委的要求相一致,就是我们前述的标准就摆在那里,何来的“黑盒子”之说?即便有,既然是不能公开(按照魅族的说法既使是在庭审中也未必会被公开),那么在公开的媒体回应会上提出有何意义?让媒体去评判,甚至为自己喊冤争取支持,但却不能给媒体提供确凿的证据(以黑盒子以避之),这不是故能玄虚又是什么?
更让我们感到不能容忍的是,魅族在回应会上竟然称,未来其手机不排除涨价的可能,而这种涨价完全是因为高通不合理的专利授权费使然,言外之意,用户要为魅族手机必须缴纳的专利授权费来买单。其实这里我们想说的是,不要以涨价来要挟和利用用户,毕竟目前在手机市场中,用户可以选择的手机品牌有很多,更为关键的是,魅族手机在今天,无论是品牌影响力、品质等方面并非达到了用户的不二之选,相反,除了魅族之外,用户有相当多的更多、更好的选择。魅族的这种说法实际上是将其放在了用户的对立面上。这不得不让我们怀疑,同样打着为用户旗号的魅族是否像其与高通的专利授权中打着专利应该被保护,应该付费旗号却行叶公好龙之举同出一辙呢?
值得一提的是,魅族的这种行为反衬出其实际上并没有预留出必须要付给高通的专利费用,那么其宣称的始终与高通有诚意的谈判从何而来?事实是,魅族不向高通缴纳专利授权费,就可以以较低的价格对那些按规则行事、尊重知识产权、缴纳专利费的竞争对手构成不公平和不正当的竞争优势,而这不得不让我们怀疑今天魅族取得高速增长背后的含金量(采取不公平和不当竞争)究竟有多少?未来还能走多远?
众所周知,智能手机产业发展到今天已经到了注重专利保护的阶段,这点从这两年苹果、三星、诺基亚、爱立信、华为等大佬之间频频签订专利授权协议和专利诉讼可见一斑,因为这些大佬们都明白只有对于专利必要的保护和维权,才能激发和激励创新,进而推动产业的发展。不幸的是,我们中国的某些企业(例如魅族)依然没有看到这个趋势,甚至是逆潮流而动,并为此百般扯皮,如果无视和任凭这样的企业存在和发展(劣币驱逐良币),最终受损的将是我们的产业、市场和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