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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15:00
钻“仅退款”机制漏洞,专业“羊毛党”盯上电商商家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界面新闻 (ID:wowjiemian),作者:程璐,编辑:宋佳楠,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文章摘要
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电商平台的“仅退款”机制漏洞,成为专门“薅羊毛”的获利工具。这种行为给商家造成了成本压力,同时也引发了对平台角色和责任的思考。

• 💸 电商平台的“仅退款”机制被利用成为专门“薅羊毛”的工具

• 🛍️ 商家面临成本压力,需要寻求解决方案

• ⚖️ 平台应建立完善的处理机制,平衡消费者和商家的利益

过去一段时间,多家电商平台先后发布支持“仅退款”机制,即允许消费者在一定条件下,向商家发起“不退货仅退款”的申请。这本是一项利好消费者的政策,却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手里“变形”,成为专门“薅羊毛”的获利工具。


凭借方便的售后服务和简单的退款流程,这项机制虽在业内颇具争议性,但它的确为平台“拉拢” 了不少消费者,有助于降低购物门槛,打消用户顾虑。


例如针对一些低价商品,销售利润本身极低,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消费者不满意的情况,退还的运费都可能超过商品售价。为了便利双方,“仅退款”规则应运而生。


但界面新闻发现,目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组织的团队,专门利用平台规则漏洞“薅羊毛”,让利润本就不高的商家雪上加霜。


在充分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可以申请“仅退款”的边界究竟在哪里?平台在其中又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仅退款”成“薅羊毛”温床


一位服饰品类的电商商家告诉界面新闻,前段时间他的店铺遭遇了几十单“仅退款”的连续轰炸,每笔订单金额都在500元左右,申请理由多是认为产品与图片宣传存在差距等等。


该商家所售的服装利润并不高,这些既赔钱又赔衣服的订单,一时间给店铺造成了不小的成本压力。


他也曾通过线上平台留言、电话等渠道多次联系消费者退还货款或退回商品,都被拒绝并拉黑,平台申诉也不予成立,无奈之下只能报警。截至目前,警方尚未回复处理意见,倘若继续维权,需要耗费大量时间与金钱成本。


另一位百货品类的多平台运营商家提到,拼多多、淘宝、京东先后支持“仅退款”政策后,他的店铺平均“仅退款”率达到了1%,也就是100个订单中就有一个要求“仅退款”,长此以往损失不小。


一些普通消费者也加入到“薅羊毛”的队伍中。


“我是学生,能免费送吗?”客服反馈常常能收到诸如此类令人无奈的留言,用户最终收到货后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要求退款,只留下商品。上述百货类商家表示,目前低客单价商品是重灾区,因为“羊毛党”认为商家对低价商品追究的概率更小。


通常买卖双方发生售后争议时,都经由平台来认定谁应承担责任,平台扮演着“判官”的角色。在“用户至上”理念的浸润下,平台往往对消费者更宽容,对商家更严苛。


但不少商家认为,平台应建立完善的处理机制,除了参考当事方的描述,还应根据商家的经营情况、买家的 “仅退款”频率等关键标签提高判责准确性,为双方减少潜在的损失。如果平台长期维护消费者而忽视商家利益,最终的消费成本或许仍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不当“薅羊毛”或涉嫌违法


除了个别散落存在的“羊毛党”,界面新闻还注意到另一种有组织的电商骗局,即利用平台漏洞“薅羊毛”。


在相关社交平台上,输入“pdd赔付项目”“死淘赔付”等关键词都能搜到相关内容。简单概括,主要是买家依靠延迟发货或者寻找有漏洞的商品来获取赔付。


目前,淘宝、天猫、京东等平台都有延迟发货的赔付选项,针对这类赔付,有人利用软件脚本,批量扫描那些商家长期不打理甚至被遗忘的店铺。若店铺超过规定的发货时间,用户就可以申请一笔赔付款。


一旦测试成功,不法分子会利用这类店铺链接赚钱,通过社群分发出去,每100块钱的赔付,群主抽成30%,直到耗尽店铺交给平台的保证金。


社交平台截图


去年,上海曾破获一起利用漏洞“薅羊毛”导致企业蒙受巨大损失的案件。当时上海嘉定公安接到某网络电商公司报案称,发现其用户中有存在利用服务漏洞“薅羊毛”的可疑交易,致使企业累计损失达100万元。


该平台此前推出了一项货品质保承诺服务,凡购买商品并完成签收后的三十天内,只要商品有质量问题,就可以无条件退款,还能得到平台发放的100元现金款作为补偿。


警方梳理平台订单后发现,大约有43个账户不仅反复订购后迅速申请退赔,并且上传的质量问题照片存在造假,不少照片未按要求表明所购商品存在的问题,甚至还有照片与所购商品完全对不上号,同样申请退货并获取100元的补偿金。最终,警方锁定并抓获了王某、汪某等分散于多个省市的实施“薅羊毛”诈骗的20名犯罪嫌疑人。


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周金菁律师告诉界面新闻,对于“仅退款不退货”的情况,在与商家协商一致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成立。如果超出以上范围,消费者“仅退款不退货”的行为可能构成不当得利,违反了《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属于违约行为,商家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要求消费者及时退还货物,或者要求买方承担与退还货物的价款等同的损失赔偿责任。


近几个月,各地法院受理了多起“仅退款不退货”的网购纠纷案件,其中不乏买方败诉的案例。例如天津市蓟州区法院别山法庭审结的因“仅退款”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调解,被告赵某最终同意补偿原告商家各项费用200元,并当场履行。


周金菁律师强调,“仅退款”功能的初衷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但有些“仅退款不退货”的行为已经违背了诚实守信原则,违反了法律规定。“只有商家与消费者一起诚实守信,才能共建和谐、公平的网络营商环境。”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界面新闻 (ID:wowjiemian),作者:程璐,编辑:宋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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