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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为你写一个故事(ID: raistlin2017)。头图来自:东方IC。
本文是电影《绿皮书》的影评。
第一部分没有剧透,第二部分有剧透。
虽然我认为这些剧透不影响你们看电影,但没看过电影又不希望被剧透的人,就不要看啦。
1
今年奥斯卡名单一出,和种族歧视有关的电影《绿皮书》成为最大赢家,一时间怨声载道,又是一大片对奥斯卡的唱衰之声。
比如豆瓣有一篇文章这样说:
还有比如我比较熟悉的一个电影自媒体,这样说:
其实本来看到《黑豹》这种毫无智商和逻辑的黑人战狼片能拿到多项提名,我本来也对本届奥斯卡没抱什么期待,不过直到前几天真的去看了今年的奥斯卡最佳电影之后,我改变了看法。
真香。
这电影在西方,权威影评人不喜欢,比如它的Metascore分数只有69分,基本在历届奥斯卡电影中属于垫底。
但这电影,观众很喜欢,在欧美最大的影评网站IMDB上,绿皮书拿到了8.3分的高分。
把前几年奥斯卡奖最佳电影,都远远甩在了身后。
比如去年的《水形物语》,看完电影一直想到“下水道美人鱼”的我,至今搞不懂他怎么获奖的。
还有前年的《月光男孩》,属于那种普通观众很难看得下去的政治正确片。
影评人和其他电影的导演,表示虽然《绿皮书》是个不错的,好看的电影,但它没有承担起奥斯卡应该承担的政治任务,没有把美国根深蒂固的种族问题暴露出来,是在用巧妙的方式粉饰太平。
比如导了《黑色党徒》,同样参赛本次奥斯卡的黑人导演斯派克李,在看到《绿皮书》拿奖了起身就走,后来又用本身看完颁奖全程的方式表示抗议。
他们认为这部说黑人的电影中的黑人,没有成为主角,反而成为白人主角的陪衬,而且这部电影中塑造了一个“因为不了解所以歧视”的普通白人角色,没有针尖对麦芒,是在为“歧视者”洗白。
还有人说这部电影中的黑人,是白人刻板印象中的黑人,这是对黑人的一种歧视。
但说一千道一万,还是逃不过那句话:
“这部奥斯卡电影,没有很好的尽到它作为奥斯卡电影的政治任务,除了好看一无是处。”
我反而觉得这是对这部电影最大的表扬。
这几年,在"BLACK MATTERS"运动下,好莱坞电影越来越左,越来越政治优先。乃至于最近几年,奥斯卡获奖电影中,我很少有看完真的叫好真的觉得好看的。
大前年的《聚焦》可能算一个,再之前的《地心引力》算一个,再往前数可能就要到《国王的演讲》,《老无所依》或者《指环王》了。
我还记得前几年奥斯卡宣布的时候,我的朋友们还激动的同步每一个奖项的得主,打算按照奥斯卡推荐片单去看电影,到了今年,就算是做电影媒体的朋友都懒得看直播懒得写了——因为看到《黑豹》都能拿提名,如果真看到《黑豹》这种电影拿了最佳电影,那估计前天的饭都能恶心的吐出来。
还好没有。
观众喜欢《绿皮书》的原因则很简单——它又好笑又好看。
今年,奥斯卡出现了和前几年都完全不同的景象,因为前几年的《为奴十二载》,《月光男孩》和《水形物语》一出来,都是观众诧异,而这次轮到影评人诧异了。
作为一个半吊子影评人,专业电影爱好者,我个人的意见是,大快人心。
电影始终应该先是好看的,让人类喜欢的作品,然后才是承担政治宣传任务的工具,这是很多吹捧美国电影的人,在表达“讨厌中国电影”时爱说的一句话。
同样的这句话,我觉得也可以送给这几年越来越过分的奥斯卡。
2
《绿皮书》讲的同样也是个和种族有关的故事。
事实上它的片名就取自1936年一位黑人邮差编写的畅销书《The Negro Motorist Green Book》,里面详细记载了会接待黑人客人的旅馆,酒吧,餐厅,它的标语上写着“现在我们可以避免尴尬的自由旅行了”
在马丁路德金的运动之后,这本书已经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了,但那会儿在美国,一个黑人如果决定外出旅行,尤其准备去南方,必须拿一本这样的书。
否则很可能找不到愿意接待自己的酒店,找不到吃饭的地方,还可能被白人围攻,警察刁难,爆打一顿。
因为南北战争后,虽然南方废除了黑人奴隶制度,但黑人始终无法获得和白人同样的权利,那会儿他们实行“隔离但平等”的政策。
比如那会儿公交车上有专门给“有色人种”分离的区域
只给白人洗衣的洗衣店。
黑人和白人隔离开的洗手间。
洗衣店不得接受黑人客人,餐厅不得接受黑人客人,旅馆不欢迎黑人客人。
虽然说起来这叫“隔离但平等”,但隔离是真的,平等基本不存在。就拿上面的洗手台为例,就能看出白人用的东西远比黑人用的那些更好。
下面开始有大量剧透。
所以电影中,主角唐谢利虽然是尊贵的表演嘉宾,但却不能用白人的洗手间,只能去很脏很破的外面解决。
而电影中甚至某些城镇的法律就是:这里晚上干脆黑人不允许出门。
那是马丁路德金在抗争的60年代,是种族冲突最严重最尖锐的一个时代。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电影本可以拍的很尖锐,可以制造出非常多的冲突,可以像《被解救的姜戈》一样,压抑整场,最后用大量的血浆来一个大爆发,可以多拍黑人的苦难,拍白人的原罪,做成一部苦大仇深的政治正确电影。
那样也可以拍的好看,但我更喜欢现在这样的处理方式。
导演彼得法雷里把它拍成了一部喜剧,而且是近几年全球范围内,不可多得的高级喜剧。
之所以说它高级喜剧,是因为它的笑点不是通过谐音梗,不是通过装疯卖傻,不是通过屎尿棍黄段子带来的。
它的笑点源自角色错位,是那种看的时候嘻嘻哈哈,笑完之后会记得为什么笑,继而引发你思考的喜剧。
我们的刻板印象中,白人受过更好的教育,黑人四肢更发达。有钱老板一般更受尊敬,而拿钱的小弟一般被人看不起。
但在这部电影里,完全反过来了。
电影中的白人,是夜总会看门的小混混,挺着个大肚腩,没受过什么教育,在夜总会关门后无钱可赚,只能和人打赌比赛吃热狗,通过一顿饭吃26个热狗,赚取50美金的赌资。不然就会没办法养他妻子和两个孩子。
而黑人,则是个音乐天才,刚会走路就会弹琴,17岁就拿到音乐博士学位,在俄罗斯深造,是那里第一位黑人留学生。他两次去白宫演奏,是可以一个电话打给肯尼迪总统的高阶层人群,是当时美国最有名的黑人钢琴家之一。
其实这样的角色错位并不少见,比如屌丝进入上流社会,比如外星人被当猴耍,都是不错的喜剧,但《绿皮书》和他们不同的是,它是真实的事情,在一段有据可查的历史里。
所以许许多多细节都来得更为真实——而且你也知道它是真的。
本来把这样两个人放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让他们不同的生活习惯发生冲突就已经很有意思了,但电影显然不止于此。
真实的就是,在那时候的美国,像钢琴家唐这样,举止优雅、谈吐得体的,认识总统的黑人,并不会得到尊重。无论是电影还是现实里,作为老板,着装更考究,谈吐更得体,受过教育的黑人钢琴家,去哪都会被歧视。
而他的司机,一位没钱,易怒,没怎么受过教育,一个夜总会看门的混混,却去哪都备受尊敬。
这种黑人和白人,老板和员工的错位,制造了电影绝大多数笑点。
但这些笑点笑完,又能从白人无奈的表情和黑人不断隐忍克制的目光中,看到满满的心酸。
不但他得不到尊重,就连那时夺取NBA总冠军的波士顿凯尔特人队,到了南方,一样不能和白人一起用餐,必须去更破更旧的黑人专用餐厅,专用厕所,专用旅馆解决。
而且电影有很多细节表示,他其实一直没有和自己黑人的身份和解。
因为他从小不是在美国长大,和他的那些“Brothers"没有共同爱好,他不知道黑人明星,不喜欢黑人音乐,之前没吃过黑人都爱吃的KFC炸鸡,对自己那些正在干农活的同胞也并没有多大触动。
白人不接纳他,黑人他也找不到归属感,所以钢琴家很孤独,只能一个人一天喝一整瓶烈酒然后在半夜发呆。
这些没有归属感,无法融入任何一个群体的黑人,至今都是美国社会的一个死局。
这也是许多美国黑人评论员讨厌这部电影的地方,他们不愿意正视这样一群黑人的存在,他们认为也希望所有黑人都能支持他们,不要去融入美国社会,也认为这种融入是对历史的背叛,是一种耻辱。
但我觉得从这里来看,这部电影就已经超越种族的话题,上升到了人生而孤独的层次。
电影中,钢琴家最终选择去黑人常驻的酒吧弹奏一曲他以前从来不会弹的JAZZ(JAZZ是黑人音乐的代表),彻底和自己黑人的身份和解。
那里的黑人对着他的钢琴声欢呼舞蹈,气氛远比之前给白人演奏时来得欢快热烈吗,钢琴家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在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电影的HAPPY ENDING,又是俗套的“黑人比白人素质高”的政治正确结局时。
他们在酒吧外面就差点被黑人混混抢劫。(抢车还是埋伏起来攻击人不能确定。)
仿佛在告诉你:哪有那么容易。
3
所以电影在说什么?
你可以理解成黑人中有坏人,白人中也有好人;也可以理解成“人生而孤独,达成平静的第一件事是要和自己和解”。
但首先电影说了一个好故事,让人看得爽了,让你在这个半真实的故事中,自己去感悟,而不是直接说给你。
这应该是电影最首要的一个元素。
我喜欢电影中一个细节。
一个是钢琴家穿着整齐的西装,待人礼貌的去酒吧喝酒,结果被一群白人围攻,他们愤怒地说“是谁给你戴上这么可爱的东西”,而钢琴家不知所措,只能连连后退。
如果一个白人有这些特质,那他一定是个很受欢迎的,高雅得体的人,但钢琴家却因为这些应该被人赞美的特质,被白人攻击。
说明这些特质并不是让人喜爱的关键,人们不是因为黑人粗俗而不喜欢黑人——在那个大环境下,如果一个黑人不粗俗,甚至比白人还优雅,反而会受到更多歧视和攻击。
他们希望黑人就像黑人一样生活就好了,不要试图突破他们的阶层。
如果突破阶层是罪的话,那那些从小就和白人一起长大的黑人,又怎么找到自己的身份呢?
所以在一个雨夜,在又一次两次三次四次被羞辱,甚至连司机也说了难听的话以后,钢琴家彻底爆发了:
语毕,潸然泪下。
孤独吗?
太孤独了。
在一个无人可说的环境中长大,没有人把他视为同胞,他所掌握的那种语言,以他的身份无人可说,于是他成为整个社会的一个异类,所有人都觉得钢琴家属于“他们”。
一个人如果哪里都不属于,他就完全自由了,但他也完全孤独了。
而孤独是能要人命的。
(剧透结束)
4
电影《巴别塔》中东京的聋哑少女,在社会边缘游离,母亲早亡,父亲忙于工作,她口不能言,孤独到无法诉说自己的孤独,只能以肉身陈述。
同初识的少年用威士忌送服迷幻药片,对不良青年脱下内裤,试图让牙医抚摸自己的身体,最后对前来调查母亲死亡事件的年轻警察赤身裸体。
每一次陈述后都更孤独一点,每一次陈述都比上一次失败地更彻底。
初识的少年最后在舞厅的红蓝灯光中吻了别人,牙医愤怒地喝令少女离开,就连最后得年轻警察也只是递给她衣服,目光没有在她干瘪,瘦削的身体上停留半秒,悄然离开。电影的最后,少女赤裸着扑进父亲怀里痛哭。
镜头渐渐拉远,终于这扇窗户也成为深夜东京城万千灯火中的一点,或明或暗的画面里,成千上万人在别离,彷徨,痛苦,以活生生的姿态演绎着汪峰套路式歌词中的种种套路。
那几乎是我所有电影中最喜欢的一个镜头。
那时天下人的口音语言一样,于是在平原上他们商量建起一座通天的塔来。
耶和华见人如此,晓得今后将不再有他们做不成的事了,就下去变乱了他们的语言,又使他们彼此分散在世上。
——《圣经·创世纪》第十一节,巴别塔。
从此之后,孤独成为了人类另一重原罪。每一个人成为一个国家,遍布疆界和关卡.
语言,无论它是否能够被流畅地说出,都成为障碍,我们很不容易彼此听见,听见了也无法彼此懂得,懂得了也难以彼此应答。
汪海鸣在诗里说:
别听我说话
言语是为你的双耳建筑的楼阁
别听我说话
若你妄图捕获我胆怯的真实。
再回到现实里。
学语言时我们常开玩笑,说如果古人不作死修这个塔,我们也不用背单词背得这么辛苦,阴阳中性,六个变位。朋友也幽幽地说那她也不会和她的外国男友分手。
他说的段子她笑不出,她想吐槽的点他不懂。这种时候才发现如果做不到真正完全融入别国文化,语言再好也是白搭。甜蜜期过后,两人都陷入到无尽的孤独之中。虽然还相互喜欢,但再也找不到在一起的意义。
世上的事大抵如此。
世界上一切无疾而终的爱情到了最后都是一个交流的问题。
从每天有说不完的话到“早安”,“午安”,“晚安”,“吃了吗?”,再到最后相顾无言,无法交流。
和最亲的人无法交流,所以孤独。
不仅如此。
1888年,一生贫困孤独的梵高和高更发生剧烈争吵,高更大怒离去,梵高一个人失控地割下自己的耳朵,以对抗越来越巨大的狂躁感,孤独感。两年后,梵高在麦田深处画下自己最后一幅作品《麦田里的群鸦》,开枪自杀。这是无法与整个时代和解的孤独。
梵高的画作适合在夜里看,情绪浓郁地就快要在纸上化开
1889年,尼采在都灵的一家酒店门口驻足。他的目光被酒店外的一个马车吸引。不远的地方,停着一辆小马车。马车的车夫遭遇到了一匹倔强的马。不管车夫怎么喊叫,马匹根本没有要移动的意思。最终,车夫失去了耐心,拿起了鞭子,朝马匹打去。尼采见到此番情景,挤进人群,冲到马匹跟前,阻止住马夫,抱住马的脖子,痛哭起来。
“我那可怜的受苦受难的老伙计啊。”
之后这位和时代格格不入,桀骜不驯却一生孤独的天才彻底精神错乱。这是独立于整个人类之外的孤独。
都灵之马
还有广为人知的费米悖论。
银河系之中有超过1000亿个恒星,宇宙中有超过1000万亿颗类地行星,如果说其中没有一颗行星上出现过文明,这是扯淡。事实上,据概率估算,可观测的宇宙中,可能有100亿个文明,而银河系中可能就有超过10万个智能文明。
照这样说,银河系应该是一片嘈杂。
然而这么多年来,地球上的人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听到,来自地外文明的信息为0,宇宙对人类依然像死一般的安静。
这还不是最奇怪的地方,更奇怪的是宇宙已经有200亿岁了,那最早出现的文明可能科学技术领先我们一百多亿年。
你要知道,1000年前,甚至人类还没发现南美洲,那100多亿年是什么概念。
既然领先我们一百多亿年的文明都没发现我们,那最大的可能应该是:
宇宙中根本没有文明可以越过数万光年的鸿沟,文明到了一个瓶颈后就不再发展,最后只能在自己的星球上等待着灭亡的到来。
人类像从出生起就被关在自己小房间里的孩子一样无助,默默出生,默默生长,最后默默灭亡,连看到二向箔的机会都没有。
和曾经嘲笑过的恐龙没有区别,最后都会烂死在这片土地上,而大部分人在烂死之前,甚至从没在这片土地上有过一座自己的房屋。
这是全宇宙所有智能生命的终极孤独。
人类个体所能体会的最大孤独
我也不喜欢孤独,我喜欢契合的灵魂间的碰撞。台风来的时候写过下面这些句子,也不知道送给谁,就送给读到这篇文章的你们吧。
下班后我跑着去见你。
我跑过肆虐上海的台风,一阵大风从后面划来,树叶上的雨水都落在我身上。
我跑过夏日将晚未晚的晚霞。太阳被乌云遮住,依然咆哮着把所有云朵都染成红色。
我跑过叽叽喳喳的男女,男人压低声音,对女人说“我一个月能拿这个数”,然后两个人一起窃窃地笑。
我跑过地铁安检员,他们有气无力地说着“麻烦配合一下配合一下”,然后用手摸一摸我的包,想要摸出点什么。
我跑过地铁上浓妆艳抹的女人,跑过手扶梯右边静滞的人类,跑过散发着发腻甜味的面包房以及西装革履正钻进跑车的男人。
我跑过牙牙学语的婴儿,跑过雨幕中无数人依靠着的中金大厦,跑过大厦下闪烁的霓虹灯以及霓虹灯旁叫卖着劣质雨伞的老太太。
我跑进雨中,我跑过日落,我跑进夜里,一直跑过整个世界的末日想见你。
我想见你,向你说我的孤独。
“我的孤独就像一个人类经过另一个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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