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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7 09:37
顶流门前是非多,300万人围观王一博起诉诽谤者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贵圈-腾讯新闻(ID:entguiquan),作者:甄晃


顶流门前是非多。近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受艺人王一博委托,将6名侮辱诽谤者告上法庭。这场官司的相关微博话题阅读量达到3.4亿,10分钟的庭前会议录播视频,播放量超过300万次。


过去遇到类似事件,粉丝组织通常会与“黑粉”划清界限,强调“少数不代表全部”,主张“极端黑粉开除粉籍”。但现在,对于“为大家出头的人”,粉丝群体内往往会出现“同仇敌忾”的声援。


如果根据公开数据给明星名誉权案件的被告方画像,这些在网上“激情开麦”的意见领袖多为青少年,其中大部分是在校大学生。北京互联网法院去年12月发布的一项报告显示,在涉网侵害名誉权案件中,青少年实施侵害名誉权行为的情况比较普遍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朱晓磊告诉《贵圈》,侵犯名誉权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公众人物进行侮辱,比如人身攻击、谩骂等;另一类是对公众人物的诽谤,捏造不实的言论来进行刻意的散播,从而降低相关艺人的社会评价。“不管是什么事件,只要突破了容忍的边界,都应该去起诉。”


王一博起诉侮辱诽谤者案开庭两天后,杨紫的同类诉讼也开庭了。此前提起过类似诉讼的还有黄晓明、郑爽等诸多明星艺人。但艺人团队普遍认为,这类官司可以提供一时的震慑、一项具体事实的澄清,但“也就一段时间的作用,周而复始,没法根除”。


不过,这种情况正在改变。随着相关法律的完善以及新技术在取证等环节的运用,明星维权的“阻碍”正逐步清除,案件处理也愈发高效。律师们渐渐摸索出标准化的解决方案,也鼓励明星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权。


在千万“雪花”中选择被告


当你看到粉圈之间互相辱骂攻击时,可能会困惑两件事:第一,为什么这些人的语言能如此毫无底线?第二,明星即便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告的过来吗?


很多明星都受到过网络暴力之苦。低俗字眼辱骂造谣、被p遗像、被私信鬼图,甚至波及家人受到侮辱诅咒。张艺兴妈妈曾在微博感叹,不明白“最疼爱的儿子为什么要被人恶毒的诅咒和嘲讽”,“他到底做错了什么?只因为他的职业是艺人吗?”面对攻击,有的艺人选择关闭社交平台的评论功能,黄子韬更是在去年11月5日宣布退出微博,主动放弃了这个流量巨大的舆论阵地。


也有明星正面回怼出言不逊的网友。比如热依扎,这位拥有524万粉丝的艺人,曾因连续转发100多条攻击她的微博名噪一时。但单枪匹马与舆论作战终究无法解决问题,更有效的维护名誉权的方式还是诉诸法律。


从2009年接触到第一起明星维权案以来,朱晓磊明显感受到近年来相关案件数量的增长。2019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网络侵害名誉权纠纷1075件,其中涉及明星名誉权案件共计125件,占全部网络侵害名誉权纠纷的11.63%。


▲图片来源: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的《“粉丝文化”与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问题研究报告》


通常,明星团队会因为某一具体侵权事件找到律师,但能否起诉由律师判断。“至于起诉谁,从专业角度来看,全网发布的内容哪个最严重、哪个最典型,锁定了以后,(律师)就告知艺人,艺人基本上也会尊重律师的意见。”朱晓磊介绍,虽然一些坐拥百万粉丝的账号令明星团队不堪其扰,但能否构成侵权、是否达到起诉标准,不能只凭借明星的个人感受决定。


作为公众人物,艺人需要去容忍一定限度的言论。“比如别人说你演技不好,或是对你在公众场合一些不当行为进行的批评,甚至这个批评有些过激,都应该是公众人物容忍的范畴。”朱晓磊说。


“嘲羊区bot”是粉圈著名账号。2月中旬,这个张艺兴黑粉中的KOL为了庆祝粉丝量突破100万,还发起了一轮现金抽奖活动。很多关于张艺兴的嘲讽段子、黑图截屏都从这里产出、传播,甚至很多本不关心张艺兴路人都将其作为“快乐源泉”。



张艺兴起诉过不少黑粉,但在公开披露的案件信息中,“嘲羊区bot”始终没有被列为起诉对象。比照其内容不难发现,这个账号对内容尺度的把握,始终踩在“评议边界”上。


相比之下,粗暴的辱骂、低级的造谣显然更容易被视为侵权。朱晓磊向《贵圈》介绍,在所有相关侵权言论中,律师首先会看点击量、转发量、点赞量以及截屏转发量,数量越大意味着侵权程度越严重。


此外还要追踪“原发”是否有可靠的信源,这个来源是否合情合理。值得注意的是,转发侵权言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也是转发的”“内容是在别处看到的”“我复制粘贴的”——律师介绍,被告的常见“甩锅三连”,在庭审中不构成免责条件。


“互联网是有记忆的” 从不是一句空话


实际诉讼中,超过80%的被告到庭后都会主动认错,主动致歉,恳请原告谅解。


选定违法账号后,“锁定ID背后的真人”才是对律师真正的考验。


有大量被告以失忆来对待诉讼。他们一边删除过往侵权言论,一边哭诉“我做错了什么”,对历史截屏也拒不承认。不过,“互联网是有记忆的”从不是一句空话,在一定时限内,历史信息依旧可以“回捞抓取”。2017年6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如今,随着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运用,律师登录相关软件再进行截屏等操作,取证过程无法篡改,相关数据可无缝连接到主审法院,也大大提高了这类案件的审理效率。一般情况下,取证工作一两个小时内就能完成,起诉也大多只需要两个工作日。从立案到出终审结果,通常需要六个月左右。


朱晓磊介绍,实际在名誉权诉讼案件中,超过80%的被告到庭后都会主动认错,主动致歉,恳请原告谅解。“他致歉了,停止侵权了,承诺再也不会发布侵权言论了,不仅不针对我们的权利人发布,而且不针对任何人发布侵权言论。”考虑到大多数艺人名誉权案件的被告都是未成年人,在处理有些人身攻击些案件时,艺人团队亦会通过非判决方式庭外解决。


2020年1月,受艺人郑爽委托,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将“文春指定白莲花”等三名微博用户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粉丝结怨的原因很具体——两位女艺人撞过衫,又在机场偶然同框,引发粉丝大战。直到事态升级,辱骂过火,郑爽决定起诉。


而后又传出“双方决定私下和解,被告一方的粉丝群集资为被告凑齐9万赔款金额”的消息。负责主理此案的朱晓磊向《贵圈》澄清,谣言传出时并未达成庭外和解,赔偿金额更是无从谈起。2月26日,星权公布案件简讯,指出“基于涉案三名被告及时停止侵权行为的纠错态度,主动致歉的诚意以及在校学生身份等因素,郑爽女士决定以非判决方式终结此次维权诉讼,以给三名被告(在校学生)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其后附上了三人的手写道歉信。


▲微博“文春指定白莲花”的致歉信(图片来自微博)


告还是不告,都是压力下的选择


起诉是因为造谣诽谤确实会影响艺人心理状态和商业价值,不起诉则是考虑到漫长的诉讼期,性价比不高,话题反而扩大发酵。


针对严重的名誉侵权案件,尤其是诽谤类名誉侵权案件,律师基本上都会支持艺人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一方面,有些谣言真假难辨,哪怕艺人站出来回应、澄清,网友也未必会相信,时常会形成两方信息对抗的局面。到底哪一方说得对,法院的判定才具有权威性。对于这类不实言论造成的诽谤,艺人基本都会坚持“要一份胜诉的判决”。


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案件公示对法律意识不强的粉丝来说,也是个强化法制观念的过程。中国三大互联网法院本身就是新鲜事物,它们出现后才将涉网络纠纷统一纳入进来。互联网法院的主要特征是全网直播,异地网络开庭,这种庭审模式的变化,也在客观上起到了普法作用。接触过许多被告后,朱晓磊发现很多人法律意识淡薄,“他们觉得网络是虚拟的,他是隐在背后的,没有人知道。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被王嘉尔起诉过的黑粉“银河舰队小组长”,在经历了一年多的应诉后发表长文,感慨学习到了相当多关于名誉权纠纷的法律知识,甚至可以搞一个饭圈普法小天地:“名誉纠纷权,只要明星想告,哪怕骂了几句‘糊X’那你也会输,骂人是不对的,法律不看起因,哪怕对方粉丝先攻击甚至骂得更难听。”


“网络环境对于大流量的明星粉丝并不友好,很多情况下我们没办法讲理更没处反驳,在遇到网络暴力的时候似乎只能以牙还牙。而这种互相攻击的境遇里,就极其容易气急攻心,战火升级,造成道德屏障脆弱或者缺失。”银河舰队小组长写道。


实际操作中,告还是不告,仍然是明星团队需要再三斟酌才能做出的选择。告的原因很简单:辱骂言论和黑料过载会对艺人心理状态、团队气氛产生负面影响。黑料和谣言拉低艺人的好感度,甚至影响商业价值。但更多时候,他们宁可放弃诉讼——漫长的诉讼过程,每一步都可能产生新的热搜话题,导致谣言进一步扩大传播。


“秃鸡”是贬损性的词吗?“插刀”是什么意思?整容了吗?“离婚遭打脸,之前疯狂卖人设”解释一下?2019年9月,杨幂与网友詹某的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庭审。这是一次典型的明星名誉权纠纷案,既有明星绯闻,又充斥着奇奇怪怪的饭圈用语。一个月后,这次公开庭审被剪辑整理成音频意外走红。在B站,名为“杨幂告黑粉庭审视频爆笑cut”获得494.5万播放 ,光是弹幕就有 2.3万条。



这是一场意料之外的次生灾害。更何况很多时候,打官司这件事对艺人来说没有实际收益——即便胜诉了,当对方拿出贫困证明、家人的病历时,艺人往往会选择免去其相关赔偿。“考虑到精力成本,(想达到)起警示作用的目的”,发布声明成了多数艺人团队遇到此类事件时最现实的选择。


几乎不会有艺人出于对赔偿费的需求而提起诉讼。2015年,李易峰起诉豆瓣黑粉,提出的赔偿金额是人民币1元,其代理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举“是想证明李易峰并非贪恋钱财,只是想挽回尊严,得到一个艺人应有的尊严。”


起诉对粉圈的警示作用


无论是引战一方偃旗息鼓,还是转向一种更隐秘的方式“内涵”,造谣与诽谤终究得到了打压。


王一博起诉6名侮辱诽谤者之后,事件走上了意料之外的发展方向:6人之一“帅哥的老母亲”,一度将ID改为“肖战的老母亲”——似乎认为这样“捆绑”就可以博得“官方营救”。这一举动违反大多人的普遍认知,却是一部分粉丝的流行观念。


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的《“粉丝文化”与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问题研究报告》显示,他们在涉诉后会展现出与线上截然不同的“畏惧”状态。没有ID的掩护,多数被告选择回避互联网法院的公开审理,家长成了委托的诉讼代理人。


也有人大张旗鼓,把诉讼当成一场“团建”。在郑爽工作室公布律师声明后,被点名的吴宣仪大粉“文春指定白莲花”发布了一条带有挑衅意味的微博。留言区追随者一片欢呼。尽管这条微博随后被删除了,但相关话题下依旧有3400多万的阅读量。


被张艺兴起诉的黑粉“猩妃”在诉讼信息公开后,开通了微博打赏,筹得金额36964.82元。支持者纷纷解囊相助,借此表达对明星起诉行为的对抗。后来主审法官援引“任何人不得从其违法行为中获利”的法律条款,在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维权成本1.3万元外,对其所获“打赏”全部没收。 


▲“猩妃”开启微博打赏(图片来自微博)


这恰是艺人团队和代理律师所需要的一场胜利,后来还作为典型案例,在各种娱乐法论坛上被频频提及。“这个案子侵权行为比较严重,不仅判赔的金额相对较高,而且所有的打赏金额都被罚没。这是第一例类似案件,因为这是非法所得。至于被告对权利人的责任,在罚没之后还要继续承担。”朱晓磊解释。


然而粉丝间的战斗并未随着案件而终结。但无论是引战一方偃旗息鼓,还是转向一种更隐秘的方式“内涵”,造谣与诽谤终究得到了打压。这一案件的处理,在粉丝圈引发强烈关注,也必定会成为有效的普法案例。


至于仍在受理过程中的王一博案件,粉丝在交锋中已经学会自觉带入法律语境。至少,在一些微博评论中,粉丝不再谩骂,取而代之的是一张绿底白字的图片,上面写着三个字“法庭见”。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贵圈-腾讯新闻(ID:entguiquan),作者:甄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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