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提示信息

扫码打开虎嗅APP

从思考到创造
打开APP
搜索历史
删除
完成
全部删除
热搜词
2020-09-04 09:45
越来越多的恶性事件里,“有罪的”都是受害者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新周刊(ID:new-weekly),作者:陆一鸣,题图来自《摩天大楼》剧照


“嵩县男子当街打死前女友”事件,大概是这两天最令人愤怒的一条新闻了。


早在警方通报出来之前,记录下行凶现场的视频就已经在网络上热传。视频中,该男子连续3分钟向被打倒躺地的女子施虐,多次脚踢女子头部,并拾起附近的雪糕筒路障大力投掷女子头部。


这一事件的确有不少值得气愤之处。


比如说,案发地点并不偏僻,就在车来人往的大马路上,但该男子持续施暴将近一分钟时,才有人出来阻止;再比如,行凶者被警方带去指认现场的时候,还面带着微笑。



但最让人感到无语的,还是这件事的后续。


悲剧发生后,网络上迅速传出各种流言,称二人分手是因为结婚的彩礼钱谈不拢,甚至直指是“女方拜金”所致。


这就逼得受害人的家人朋友,忍着悲痛出来回应。明明是被伤害的一方,还得向网友们拼命解释——受害者真是清白的。



这实在是太离谱了。


“你没错,那为什么被打的是你?”


然而,这样匪夷所思的一幕,也曾发生在另一位被前男友夺去生命的女孩身后。


两年前,浙江慈溪发生了一起闹市杀人案,一名男子在商场用割喉的方式将一名女子残忍杀害。


受害人生前曾是当地一名小有名气的舞蹈老师,在短视频平台拥有40万粉丝,因此这起惨案又被称为“慈溪网红女教师被割喉案”。


至于这位受害者被泼过什么脏水,从受害人哥哥的回应中就能看出来了,与这次嵩县的案子简直如出一辙。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就在前两天,2020年8月31日,慈溪割喉案罪犯已被执行死刑。



但执行死刑当日,罪犯家属围堵了受害者家。据报道,警方已约谈罪犯家属,并对其进行教育。/红星新闻


事实上,恶性事件发生后,受害者一方(本人或家人、朋友)出来澄清,俨然已经成为一个固定流程了。


前几天有网友感慨,“最近刷微博都感觉不是在刷微博,是在击鼓鸣冤的公堂大门口站着。”这对于寄希望于舆论关注,来推动事情解决的当事人来说,也是如此。


为证明只吃了一碗凉粉而被迫开膛破肚,是网络升堂第一步。


问题是,我凭什么向你自证清白呢?/《让子弹飞》


身为女性的受害人,往往要面对这样的诘问——


你有没有拜金?有没有出轨?什么,你根本不认识那个人,那你有没有衣着暴露?深夜出门?


去年六月,一名女子在深夜莫名遭男子殴打、拖行的监控视频在网络上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在人们还对女子下落一无所知的时候,就已经有“人上人”发表了高见——“凌晨,绝大多数的正常人都在家睡觉。在外面瞎混的人,少几个也无妨。”



事后被证实发生在大连,二人素不相识。


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一旦行凶者与受害人曾经产生过情感,哪怕早已分手、离婚,也不妨碍网络法官们空口鉴婊。


还记得两年前轰动一时的“路虎女车主被烧案”吗?


2018年3月,安徽芜湖,一条商业街附近发生了惨烈的一幕。一辆红色的路虎SUV车燃起熊熊大火,直到被烧成框架,车内有一男一女两具烧焦的尸体。


有人关心的是车里人的安危,有人关心的是这车是不是“小三座驾”。/紫牛新闻


据芜湖市公安局官方通报,两人生前曾系男女朋友关系,后因情感不合分手。案发前夕,男方一直尾随、纠缠女方并要求和好,遭到拒绝后取出汽油,与女方同归于尽。


该事件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后,尽管路虎女车主的家人已经反复出来澄清,“女方家境很好,车是自己买的,与男方毫无关系”,还是拦不住好事者继续揣测:你不图他的钱,就一定是图他的人。



这种论调,到了“杭州杀妻案”也没消失。


除了“化粪池警告”,这届网友贡献出的神奇言论还有,受害者来女士“把钱看得太重”“太斤斤计较”“没把现任老公当成自己人”……


更有甚者,将这桩惨案描述为一个通过拆迁一夜暴富的普通女工,贪图许某的“高大帅气”,最终招致杀身之祸的故事。




网友教你重新定义高大帅气。


在这些人看来,你没错,那为什么被打/被猥亵/被杀害的人是你?


“受害者有罪”这口锅,没人逃得过


从杭州杀妻案到嵩县当街杀人案,恶性事件来来去去,“受害者有罪论”从不缺席。


尤其是当受害者为女性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个巴掌拍不响”的声音,更是想听不见都难。


如果你经常刷短视频平台,想必也会在一些“男人打女人”的视频下见到这些言论——


“清官难断家务事”


“深爱女人的男人舍不得打,如果打了一定是女人出轨”


“肯定是女人有问题,不然不会挨打”


从始至终就没有一个人想过,打人是不对的。





发布时间相差无几的两条评论,点赞量对比悬殊。


然而,如果你觉得只有女性受害者会被如此编排,那就大错特错了。“受害者有罪”这口锅,没人逃得过。


就拿上个月全民关注的“抚州连环杀人案”来说吧。


受害者家属康女士,如今不仅要面对失去父母,外甥在ICU抢救的惨痛现实,还要面对网络上的流言蜚语。


在这起惨绝人寰的案件中,行凶者曾春亮潜入受害者家中,拿出准备好的凶器将康女士的父母双双杀害,将她7岁的小外甥砸成重伤。


而曾春亮第一次被发现潜入康女士父母家中时,就曾在用螺丝刀抵住康女士母亲喉咙,并扎穿康女士哥哥手指后逃窜。


正是这段与凶手狭路相逢的经历,让网络流言有了发酵的空间。


有人煞有介事地说,杀人犯与这家相识,还给被害人儿子(康女士哥哥)顶过罪。



有人在这一版本的基础上添油加醋,说得有鼻子有眼的——



还把凶手描述得极尽可怜——


替人服刑十来年,一个子儿的辛苦费都没讨到,反而要赔钱求人家撤案;相反,受害者一家则被塑造成一副得理不饶人,翻脸不认人的冷血嘴脸。



说得这么详细,这人该不会是趴在受害者家的床底下亲眼所见吧?


结果呢?



就这?


难怪康女士在微博上哭诉,凶手是用凶器伤人,而这些人是在用他们的疯言疯语“杀人”。


最后,受害者一家还是得出面逐字逐句地反驳,所谓“凶手曾替受害人家属顶罪”之说根本是无稽之谈。



这实在是太无奈了。


别忘了,这人在逃逸期间还杀害了一名驻村扶贫干部。


有关这名受害人的流言就更离谱了,说是分配不公导致凶手怀恨在心,可曾春亮5月份刚出狱,就算扶贫哪扶得到他头上?


到最后,制造谣言、传播谣言的人没说一句抱歉,反而是指出不实传闻的受害者家属被传谣的人倒打一耙——“你真不值得我在微博上为你们转发”。



这叫什么事啊?


不负责任的揣测,是把枉死的人又“杀死”一次


不知道你发现没有,即使在是非特别分明的事件中,也总有些人特别能挑刺。


杭州来女士确认被杀害后,坊间曾传出“许某某前妻所生的儿子需要婚房”的传言。


于是,就有好事者顺势脑补出“是来女士不肯把房子给许某某儿子,才导致许某某铤而走险”的案件隐情。


从而大胆开麦,“一人一套房不就完了?这下好了,把命搭进去了吧”。



同样地,这样的人也会嫌谭松韵索赔500万实在太多了,不懂“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就差没把“活该”俩字说出来了。



说真的,没有同理心的人,在慷他人之慨的时候都可积极了。


然而,被网络法官们上下翻飞扔出去的断案竹签上,来来去去写的无非就是“没谈拢”三个字。


某企业高管涉嫌性侵幼女?这种身家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一定是封口费没谈拢;


无缘无故被凶犯入室杀害?他怎么不去别人家呢,一定是你们把他逼急了;


被恋人杀害的,就更好定罪了。不是出轨了,就是骗人钱了,反正打你就是你有罪。


为什么每次发生恶性事件,“受害者有罪论”总是如影随形?


在一些人眼里,“太漂亮”也成了一种罪。/《摩天大楼》


当部分人拿凭空捏造出的“彩礼纠纷”为极端暴力洗白时,实际上反映出来的是一种自保心理。


人们很难接受看似安全的社会也会无端出现恶性事件,如果能给这种事件分配一个说得过去的缘由,就可以避免这种风险。


而这样的认知,往往会导致施害人的完美隐身,而将重点偏移到被害人身上,寻找被害人的错误。


心理学上通常将这种心理称为“公正世界谬误”。


就像有的人会指责被性侵的受害人穿得太少,是在潜意识里强化这样一个意识——


ta被侵犯是因为穿得少,而我穿得不少,所以不会被侵犯。仿佛这样,就可以将自己和危险隔离开来了。


别傻了,这些人讲的道理,根本就是相互矛盾的。


会不会被性侵,跟穿得多少毫无关系。/《摩天大楼》


就拿最常见的“求爱/求复合被拒杀人”来说吧。


拒绝得太直白,他可能恼羞成怒杀死你;含糊不清地婉拒,也可能会被认为是在“吊着他”而杀了你。


总之,当施害人本身就是极端人格,被动的那一方是否会被杀害,根本就不是自己能够决定的,有时候你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而将不负责任的揣测,作为“案件隐情”广泛传播出去的做法,对受害人及其家人来说,无异于“二次施暴”。


毕竟,“受害者有罪”的潜台词,就是“施害者情有可原”。如果你做不到停止苛求一个“完美受害者”,至少,也别再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了。


每一次类似恶性事件的出现,都像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我们每一个自以为身处高度文明化社会的人脸上。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新周刊(ID:new-weekly),作者:陆一鸣

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虎嗅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授权事宜请联系 hezuo@huxiu.com
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tougao@huxiu.com
打开虎嗅APP,查看全文

支持一下

赞赏

0人已赞赏

大 家 都 在 看

大 家 都 在 搜

好的内容,值得赞赏

您的赞赏金额会直接进入作者的虎嗅账号

    自定义
    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