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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欧盟在其发布的《绿色协议》中许诺,要在2050年实现境内的碳中和。近日《自然》杂志的一篇文章对此提出质疑,揭示了欧盟在发展绿色经济的同时,通过农产品进口,把其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转移给了其他国家。《绿色协议》恐怕不是欧盟实现其可持续目标的有效途径。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环球科学(ID:huanqiukexue),编译:樊亦非,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去年年末,欧盟在雄心勃勃的《绿色协议》(the Green Deal)中宣布,欧洲将在2050年成为首个碳中和(即净排放量为零)的大陆。这项协议的目标包括:减少碳排放,增加森林面积,增强农业实力,推广绿色运输,加大发展可循环和可再生能源。照欧盟委员会主席乌尔苏拉·莱恩的话说,欧盟希望借此“向世界其他地区展示如何实现可持续性且保持竞争力”。
这话固然好听,背后却大有问题。欧盟能坐享、夸耀绿色政策带来的收益,但它的成员国施加给环境的损害实则并未消失,而是被打包转移到了其他国家。
微妙的碳排放核算
一个国家碳足迹的标准核算方法,需要将该国境内每年排放的温室气体相加,而更全面的测量还需再算上出入国境的船舶和飞机所产生的排放量。这种基于生产(或者说基于领土)的计算方法简单便捷,因此已被纳入了政策。例如,《巴黎协定》要求其缔约国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定期提供基于生产的温室气体清算,以便追踪各国实现预期的自主贡献以及实践气候政策的情况。
但是,这种核算方法并不公平,因为产品制造和种植过程所产生的排放,会被分配给了生产国,而不是消费国,这就给了富裕国家“钻空子”的机会。发达国家可以一边声称正在减排,一边通过国际贸易,将其排放量“外包”,把这些排放量算在其他碳密集型制造业发达的新兴经济体上。为了避免这些情况,科学界也开始倡导另一种包括进口而不包括出口,基于消费的碳核算方法。
早在2011年,Glen Peters等人就量化了通过国际贸易所造成的碳排放转移。他们在《美国科学院院刊》上的论文中指出,自1990年至2008年,贸易商品和服务所生产的碳排放量从43 亿吨(占全球碳排放量的20%)增加到78 亿吨(占全球的26%)。在大多数发达国家,基于消费的排放量明显比基于生产的排放量增长得快。
欧盟的农产品严重依赖进口,其进口量仅次于中国。2019年,欧盟境内消费掉的20%的农作物和60%的肉类及奶制品均来自进口,这就使得欧洲国家的农业不会过于密集。欧洲内部的环境法是严格的,但欧盟的贸易协定并不要求进口农产品的生产必须可持续。
在过去18个月里,欧盟已经与美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南方共同市场(包括巴西、阿根廷、巴拉圭和乌拉圭的南美贸易集团)签署了涵盖其近一半农作物进口的贸易协议(有待批准),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贸易公约也正在商定中。各个国家对“可持续”的定义和执行情况都有所不同。
图片来源:unsplash
1990年至2014年间,欧洲的森林面积增加了1260万公顷;而在别的地区,为了种植可供欧洲消费的农作物,有11.3万顷的森林被砍伐,其中75%与欧盟从巴西和印度尼西亚进口的油料种子的生产有关。要知道,巴西和印度尼西亚分别是全球生物多样性第一、第二高的地区,有着世界上最大的碳汇(carbon sink,即碳的吸收和储存),对缓解气候变化至关重要。
如果《绿色协定》旨在提高整个地球的可持续性,那么就必须避免这些来自欧洲以外地区的负面影响。
模棱两可的可持续性规定
在未来十年中,《绿色协议》将改变欧洲的农业。“从农场到餐桌”的倡议旨在将欧洲的化肥用量减少20%,将农药用量减少50%,并在2030年实现四分之一的土地以有机方式种植。欧盟还计划种植30亿棵树,恢复25000公里的河流,扭转授粉媒介的减少趋势。
然而,协议尚未为对外贸易设置新的平行目标,只设置了一系列或强制、或自愿的规定将继续指导欧盟进口的农业产品的可持续性。比如,其总体政策——2018年的《可再生能源指令(修正版)》要求,大豆等油料种子不应来源于新开垦的土地。但诸如此类的要求既不完整,又不会被有效执行。
海关部门没有相应的机制、人力或财力,来检查抵达欧洲港口的货物是否符合可持续性的标准。进口商品必须满足哪些特定标准?出口国是否应具有适当的环境法律或监管措施?欧盟贸易协定对这些问题均保持沉默。比如,在欧盟与南方共同市场签订的协议中,模棱两可地写着,签署国同意“努力”改善其环境和劳动保护法律。
由农业、工业代表发起,通过欧盟认可的自愿认证计划填补了这一空白。例如,比利时的欧洲复合饲料制造商联合会(FEFAC)实施的一项泛用计划,建议了成员们就生产或购买饲料时应遵循哪些可持续性准则,这些准则涵盖合法性、工作条件、环境责任(如避免毁林垦地,发展自然保护区)、农业实践以及对土地和社区权利的尊重。
一些私人企业也以类似的方式设置了自己的标准。例如,在全球进行贸易、购买和分配农产品的美国大型企业嘉吉(Cargill),就推出了它的“3S”(sustainably sourced and supplied,来源和供应的可持续)标准;全球最大的大豆生产商Amaggi在巴西开展业务时,会遵循Pro Terra等可持续发展计划。但是,包括嘉吉在内的许多公司,都以保密为由,并未提供全面的可持续性报告。因此,这些可持续性措施的认证率并不高。
2017年,在欧洲使用的大豆中,只有22%符合FEFAC的标准,13%被证明没有涉及毁林垦地。欧盟每年从巴西进口价值5亿美元的牛肉,其中大部分都由从新开垦地区采购肉类的公司提供。自1990年以来,全球涉及毁林垦地的农作物贸易中,有三分之一以上与欧盟进口的农产品有关。
目前,《绿色协议》并未改变这一监管框架,这意味着它许诺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终将以失败告终。《可再生能源指令》也忽略了之前被砍伐的森林,特别是2008年以前开垦的土地。因此,在先前的森林地区之上建立的新农场,也将被视为“可持续的”。其中就包括在1990~2008年间被砍伐的900万公顷的森林,它们主要位于巴西的亚马逊(Amazon)和塞拉多(Cerrado)。新开垦的土地会用来满足欧盟对油料种子不断增长的需求——在1986年至2016年期间翻了一番。
左、中、右的曲线分别表示生物柴油生产量、肉类和奶制品出口量、油料种子进口量在过去几十年间的变化,单位均为百万吨。图片来源:FAOSTAT/Eurostat/F.O. Licht/IFA. Analysis by R. Fuchs et al.
欧盟从各个国家进口油料作物(左)和豆类(右)的比例,其中油料作物主要来自巴西(30%)、阿根廷(19%)、印度尼西亚(13%)、美国(13%)和乌克兰(12%);豆类主要来自巴西(47%),阿根廷(27%)和美国(18%)。图片来源:同上
境内境外,双重标准
此外,《绿色协议》还明确允许,进口农产品可以使用一些在欧洲境内已被限制的耕作方式。自1999年,欧盟就严格限制了转基因技术在本土农业中的使用。但与此同时,欧盟仍继续从巴西、阿根廷、美国和加拿大进口转基因大豆和玉米。
许多转基因作物都对除草剂具有抗性。例如,欧盟限用的一种除草剂——草甘膦对美国和巴西80%的大豆无效。欧盟大豆种植肥料的平均使用量为每吨13千克,其贸易伙伴们则为每吨34千克,接近欧盟的3倍。而巴西的肥料使用量甚至在25年内翻了一番,在2014年达到每吨60公斤。
在欧盟十大贸易伙伴中,有八个国家的农药使用量均有所增加,这会给蜜蜂等授粉媒介造成负面影响。自2016年以来,巴西共批准了193种被欧盟禁用的农药,其农药用量的增多则与蜂群数量的减少有关,而这正是为何欧盟会限用这些农药,比如新烟碱。
总之,要想真正实现在2050年达到碳中和的目标,欧盟不应在《绿色协议》编织的神话中翘首以待,而应评估其农业贸易产生的全球影响,采取更实际的措施。
文章链接:https://www.nature.com/articles/d41586-020-02991-1
参考链接:https://en.wikipedia.org/wiki/Greenhouse_gas_emissions_accounting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环球科学(ID:huanqiukexue),编译:樊亦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