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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6 15:51
眼部整形后,她“失去”了一只眼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偶尔治愈 (ID:to-cure-sometimes),撰文:侯雪琪,监制:潘闻博,审核:黄丹平(广州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眼整形科主任),原文标题:《眼部整形乱象:有人四次上手术台,最终一只眼失明》,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今天是第 27 个全国“爱眼日”。眼睛是人体最重要的器官之一,但可能因为不规范的整形手术而伤痕累累。


北京朝阳区法院 2021 年发布的《医疗美容纠纷案件民事审判白皮书》显示:五年间涉诉医美项目中,数量第一的正是眼部整形。天生“大小眼”的梁小宁(化名),就因为多次失败的眼部整形手术而“跌入深渊”。


十年间,为了让两只眼睛“对称”,梁小宁四次走上眼整形的手术台。不幸的是,前两次手术效果不明显,后两次手术,让她的左眼从红肿变成溃疡,再到长出脓包、白斑,直致失去视力。


绝望之际,梁小宁走上法庭维权。今年 3 月 24 日, 梁小宁收到了朝阳区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医方存在手术过失和欺诈行为,需赔偿她各项损失总计约 30 万元。


在一些医美机构的宣传里,眼整形手术“创伤小、恢复快”,可以矫正先天缺陷,还能使眼睛变得更美,显得年轻。但诸多像梁小宁这样的患者在手术后出现一系列并发症,不仅难以修复,并且陷入维权的泥沼中。


伤痕累累的眼睛


鸭舌帽、齐刘海、黑框眼镜——33 年来,梁小宁总是费尽心思,把眼睛隐藏在暗处。这是一双“有缺陷”、“不好看”的眼睛,右大左小,右双左单,左眼球始终被盖在半耷拉的眼睑下,少有机会见光。


梁小宁近期视力检查显示,左眼仅能看到“眼前手动”,图源:偶尔治愈


打小,同学们用方言给她起“大小眼”的外号,明里暗里笑她。长大后,“眼睛”作为硬伤更是横亘在她求职、婚恋的每条路上。


21 岁那年,她从一家三甲医院的眼科医生那里得知,这只眼睛不只是“丑”,还拥有一个病名:“先天性上睑下垂”。那一年,她第一次在公立医院里做了“上睑下垂额肌悬吊矫正术”,眼皮被短暂提了上去,但坚持不到几个月,又耷拉了回去。次年,她在同一家医院换了种术式“提上睑肌缩短术”重来,却很快又变回原来的样子。


2018 年 11 月,梁小宁在北京一家医美诊所再次进行了上睑下垂矫正术,术后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眼睑始终无法闭合,红肿、流泪,导致暴露性角膜炎、角膜溃疡、角膜云翳、前房积脓。次年 5 月,经过这家医美诊所的再次“眼裂缩小术”后,她的眼睑被放下,但依然合不紧。持续的角膜溃疡最终留下白斑,化成了眼前的一片白色朦胧。


后来,梁小宁的左眼几乎失去所有视力,只残留微弱的光感,被鉴定为“左眼视力盲目 4 级,符合八级伤残”。刚得知这个消息时,梁小宁一度情绪失控,请了病假将自己锁在家中。强烈的焦虑感让她多次冒出轻生念头。


直到现在,梁小宁都没完全适应单眼失明的感受——下楼梯会踩空,倒水会倒歪,别人递东西也接不着。除此之外,失败的手术还让自卑无限滋生,她愈发想把自己藏起来。


梁小宁特地换了不必频繁与人接触、不需使用电脑的工作,每天小心翼翼地隐瞒眼睛闭不上的异常,“尽量不眨眼,实在忍不住就悄悄背过身去”。


梁小宁第一次在北京某医美机构做手术的对比照,图源:受访者提供


最近几年,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眼整形科主任黄丹平,目睹越来越多眼整形“失败者”走进眼科诊室。她告诉“偶尔治愈”,在她接诊的案例中,最多的就是上睑下垂术后并发症患者。


“上睑下垂矫正,是比双眼皮更专业的眼整形手术,术后会出现眼睑闭合不全,在睡觉时眼睑也无法完全闭上,必须做好手术后的护理。手术后白天要滴滋润眼球的眼药水,在午睡、晚上睡觉时都需要涂眼膏保护角膜上皮,保持眼睛的湿润。随时间推移,眼睑闭合不全可逐渐减轻。”黄丹平说。


她指出,此手术对医生的操作要求很高,除了把眼睑上提,还要考虑眼睑的闭合功能。“我们主张最好到正规医院做,如果过度矫正太严重,就可能会导致严重的眼睑闭合不全,出现暴露性角膜炎,进而发展到感染性角膜溃疡,严重的会导致视力下降、角膜穿孔。


梁小宁的案例印证了黄丹平的判断。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书》提及,梁小宁 2018 年的这场手术,存在“术式告知不充分、术中矫正过度及对术后并发症评估和处理不足的过失”,鉴定书还援引 2017 年发表在《中华医学杂志》上的《上睑下垂诊治专家共识》,证明手术过程存在瑕疵。


梁小宁收到判决书时,有着类似经历的刘琳(化名)正展开维权行动。今年 3 月,她站在北京朝阳区一家医美诊所门口,用鸭舌帽、墨镜、口罩把自己包得严实,手里举着海报——正中是两张红肿溃烂的眼睛照片,外围赫然写着粗字:“还我眼睛,还我工作”。


刘琳今年 51 岁,是一名有着 30 年飞龄的空乘服务员。但最近半年多她处于停飞状态,原因出在眼睛——2021 年 8 月,出于想让眼睛“更精神、显年轻”的心理,她在这家医美诊所进行了一场“重睑修复、上睑下垂矫正术”。术后,刘琳出现了持续的严重并发症:从暴露性角膜炎到角膜溃疡,再到白内障、葡萄膜炎、青光眼、视神经损伤,以致险些失去一只眼的视力。


正常的生活、工作随之停摆。在并发症的重重险象中,刘琳经历了左眼虹膜激光和右眼急性青光眼手术。万幸,最后她保住了眼睛,但右眼视力已从过去的 1.2 降至如今的 0.1。如今,每当需要看字、认人时,她都会下意识伸出一只手遮挡右眼,只让视力较好的左眼保持运转。


刘琳在北京某三甲医院眼科已持续治疗半年,每周跑医院看眼科成了家常便饭。她的主治医生向“偶尔治愈”证实:刘琳的视神经已经损坏,以后可以做角膜移植,但也无法恢复视力。


“我的工作对视力有严格要求,每年都要体检。虽然现在我在维权,但就算最后赔了钱,又有什么意义呢?”刘琳懊恼不已,“我再也不能‘飞’了。”


巨网与猎物


医美行业高歌猛进的十年里,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医美市场。数据显示,2021 年中国医美市场规模约 1846 亿元,用户规模即将迈过 2000 万人大关。


多年前在公立医院的两次失败手术,一度让梁小宁打消了“改造”的念头。直到 2018 年的一天,她在微博上刷到了一家医美机构关于“上睑下垂矫正”的广告,希望的火苗再次被点燃了。


几张手术前后对比图牵引住她的目光。“术前很严重的大小眼,术后都会变得接近对称,他们配文中还说,这是一种‘创伤小、恢复快、复发率低、可反复操作’的术式,叫 CFS。”


梁小宁既兴奋又好奇,留言问这种手术如何操作。该机构的“苏医生”很快私信联系她,询问她的情况和诉求,持续发来更多“诱人”的变美案例照片,并向她承诺“你这样的肯定能做好”。


梁小宁很心动。过去,她从未在公立医院被承诺过“疗效”。她看中了这家医美机构最知名的医生,“亚洲眼整形修复大师曹仁昌教授(韩国)首席嫡传大弟子”、“专注眼整形修复四十年”。然而,超出 2 万的手术费让她犹疑。不久后,“苏医生”向梁小宁推荐了手术定价稍低的另一主刀医生,并声称可以让她参加“十一促销活动”,条件是先预存 5000 定金,以享受日后手术价的八折优惠。


如今回忆起来,梁小宁形容当时的状态是“上了头”,看了各种广告后,信心、幻想和憧憬都被迅速建立,一度觉得自己即将做的“只是个小手术”。丝毫没意识到可能存在的套路和风险,便匆匆交了钱。


刘琳在医院眼科进行检查,图源:偶尔治愈


直到那年的 11 月 27 日,梁小宁从广西来到北京,照着地图找到这家医美机构时,才察觉出一丝不安——这家照片中“高大上”的知名医美诊所实际门面很小,“看起来很简陋”。梁小宁记得,八年前在三甲医院手术,她曾需要住院三天,但眼前的诊所没有住院的条件,就连术前的抽血检查都得去隔壁牙科诊所进行。


到店后,另一穿着白大褂的销售建议她在原本意向的“上睑下垂矫正术”项目基础上,叠加“泪腺脱垂术”和“外眦成形术”,“她说要叠加做这些才有效果。”考虑到预算吃紧,最终梁小宁只加了泪腺脱垂手术,共缴了 16400 元。


不同于梁小宁,刘琳做眼整形手术,是来自“熟人的推荐”——她是一名空姐,圈子中很多同事热衷医美,也有人干脆兼职做起了医美“销售”,时不时就向她推荐些热门医美项目。


刘琳自述在 20 年前做过双眼皮埋线,此后只试过非手术类的皮肤美容。直到去年 7 月,一位相熟的同事发来某医美机构“美眼节”的促销活动:“眼部手术 4 折开售”、“前 300 名赠修复面膜”……同事还发来了“科普小视频”,视频中是一双无精打采的眼睛,配文写道“40 岁,上睑皮肤松弛”。同事建议:上年纪了,是时候做个眼部提拉的手术了。


作为一名重视保养的中年女性,刘琳被这样的话击中了。“偶尔治愈”见到刘琳那天,她穿着紧身裤、长筒靴,身材高挑纤细,脸上寻不见 51 岁女人常见的皱纹。她笑说,自己“平常喜欢和 90 后、00 后的年轻人在一起”。


铺天的医美广告,在今天的城市景观里已不新鲜。白热化的竞争催生出医美营销的泡沫,民营医美机构每年花费的营销成本堪称巨额。


新氧《2021 年医美行业白皮书》显示,国内几家医美巨头企业每年营销费用数以亿计,有的营销成本占比甚至超五成。业内人士透露,即便是一家普通医美诊所,获客成本也在人均 5000 元左右,其中就包括广告费、宣传费等。


公开信息显示,梁小宁和刘琳进行手术的医美机构都曾多次因发布虚假广告受到工商行政处罚。这些受害者们,正是掉进了由铺天盖地的套路和广告编织的巨网里,成了被捕的猎物。


北京华卫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聂学是梁小宁的代理律师。几年来,聂学和多位医美维权当事人有过深入交流,听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他们(医美机构)说得太好了,我当初就是太相信他们了”。


失控的并发症


动完眼整形,许多人都曾被并发症折磨。


短期的伤口肿胀及眼闭合不全,往往被视作正常。也因此,当梁小宁刚从北京做完手术回广西,即使眼内被硌得生疼、眼睑无法动弹,她也硬生生挺着,只通过不断吃药、滴眼药水来缓解。隔着网络,涉事医美诊所人员一直安抚她,劝她耐心等恢复,观察一段时间。


一个月后,梁小宁开始着急。按此前经验,术后三十天时,眼睛状态理应开始恢复。可这次,眼睑非但没消肿,闭合能力也不见改观,“眼皮好像就被钉死在那里,24 小时都是睁着,很酸很酸”。与之相应的,是越来越严重的角膜炎症。2019 年 5 月,炎症发展为角膜溃疡、云翳及积脓,因难忍持续的疼痛、流泪和视物不清,她住进了医院。


住院后,眼科医生建议梁小宁得想办法将眼睑合上,以确保角膜不再继续发炎。一周后,梁小宁再次来到北京那家医美诊所,进行了“左侧眼裂降低术”,提起的眼睑才被“放下”。遗憾的是,这次手术后,她的眼睑仍无法完全闭合。而炎症退去后,此前长达半年的暴露感染让角膜遗留下白斑,她彻底看不见了。


术后刘琳也有过类似的惊险。当她眼睛肿痛、流泪不止时,医美方的应对态度显得敷衍消极。症状加重一周后,直到眼睛突然模糊,刘琳才慌忙辗转多家医院眼科问诊。眼整形术后第十六天,经过一场“急性青光眼手术”后,她才保住了右眼。


“眼科整形和别的整形不一样,除追求外观效果外,还要首先保持眼表结膜、角膜的正常功能。所以我们通常要全面评估,比如有求美者想改善上睑下垂,正常的眼睛高度是 8~10mm,但有人为了好看,就要做到 10mm 以上 。眼睛做大了以后,眼表就容易干燥,术后会出现眼睛干涩、流泪等症状。”中山眼科中心眼整形科黄丹平主任介绍,“规范一点的医院和机构,尤其是眼科、眼整形科医生,手术风格会偏保守一些,我们建议可做可不做的,就不要做。


能否准确应对术后并发症,极大考验着医生的经验和水准。“比如眼袋手术、重睑(双眼皮)术及更复杂的上睑下垂矫正术,最严重的并发症就是失明。如果眼袋术后出现出血、眼眶胀痛厉害、整个眼睛都转不了或视力下降等情况,都需要立即去正规医院眼科治疗。有流泪、怕光的情况,也建议去看眼科,因为眼睑闭不上会导致角膜问题,越早期处理越好。”


除手术类的眼整形外,注射类的眼部美容并发症也让黄丹平忧心:“注射玻尿酸、脂肪填充,有时会不慎打进到眼部血管里,最严重的就是致盲。有的如果堵塞到眼动脉,有可能导致眼球萎缩,最后要把眼球摘除。”


刘琳的主治医生就职于北京一家知名三甲医院的眼科科室,同样接诊过多名因眼整形产生严重术后并发症的患者。


从眼科角度出发,他始终认为眼整形医生应当有更高门槛,主张“眼整形大夫必须具备足够的眼科知识”,因为这类手术“需要综合考虑风险,不仅需要判断有没有必要(做手术),把控适应证,还得在术中、术后都能知道出现的各种问题是怎么回事”。


在他看来,刘琳的例子就是典型的术后护理不当:“正是他们(涉事医美诊所医生)不够有风险意识,看到她在术后阶段出现了类似暴露性角膜炎症状,却没尽早正确应对,耽误了她的治疗。”


“偶尔治愈”了解发现,为刘琳和梁小宁整形的医生均符合现行的医师行医资质要求,但民营医美机构中医生水平参差不齐,已被诟病许久。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我国医疗美容服务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行业仍缺乏完善的整形美容医生资质的制度化管理。


2019 年 3 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研究中心主任肖苒,提交了《关于建立整形外科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提案》。肖苒这份提案提及,由于我国医美行业对整形外科医生的需求大增,包括普外、骨科、烧伤科、眼科、口腔科、妇产科、皮肤科等专业在内的很多医师转行学习整形外科。而在一些西方国家,成为整形外科医生的成本更高,通常须在三到五年大外科培训的基础上,接受三年的整形外科专科培训,之后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专科医生考试,成绩合格才可以获得整形外科执照。


肖苒的担忧是,“如果只通过短期培训上岗,没有经过严格的专科培训,极易产生医疗事故”。


漫长的维权


与医美市场野蛮生长相伴的,是高发的纠纷与风险。


据中国整形协会统计,平均每年有 20000 起由医疗美容导致毁容的投诉记录。而中国消费者协会官网投诉数据则显示:2015 年到 2020 年,全国消协组织收到的医美行业投诉从 483 件增长到 7233 件,5 年间投诉量增长近 14 倍。


2019 年,梁小宁多次找涉事诊所协商无果,走投无路才选择了诉讼。在一只眼睛失去视力的至暗时刻,她需要钱、公道、心理支持及更多人的认可。


因为打官司,梁小宁结识过七名更早起诉该涉事诊所的女性,她们在手术后都出现了双眼闭合不全、瘢痕畸形、局部凹陷、干眼症等症状,其中四人被定为九级伤残。孙雨(化名)至今还记得“那会儿总说不想活了”的梁小宁。一起打官司的姐妹们担心她,时常送去鼓励。


同病相怜的人互相取暖。比如孙雨,眼睛外观损毁严重,至今无法完全闭合,一度深陷焦虑,“不能接受变成丑八怪”,还因此离了婚。如今,历时三年,孙雨的官司已二审审毕,她被认定为九级伤残,医方承担八成责任,赔偿 70 余万。


梁小宁原本以为,自己一只眼睛已失去视力,致残情节严重,鉴定和诉讼应该会更顺利。然而,经过漫长的判决,法院一审认定医方存在欺诈行为和手术过失,三倍赔偿手术费,但伤残赔偿指数仅为 35%,其他费用赔偿比例为 40%,赔偿费共计约 30 万。梁小宁觉得不理想,决定继续上诉。


律师聂学告诉“偶尔治愈”,对医美维权者来说,诉讼这条路并不好走。“很多人提起诉讼后没走到最后,因为诉讼流程比较长,而且需要先预支一定的成本: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比如鉴定费就要一万多,有些人不愿意掏,也就放弃了。”


就算真的进行司法鉴定,也不一定能得到对维权者有利的结果。尤其对眼部未遗留“器质性”损害的维权者来说,鉴定更是难上加难。聂学解释,许多人受到的是外观损毁,明确达到功能残疾程度的例子非常少,因此他们还面临索赔金额过低的困境。


诉讼的同时,经历失败眼整形的人一般会持续寻医,修复损毁外观或眼功能。但这样的修复会对后续医疗鉴定判断形成干扰。2019 年 5 月,孙雨等 7 人第一次在北京做司法鉴定,鉴定结论认定“ 7 名患者的眼部损害情况均与医方手术存在因果关系”。但其中仅有四人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另外三人“因后期做了修复,不宜以当前状态鉴定伤残等级”。


由于在术后曾做过激光祛疤修复,孙雨当时没被评上伤残。后来,她申请了重新鉴定,补充收集了更长时间内去医院看“角膜炎”的证据,以证明失败的手术对她的持续损伤。


过来人的经验摆在眼前,也左右着梁小宁的修复计划。她原本迫切想恢复视力,一直全国各地寻医,有医生告诉她,必须先将眼闭合不全问题解决,未来做角膜移植才有希望。而如今,案件尚未尘埃落定。4 月 11 日,梁小宁提交了新的上诉状,希望再次补充鉴定。她开始犹豫,担心做修复会“破坏案发现场”。


代理这批案件的几年时间里,聂学已经听到了相关司法实践探索的脚步声。


2021 年 12 月,北京三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七起因“双眼皮修复手术”失败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法院二审认定北京某医疗美容机构的不当诊疗和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侵权,当庭被判赔偿 17 万元至 80 万余元不等。法官认为,7 名当事人是基于自身美容需要的消费者,应当受到“消法”的保护,该医美机构存在欺诈,判令其赔偿七人三倍手术费用。


今年“ 3.15 ”期间,上述中的一例还被选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之一。


聂学认为,这释放出了一个意义重大的信号,即“求美者在医美机构进行的医美手术,能被认定为消费行为”。她说:“我们最初起诉时发现,之前这一块规定是比较模糊的,但经过这个案例后,应该没什么认知障碍了。”


反对的声音也一度泛起,但大多来自医美界。2021 年 3 月,在一场“眼整形术后并发症与人身损害关系专家论证会”上,多名医美专家一致认为眼整形手术属于医疗行为,不应与消费行为等同,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罚三的惩罚性条款。


但在聂学看来,医美侵权案并不等同于传统医疗纠纷:“因为公立医院的诊疗服务本身带有福利保障性质,若产生医疗纠纷,我们只需评价诊疗行为有没有过错和损害后果,有多大责任。但医美机构完全是市场主体,以盈利为目的,做营销广告,自由定价。所以我们一方面要评价他们医疗行为是不是有过错,同时也要评价医美机构的经营行为,他们同时应当受到经营者应有的市场管理和法律规制。”


筑起安全的“墙”


3 月,广东省卫健委发布一份公函,对广东省医疗美容外科项目及其分级管理目进行征求意见,引发业内振动。


这份文件指出,为了推动医疗美容机构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保证医疗安全,广东省卫健委计划对 2009 年国家卫生厅发布的《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注:此规定允许各省市依据实际适当调整),进行调整完善。


国家卫健委此前规定,根据手术难度、复杂程度以及可能出现的医疗意外和风险大小,可以将美容外科项目分为四级,其中一级手术操作过程不复杂,四级手术是最高等级的手术。“偶尔治愈”注意到,广东卫健委的这份征求意见稿中,一级手术的数量相比之前大幅减少,眼整形项目分级全部提高,原本均为一级的项目被提至二、三级,新增的上睑下垂相关项目位列三级。


意见中还明确,不同级别、类别的医学美容机构应开展与其机构级别、诊疗能力相适应的手术。也就是说,此前普通医美门诊和诊所能做的手术,比如眼综合整形,在调整后只能在三甲医院和专科医院进行。


这份意见征求稿一石激起千层浪。当前,已有部分广东医美专家联名上书广东卫健委,反对手术分级方案。


有评论认为,虽然理解新意见初衷是为保障患者利益和手术安全,但整体上调级别,恐致“三甲医院的手术资源将供不应求”、“诊所门诊无手术可做”,进而“危及民营医美企业的生存”。


除此之外,汹涌的医美营销乱象也正被严格监管。


2021 年 11 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宣称将重点打击“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制造‘容貌焦虑’”、“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做保证性承诺”等情形。


梳理政策可见,自 2017 年开始,医疗美容乱象已引起国家有关部门高度关注,各项政策法规密集出台、非法医美整治行动多次开展。2021 年,监管节奏明显加快,6 月 10 日,八部委联合印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出重点整治医美行业的紧迫信号。


今年 4 月 14 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明确表示“查处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行为”,将成为 2022 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重点之一。


但对于一些遭受不规范医美诊疗的受害者而言,维权、康复之路依然坎坷。


近两年,梁小宁辗转多地求医,医生们看罢她的左眼,都摇头拒绝。越来越多的信号向她表明:再多钱也难救回这只伤痕累累的眼睛了。


(师捷对本文亦有贡献。应受访对象要求,文中梁小宁、陈琳是化名)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偶尔治愈 (ID:to-cure-sometimes),撰文:侯雪琪,监制:潘闻博,审核:黄丹平(广州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眼整形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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