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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0 15:40

生育政策日渐宽松,单身生育会被更多人接受吗?

虎嗅注:据四川卫健委网站消息,四川卫健委发布《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其中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本文首发于2022年8月22日,特此重推,希望能为读者梳理过去一年中生育政策宽松化的种种迹象,补充新趋势下的微观视角。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财经杂志 (ID:i-caijing),作者:王丽娜、田璐铭,编辑:鲁伟,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生育支持政策越来越“友好”。


8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称“国家卫健委”)等17个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切实解决家庭后顾之忧。


近年来,未婚女性生育的现象越来越多,但这个群体一直面临包括“单身生育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在内的政策障碍,现在情况有了积极的改观。


8月17日,在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问及“生育津贴的发放有地区提出结婚证等前置条件,让一些未结婚但已生育的女性在办理生育津贴时可能存在障碍,有关部门是否考虑统一消除这些门槛?”


对此,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表示,《社会保险法》遵循权利和义务对等,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国家层面在待遇享受方面是没有门槛的,而且在经办服务清单上,关于享受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也不需要提问中说的那些材料(结婚证)


对未婚女性的生育限制正在逐渐松绑。


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人口学、婚姻家庭学、社会政策的中央民族大学教授杨菊华对《财经》记者表示,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婚姻还是生育的前提,这个并没有动摇,但婚姻和生育之间内在的关联性有所松动。未婚生育现象背后有诸多深层次因素,这跟中国整个社会的转型、家庭的转变、观念的变迁等有关,是这些宏大背景下的一个新现象。


单身女性与生育


7月21日,“首例单身冻卵案”的当事人徐枣枣在电脑前准备给法官写信,她苦恼着该怎么写,之前她已经写过一次,讲述自己为什么选择单身冻卵等。正在纠结时,徐枣枣收到案件宣判的消息。7月22日,徐枣枣拿到一审判决,她的诉求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称“北京朝阳法院”)驳回。一审败诉后,8月4日,徐枣枣邮寄出上诉状。


三年前,31岁的单身女性徐枣枣想冷冻最适合生育时期的卵子,给自己保留生育机会。2018年年底,徐枣枣前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下称“北京妇产医院”),提出冻卵需求后被拒绝。2019年9月,徐枣枣以北京妇产医院剥夺其生育权利,侵害其人格权为由,在北京朝阳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时,北京妇产医院辩称,医院不能为以延迟生育为目的的健康女性实施冻卵。单身女性要求冻卵,目的在于推迟生育年龄甚至单身生育,这将带来诸多问题。


北京妇产医院援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口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的规定,前者称辅助生殖技术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后者明确“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父母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这也就是说,像徐枣枣这样的单身女性,将不能在医疗机构实施冻卵。


北京朝阳法院的一审判决表示,当前中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未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具体应用做出明文规定,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口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明确规定了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北京妇产医院拒绝为徐枣枣提供冻卵服务,不具有违法性,也不构成对徐枣枣人格权的侵害。


徐枣枣今年34岁,面对时间有一种紧迫感——她正处于最佳生育年龄的“尾巴”,距离她所说的“黄金生育期”还剩1年,因时间紧迫,她正在盘算其他可能性。


徐枣枣告诉《财经》记者,允许未婚女性保存生育力,符合中国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新型人口政策,因此,徐枣枣把这个观点写入上诉理由。


在北京的陈晨,同样受单身生育困扰。不过,陈晨的困扰发生在生育之后。


陈晨曾是一名资产管理公司的高管,她于2016年在北京生子,是一名单身妈妈。2017年返岗后,陈晨要求产假工资未果,并与公司产生纠纷,随后她和公司因多项劳动纠纷对簿公堂。陈晨的诉求之一是支付其产假工资,但一审法院认为陈晨未婚生育,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支付产假工资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


陈晨的劳动纠纷案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今年7月在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得以立案。陈晨的孩子现在已经5岁,她在家中做全职妈妈,因职场权益纠纷还未了结,导致她无法再入职新的公司。


职业生涯在上升期突然中断5年,这让陈晨担心,个人与市场脱节后将不能准确把握市场的脉动,“投资行业跟时尚行业有得一拼,要紧跟着市场大潮走。”


与徐枣枣、陈晨不同,在深圳工作的李娜,最近收获了一个好消息。28岁的李娜,2021年成为一名单身妈妈。2021年2月,李娜怀孕后进行了生育登记。但在医院产检时被告知,因系统查询不到其生育登记信息无法刷卡报销。李娜多方咨询了解到,原因在于她非婚生育,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称“深圳市卫健委”)未将其生育登记信息推送给医院。


这意味着,李娜将无法通过生育保险报销产检、生产的医疗费用,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也很可能拿不到。生育保险是“五险一金”中的重要社保项目,包括女性产检、生产的医疗费用以及生育津贴(或产假工资)。2021年9月,李娜为争取生育保险待遇起诉深圳市卫健委。


今年7月中旬,李娜的代理律师之一——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晓莹表示,此案在诉讼期间,通过法院协调,双方充分沟通,李娜在了解到今后生育信息共享平台推送政策向好的趋势后,经过慎重考虑今年6月作出撤诉决定。


她们的选择


越来越多的女性选择单身生育。


单身的徐枣枣独自做出冻卵决定。自读研开始,徐枣枣远离父母生活,自主决定生活中的大小选择。前段时间,徐枣枣将冻卵计划和诉讼事宜告知父亲,父亲只是表示已知晓此事,未加干涉。


徐枣枣认为,如果为了在合适的年龄生育而仓促结婚,选择不如意的伴侣和生活方式,这不是理想的婚姻。徐枣枣对婚姻并不排斥,但目前还没有遇到适合组建家庭的人。


徐枣枣因冻卵诉讼被曝光后,有一些同学主动跟她聊起婚姻和育儿烦恼,也有人提到想要离婚一个人抚养孩子。徐枣枣感叹,社会和家庭对女性要求越来越高,即要求学历高、能赚钱,还要求承担持家育儿责任,而对男性较为宽容。


陈晨此前有过一段长达十余年的亲密情感关系。两人多年异地,结婚计划一再拖延,准备结婚时,陈晨发现两人“有一些矛盾不可调和”。2016年陈晨怀孕,在凑合结婚还是分手的选项中,她选择分手。年届40岁,陈晨不想“放掉这个小孩”,决定生下来自己养。


一个人面对高龄妊娠,陈晨经历诸多曲折。2016年是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元年,北京迎来生育高峰,各大产科医院“爆满”。陈晨是非京籍、没有结婚证,在医院建档时遭遇诸多困难,后来在一家私立医院建档。产前陈晨因自身疾病需要转院做手术,又费尽周折。


产后陈晨因劳动纠纷,失去稳定的经济收入,但她选择让孩子上最好的幼儿园。此前为了迎接新生命,陈晨做过一次职业调整,从经常出差的投行转到出短差的资产管理领域,可还是没料到生产之后职业生涯中止。


同样的,选择未婚生育,于李娜而言也是无奈之举。李娜表示,她认识的一些未婚妈妈,有不少女性是主动选择,有人因各种原因不想结婚,有一些则是“遇不到很爱的人但又想有自己宝宝的女性”,情况比较多元化。


34岁的王苓是一名有事业心的单身妈妈,她在生产后休息了一个月就返岗工作,“不想打破工作的节奏,尽快上班与外界接触。”王苓在充满变化和机遇的互联网公司工作,她评价自己积极努力,自我要求高,她希望领导交给她的工作都能“接得住”,靠能力在职场获得晋升。“经济上独立,千万不能让孩子看不起自己。”王苓说。


回想当时作出单身生育的选择,王苓几次提到,“其实很简单”,就是怀孕后想生下孩子。她的母亲接受和支持她的想法,现在帮她一起照顾孩子。王苓表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就是正常家庭。”与一些单身生育家庭不同的是,孩子的父亲会尽到养育责任,且爱孩子。


目前王苓主要的担心是,将来孩子能否在上海高考。王苓没有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因为当地居住证积分政策明确,有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此外,王苓也没有去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尽管王苓们如今都陷入不同程度的单身生育的困扰,但多元化生育正日益引起关注。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魏伟,其研究方向为城市/空间社会学、性别和性研究、多元家庭。


2018年12月至2020年12月,魏伟的硕士生高晓君访谈了22名城市中的单身生育女性,这些女性主要生活在经济发达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东部省会城市,年龄为27岁~43岁,生育时年龄多数超过30岁。她们的受教育程度多为本科,不乏硕士和博士,职业有研究员、财务、会计、广告、人力资源、采购和服装批发等,年薪多为20万元~30万元,有的年薪在40万元~60万元。


魏伟告诉《财经》记者,一些受访女性开始并不反对结婚,但快要结婚时,那些受教育程度和经济收入更高的女性,慎重考虑婚姻对女性的期待和要求后,选择放弃成为妻子、儿媳妇的角色,而选择单身母亲的身份。“不结婚做单身妈妈,还是需要非常大的勇气。”魏伟说。


魏伟表示,原生家庭的支持也是促成因素之一,她们生于独生子女时代,一些父母不希望女儿受委屈,嫁得不好还不如不嫁,而娘家可以提供经济和资源支持。“她们经过很多现实的考量,认为单身生育反而是最好的选择。”


从城市到乡村,都有一些女性主动或被动成为单身妈妈。在南京有自己事业的刘昭妤,业余时间运营一个救助困难“未婚妈妈”的爱心小站,四年来接触数百个来自乡镇的未婚妈妈。4年前,刚生下女儿一个月后,刘昭妤无意中了解到一些未婚妈妈在经济上处于窘境,想到自己为迎接女儿出生,屯了很多母婴用品。


于是,刘昭妤购买或者从认识的“宝妈群”回收母婴用品,分类、收纳、寄给需要的未婚妈妈。刘昭妤另一个初衷是不想让那些孩子从小被抛弃,失去母亲。刘昭妤出生时母亲因为羊水栓塞去世,在她13岁时父亲去世,她体会过那种缺失母爱的滋味。


刘昭妤告诉《财经》记者,她接触的未婚妈妈主要来自乡镇,多数出生在多子女家庭,自身受教育水平不高,年龄偏年轻,她们流动到珠三角或长三角打工,因各种原因成为单身妈妈,有些是到结婚时因彩礼谈不拢,还有一些是性教育缺乏不懂避孕。这些女孩在城市里没有归属感,又回不去,“像候鸟一样,不知道往哪飞。有些人后来拖着孩子回老家嫁人,在农村的婚姻市场上更处于弱势。”


这两年刘昭妤也接触到一些城市中的未婚妈妈。2021年,刘昭妤参与制片的纪录片《未婚妈妈》上映,她因此认识一些“高知未婚妈妈”,“她们有些是海归,自己选精子生小孩,从事的职业有律师等,经济上有实力。”刘昭妤说,这些女性更希望获得认同感,不需要经济上的帮助,“她们想给自己一个说法,其实她们已经做了决定,无非是让我给她们打气鼓劲,因为她们有的可能是婚姻或者爱情不顺遂。”


婚姻和生育变迁


家庭结构与婚恋模式不断变化,身处变化时代中的个人不自觉地被裹挟前行,未婚妈妈们的选择背后有时代的印记。


杨菊华对《财经》记者表示,“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婚姻还是生育的前提,这个并没有动摇,但婚姻和生育之间内在的关联性有所松动。”杨菊华解释,这其中有多重因素:


一是婚姻家庭观念的变迁,过去生育必须发生在婚姻内,但现在未婚生育越来越被社会、个人及其原生家庭接受;


二是女性独立性的增强,女性经济能力大大提升,不再像过去,必须通过结婚才能生养孩子;


三是性观念和性行为的改变,同居现象增多,有的女性怀孕后可能进入婚姻,有的女性没有进入婚姻,但希望把孩子留下来,就成为未婚生育。


一些单身女性做出生育决定后,很快被父母理解和接纳。陈晨的父母出生于20世纪30年代,两人退休前都是公务员。将分手和生育决定告诉父母时,陈晨还有些担心,相反父母很开通,“两个长辈认为没必要硬凑在一起。他们后来都觉得,这是我做的所有决定中最正确的。”陈晨说。


24岁的朱敏,19岁时未婚生下一子。朱敏称,儿子的到来是个意外,当时她年纪小,社会经验不是很多,但发现和前男友的价值观有偏差,对方还有家暴倾向,于是果断选择分手。朱敏的父亲起初劝和不劝分,但看不到男方会有改变,后来就放弃劝和。“家人支持我生下来,他们心疼我,担心打掉胎儿对身体有后遗症。”


生下孩子的前两三年,朱敏没有收入,经济上主要依靠家人,她也从刘昭妤处获得一些帮助。那几年,她在福建农村老家和父亲、继母一起生活,帮父亲卖海鲜。现在,她到县城打工,孩子交给父亲和继母带,“爸爸几乎所有的快乐都来源于这个小孩”。


身在农村的一些亲友,会认为朱敏未婚生下孩子对她是个累赘,但朱敏想得很清楚,“选择不可能美好的婚姻,不如自己赚钱自己花。”前一次感情的创伤还未褪去,她暂时不想找对象,她的心思放在赚钱上,正在琢磨下班后去夜市卖炒酸奶补贴收入。


未婚生育现象在各个国家都有涌现。杨菊华介绍,近年来在欧洲、美国,有将近四成以上的生育是婚外生育。在儒家文化圈的国家或地区,受文化等因素影响对非婚生育有一些限制,不过近年来在日本、韩国也有增多趋势。2017年,日本有关部门曾做过一次人口调查统计,其中非婚出生的新生儿约占2%。“以前我做研究时,也发现日本的一些女性不想结婚,不想受婚姻的束缚和拖累,但是她们想当妈妈。”


目前还没有公开的数据统计出中国非婚生育的比例。2021年,魏伟的一项课题——中国第二次人口转变背景下的单身生育研究,入围2021年上海市社科规划年度课题立项名单,目前正在进行中。魏伟和他的合作者发现,很多未婚妈妈不愿意被称为未婚妈妈或非婚妈妈,这些词带有婚姻本位的色彩,她们倾向于叫单身妈妈,“她们认为我单身也可以成为母亲”。


魏伟表示,非婚生育,尤其是城市中的一些女性主动选择单身生育,带有明显的第二次人口转变的特征。城市中出现的主动、自愿的单身母亲群体,不仅体现个体自主权利,还更显现出与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交织嵌套,并且受现代婚姻和生育制度影响。


“第二次人口转变理论”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欧洲学者提出。杨菊华告诉《财经》记者,“第二次人口转变”理论主要是解释婚姻家庭方面的转变,包括同居现象增多,不婚和晚婚、少生甚至不生等现象越来越普遍,婚外生育现象和离婚率上升。


中国持续走低的结婚数据和逐渐走高的离婚率日益引起关注。2022年3月,民政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结婚登记763.6万对,跌破800万对,创民政部自1986年开始公布结婚登记数据以来的历史新低。而中国的粗离婚率持续递增,1979年中国的粗离婚率(年度离婚数与总人口之比)为0.3‰,2000年时粗离婚率近1.0‰,2020年粗离婚率为3.1‰。


2022年8月1日,求是网发表一篇署名为国家卫健委党组的文章《谱写新时代人口工作新篇章》。该文提到,新时代中国人口发展面临着深刻而复杂的形势变化,人口负增长下“少子老龄化”将成为常态。育龄妇女生育意愿走低,“十四五”期间总人口将负增长。


生育政策渐变


律师董晓莹从2015年起接触单身生育群体,为单身妈妈提供法律援助,并关注单身女性的生育权益。今年7月中旬,董晓莹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单身妈妈政策上面临的障碍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技术上的,即冻卵能否向单身女性开放,一是单身生育能否享受生育保险。


董晓莹表示,《社会保险法》并没有限制非婚生育申领生育保险待遇,但一些地方的计生条例给非婚生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设置关卡。还有一些涉及公职人员因非婚生育面临的就业问题,在一些省份单身生育的公职人员会受到纪律处分。其他的一些障碍在近年来逐渐消除,比如非婚生子女上户口问题,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等。


近年来,不断有代表委员呼吁保障单身女性的生育权,其中提到建议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在国家卫健委的官网,仍可查询到2017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下称“原国家卫计委”)给当年全国人大代表相关建议的答复。


原国家卫计委在答复中称,中国相关法律未否认单身女性的生育权。但目前通过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单身女性生育权做出具体规定,还需要深入研究论证。


实践中,个别地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有关规定。如吉林省2002年通过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之后历次修订,吉林省均保留了此条规定。前述答复称,“据了解,该规定实施10余年来,尚无1例单身女性申请借助医学手段生育。”


《财经》记者查询发现,2022年1月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称“吉林卫健委”)印发《关于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在实施中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中仍提到,关于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的政策。8月2日,《财经》记者就此联系吉林卫健委询问申请人数,其宣传科工作人员表示要问业务部门,随后电话未再接通。


单身女性申领生育保险,如今看起来障碍不大。广东、上海对非婚女性申领生育保险的限制悄然松绑。


2020年5月1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修订印发的《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生育登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办理机构或网上平台填写提交《广东省生育登记表》。


对于前述李娜争取生育保险案诉讼中的诉求,即要求生育登记信息平台推送其生育信息,《财经》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6月李娜的生育信息已被平台推送。


此前,争取生育保险并不容易。46岁的张萌是5岁孩子的妈妈,2016年,张萌结束一段亲密情感后发现怀孕。张萌从事过多年财务管理,2017年生育后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时,被告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必须以计划内生育为必备条件。《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明确,申请时需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张萌分别起诉相关部门,但一审均败诉。


张萌诉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一案,历经二审和再审申请。张萌认为,未婚生育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她参加生育保险,依法应当享受相应的待遇。


2020年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高院”)再审裁定驳回张萌的再审申请。上海高院裁定表示,生育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生育女性及其婚姻家庭的生活和发展息息相关。对张萌的诉求,“法院表示理解,也将深切关注国家及本市生育保险制度的未来面向和持续发展。但就本案而言,张萌的诉求缺乏相应法律依据,难以支持。”


随着婚姻家庭及生育政策持续发生变化,打了四年行政官司未能如愿的张萌,2021年年初在线上“意外”成功申领生育保险。2020年12月,上海市民政局发布通知,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审核事项退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清单。随后,生育女性可通过“随申办”在线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结婚证成为非必要的材料。张萌申请了三次,第三次申请后不久生育保险金入账。她休了5个月产假,生育津贴一项弥补了她的产假工资,这对她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今年7月底,张萌对《财经》记者提到,每当早上醒来,看到还在安睡的儿子,她就觉得很满足。生孩子前,她听有些妈妈说生育之后的烦恼,“也不知道会怎样,生娃后会不会‘一地鸡毛’,还有别人的闲言碎语等。但几年下来,比我想象中好。”


说起这些时,张萌刚经历又一次变故,7月中旬她被工作6年多的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目前她正在与公司打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张萌也在关注工作机会,有些企业认为她年龄大,有些企业则嫌她没有行业背景。好在张萌乐观,工作多年有一些存款,“基本生活应该没问题”。


在张萌成功申领到生育保险后,有些在上海的单身妈妈的申请则遭拒。薛惠因前夫家暴主动选择离婚,当时她已有身孕。2021年4月,薛惠前往所在街道申请生育保险待遇,随后在线上查询到申请被拒绝,理由是她提供的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没有父亲信息,“为保证医保基金安全支出,请您配合提供结婚证。”薛惠因此将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起诉,随后又把共同承担审核责任的上海市医疗保障局追加为被告。今年4月,薛惠告诉《财经》记者,她已申领到部分生育保险待遇。随后,薛惠提出撤诉。


就非婚妈妈能否申领生育保险待遇,8月2日,《财经》记者拨打上海医保咨询热线12393,工作人员告知如在参加上海城镇社会保险期间,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2016年1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非婚妈妈可获得医疗费补贴和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但没有生育假期间的津贴(备注:上海市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还有60天生育假)


同在8月2日,《财经》记者就单身女性是否可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联系上海市医疗保障局,截至发稿时未获得回复。


8月17日,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还表示,“我们也了解到,可能有一些地方有提供生育服务相关材料的要求,后续我们也将会同相关部门跟踪有关情况,更好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生育政策日渐宽松。2020年10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战略,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这是官方首次提出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


杨菊华认为,包容性意味着未来生育政策的调整与完善,将从当下的宽松性逐渐走向自主性,更加尊重生育主体的自我选择,将生育决策权归还给生育主体。未婚生育现象难以完全避免,而生育政策的包容性,意味着对不同形式生育的接纳,“无论是从维护主体的生育权,还是从保障孩子的福祉出发。”


杨菊华还指出,虽然我们能看到或者周围有未婚生育的现象,“但总体来说非常少,还不是一个普遍现象。”对于年轻的群体来说,未婚生育也会面临较大的挑战,未婚妈妈需要做好未婚生育的物质和心理等准备。


(应受访者要求,徐枣枣、陈晨、李娜、王苓、朱敏、张萌、薛惠为化名)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财经杂志 (ID:i-caijing),作者:王丽娜、田璐铭,编辑: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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