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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看天下实验室 (ID:vistaedulab),作者:禹琳,编辑:田思奇,头图来自:《雄狮》
四十年来,露易丝·光一直以为自己是在釜山被捡到的孤儿,后来跟随丹麦养父母远赴欧洲。直到2016年,她才发现生父尚在,自己的身世是被领养机构编造的,这让她对自己的身份认同更加迷惘,内心彻底崩溃。
“我不是孤儿,也没去过釜山,更不曾去过釜山孤儿院,这一切都是为了办理收养手续而编造的谎言。”露易丝在2022年9月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很多人可能不曾想到,经济相对发达的韩国是世界上海外领养历史最久,送养儿童最多的国家,最近70年间,韩国向海外送养了约20万儿童。多数儿童尚在襁褓之中,便远赴重洋,和亲人永远地断绝了联系。
海外领养改变了这20万儿童一生的命运,但在过去几十年间,如此重要的领养程序却得不到法律保障,因为韩国海外领养完全由私人机构掌控。
一些被收养者回国寻亲,却发现民间领养机构伪造了自己的收养文件,他们每年过的生日,原来是虚假的出生日期;他们认为终于得以团聚的亲人,原来是陌生人。
《雄狮少年》剧照
2022年末,近300名被欧美人士收养的韩国“弃儿”发起了一场求真相请愿行动,并在12月8日获得韩国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的受理,该机构将正式开展对海外领养最彻底的调查。
战争留下的混血儿童
韩国海外领养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当时朝鲜战争结束后,韩国留下了许多由外国军人与韩国女性所生的混血儿童。
时任韩国总统李承晚将“一民主义”作为自己的政治信念,即韩民族必须是同一个纯粹的血统组成的民族。虽然他本人的第二任妻子是奥地利人,但李承晚坚信,如果没有纯粹的血统,就没有种族内部的和谐。
这样的信念使得韩国社会对混血儿童产生排外心理。考虑到他们实在无法在韩国立足,李承晚在1954年成立了“韩国儿童养护会”领养机构,推进混血儿童的海外领养。
纽约市立大学金浩秀教授表示,“生下混血儿的基地村女性,被视作军妓。混血儿也会继承母亲的污名,需要在韩国之外寻找家庭生活。”
李京恩在其2017年首尔大学法学博士论文《国际领养中儿童权利的国际法保护》中也表示,“当时的海外领养并不算领养,而是混血儿童的集体国际迁移......对他们的社会排挤,变成了正当的送往‘父亲国度’的做法。”
所以,将“战争孤儿”送往海外的表述严格来说是错误的,因为在当时封闭家长制的韩国社会,即使生母健在,混血儿童大概率也要经历“强制移民”。
在海外领养的韩国儿童中,有三分之二以上被送到了美国。谈及韩国的海外领养,美国的霍尔特夫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原本按照《难民救助法》规定,美国每个家庭最多只能收养两名儿童,但霍尔特夫妇出于福音主义基督教信仰,收养了8名韩国儿童,并促使美国议会为其通过了特别法。
以此事为契机,霍尔特于1956年成立“Holt儿童福利会”,负责国际领养手续和相关事务支持。他在韩国运营大型孤儿院和婴儿院,与李承晚政府合作进行“代理领养”。
《雄狮》剧照
“代理领养”指的是养父母无需来到领养儿童出生国,领养机构代办儿童在出生国的所有手续,并将其移交给养父母。这种方式在此前的海外领养中从未出现。
金浩秀教授则认为,“这时期的海外领养,不仅仅是人道主义救助活动,也是美国在冷战背景下对韩国的扶持与协助战略。”毕竟,再没有比“领养”更适合打造“世界的拯救者”这一标签的举动了。
当时,美国一位参议员对时任总统艾森豪威尔表示:“对生活在韩国这样荒废苦痛之地的8个小孩子来说,哪里会有比给他们美国的安全与慰藉更加高贵和无私的事呢?”
当海外领养成为“生意”
韩国海外领养的最大特点是,民间领养机构接受委托并代理领养业务,同时在过程中从外国养父母方收取手续费。
首尔卫理公会神学院的社会工作讲师Nam声称,私人领养机构更关心钱而不是婴儿或母亲,对于这些机构来说,这就是一门生意。
韩国海外领养政策与其经济发展背景息息相关。二战之后,原本并不富裕的韩国,经济已是一片萧条。那时,经济增长是第一要务,社会救助也要屈从于经济发展战略,甚至在60年代,朴正熙政府为了经济增长,还推行了计划生育政策。
但是韩国政府在社会福利方面并无余力,所以把儿童送往海外找别人领养,成为更简单的解决方案,政府不愿加大对儿童保护机构的财政投入,或者加强对单亲家庭的支持。1961年,朴正熙政府制定了《孤儿入养特例法》,以此为法律依据的海外领养在上世纪70~80年代出现暴增态势。
由此来看,海外领养其实能为韩国带来“三重经济利益”,第一,韩国能从养父母那里获得不菲的手续费;其次,韩国政府可以减少福利费用的支出,将财政更多地用于经济发展;第三,海外领养可以帮助韩国控制人口,进一步减少经济压力。
据韩国新闻网站Pressian报道,1965年韩国儿童的领养手续费为130美元(同年韩国人均国民年收入为105美元),1988年为5000美元(同年韩国国民人均年收入4571美元),2009年达到17215美元(同年韩国人均年国民收入为17074美元)。
据美国《进步》(The Progressive)月刊报道,早在1988年,韩国一年靠海外领养就有1500~2000万美元入账。美国移民归化局移民签证领事罗伯特·艾克曼接受采访时表示,“每个月送养500名儿童的数量实在过多,仅以人道主义理由来解释很勉强。我们需要质疑哪里是人道主义的终点,何处是产业化的开端。”
即便现在,相比于很多国家,韩国的领养费用也更加高昂。只要进入Holt国际主页,就可以了解到不同国家的领养费用差异。2017年,韩国儿童的领养手续费用最高达到4.4万美元。如果加上领养审查等附加费用和差旅费用,那么养父母所需承担的费用最多可达6.2万美元。相比之下,越南为3.8万美元,泰国为3.1万美元,菲律宾为3.3万美元。
这样的商业行为和2022年12月韩国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宣布受理的34起调查有关。请愿调查的被收养者在1960至90年代初被送往丹麦、挪威、荷兰、德国、比利时和美国,但他们认为自己是被通过伪造文件和腐败行为错误地送往海外。
大多数被送往海外的韩国儿童被机构登记为遗弃在街头的孤儿,但上述群体指控说,他们明明有在世的亲属,但机构却把他们的身份造假,使其取代已经死亡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再被领养的儿童,这样便又完成了一笔合法的领养交易。
直到2012年《入养特例法》修订之后,韩国的国家机关或司法程序才开始介入领养过程。
但被收养者和至今仍在“被迫”送养自己孩子的韩国人,仍留在痛苦之中。
“像一条长着人脸的鱼”
在Netflix节目《璀璨帝国》中,有一位亚裔嘉宾引人瞩目,他是一名韩国的孤儿,后来被美国养父母收养,如今是一家娱乐公司的CEO,身家高达1900万美元。
被富豪收养?轻松走上人生巅峰?如果你以为被国外家庭收养的孤儿都如此幸运,那就错了。实际上,大多数领养儿童可能会面临文化认同困境、遭受虐待,抑或随时被驱逐。
“在韩国,‘美国人’等同于‘白人’,而我既不能说流利的韩语,又不是白人,这让我不伦不类。我差不多是个怪胎,就像一条长着人脸的鱼。”郑敬娥在回忆录中这样写道。她在上世纪70年代被美国家庭收养,但一直饱受种族歧视的痛苦,以及身份认同的情感挣扎。
除了文化差异,被领养者还有可能被养父母虐待,或者是因为没有取得国籍而被驱逐出境。
《芭比》剧照
2017年,菲利普·克莱从京畿道日山某公寓的14层一跃而下,结束了自己42年的短暂人生。虽然他生在韩国也死于故土,但大部分人生都是在美国度过。他在八岁时被领养到美国,生活29年后被驱逐回到韩国,因为菲利普的养父母没有在美国为他办理取得公民权的手续。不会韩语,举目无亲,辗转于救助机构,菲利普最终选择以“自杀”结束掉痛苦人生。
像菲利普一样被当作“非法滞留者”,随时可能被驱逐回到“出生国”的韩国人很多。保健福祉部向Pressian透露,现在被美国家庭领养的韩裔中,接近2万人尚未获得美国国籍。
2017年7月3日,没有取得美国合法居住权的50岁被领养者朱迪·金在给时任总统文在寅的信中这样写道:
“像我这样的海外被领养者,无法享受教育补贴或住房抵押贷款,退休养老金等福利……受困于这些问题,有些被领养者绝望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如果说我们被送往美国是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那么我们已经被剥夺了享受那种生活的权利。”
不是孤儿,是“妈妈的孩子”
“我在35岁时生下孩子。经历了相当长的职场生活,经济基础相对稳定。但即便如此,我还是在生产前就有了送养的打算,家人想法与我一样。我们社会容不下未婚妈妈抚养孩子,所以只能将孩子送养。”未婚母亲崔英淑说道。
据Pressian报道,2016年98%的韩国海外送养儿童都是未婚母子女。韩国国内领养情形也类似,88%为未婚母子女。
在遵循儒家传统和父权家庭结构的韩国社会中,婚外生育被视为禁忌。在2021年“堕胎合法化”以前,未婚母亲怀孕后不能合法堕胎,只能将孩子生下,然后多数母亲会选择将孩子送至育幼院,或者放在街边的“婴儿保护舱”(Baby Box)中。
由于传统观念的谴责和社会的污名化,在韩国以未婚妈妈身份生活,将是充满苦难的一生。这些女性在怀上孩子的瞬间便被视作“家门耻辱”,大多数会被断绝来往。据调查,受到周围舆论压力,“即使身处职场工作,成为未婚妈妈也会被迫离职”的比例甚至达到96%。在韩国,未婚妈妈成为仅次于同性恋者,经受最多歧视的群体。
社会对未婚妈妈们的歧视,使她们不得不选择将孩子送养,在面对新生的同时便要经历离别,这是家长制社会对她们“忤逆行为”的“惩罚”。
“一位可怜的母亲在办公室里崩溃了。她说原本还期待着孩子到美国后还能再见面,但听说会完全断绝关系就彻底绝望。实在太可怜了,孩子还没有断奶就要狠心放弃,一想到这个就止不住地哭。”Holt儿童福利会的创立者哈里·霍尔特在给夫人的信中写道。
由于海外领养引发的国际谴责,韩国政府也一直希望提升国内收养率,并出台了相关政策促进国内收养。2013年,青瓦台签署了《海牙跨国收养公约》,其中一条规定是,被收养儿童应优先被本国国民收养。
近年来,韩国海外收养率逐渐下降,但国内领养率依旧不高。在传统家族血脉观念中,领养是丢人的。一些父母会特意选择领养血型相同的孩子,一些母亲还会在领养前假装怀孕,让领养的新生儿更容易假装为亲生孩 子。
“韩国是一个血缘至上的社会,”负责监督韩国政府收养计划的帕克说,“韩国人不想收养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如果他们收养了,他们也不想让任何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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