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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甲骨文和青铜器研究者、自杀于文革期间的陈梦家,其故事尘封已久,犹如等待破解的密码。纽约客记者、着名美国作家何伟深入中国,补缀、还原了他被古文字、青铜器、政治和谣言纠缠的一生,并藉此再现了和文字有关的隐秘历史、大千世界,读起来令人匪夷所思,感慨万千。何伟不仅“考古”挖掘出一段段和甲骨文、古中国有关的历史、故事和人,他还通过若干次游走中国的旅程,出入于古代和现代,讲述了若干相互交织、充满了隐喻的故事,并寻找到彼此的内在联系,绘製出一幅幅奇异的当代甲骨拼图。在《寻路中国》一书中,何伟好像是当代马可波罗,开着吉普车深入中国,在《甲骨文》裡,他则似乎扮演一个西方占卜师,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本书就是何伟自己製作的占卜当代中国的甲骨。何伟中国三部曲中唯一一本无法在大陆出版的书。
文字的尊严
文/Jean 书评人
这个假期,无意中拿起《甲骨》,翻了两页就再也放不下。一年半之后的重读收获依然很多。这本书里的信息实在是太复杂多样有趣了。第一次读似乎太快,重读过程中不断告诉自己,慢一点慢一点。想好好消化一下。随手记着笔记,和朋友们讨论其中的一些观点和现象。
所有我看过的关于中国的书里,这依然是做好的一本。不仅仅因为它涵盖的内容之广,记录的社会层面之杂,更重要的是作者对他所见所闻的感想分析和反应都是我所见的最理性最深刻最富有人文性(humanism)最慈悲的。
1.两本书:
《江城》:按中国习惯,涪陵这种四川小镇,虽然是紧邻长江或者长江支流(乌江),我们最先注意到的特征是他们依山而建。更经常的称它们为山城。而在密苏里河边长大的美国人,何伟,却给了它“江城”这个称号。
何伟现在住在北京,是《纽约客》杂志第一个常驻北京记者。他在普林斯顿读的大学,在牛津读的英国文学硕士。1997年他通过PeaceCorp在四川小镇涪陵的师范学院教了两年英美文学。一边教英文一边学中文。在这里,他学会了读写说中文。这本数记载了他在涪陵的两年经历。
《甲骨》讲述了1999-2004年何伟眼中的中国。彼时他已搬到北京,给各种美国杂志报纸当自由撰稿人。这本书包记录了何伟在这五年里接触到的许多故事,人物,事件。各种纷繁的线索被他娴熟的编制成一幅现在中国的“清明上河图”,其中涉猎的社会文化历史人文范畴都是丰富立体而有趣的。
2.涉及的时事:
-南斯拉夫大使馆被炸,南京街头的游行(当时何伟碰巧在南京为一篇文章搜集历史材料),北京街头人们面对何伟这个美国记者的反应;无论南北,愤青们的统一反应,同样的极端,同样的义愤填膺,同样的快速的遗忘。官方的小心纵容和推波助澜,以及最后当时还默默无闻的胡锦涛突然出头露面,要求大家要有节制的官方立场。
-中国南海边界中美战斗机相撞事件前后,他把中美两方当时的新闻报道并排推出,点出当时大家都没有注意到的“幽默”和个中味道,也用这个事件显示两个政体的相似与大相径庭的地方。
-奥运组委会到北京做最后视察时北京的“重新装潢”,包括把草喷绿,把面街的房子一面重新粉刷,停止写字楼供暖以减少污染,当然还有在天上撒催云药剂造雨,以及整个奥运组委会在京时从记者角度看到的一切。
-九一一之后满街的盗版DVD和中国官方,民间的不同态度,凤凰卫视的报道;中国与美国的外交辞令,要求把新疆问题列到美国的恐怖分子名单里的经过。
-小布什访问北京的前后过程。
涉及的人物和地域:
-Willy-何伟在涪陵的学生,后来离开四川到温州教英语。由Willy的经历,何伟介绍了温州的发展历史和现状,以及像Willy这样打工仔在浙江沿海受到的挫折和他们的成长。
-Emily-何伟在涪陵的学生,后来到深圳工厂里做秘书,再后来去教书,读研究生。由Emily的经历,何伟讲述了深圳的历史发展和现状。讲述了深圳的打工妹的生活,面对台湾香港老板的各种故事,他还采访了这些打工妹的偶像,"夜空不寂寞"电台主持人胡晓梅。相对应的是深圳城内的白领们的偶像,作者缪永。何伟访问了缪永。记录了她和胡晓梅的不同与类似之处(两个人都抽Caprimentholsuperslims香烟)。
-Polat-何伟在北京雅宝路餐馆里认识的维族人,Polat有语言天赋,除了维语,中文外,可以讲俄语,土耳其语,卡扎克语等很多中亚小语种,在北京靠做生意中间人和在黑市兑换货币为生。两人成为好朋友。后来Polat去了美国。何伟继续记录Polat在美国从不谙英文,住在黑人区被抢,然后一点点开始适应美国社会,走出困境的经历。由Polat的境遇,何伟介绍了新疆的矛盾根源,历史和现状。以及被中国美国外交利用的情况。
-陈梦家-自杀于文革时期,曾经的新月社诗人,考古学者,中国青铜器学者,编译了世界上最丰富最全面的甲骨文著作和青铜器著作。《甲骨》一书以甲骨命名,开篇也从安阳最近的一次考古项目开始。由此延伸到中国的文字、历史、然后何伟的目光落到一本老旧的书上《美帝国主义劫掠的我国殷周铜器图录》。书上没有标示作者名字。因为那时陈梦家依然是右派,没有权力出书。何伟开始了漫长的追寻各种细小线索,试图为陈梦家生平拼出一副可以辩认的画像。最后的结果虽然依然留下很多空白和模糊的重要细节,但是这个过程把何伟带入了古今中外很多人的故事。也让我们这些幸运的读者得以看到一些被遗忘的碎片,一些关系到何为中国,何为中国人,何为中国文字的事件。
-姜文-当时“鬼子来了”刚拿到嘎纳大奖不久,姜文刚刚开始小心的测试被禁的程度,开始在新疆拍片(“天地英雄”?)。何伟当时在写一篇姜文的访谈。到新疆拍摄地点住了几天。描述了一些姜文对电影对中国的看法。蛮有意思。
-丹东-何伟为国家地理杂志写的一篇中朝边境的文章。
-三星堆-另一篇何伟为国家地理写的中国古文化的文章
-赵景心-当家传四合院被宣布要为平安大道让路,要拆的时候,北大退休老教授赵景心递交两个诉讼案,抗议拆迁。引起中外记者的瞩目。何伟记录了他和赵景心之间的一些采访片段,以及后来为了通过陈梦家这条线而再度会转到赵景心身上的事情,陈梦家的太太赵萝蕤是赵景心的妹妹。
3.
何伟把一些历史上的古董遗迹以及其故事为经,他亲身经历的当代人物故事为纬,交织出一幅立体的图案来。与大多数职业记者不同,他不满足于一些简洁的“口号式”录音("SoundBites"),他喜欢到街头巷尾看看普通人的反应。
小布什在清华的演讲时,在场的学生都是组织上精心挑选的好学生,学生的问题也都是事先准备好的充满了当局的政治立场。事后,何伟到清华食堂吃饭,没听到一个学生提到这次访问。间谍飞机在中国海南迫降事件后,他上小餐馆里找人问询大家对事件的看法,而且他不满足于人们强烈的第一反应,过激言辞,而是刨根问底,直到使得被访问的人和读者一起开始思考事件后面的种种才罢休。
他会和文物保护点的卖票的MM交谈甚欢,看看她对自己工作地方的古迹持何种看法。他当然不会放过本就善谈的北京出租司机,甚至有过被司机带回通县家里吃自家做的火锅,甚至和司机去新加坡上学的子女建立联系。大使馆被炸之后,他为了安全起见保持低调,开始在中亚俄国和新疆人聚居的雅宝路出入吃饭,因为混在很多新疆人里面,作为老外的他比较不显眼。虽然如此,依然被被一群愤青挑战:“美国人的武器那么精良,怎么会误炸到中国领馆?炸死三个中国人?”当他们不碟不休的纠缠下去时,旁边的一个新疆人看不过去,插嘴讽刺道,“美国人的武器那么精良,咋就炸到三个人?”结果愤青的怒火转移到新疆人身上,何伟被遗忘在一边,悄悄吃了饺子付了钱逃开。后来再来这里和那个新疆人成了朋友,那就是Polat。当时Polat和那帮愤青说,如果美国人真的想杀中国人的话,不会是只炸一个领馆那么简单。他要那些愤青动动脑子,不要人云亦云,盲目相信一切官方的宣传,被人当枪使。这一段,让我想起每次看到网上的Drunkpiano力博群愤青的情景来。
看了这两本书之后,才发现自己最近几年在纽约客,国家地理等杂志上看过所有我喜欢的关于中国的文章都出自他手:关于北京胡同,关于三星堆出土文物,关于晨梦家,关于丹东的人情世故--他半夜醒来发现自己旅馆房间里有个贼正在偷他的东西,他大吼一声追过去,追到旅馆走廊尽头,把贼捉住,并且暴打一顿,直到贼把偷的所有东西都丢下逃命去方才罢休。后来警察和旅馆老板都很郁闷。有贼来偷外国人东西已经就很丢脸,而贼居然不争气地被外国鬼子追上抓住简直更加丢脸。所以警察和老板都不停的问,这贼是不是有残疾?是不是个孩子?
何伟文笔极好。翘首等待他会再写第三本书。继《甲骨》之后,他陆续在纽约客上又发表过两篇关于北京的文章,一篇关于长城,一篇关于北京的交通。
英文专业的何伟写作技巧了得。不仅把这些零落的故事安排的十分流畅巧妙,记录片性质的文体其实包含了很多小说的元素在里面。十分引人入胜。一些看似不经心的细节安排其实贯穿始末,营造气氛,到结尾的落笔虽然只是一些论点观念,但是其感人的力量两次读来都让我措手不及,而至于泪下。
他访问了很多古中国的学者。其中两个在伯克莱任教。而其中之一的甲骨文学者DavidN.Keightley让我一楞。这个教授的课,我上过一个夏天!他就是那个用古中国的音节,诵读古文的教授,在那个夏天,伯克莱一个没有窗的阴暗教室里,他抑扬顿挫的“唱书”声令刚刚到美两年的我感动得几乎泪出。因为这是我在中国都不曾听到的“乡音”。好象是从古老的过去,追到大洋彼岸,在那么不设防的时候,突然以绝美的姿态,诱惑我。
4.《甲骨》中引用的Keightley的一些有趣的观点:
中国古典文学里的英雄常常是个官僚(bureaucrat)。他组织并且管理;在战争中,他的英名往往因为他的善于计划而不是身体力行的作战(fighting)。早期的中国古典著作从不在战争本身的细节--死亡的血腥,战场上的残骸--上面浪费笔墨。“你不会看到伊利亚特和奥德赛里面那些肮脏的细节,”Keightley说,“完全是关于这个英雄做了些什么,他的才能如何。非常务实,非常存在主义。”
中国善于制造官员的能力类似于西方善于制造英雄。但是他强调说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定义孰优孰劣。其实西方的英雄主义--果断、行动--往往更容易制造战争。历史学家早就有理论证明希腊经典学教育出来的欧洲人才习惯于莽撞地一头扎到一次大战的泥潭里面。
古中国没有任何关于“恶行”的记载。没有原罪的概念。对神义学,解释世界上为什么有邪恶这门理论,毫无兴趣,
这个(中国)文化里没有怀疑论者的立足之地。
倒数第二章是何伟和另一位亚洲语言学者,ImreGalambos,关于文字的讨论。ImreGalambos是匈牙利人,但是他只有一半匈牙利血统,四分之一卡扎克斯坦血统,四分之一鞑靼人学统。在伯克莱拿到中国古文字书写系统博士学位,现在住在伦敦和匈牙利。
Imre Galambos的一些关于文字,中美文化的有趣见解:
语言能够定义现实。
当你是个孩子,学习语言的同时,你也在学习如何理解现实。几乎是一种计算机语言,一种内在的解码使你能够思想。
他说美国人没有中国人那样对文字有感情。对中国人来说,文字几乎是他们文化认同的根源,但是他的很多美国学生根本不熟悉美国经典文学。我问他美国文化里有没有类似于中国文字的东西呢?“也许是电影吧。”他说。
“电影是一种记录。它们的功能类似;只是一种不同的语言。在中国,人们在需要重新定义自己时会奋笔疾书。这一点也不消极,是一种创造。跟记笔记不同。书写过程是重新定义过去和创造现在的过程。在美国,电影使人们觉得自己很美国。。。你可以随意使用调节这些段落和模块。电影和书一样,给你一种语言。你可以用这个语言来分析自己的性格,理解它,呈现它,表达它。”
5.
巫宁坤曾是赵萝蕤在芝加哥大学就学时的同学,认识她和陈梦家夫妇。1945年后还被赵萝蕤说服放弃博士学位回国教书。在文化大革命里受尽了苦(北大荒劳改,在学校被批斗,折磨,监禁等等)。九十年代初写了一本英文回忆录"ASingleTear"(《一滴泪》),讲述文革时的遭遇。现居住美国。
最后一章讲何伟和巫宁坤教授在佛吉尼亚州的家中的一次见面前后,以及何伟对中国文革中受迫害最厉害的一代知识分子的感怀。
自从我开始搜集陈梦家的生平材料时开始,我已经知道一切已经太晚了。他的故事已经随着过去的政治斗争消失了。他属于消失掉的一代人:受过高等教育的挣扎着走过上个世纪的精英们。今天的中国故事焦点在未来,推动它前进的是一代新的中产阶级,他们的务实替代了上一代人的理想主义。
可是渐渐的,在寻找这些逐渐消失的记忆过程中,我越来越敬佩那些幸存者。那一辈人也曾经闯南走北--他们经历过战争自然灾害和政治运动,他们试图把西方思想和中国传统融合起来。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失败了,但是他们没有丢掉他们的尊严,冥冥中他们那种理想主义的一点星星之火居然存留下来。我在Emily、Willy这些年轻人身上又看到了那一点光芒,在这个时代难以抗拒的务实大潮之下,他们依然在乎对与错。
而且,老一辈的人们也慢慢走入他们自己的平衡地带。经由不同渠道,他们都接受了一切,安稳生活。这种安稳有一种镇定效力。
见证何伟这番评论的有巫宁坤的一段话,令我非常敬佩这位老人家。
谈话间,老人说道他对自己的一生没有遗憾。“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或者反右运动,也许我会是一个更好些的学者,”他说,“也许我会写两本关于美英文学的书。但是哪又如何?这世上已经有那么多[这方面的]书了。《一滴泪》也许更重要些。”
6.
这本书以安阳的考古和在那里出土甲骨文开篇,以语言学家Galambos和英美文学教授巫宁坤老人的话结束。文字和书写是贯穿全书的暗流。
用一段何伟自己的话来结尾吧。我非常喜欢。
But I particularly respected Wu Ningkun's calmness. His memoir hadn't been a best seller, but he had put the past in order. For any writer, that's a fundamental motivation, especially for somebody who has suffered. Writing could obscure the truth and trap the living, and it could destroy as well as create. But the search for meaning had a dignity that transcended all of the flaws.
但是我尤其佩服巫宁坤的安然。他的回忆录并没有上流行书排名榜,但是他把过去理顺了。对任何作者,那都是最基本的动力,尤其是曾经受过苦难的作者。文字可能掩盖真理,陷生者于不义,它可以重建也可以摧毁。但是寻找理性的行为本身就拥有一种尊严,超越文字的一切缺失。
游走在中国与西方之间:美国之音
书摘
北京是我做全职作家以后第一个住下来的地方。在我过去的人生岁月中,我的角色不是老师就是学生;而之前在中国的时候,我两者都是。从1996年到1998年,我以美国和平队志愿者的身份,来到一个叫涪陵的小城做英文讲师,同时我在那儿学习中文。
在涪陵师范学院,我的学生绝大部分来自农民家庭,师范学院把他们培养成英语老师,然后他们就去边远的中学任教。在上一代人中国人那儿,英语这个科目还是禁区:在文革的种种政治运动中,接触任何一门外语都是危险的事情。然而,在如今的中国,英语从小学六年级开始就是必修的科目,年轻的一代人对英语学习有着出乎寻常的热情。我第一年在中国教英语时,有时会怀疑,这门语言对学生究竟有没有实际的用处。在涪陵,一共只有两个外国人居民,我是其中之一;而我的绝大部分学生,等待他们的命运是去更为边远的地方教书。尽管如此,他们学习非常刻苦,尽一切办法搜寻所能获得的英语资料。晚上的时候,他们拿着短波收音机在校园里漫步,收听英国国家广播电台(BBC)或者美国之音(VOA)。
D.J.说:“彼得是我班上最笨的学生”
在我搬到北京之后,我常常感到自己迷失在新生活中:五月里一片混乱的游行、自由职业所要处理的琐碎事情、华尔街日报的那些放档案的柜子。然而,当我以前的学生打电话或写信给我的时候,所有这些不快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春天里的一个下午,我接到了吉米(Jimmy)的电话,他如今在长江边上的一条村子里教书。吉米的声音听起来激动不已;他交了个女朋友,他也很喜欢他的新工作。我问他教多少个学生。
“94个。”他说。
“多少个班?”
“1个。”
“你一个班有94个学生?”
“是啊,”他说:“教室里挤着呢。”
和吉米聊天过后,我试着去想象他工作的情形:在长江流域的边远村落教94个中学生英文。 在我的办公室里,这看起来是件多么抽象的事——我对着的只是那些贴了标签的档案:
学生
风格
超级大国(新威胁)
迷信
茶
(译者注:作者此时在华尔街日报驻北京记者站担任助理记者和剪报员,里面存放的档案按照首字母顺序贴了标签,以上五个词分别是Student, Style, Superpower, Superstition, Tea)
另一天,我接到了D.J.的电话。D.J.和我从前的许多学生一样,自己取的英文名字,没人搞得清他们取名的原因;现在他正在四川最穷困的地方教书。他一个月的工资不到40美金。 D.J.的一个同班同学告诉我说,当D.J.收到他人生里的第一张工资单时,他兴奋得立即去买了个新的足球,然后自个儿踢了一整个下午。
“我为我的学生取了英文名字。”D.J.在电话里说。“大部分的英文名都来自我涪陵的同班同学。但我想告诉你,我为其中一个学生取名叫亚当(Adam),另一个叫彼得(Peter)。”(译者注:作者本名为Peter Hessler)
亚当.迈耶(Adam Meier)是美国和平队的另外一名讲师,1996年时他和我一起去的涪陵。
我被D.J.感动了,就对他说,我很感谢他。当他再度开腔时,我可以听到他语带笑意。“那个叫彼得的学生,”他说:“可能是全班最笨的一个。”
弗里曼的相亲历程
像多数来自农村的中国人一样,我以前的学生都打算很早就结婚。那年秋天,我收到了不少学生来信,信里描述了他们的求婚过程。弗里曼(Freeman)寄给我的信是用电脑打印的,这在中国的边远地区可是件稀奇的事。弗里曼在一本美国杂志上看到演员摩根.弗里曼的照片,从此决定用他的名字作为自己的英文名。在弗里曼的其中一封信里,他告诉我他是如何通过做媒的亲戚去找到一个老婆的:
从涪陵师范学院毕业以来,我的父母和亲戚全都急着给我找女朋友。他们一个接一个地介绍女孩给我,但这一个个女孩从我旁边走过,全都没有成为我的老婆。从他们的介绍中,我大概已经认识了3打的女孩。有些女孩胖得跟猪一样;有些女孩瘦得要死,跟旗杆和鱼竿没什么两样;有些也是很漂亮的,但当她们看了我一眼,就马上走开,只留下一句话:“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当然,我家里人为给我介绍这些女朋友,银子和财物可都是哗哗往外流。
现在我终于找到一个女朋友了,2000年后她就会成为我的老婆。她并不好看,脸上还有许多麻子;不过我爱她,因为她比我更有钱,或者我更爱她的钱……
我现在教的是初二年级的英语。我觉得在这儿教书是件困难的事。这儿很穷,人们仍然没有意识到教育的重要性……
我还有很多东西想告诉你,但我不能写下来。这封信是用我女朋友的电脑写的。我会再写一封给你。
你的:弗里曼
农民的儿子:威廉.杰佛逊.福斯特
过去,绝少中国人会离开家乡,而且中国五分之四的人口都是农民。然而,这种情况在1978年后发生了改变,当时邓小平决定开始进行自由市场的改革。最终,这个政策广为人知,它的名字叫“改革开放”。在80年代,资本主义形式的变化开始在中国沿海地区崭露头角,
大片的工厂区崛起,为新兴的国外贸易服务。中国内地涌来了大批的移民,他们在建筑业或装配线上工作。到90年代,平均11个中国人中,就有1个是正在迁移的。
离开家乡需要的是胆量和魄力。比起留在农村的人来说,迁移者一般更有能力。通常,农村里学习最出色的学生完成学业后,就会来到沿海城市。对于我的学生而言,做出离开的决定尤其艰难,因为他们如果是留在家乡,政府已经给他们提供了一份稳定的教职。每一年春天,教室里都充斥着兴奋的谈话,说着往南方或是往东部去的话题,那儿的收入较高,但迁移过去的人就没有了传统单位的保障。我的许多学生都说过这个话题,但很少有人真的去做。最后选择离开家乡的学生有些共同之处:他们的学业非常优秀;他们的性格开朗活泼;他们说一口流利的英文;他们的观点与众不同——他们的作文常常脱颖而出。
威廉.杰佛逊.福斯特(William Jefferson Foster)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学生。起初,他的英文名叫威利(Willy);但在他毕业的那年春天,他忽然把英文名改作“威廉.福斯特”。我还没适应在他的作文上看到这样的签名,“杰佛逊”又加了上去。在作业中,他常常把签名连在一起写,3个巨大的名字龙飞凤舞地占据了第1页上方整片的空白。对于改英文名的事情,他从来没有征询过我的意见;但他曾经提过他崇拜威廉.杰佛逊.克林顿,因为这个美国总统和他威利一样,来自一个大国的穷困地区。1998年,大学毕业的威廉.杰佛逊.福斯特去东部寻找他的机遇,对此我毫不感到意外。那一年他23岁。
威利可以算是班上最聪明的学生;当然他的英语口语是全班说得最棒的。我其他的学生跟我打电话时,都宁愿用中文;只有威利坚持要用英文——他下定决心,一定要掌握这门语言。然而,我不能说他的人生道路是最非同寻常的;只是他的故事我了解得最多。毕竟,他只是中国1亿迁移者的其中一个。
他把儿子取名为:李毛,李泽,李东
邓小平与广安镇
威廉.杰佛逊.福斯特于1975年8月18日出生在双龙镇10号村第3生产队。那儿历史上从未发生过什么重要的大事。10号村没有出过名人,也没有什么古建筑或是刻了字的碑。那儿最古老的建筑是横跨蜗牛河的胜利桥。这座石桥是在40年代建造的,刚建好不久就被洪水冲垮了,后来整修了一半,桥身的宽度刚好能容一人通过。桥上并没有打过什么胜利的仗,然而“胜利”是新中国一个很流行的地名。为简单起见,共产党人用数字为当地的农村和管理单位重新命名。10号村的人口数量少于1千。
50英里以外,在四川东北部,横越那些低低的绿色山麓和太阳下闪着光芒的稻田,是一个叫“广安镇”的地方,邓小平在那儿出生和长大。
1975年,广安镇只是中国其中一个偏僻的农村;而邓小平也只是其中一个曾经大有前途的政治人物,在文化大革命中遭遇了两次政治清洗。
1977年,邓小平恢复了原有的政治地位后,他迅速爬升,很快成为这个国家最强有力的领导人;然而他从来没有回过故乡广安。他大概是想避免像毛主席时期那样发扬个人崇拜,毛泽东的故乡已然是人们心中的圣地。从某种程度而言,邓小平让他的故乡、这四川的一个角落停留在贫穷而被人遗忘的状态,以保护这个国家。
双龙镇比广安镇要穷,而10号村还是双龙镇里面较穷的地方。这儿没有正式记载的历史。大部分的居民,就像威利的双亲一样,是不识字的。当地过去发生的事情,有些被人们记住了,有些就留在过去,不被言说。威利的父亲生于1941年,他告诉他的儿子们,他人生中最难熬的一段岁月是大跃进时期。那一场政治运动从1958年持续到1961年,当时毛泽东疯狂推进更大规模的工业生产。这场运动的结果是引起大灾荒,有几百万的中国农民死去。那时候,威利父亲的好些亲戚以及儿时玩伴都饿死了,但是现在的威利父亲拒绝谈到当时的情形。他觉得,那些不堪回首的细节,应该被逐渐遗忘。
他把儿子取名为:李毛,李泽,李东
威利父亲愿意记得大跃进过后的那些日子,例如“文化大革命”。与大跃进不同,受文化大革命影响的主要是城市和受过教育的社会阶层——这也是如今文革这段历史比大跃进更广为人知的原因之一。虽然文革的政治斗争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非常激烈,但当运动波及到农村时,往往减弱了很多。政治通常就是这样:一场运动就像一串从远方传来的编码,这里一点儿那里一小段,村民们抓住了其中一些碎片,又忽略了另外的一些。在共产党取得胜利以后,有一个姓李的10号村村民陆续生了三个儿子,他骄傲地把三个儿子依次命名为李毛、李泽、李东。每当他在田里干活,叫他三个儿子来帮忙时,他就会大喊:“毛,泽,东,马上到这儿来!”他宣称,这是他表达自己热爱毛主席的方式。尽管如此,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当农民们从村里的宣传大喇叭中听到“斗争阶段”这个词儿,并开始进行模仿时,他就变成了一个容易攻击的目标。在10号村,农民们绑了他的手腕,把他吊起来,斥责他乱用主席的名字,并且强迫他在公共厕所里喝尿。
在文革中,威利的父母都很穷,也没有文化,难以变成攻击的目标。实际上,对这对夫妇来说,那段日子还是挺幸运的——威利的母亲生下了三个健康的男孩。戴建民是最大的一个, 他出生在1971年,戴和平两年后出生。1975年,他们的母亲生下了第三个儿子。他们给这个婴儿取名叫“小红”,因为他身形很小,肤色又发红。红色在中国象征着吉祥;确实,这个小婴儿出生的第一年,中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威利还不到10个月的时候,毛主席逝世了。
你下次和毛主席会面是啥时候?”
当毛主席的死讯公布时,威利的父亲正在双龙镇另一头的一个化肥厂里帮忙盖房子。那儿一共有三个工人,当大喇叭里传出这个消息时,他们全都停下了手里的活儿。听完了广播,没有一个工人说出一句话。许多年来,他们一直重复着这个口号:“毛主席万岁!”如今,他的死讯听起来是让人难以置信。
那一晚他们没有回家。在工地上搭的简陋木棚里,三个工人一起躺在一张宽大而粗糙不平的板床上,过了一晚。威利的父亲没有睡着;他知道这一次不是以往那些不断来来去去的政治运动,这一次非比寻常。未来会发生什么,他无法预期;然而他敢确定,一切都即将改变。
那晚大部分时间,他都在悄悄的流泪。后来他才知道,另外两个工人也和他一样,整晚都没有睡着,静静躺着流泪。
10号村的毛主席追悼仪式在当地学校的操场上举行,那操场灰尘满天,拥挤不堪。整整7天,没有一个人工作;他们都在赶做悼念用的白色纸花圈,并且在一幅逝去领袖的画报面前不断磕头。追悼仪式的的头1天,有个叫刘玉清的女人在10号村的群众中脱颖而出,因为她的哭声最响。第2天,村民们开始觉得这个女人有些不对劲。到了那一年年末,这女人总是在稻田里漫无目的地奔跑,到处跟人说她是毛主席的秘密情人。她声称,她与毛主席和周恩来总理一起,设计了村里的胜利桥。她常常说到一半就匆匆打住,告诉别人她要赶紧去参加很重要的政治局会议。威利小的时候,刘玉清总是在蜗牛河附近偷偷出没,在河里洗她那缠绕成团的头发,唱着关于毛主席的歌曲,还把那些歌的歌词改掉,换成自己编的一些充满性暗示的歌词。她用直白的当地方言“睡瞌睡”描述那件事:我“睡瞌睡”毛主席。威利和其他的玩伴们听到了就会大笑,并朝她喊:“你下次和毛主席会面是啥时候?你要再睡瞌睡他吗?”当刘玉清的儿子们长大后,要去农田干活时就把母亲锁在屋子里。
农民工的诗歌
关于“一切都将改变”的预测,威利的父亲是对的。虽然他不识字——他从来没有上过一天学,但他很聪明,当经济改革逐渐渗透到村子里来的时候,他反应很快。80年代末,他在双龙镇组织了一帮人,开始做私人的建筑工作。到了改革开放第五个年头,威利一家在第3生产队中成了较为富裕的人家。
还有其他的迹象显示他们的世界正走向开放。1980年,威利的叔叔成了村里第一个离开家乡出去工作的人。他去了甘肃省,在很远的西部,在那儿的劳工市场呆了好几个月。不久,娶她的村民开始离开,但他们大部分走的是跟威利的叔叔相反的路线,他们去东部。另一个最早一批的迁移者是威利的邻居,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他在村里是最有文化的。因为他有小学五年级的学历,他在黑龙江省的一家造鞋厂找到了工作。后来他回到了村子里,告诉别人他在外头那段时间发生的故事,还写成了诗歌。威利小时候很崇拜这个男人,还很喜欢听他念自己的诗歌。
威利说:“你的早泄怎样了?”
100多个人聚在威利家看电视
当地的第一台电视机出现在第4生产队。每天晚上,威利都和他的哥哥们一起,走半个小时的路,来到第4生产队。电视机的主人盖了一栋两层的楼房,晚上,他就把电视机放在二楼的露台上,以便让下面所有的人看到。有一天晚上,威利和他的哥哥们一直仰头看着那个楼台上的电视机,看了四个多小时,完全被它所迷住了。看完以后,他们不约而同地觉得脖子又酸又痛。就是那时,威利的父亲决定要采取行动。
威利印象最深的童年往事,其中一件就发生在1982年的那一天,他家成了第3生产队最早拥有电视机的一户。很多年过去了,他仍然记得当时的情形:
“我非常骄傲,非常开心。大家把电视机搬进家里,但没人知道它是怎么开的。所有人都试了一遍,但就是没有图像出来;这过程可能有5到6个小时。那天有100多个人聚集在我家里,绝大多数人都呆在最大的那个房间里。那间房和大厅没什么两样,人们一行行排队坐着。后来终于把电视打开了,能看到的只有一个频道:四川电视台。香港电视剧在那时很流行,我们总是看一个关于霍元甲的电视剧,霍元甲是个历史人物。他是清朝的一个功夫大师,并与很多擅长日本功夫的日本人决斗。那些日本人来到中国,向霍元甲挑战,霍元甲一个个击败了他们。这是清朝末年的事情了。我现在还记得电视的主题曲:
“昏睡百年,国人渐已醒,哪个愿臣虏自认?……历来强盗要侵入,最终必送命。”
(译者注:此歌词为粤语。威利在他的英文写作里写到了上面这一段话,并把歌词译为英文)
电视剧《霍元甲》结束后,接着放映的是一个墨西哥的肥皂剧;对于第3生产队的村民来说,这个电视剧也非常好看。这个墨西哥肥皂剧中文叫做《诽谤》,剧情发展飞速,里面的人物纷纷卷入了婚外情。按照惯例,那些情妇都是心肠恶毒、阴险狡猾的,而那些妻子就那么的纯洁无知,让看的人都为她揪心。在威利的家里,村民们经常一边看一边大声嚷嚷着他们的意见,而这些意见总是惊人的一致——对妻子的同情,对情妇的轻蔑。《诽谤》第一次给第3生产队的人们介绍了外国人的私生活。
四川经常会下雨。当天下起雨,那些威利家里坐不下的电视观众就会站到外头,隔着窗户看,手里撑着雨伞。威利家那台电视的屏幕是14英寸。不久,电视可以收看到另一个频道:
“人们大声地叫着:‘换台!’我就说:‘不换,你们得听我的!’我就像个老板一样,可傲慢了。由我决定大家看哪一个频道。有一天晚上,我们正在看电视剧,忽然听不见对话了。电视机没有声音了。有些人觉得很失望,离开了我们家。我走到电视机前,把它关掉。还在看的人们大叫:“你不要这样!”但当我再次把电视机打开时,又有声音了。不久,这种情况再度发生。我如法炮制。有时候,只关掉一次是不管用的,我必须不停地把电视机开关20次,30次。我们都快把电视弄坏了。有时候电视图像不清晰,我就去举着天线。很多人轮流去举天线,以便让大家看上电视。”
威利眼中的学校:哥哥和板凳
威利小的时候,他天天看着两个哥哥去上学。一大早,戴建民和戴和平沿着土路往南走,两个人一起抬着一张板凳。威利看着他们走出去,消失了好几个小时,然后又带着那张板凳回来。在威利看来,这就是学校:一个和哥哥及板凳有关的仪式。
村里的学校搭的是土墙,老师们是当地简单培训过的农民,他们的职业仍然是种地为主。如果讲课的老师今天田里有活要干,学生们就自由活动;而农忙时节,学校干脆关闭。威利的两个哥哥上完五年级都没有再念书了,他们都成了农民和劳工。
当威利十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开始赶不上改革开放的浪潮。新的经济变幻莫测,一个机遇敲门的时间非常短暂:有时候,一件产品或一种技能过了一两年就没什么价值了。在1980年代初期,本地人的智慧和勤奋足够胜任小规模的建筑工作,那也是威利的父亲发迹的时间。然而过了不久,竞争越来越多,为项目出价投标则需要精明的头脑和计算。有时威利的父亲组织了一项历时很久的建筑工作,最后自己却亏本了。他经常提醒威利没有读书的坏处:威利说:“我父亲说了,没有读过书就出去干活,真是太亏了。他说这样任何一个识字的人都会欺骗你。如果你不学习,你就只能做苦力。”
威利的两次“奇迹”
这个男人决定,在对待小儿子的教育问题上,他要花更多的心思。他交了更多的学费,把威利送到镇上的小学去,那所学校声誉要好一些。不过,威利读书生涯转折点是纯粹的“奇迹”——至少多年以后威利回忆起来,他觉得那是个奇迹:
“当我读小学时,四年级以前我都不是个好学生。我觉得要学的那些科目都很难。但我想后来是发生了奇迹——到我读五年级时,我的数学忽然变得非常非常的好。我不知道怎么一下子变成这样。老师在黑板上写了许多数学问题,叫我们以最快速度计算出来,而我总是第一个完成的人。后来在中学入学考试中,我在70个学生中考了第二名。”
很快,威利的父母就不再让他帮忙去田里干活。他们家的田地大概是四分之一英亩。他的哥哥们都抱怨父母的这个决定,但威利的父亲觉得这个小儿子会有更大的出息。威利经常帮助父亲的建筑生意做些计算的工作,然而到中学时,这个男孩发现他对数学不再感兴趣了。幸运的是,另外一道光照进了他的学习生涯:
“到六年级时,老师发给我们英文课本。另外一个奇迹就此发生。开始我的英语学得非常非常糟糕。我们的老师来自农村,他自己也刚刚高中毕业,并没有受过大学教育。他的名字叫‘谭兴国’,‘振兴祖国’的意思。我听不懂他说的话,英语考试常常不及格。我从来没得过60分。然而到了那个学期快结束时,我开始自学。我偷了些粉笔,在我家的门上写单词。我想象那扇门就是黑板。我把单词写下来,然后朗读。我喜欢这样:我自己做老师,我自己做学生。对于我来说,那是最有效的学习方式。
那个学期结束的时候,发下来英语期末考的试卷;我十分吃惊地发现,上面的问题对我来说变得非常非常的简单。那次考试我得了80分。从那时候起,我对自己学英语有了信心。”
1995年春天,威利的中学生涯到了尽头。他参加了高考,考上了涪陵师范学院的英语系。他和另外两个男孩是第3生产队里头回出现的大学生。
威利说:“你的早泄怎样了?”
威利是我班上那个坐在最后一排的学生,桌面上总是有本摊开的字典。在我的考试中,他总是能得到高分;如果我上课时叫到他的名字,他能很快地答出问题。然而他不是那种积极举手要回答问题的学生。对他来说,课上得太慢了;如果我在上课时走到教室的最后一排,他会飞快地移开一沓纸,以免我看到他正用那本字典学些什么。他个头很小,但很壮实,皮肤黝黑。他戴着眼镜。他穿着整洁,然而他的着装往往如是:褪色的衬衫,大衣的徐子上还贴着商标——这些衣服都是便宜货。向我的很多学生一样,他的外表可以用一个中文字形容:“土”。“土”是“粗俗、俗气”的意思。他看起来像个农民,他也具有农民那种粗鲁的幽默感。有一次,刚上完课,其他学生都走出去了,威利悄悄地流到我旁边,用仔细研究过的英文发音对我说:“你的早泄怎么样啦?”(How is your premature ejaculation?)
他总是尝试说一些新的短语,通常都是下流话。语言把他给迷住了。他喜欢“土人”(yahoo)这个词,他是在《格列佛游记》里看到这个词的。从亚当.迈耶的西班牙语课上学到“唐托”(Tonto)后,他就经常把这个词挂在嘴边。当我有一节课讲到英文吸收的外来词时,他听得如痴如醉,然后他的字典里就多了个经常使用的词:“苦力”(coolie)。他也喜欢“所谓”(so-called)这个短语所含的那种玩世不恭的意味:中国那“所谓的爱国主义”,学院那“所谓的早操”。他对四川当地的方音更是有着特别的兴趣。我在涪陵的最后一年里,威利和班上的几个学生一起,教了我许多“土话”——“土话”在中文里“当地俚语”的意思。在四川,你要侮辱一个人的话,可以叫他“瓜儿子”或是“龟儿子”。当地人“锤子”的发音和“阴茎”的发音相同。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当“牙刷”被当做形容词使用时,就是一个贬低人的词:“你这个人真牙刷!”在篮球比赛中,如果运动员没有投中,或是表现不佳,四川球迷就会高喊:“阳痿,阳痿,阳痿”。当我与威利班上的同学一起打篮球时,他常常会假装很热心地走过来说:“我知道你有严重的阳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