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创业公司有很多有才华的工程师,但是在其他方面投入的资源不够。小规模的“收购雇佣(acqui-hire)”交易(大概低于1000万美元)通常被认为不过是稀有的顶级人才在签雇佣合约而已,细节不为外人所知且数额不小;大一点规模的交易往往则是“收购和组建(buy vs. build)”战略的一部分,大公司不仅可以挑选已经过考验的团队,而且能获得市场承认的产品,甚至是对其研发计划至关重要的产品。
向合同工或雇员发放股权的承诺没有记录在案,未能落实到文件,未能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并由受让人签字确认,当这种情况发生的时候问题就来了。无法搞定“纸面工作(paperwork in order)”会导致严重的问题,引发口头讨论(甚至更糟:电邮往来)和其他风险,比如雇员或合同工声称“曾经被承诺过”更高数额的股权、权益条款(vesting terms)等等。心怀不满的离职创始人、合同工和雇员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只会把问题复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