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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注:最近在各个媒体上看到各种门外汉大谈特谈微信收费,作为一名前电信设备商核心网、BOSS 和 VAS 业务从业者,我实在受够了外行人的喧嚣,骨鲠在喉,不吐不快,于是就有了这篇文章。
首先,先明确一点,微信收费与最终用户无关。普罗大众很困扰,这是庸众鹦鹉学舌、嘤嘤嗡嗡,加上有心人士鼓噪,意图浑水摸鱼的结果。
其次,我们来谈微信收费的两种可能方式:
1、运营商向腾讯直接收费
随着 OTT 业务的发展,运营商的管道化趋势变得越来越明显。而要求永远在线的 OTT 用户消耗了大量的信令和分组数据,既对运营商网络的稳定性带来了隐患,又对运营商的增值业务经营收入带来了冲击。在这种情况下,运营商要求对 OTT 额外收费的案例就出现了。
最激进的案例是法国电信 FT Orange,早几年前法电就要求向 Google 收费,经过多年谈判妥协,最终在2013年Q1,法电宣布与 Google 达成共识,将对法电网络下的 Google 流量向 Google 公司额外收费。值得一提的是,法电在声明中沾沾自喜,声称自己在非洲的多国子网和大量用户是与 Google 谈判的筹码。此案一出,示范效应明显。
中国三大运营商同样可以对腾讯采取这种简单粗暴的收费方式。由于频谱的稀缺性、电信运营商的天然垄断性,加上中国的初级阶段国情,不要怀疑,这事存在其可能性。我不提倡(但不反对)这种霸王硬上弓的做法,虽有法电珠玉在前,但总归不能算“符合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故不再赘述。
有人言之凿凿,羊毛出在羊身上。OTT 的两种收费方式,前向收费(直接收费)和后向收费(免费提供服务,通过广告和增值服务盈利),你更愿意选哪种?不管怎么选,要知道任何一种看上去免费的服务,必定是要拿其他东西交换的,必定是存在让渡的。
2、运营商与腾讯联合做流量经营再分成
流量经营不是个新鲜玩意,之前的 WAP 时代,如果走 WAP 网关的付费下载那些“激情视频”就是不收流量费的。但流量经营真正进入运营商的视线还真是3G发展之后的事。
3G时代的数据流量大爆发,管道化中的运营商有了一个急迫的需求:要看清楚我的管道里的流量都是什么内容,我不要做盲管道,我要做智能管道。我不光要能知道走的是视频而不是音乐,还要能知道走的哪家视频网站的什么视频。这既有经营上的考量,又有规制(regulation)上的考量(美国反恐、某国和谐)。于是乎,DPI(深度包解析)出现了。我光知道流量的各种参数还不够啊,我要准备差异化计费!于是乎,3GPP 中PCRF(策略控制与计费规则功能)网元出现了,运营商借以能针对不同的流量设定不同控制策略和计费规则,按应用计费、按 URL 计费、按时段计费、按内容类型计费都能实现了。
运营商把 DPI 和 PCRF 部署到核心网上一看,哈哈,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一些不求上进的兄弟,就觉得稳坐钓鱼台啦,流量差异化收费呗,用户差异化收费不行,咱就对 OTT 这么干呗。一些求上进的兄弟,脑袋活络点,觉得不行,世界潮流浩浩荡荡,咱得面向未来,于是就想出了流量经营的新办法。
* 非洲某国运营商针对 Facebook 做了一个流量包:所有对 facebook 域名下的 URL 的访问流量被算进包里,整个包的价格很低;
* 中国联通针对新浪微博做了一个流量包:所有的经由红围脖客户端、走 3GWAP 的 APN 的上下行流量被算进包里,整个包每月2元包2GB流量。
有的人觉得奇怪了,这样不是赚的钱更少了么?不要急,一来培养了新用户的流量消费习惯,用户更愿意手机上网了,也就刺激了他们在其他内容上的数据消费;二来用户的粘性提高了,使用习惯养成之后转投竞争对手的可能性就降低了;三来等到某个时点,运营商就要和 OTT 摊牌谈分成的事啦。
现在再看下面两个案例,你就豁然开朗了吧。
* 法国运营商 Free 允许用户屏蔽各类 Google 广告,以此要求 Google 与其分成广告收入;
* 香港运营商电讯盈科 PCCW 与微信合作推出8港币包月的微信畅聊套餐。
再次,所谓的信令风暴问题,微信项目组也公开声明,坦承确实对移动2.5G网络造成了一些影响。一些人声称3G不存在信令风暴的问题,从技术上讲是不正确的。GPRS 是2.5G,EDGE 是2.75G,WCDMA 是3G,LTE 是3.9G,但是这些都是接入网。信令风暴的问题更多在于现有的核心网不走 IP,通过专门的信令来做流量控制,有CS(话音、传真)和 PS (数据)两个子系统。遥想未来,下一代走 SIP 协议并做好 QoS 控制之后的核心网 IMS(IP 多媒体子系统)部署之后,信令风暴问题才会解决。而4G网络恰好作为接入网是和 IMS 搭配的,所以真正解决信令风暴问题不是靠 4G,而是靠全IP的全网全流程。这点误读,有必要澄清一下。
最后,强调一下我一直在提的一个观点,运营商与腾讯的微信收费之争根源是无线频谱的稀缺有限:因为稀缺有限,所以牌照限量,所以准入严格,所以成本极高。解决运营商和 OTT 矛盾可以借鉴美国,Google 向 FCC 申请白色频段牌照,以进行虚拟运营。这种“开源”的做法值得参考。
注:文章作者常亮为源渡创投投资经理,新浪微博 @棠棣常亮 ,微信公众号为TMTGuru ,博客。